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死了,享年50歲。
1、是孫維(或一夥)下的毒。本來是想給朱令使點壞,發泄一下情緒,沒想到出了人命。
2、盜竊朱令的水杯、隱形眼鏡盒以銷毀證據是刑事犯罪。性質發生了變化。
3、江澤民干預了此案。這麼簡單的案子公安竟然破不了?
4、不用先進的測謊儀器,請一個有經驗的審訊員對當年同宿舍的幾個人交叉詢問,一定能找出破綻。
5、和雷陽案一樣,一旦公布真相後果不堪設想。
聯想到美國的2020大選舞弊,無限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