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3: 1-18」“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在瑪拉基書第三章中,首先神籍先知瑪拉基回答了上一章結束時的問題:“公義的神在那裡呢?”先知在此預告公義的主即將來到。但在公義的主來到之先,祂的使者要先來,為祂預備好前面的道路,在福音書已經很清楚地指明是施洗約翰。“你們所尋求的主”,是指以色列人素來所盼望、所等候的彌賽亞,也就是主耶穌基督,祂將會突然公開的出現在以色列人面前(太21: 5-11),並且進入聖殿(太21: 12)。祂又是“立約的使者”,當主耶穌基督第一次降臨時,是以祂的身體立了新約(來8: 6-8)。而這“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是指主耶穌基督第二次再臨。接着先知說:“祂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祂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這裡預言在基督再來的時候,熬煉以色列人像煉金銀那樣,為使他們所獻的祭蒙神悅納,使各種強暴欺壓的事止息。神又說:“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神如果不是不改變的,以色列人早就滅亡了。之後“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你們卻問說:‘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若他們不納十分之一必遭咒詛:“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以色列人認為他們處境的艱難就是神不愛他們的憑據,但神卻指出是他們搶奪了祂的供物。但隨後神就勸告與應許他們:“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這“當納的十分之一”是神所要求於祂的百姓所當行的本分。“全然送入倉庫”說明,神不但要求以色列人納十分之一,也要求他們照神的旨意而納,即完全送入神的家中。“以此試試我”,意指借忠實履行奉獻供物的條規,來驗證神是否照祂所應許必要賜福他們。當時的以色列人,既處於困苦的生活中,就是因為他們不忠實地納十分之一,所以不能讓神“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他們,甚至無處可容…。”然後先知說到以色列民的悖逆,因“耶和華說:'你們用話頂撞我。你們還說:‘我們用什麼話頂撞了你呢?’你們說:‘侍奉 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齋戒,有什益處呢?…”這裡的辨論就顯示以色列人對神的悖逆。以色列人憑他們眼前的遭遇,便懷疑神的公義,以為事奉神是枉然,因惡人興旺,敬虔人得不到祝福。神的答覆是,祂必側耳傾聽敬畏神之人的彼此談論。神並沒有忘記那些敬畏他的人,他們又何必為惡人心懷不平呢?而且他們的名字並不在神的冊子上,但敬畏神的人卻是神所眷念的。最後“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這裡“我所定的日子”,就是主耶穌再來,帶進千年國度的時候。那時事奉神的人和不事奉祂的人有巨大差異,神給敬畏神的、事奉神的人的最高賞賜,就是成為屬祂的人,那樣的榮耀是我們所想象不到的。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敬畏神!並要知道事奉神、敬畏神的人,必蒙神賜福!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