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被迫聽到一些牆內自媒體,完全是為了流量,胡說八道,沒有底線,什麼博人眼球就講什麼。
比如最近聽到一個叫啥“吃瓜盟主”的弱智講的什麼滿漢全席是吃漢人的
我殺人的心都有了。
對這種類型的自媒體是不是法律上也應該有限制的辦法?
是不是平台可以有連帶責任,可以起訴平台追責求賠償?
傳播謠言是不是可以判刑?
總之胡說八道應該付出慘重的代價。
現在的這幾個自媒體平台幾乎成了謠言平台,胡說八道平台,這種玩意真是壞處大於益處。
這確實是一個需要解決的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