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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见之时,见非是见
   《楞严经》里佛说:“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不知为什么,近来这句话总是萦绕在我的脑子里。

“见见之时”,第一个“见”应该表动作---看见。那么这第二个“见”呢?暂且不表。

“见非是见”,这里的第一个“见”是上面第一个见的结果,也就是所看见的。这里第二个“见”应该就是上句中的第二个“见”。

“见犹离见”,这里两个“见”,一个是上句中的第一个“见”,即所看见的;另一个是上句中的第二个“见”。

“见不能及”,这里的“见”就是那第二个“见”!

字面意思搞清楚了,我把它写成下面的形式:

“见之时,见非是犹离见,不能及。”

开始我把这第二个“”理解为自性(佛性,本来面目), 那么佛说的这句话就等于是说佛性不可能见到。因为“见到佛性的时候,你所见到的就不是佛性;佛性犹离所见,佛性不能及”。既然不能见到,那么就可能是根本 不存在的子虚乌有的。我一遍又一遍地用这个理解去质疑佛性的真实性,质疑见性这件事。我甚至想拨通电话,和你说我的新发现,看你怎么驳斥我的论点。要知道 这次我找到的论据是佛经上面的原话。

那天夜里,我又在想这个论点。忽然一个念头冒出来,我改变那个假设。这第二个“”不是指自性,它就是,是我们的眼睛的功能,是能见的功能。那么佛说的这句话就是在用眼睛所见和眼睛能见的功能为例,告诉我们眼睛能见的功能本身是无法用眼睛看到的。推而广之,

耳朵能听的功能本事是不能用耳朵听到的;

鼻子能嗅的功能本身是不能用鼻子嗅到的;

舌头能尝的功能本身是不能用舌头尝到的。

自性(佛性、本来面目),作为这一切功能之母,她当然也是不能被看到。但是,佛性的的确确真实不虚!就像能见/能听/能嗅/能尝的功能,功能本身虽不能及,但是没有一个人会否认这些功能的真实不虚!

啊!真妙!佛用这么巧妙的方式说出了那不可说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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