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埃及記13章縱覽與默想 文/小約翰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郭光明弟兄朗讀:
讀經:出埃及記第13章 經文:“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出埃及記13:21-22) 出埃及的夜,是審判與拯救交織的夜。羔羊的血塗在門楣上,滅命的越過了以色列家,埃及的長子卻在黑暗中倒下。那一夜,法老的硬心終被擊碎,以色列人帶着未發酵的麵團、帶着約瑟的骸骨,踏上了離開為奴之家的路。 然而,出埃及記13章告訴我們:離開埃及,只是救贖故事的開端,而非終局。神沒有在紅海岸邊放下祂的百姓,沒有在曠野入口鬆開祂的手。祂繼續說話,繼續吩咐,繼續引領。祂要祂的百姓不僅被救出,更要被塑造;不僅脫離為奴的身份,更要活出屬神的樣式。 這一章,是一扇門,從救贖之血引向分別為聖的生活,從埃及的爐火引向曠野的雲柱。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來默想這一章。 一、奉獻頭生與除酵節:救贖與分別為聖的真理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出13:1-2) 這不是一個可有可無的附加條款,而是救贖邏輯的必然延伸。那一夜,埃及一切頭生的都被擊殺了,無論是人還是牲畜。以色列家的頭生子之所以存活,不是因為他們比埃及人更配活着,而是因有羔羊替他們死了。因此,從那一刻起,所有頭生的都不再屬於自己——他們是被贖回來的,是屬耶和華的。 整個出埃及記特別顯明了上帝給埃及的十災,但這十災並不只是針對埃及人的,它只是作為審判的背景。出埃及記最重要的是要特別顯明上帝的救贖真理,以大能顯明耶和華神是全地以上的審判者,更顯明祂是以色列的救贖者。而上帝的救贖有一個前提:哪怕以色列人門框門楣上沒有塗羊的血,他們的長子也要被擊殺,牲畜中頭生的也要被擊殺。因此,這特別讓我們看見,因着亞當背約犯罪,全人類甚至被造物都受到影響。聖經把人圈在罪中,除了主耶穌基督,沒有一個人生來是無辜的、是不當死的。死的審判後果臨到,顯明人都處在罪的背約之下。我們哪怕沒有公然格外嚴重的悖逆,但我們生下來的人性傾向已經遠離神,已經活在背約、悖逆和死亡的陰影中。這是事實。 我們看古往今來,除了基督真正從死里復活、永不再見死亡之外,這個世界沒有誰有能力憑着自己的力量戰勝死亡。以色列人頭生的,實際上就被羔羊代替獻祭;不潔淨的動物,像驢,也被潔淨的動物來代贖。被滅命的越過之後,他們就等於被救贖出來分別為聖了。後來我們又看到利未人要代替以色列人在神面前來服事。所以救贖並不只是免死,而是救人活在與神的關係中,從而能夠過分別為聖、服事神的生活。這是上帝在這裡所特別啟示的真理。 神在這裡特別吩咐:凡頭生的驢,要用羊羔代贖;若不代贖,就要打折它的頸項。凡頭生的兒子,都要贖出來。驢是不潔淨的動物,不能獻祭,因此必須用潔淨的羊羔來代替。這細微的條例向我們揭示一個深刻的屬靈法則:不潔淨的,必須被潔淨的所代替;不配活着的,必須付上贖價才能存留。這不正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寫照嗎?我們本是不潔淨的,本是不配站在神面前的,卻因着那無瑕疵的羔羊——主耶穌基督——的代贖,得以存留性命,且被接納為神家中的兒女。 
