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总算搞清楚了这种思维的逻辑是怎么建立的,我想核心的部分应该是倒数第二段,应该不错吧? 但你是否意识到你这里的逻辑有两个硬伤,第一是逻辑前提不成立,第二是在关于少数族裔和福利的问题上分别是两组逻辑,但是彼此对立的,弄得整篇文章的观点是自己否定自己。 而且暴露了一个潜意识,导致挺不好的在美国被不论老中还是其他族裔都看不起的一个现象。具体不说了,不那么光彩,尽管是少数人的现象,但其思维基础是类似这里这样的。 不知道在你这里能否发言,或者能否保留跟贴,所以先不细谈的。不如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如果美国人不再分族裔的区别,也就是以后从这上面看不出你是不是白人或者非白人。。。你是否觉得更好? 因为根据你这里的第一个逻辑,显然是不好的,因为就不能获得对少数族裔的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