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度(一)(2010-05-11 22:47:57)吴泽恒
吾定于农历四月初八佛诞日举行忏悔法坛,以期本门弟子自净其意,继而众善奉行,利乐有情。并以本门之功德迴向四众,迴向中华。愿本门弟子及十方四众同行大忏,祈世界和平,四海升平。祈万德庄严! 於今日始,吾将陆续阐述“忏悔度”之简识,望诸位善长,四方上下同鉴之。 一:何为忏悔 古梵语音译之“忏摩”,“叉摩”。简为“忏”。其含义谓向曾被自身损犯之人请求宽恕之意,因而忏者只有在自性清明自觉悔改的前提下方具忏之实果。 “忏悔”二字分指人外在与内心之自我悔改完善的行为表现。 佛教并非苛求众生绝对不犯过,除了杀、盗、淫、妄四大戒之外,其它罪过即使有意违之也可依“忏悔度”得以宽恕,因而“忏悔”法坛系为普通违过之人得以自新解脱之殊胜果度。 《摩尼律》,《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四分律》,《大觉律》等除针对出家众有严格的忏悔规仪外,尚有《万佛忏》,《地藏忏》,《三昧水忏》,《法华宝忏》以及《佛说文殊悔过经》,《佛说舍利弗悔改经》等均为佛觉度化众生之大忏之法。 “忏悔”法坛是作为修学佛法的重要法门,也是重要戒品,同时又具有重要而又普遍的社会意 义。由于世人沉沦於掩过饰非,不思自省,不行忏悔,因而方致以严刑峻法也难以改变社会的崩离和犯罪问题,因而“忏悔”法坛具有社会道德教化之功能化,能在 极大程度上真正导人自省自忏为善自新。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