在信息化发达的当今时代,网络作为一种工具在给予人们便利、快捷及丰富多彩体验的同时,却也成为了一个传播谣言、滋生虚假信息的场所。网络社会虽属于虚拟空间,但也同样具有一定的现实属性,别有用心的造谣者利用网络这个不特定人群使用的公共场所发布的虚假信息很大程度上会对社会造成直接影响。不过在韩国,网民们可要小心了。因为“胡说八道”,将有可能吃上官司。
据韩国检方统计数据,过去十年间,韩国网络名誉侵权类案件数量由2003年的1001起增加到2012年的5645起,增长了5.6倍。随着韩国网络谣言现象的愈演愈烈,韩国司法部门强化了对通过互联网传播虚假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8月初,韩国大检察厅刑事部向各地方检查部门下发了名为“名誉侵权类犯罪严惩方案”的文件,其中重点打击以盈利为目的的散播虚假事实、持续捏造、散播信息毁损他人名誉的违法网络造谣行为。如一旦证实,检方将正式提起诉讼。同时,检方还将最大程度地保障受害人的陈述权。而对于情形恶劣的事件,将通过追踪IP地址等科学手段进行进一步调查,按责任分别惩罚。为保护受害人,减少对其的负面影响,检方还将加强与广播通信委员会等机构的合作,删除相关信息。
韩媒分析,检方之所以加强对网络诽谤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因为近年来韩国接连发生多起“网络诽谤”案件。在韩国,艺人、政治人物,甚至是青少年中都有因受恶性网络诽谤而自杀的案件发生,引起了各方关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遏制此类现象的持续增加,检方有必要加大打击力度。
此前,韩国《电子通信基本法》中第47条第一款明文规定:以危害公共利益为目的,利用电子通信设备公然散播虚假信息者,将处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缴纳5000万韩币以下的罚款。据悉,2011年11月,朝鲜炮击延坪岛后韩国网民在网络上散布“朝鲜已下达军事动员令”等各种虚假消息,韩国警方以“非法散布虚假事实”为由对其提起诉讼。此外,今年7月,首尔地方法院宣判24名曾在网上散布关于韩国艺人宋慧乔不实信息的嫌犯网络诽谤罪名成立,并处以50万至100万韩币的罚金。由此可见,韩国政府正在严打传播网络虚假信息的行为。
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早已由虚拟空间延伸成为现实生活中的一部分。虚假网络信息的传播会给个人、社会,甚至国家带来不良的影响。因此,净化网络环境、遏制传播网络虚假信息是当今信息化社会所必要的。网民们应提升网络素养,自我约束、自我审查,并且加强对信息真伪的辨识力。韩国虽是一个倡导言论自由的国家,但通过政府加强对此方面的打击力度、严惩犯罪者的实例,也证明了其对网络安全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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