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讓民眾和政府都慌了手腳。為了掌控局面,幾大藥廠緊急推出了疫苗,同時為了儘可能在短時間裡跨越群體免疫的門檻,最快和最大限度的控制疫情,各國政府都在疫苗的接種流程中,逐漸加入了某些強制措施。例如公職人員必須接種疫苗後方可上班,公共設施,公共交通工具,可以拒絕未施打疫苗者使用等等。隨後很多私人機構,也紛紛跟進推出類似措施。於是群情便開始激昂,政府此舉違憲的說法也就出現了。大家知道,在民主國家裡政府的施政舉措得不到舉國擁護是常態。可現在居然是不論我樂意不樂意,都得照辦?是不是太過了?於是有人反對甚至是激烈的反對,也就不奇怪了?反對的人應該也不是什麼小玩鬧,他們也有他們的道理,其中之一就是所謂“我的身體我做主”。這個有錯嗎?沒錯。但有一個小條件,就是你這個做主可能導致的後果,不能危害到他人的利益。對了,政府應該就是根據這個來逼你打疫苗的,這疫苗因為倉促推出可是根本就無法保證有沒有長期危害?甚至有說這玩意就是一毒藥的,憑什麼還能逼着你打呀?政府這麼幹當然不是因為腦袋一熱,應該是做過審慎的研究,諮詢,包括法律意見,也參照了各地的做法。然後,可能是沒顧上查看民權活動分子的臉色就把這事給定了。當然了,醫學問題肯定是找醫藥問題的專家們商量,不通還要找所有人都問一圈不成?時間也來不及不是。可現在拿這些義憤填膺的,想不開的怎麼辦?我看叫愛怎麼辦怎麼辦。因為這事又不是第一次,尤其是華人同胞們,可能早在你們出國前很多年,美國就已經不全是自己做主了,而是早有先例,你們應該也不是現在才知道的。比如很多發達國家的幼童必須在入學前施打多種疫苗。這肯定是老早以前定的規矩了?大家有覺得這玩意違憲的嗎?現實是很多國家的規定具體到,沒有疫苗接種證明,孩子就無法入學。而孩子在規定年齡不上學,家長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也就是說,不給孩子打疫苗,孩子就上不了學。而孩子上不了學,家長就要吃官司?因之家長們就不得不都給孩子把疫苗打了。這算不算強制?你作為孩子的法律監護人,這事是你替他做的主還是公權力替他做的主?這些疫苗里有一個是可以保證沒有副作用的嗎?一個沒有?那憑什麼呀?憑的就是,醫學界普遍認為,孩子不打疫苗,不光會危害他自己的安全?而且可能會危害到社區的安全,因為對流行病的群體免疫,必須是高百分比人群有免疫力才可能實現。因此疫苗就算對極少數人有副作用,也還是不能讓個體自己拿主意打還是不打,因為萬一你們都決定不接種疫苗,社區會有更大的麻煩。多年了,一直是這樣吧?所以這個強制的邏輯就是這麼簡單。不強制的話,可能危及公眾利益,所以我就強制了。或許有些朋友當年給孩子打疫苗的時候也憤憤不平來着,但還是選擇了服從?因為好像沒聽說有誰吃過官司?也許其實是有反抗的,可我不知道?那你這經驗可太寶貴了,假如真能既維護了自己的“權益”,又能在國家的法網底下全身而退。這事現在可真應該好好說道說道,畢竟這回的博弈可以借鑑一下你的經驗以求反敗為勝?其實說到這裡問題應該已經比較清楚了,諸位鐵了心要堅持的訴求,因為政府認為可能會危害公眾利益結果讓你堅持不成了。其實跟對立面一樣你們想堅守的也就是個信念?並沒有什麼可以被全人類公認的公理或者是來自上帝或哪位真神的明示在手?而你們的訴求不被幾乎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部門採納的合理的推斷,應該是政府部門知道希望實施或者願意配合政府目前抗疫安排的民眾還是多過你們?當然你們可以爭辯說,這些人是被操弄了。但這個說法應該也可以被對方反過來說你們?可以說都是被操弄了?不同的只是操弄你們的勢力,在執行能力,或者操弄技巧上趕不上對手而已?結果忽悠到的人不如對方多?這時候應該怎麼辦?當然人類到今天也還是無法推導出真理跟人多有什麼必然的關係?可跟人少可能就更不沾邊了?所以在我看來,民主社會選擇了少數服從多數的遊戲規則其實是一個不得已的安排,理據之一就是假如反過來問題可能會更大,更不合理。或許有什麼能人能想出什麼更好的辦法來解決這事?但現在肯定不成?除非是上帝看不過眼了忍不住親自來一趟,告訴大家該怎麼辦,否則的話,現在這玩法,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就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