“贖出來”這個詞,是理解整本聖經的鑰匙。彼得前書1章18-19節說:“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着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着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我們從埃及被贖出來,從罪的權勢下被贖出來,所憑的不是自己的努力,乃是基督的血。 同時,神吩咐以色列人守除酵節,七日之內不可見有酵的餅,也不可見發酵的物。酵在聖經中象徵罪。這不是一個可有可無的細節,而是神對祂百姓基本身份的塑造:被救贖的人必須過分別為聖的生活。神的恩典絕不意味着對罪的容忍;恰恰因為救贖的代價如此沉重,罪在神眼中才如此可憎。所以保羅說:“你們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這正是救贖真理的特別應用。 二、儀式與意義:以家庭為重鎮的信仰教育 本章經文有一個引人注目的重複結構——兩次提到“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這是什麼意思?’”(出13:8,14) 第一次是在除酵節的背景下。當孩子看到家中七日無酵、四境不見發酵之物時,他們要發問。第二次是在奉獻頭生的背景下。當孩子看到頭生的牲畜被獻上、頭生的兒子被代贖,他們要發問。 神沒有說“等他們長大了自然會明白”,也沒有說“讓祭司和利未人去教導他們”。神把信仰傳承的首要責任,放在了父母身上,放在了家庭之中。 “當那日,你要告訴你的兒子說:‘這是因耶和華在我出埃及的時候為我所行的事。’”(出13:8) 請注意這裡的人稱——“耶和華為我所行的事”。不是說“為我們的祖先”,不是講一件遙遠的古代歷史,而是說“為我”。父親要親口告訴兒子:這是我親身經歷的救恩,這是我的故事,這也是你的故事,因為你是從這救恩之約中生的。信仰不是抽象的教條,而是活生生的記憶與傳承。 
每一家都要為單位來過除酵節和逾越節。酵象徵着罪,就要把罪除去,也特別借着紀念逾越節神大能的作為,每一年向孩子們訴說為什麼要守這節。上帝格外要求的就是把耶和華的美德和作為、大能和教訓都告訴教導孩子們,讓他們每年都被提醒:在這一個大的救贖作為背後,上帝是如何有奇妙的大作為,怎樣敗壞法老的淫威,顯明祂是真神活神。法老幾乎不容以色列人去,但耶和華就借着審判,尤其是第十災讓法老受到審判之後,就放了以色列人走。以色列人被贖出來之後幹什麼?就要活在對耶和華神的紀念和事奉中。 這給我們今日的教會何等大的提醒!我們常常把信仰教育的責任推給主日學老師、推給牧者、推給教會程序,卻忽略了神最初的設定:家庭是聖約的基本單元,父母是兒女最直接的信仰導師。當餐桌旁沒有談論神作為的時候,當客廳里沒有講述救恩故事的時候,我們的下一代就在靜默中流失了。申命記6章7節說:“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信仰不是周末的兩小時,而是浸泡在日常生活的每時每刻。 同時,我們在這裡也看見儀式和意義的重要。借着除酵節和過逾越節,以色列人活在這樣的儀式中,儀式成為他們生活的一部分。有了儀式和生活方式之後,孩子們會問:這背後有什麼意義呢?就借着他們的詢問來提醒:儀式背後是有意義的。神大能的作為在我們生命中不斷彰顯,我們要不斷借着儀式表達,並借着教導去宣揚。這正是我們今天有洗禮和聖餐禮的重要意義。 “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紀念,使耶和華的律法常在你口中。”(出13:9) “手上”與“額上”,代表了行動與思想——你手所做的,你心所想的,都應當被神救贖的記號所覆蓋。這是一種徹底的內化:神的律法不只是寫在石版上的條文,更是銘刻在生命中的印記。後來的猶太人將這一吩咐按字面理解,製作了經文匣,在晨禱時綁在手臂和額頭上。但我們知道,神的心意遠不止於外在的飾物。祂要的是內在的更新——耶利米書31章33節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新約的希伯來書10章16節引用這應許,指明它在基督里已經成就。我們如今不必再將經文匣綁在肉身上,因為聖靈已將神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但問題在於:這內化的道,是否真的主導了我們的手與額? 