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乡见闻…(土改那些事一生一死命运各不同) 评地主时有一些地主财产不愿交出,我祠堂就有一个,财产托一个同祠堂兄弟保管,这个堂兄弟人品不好,己不交政府也不归还地主,自己把地主财产私吞了,此人家庭在评成分时评了贫农。日本仔在我村驻扎时还封了他做保甲长,和平后他也没事。五七年那波偷渡,他丢下年轻老婆(三十左右)和三个女儿,带着大儿子到了香港,到香港后从没回过家,在香港做泥工还娶了细婆。乡下老婆三十多岁守生寡守了几十年。 我知道当年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是我祠堂评了地主的堂叔被送去新疆劳改,一直到六十年代未七十年代初(就在这段但准确年份忘了)才回乡,劳改前老婆生了一对孖仔“双胞胎”,老公去新疆劳改后老婆带着刚出生的一对双胞胎住进了草间。关于地主劳改可能各地不同,我知道我村的也是只有这一个。劳改男子他的堂兄弟也是在同时期参加了志愿军,在朝鲜战争可战死了,死后家庭成了烈属家庭。门上两边贴有长长两张红纸条,还有张红横幅,那时年纪小经常由他们门前过,红纸里写什么记不起来了。 土改分完田地后各家种各家的田地,这个时期有单干户(家庭劳动力多的)、同时也开始组织互助组,人口多劳动力多的家庭不进互助组叫“单干户”,单干户自己干自己的不需要别人帮忙,互助组是几家人一组互相帮忙,分到田地的家庭如果没有劳动力或劳动力不够,互助组就互相帮忙,互助组的家庭主要是一些缺乏劳动力家庭,所以几个家庭大家一起帮忙,帮完这家帮那家,受帮家庭提供晚饭(红薯饭),那年代没有人食全白米饭的,最好家庭也是两粥一饭(红薯饭或芋头饭),大部分家庭都是三餐粥(农村一天吃三餐),帮人有晚饭食不会白吃亏的。 互助组时间不长就开始组建“初级社”“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进入公社后集体分配工作,五点钟右右专门有人打铜锣叫起床,分工很详细,农忙时人们很忙碌,早出晚归风雨不改,农闲时在家选选农作物种子,做做准备工作,准备好肥料,修修破烂箩筐、绳索、虽然说是农闲但工作也不会停止,不过没有农忙时那种紧张罢了。人民公社开始建立饭堂(食大锅饭),大锅饭开始时动员各家各户把粮食交出,饭堂建立后所有人到饭堂食饭。我村人口多一共分三排(军人编制),全村有三个饭堂每排一个,饭堂大锅饭任食,鱼肉青菜样样有。那时小孩经常唱“人民公社好、一日三餐饱、感谢毛主席、吓死美国佬”,大锅饭初时有些家庭把米藏起不愿交出,饭堂食了几天后觉得家里藏米无必要也主动交出,大锅饭大鱼大肉食了大约一个月左右。 改革开放后政策归还地主屋,我的老屋原本也是地主屋,但不是土改分的,是屋换屋换的。家乡年年打台风,五十年代末一场台风把我们房子一面墙吹塌了,那时刚好是公社初期,由于房子塌了不能住了,我家和大队商量怎么解决住的问题,当时我家一共四口人在家(父亲在香港),公社要大队必须有所安置,最后经过多次开会(那年代什么事都要开会)决定,用我们一面墙塌了的房子换了一间土改分给一个五保户(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的地主屋,两房对换应该不算分的占的吧,五保户公社时己去世房子一直空着。 改开后我们的房子归还地主应不应该,房子是换的不是分的,政府归还地主屋理当赔偿。父亲连来几封信说我弟弟没地方住,将情况告诉我,后来还是我将换來的那间地主屋,将事情来龙去脉写了几封信回去。镇政府基层干部把我家強硬赶走分文不赔,我父亲那时还在香港收到我老家弟弟信后,我父亲给我写信告知一切。因为换房时我还在家对当时情况比较了解,当年公社干部是谁大队小队干部是谁我都知道,我收到父亲信后即时写了三封信回国内向上面说明原因,当时谁做干部一一写明。 一封寄到国务院侨办,一封广东省侨办,最后一封惠阳县(我家乡属惠阳县管),这三封信是否起作用我不知道,在镇政府工作的人告诉我弟弟说上面传话下來,说海外有人投诉叫下面好好处理,后来赔了点钱还划了塊地算完了,92年我回去我弟将整个过程告诉我,说当地干部说他里通外国,透露国家机密(农村人到底是农村人,这都叫机密),后来那个干部下台了事件也不了了之,这些基层小干部胡乱行事的,透露国家机密真是笑死人了,我随手写了几封信解决了。 改革开放后我村所有地生富农房屋全都归还他们,无论地主富农是否还有人在家乡一律归还,我祠堂两个地主家人全在香港,家中最老的所谓地主婆早己离世,没去世前由于年老生产队也有派人照顾,我当年在生产队我知道,其它地方我不知道,我村的确如此。这些地主房子还不是照样归还,这个我确认是事实,我家半间分的连同换来的一同归还。改革开放后有一个比我小两三岁的地主仔当上了镇委书记,后来因饮食过度爆血管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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