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小故事二则 今年5月回母校参加了一个活动。母校是省属院校。N年前改称“xxxxx大学”。正厅级单位。 早上,小吴开车来接。顺路还接了学院院长(正处级吧)。小吴是博士,副教授。开私家车干公事?有点纳闷。 路上小吴说,一天他开车到机场接一位北京来的教授。那位教授走出来一看见接人的牌子,吓得连连摇摇手说: “怎么可以这样?这不是要中纪委盯着我吗?” 小吴郁闷了: 不写牌子或字写小了,我接谁呢? 。。。。 中午就餐时正好和主办方第一把手坐在一张桌。只听见他在请示北京来的领导:晚宴是否每桌上一瓶红酒?毕竟还有些如从美国,加拿大,日本,噢大利亚,巴西,香港等来的国际友人。 北京来的领导马上摇了摇头说: “算了算了,不要上。不要上!” 晚宴,果然没有红酒。取而代之的是红色的西瓜汁和棕色的大枣汁。 会毕,安排送机场的是校外人员。一打听原来有些跑机场接送的业务都交给校外服务行业来。这位美女司机说:本地区一所全国前10位的高校,也把机场接送业务交给她们。 “有些教授埋怨说吃个饭还要签字。真有点受不了”。 问: “那送到机场需要签字吗?” “不要不要”。 看来,反腐确实是“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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