奉獻頭生的是指牲畜中的公牲畜和以色列所生的頭生兒子。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吩咐?這是因為在舊約的時候,男人有代表性,女人是沒有代表性的。有人覺得這一點對姊妹來說不公平,其實聖經這樣吩咐是特別讓我們看見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的時候,馬利亞不能代表主耶穌基督有原罪。這一吩咐背後是有深意的。因此我們就看見,到了新約,正因為耶穌基督一次獻上成全直到永遠,就廢除了舊約中猶太人和外邦人的隔離,也廢除了男與女的區別。請注意,男女有別,並不是等差,因為姊妹也是可以被代表來享受約中的福分的。到了新約中就更拆毀了這一切的隔離和高牆。因着基督流血犧牲,到了新約姊妹也可以領受洗禮和聖餐禮,從屬靈意義上來說,姊妹也成了長子,因為她可以繼承天上永恆的基業。上帝何等精妙、何等慈悲、何等憐憫地安排這一切,讓不配來領受的因着基督那唯一的逾越節羔羊被殺,從而能被帶到神面前,在神家中來繼承永恆福分。 聖經用這麼多篇幅詳細講除酵節跟逾越節的意義,豈不就是告訴我們:對神來說,擊敗法老是很簡單的,但要讓我們愚笨的心明白上帝的深意,知道祂慈悲憐憫的大愛是非常困難的。所以我們才要依仗神,也依仗聖經不斷的反覆教導,才能更加明了。 三、雲柱與火柱:神的引導與眷顧 “法老容百姓去的時候,非利士地的道路雖近,神卻不領他們從那裡走,因為神說:‘恐怕百姓遇見打仗後悔,就回埃及去。’所以神領百姓繞道而行,走紅海曠野的路。”(出13:17-18) 這句話何等溫柔,又何等真實。 從埃及到迦南,非利士地的沿海大道是最近的路線,是商旅往來的通衢。但那裡有埃及的重兵把守,有非利士人的堅固城池。剛出埃及的以色列百姓,雖然身體自由了,心卻仍然脆弱。他們帶着奴隸的思維,帶着對曠野的恐懼,帶着對埃及的複雜依戀。若讓他們立刻面對戰爭,他們可能會頭也不回地逃回埃及去。 所以神領百姓繞道而行。神沒有選擇最短的路,卻選擇了最適合百姓的路。祂的引領從來不只是地理上的效率計算,而是深刻體察人性軟弱的智慧安排。哥林多前書10章13節說:“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出埃及記13章的繞道,正是這句話在舊約中的鮮活註腳。再遠的路有了神的同在都不遠,因為神同在着還有什麼可懼怕的呢?連世界第一帝國的法老都已被打敗,因此靠着神就可以義無反顧、勇往直前。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都帶着兵器上去。”(出13:18) 這群曾經在磚窯邊彎腰的奴隸,如今被神描述為“帶着兵器上去”的隊伍。這是一個令人震撼的身份轉換。他們不再是法老的苦工,而是耶和華的軍隊;不再是散亂的奴隸群,而是有組織、有紀律、有裝備的軍旅。“帶着兵器”一詞在希伯來原文中,也含有“列陣有序”的意思。他們在神的眼前,不是一群逃難的烏合之眾,而是整裝列陣的精兵。這也呼應了出埃及記12章17節的話:“你們要守無酵節,因為我正當這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這是神看待祂百姓的眼光。在人看來,這群人不過是手無寸鐵的奴隸;在神看來,他們卻是一支得勝的大軍。 “摩西把約瑟的骸骨一同帶去,因為約瑟曾叫以色列人嚴嚴地起誓,對他們說:‘神必眷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裡一同帶上去。’”(出13:19) 這一個細節,勝過了千萬句豪言壯語。約瑟死在埃及,葬在埃及,但他沒有把埃及當作自己的家。在創世記50章24-25節,他臨終前對弟兄們說:“我要死了,但神必定看顧你們,領你們從這地上去,到他起誓所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他叫以色列的子孫起誓,將來要把他的骸骨帶上去。四百年過去了,約瑟的棺材一直停在埃及,像一個沉默的預言。那不是一具普通的骸骨,那是一個穿越世代的信心宣言:埃及不是終局,應許之地才是。約瑟在活着的時候,看見了這世界給他的榮耀——他貴為埃及宰相,身穿細麻衣,手戴印戒。但他說,這一切都不過是寄居的。他的骸骨要向子孫後代說話:不要在這裡紮根,不要在這裡停下,你們要帶着我一起走,因為我信那位向我列祖起誓的神。 希伯來書11章22節將這一件事列入信心的榮譽榜:“約瑟因着信,臨終的時候,提到以色列族將來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信心不是只活在當下的激情,而是延伸到死後、延伸到四百年後、延伸到神完成祂應許的那一刻。摩西沒有忘記這個誓言。在埃及傾覆、百姓動身的時刻,他沒有去搜羅金銀,而是先帶上了約瑟的骸骨。他知道,這件事關乎信實的傳承——神既應許了,就必成就;先祖既信靠了,就當尊榮。 本章的末了,是一幅極其動人的畫面:“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出13:21-22) “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這句話的希伯來原文,直譯是“不離開百姓的面”。不是雲柱火柱在百姓面前搖搖晃晃,而是它們始終停留在百姓面前,不離不棄。白晝的雲柱遮蔽烈日,夜間的火柱照亮黑暗。神親自以可見的方式,住在祂的百姓中間,引導他們的每一步。 有人可能想雲柱、火柱是不同的形態,其實我們仔細看出埃及記40章就看見,白天的雲柱到了夜晚的時候雲中有火,就變成了火柱,並不是兩種不同的柱子。當然雲柱、火柱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所代表的意義:神的引導和每日的同在。這是一種持續不斷的同在,不因百姓的軟弱而收回,不因曠野的荒涼而止息。神願意每天引導祂的百姓。 我們怎麼用在今天呢?主耶穌天不亮就去曠野禱告,祂說:“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這就提醒我們,每天我們也得有在神面前的靈修禱告,跟神對話,向着神有稱頌讚美,並且在神面前有聆聽。這樣我們才能聽主微聲,借着主給我們的亮光、感動和引導而行,就像以色列人白天有雲柱夜間有火柱一樣。主耶穌升天之後賜下五旬節聖靈,聖靈在教會中、在神的聖約百姓中不斷工作,給我們極深的感動和光照。正如喬治·慕勒說:“每天如果我沒有被神的靈充滿,沒有被神的道充滿,這一天出去後我就很容易拜偶像,因為心靈深處沒有被滿足。”但願我們也都能夠被神滿足,從而能夠蒙神引導而活。 結語 弟兄姊妹,這是一個世俗化的時代。在世俗化的時代中,神還在這樣引導我們嗎?當然!神願意引導我們,而且我們現在是新約時代,神更願意給我們引導。因為義人的路,就像早上的光越走越亮;也像太陽越照越明。 出埃及的夜是序章,不是終局。神將以色列人按着軍隊領出埃及,向着應許之地進發。今天,我們每一個在基督里的人,都已經出了屬靈的埃及。但我們不要忘記,出埃及不是終點,而是旅程的開始。神仍在繼續祂的工作,祂要我們除淨生命中的酵,祂要領我們走祂所定的路,祂要以祂的話語為雲柱、以祂的聖靈為火柱,引導我們直到那更美的應許之地。 願我們世世代代謹守這救贖的記憶,直到看見那真正的黎明破曉。 禱告:天父,謝謝你將我們從為奴之家領出來,又以恩典的雲柱火柱晝夜引導我們。求你使我們不忘記你的救贖,不輕忽你的吩咐,在家庭中忠實地傳講你的美德和作為,在生命中真實地活出分別為聖的樣式。在這曠野的旅程中,求你加添我們信心,使我們甘心跟隨你的引導,直到進入那更美的安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小約翰 城市傳道人,以道牧心,以文牧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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