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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壹5: 1-21> 2024-04-08 14:39:55

【约壹5: 1-21】【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在约翰壹书第五章中,使徒约翰首先讲到因信而有的生命,他说:【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凡信耶稣是基督的”,就是信耶稣是道成肉身而死于十架的救主基督,这样信的,就“都是从神而生”,从神得着新生命,就是重生,成为神的儿女。“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生他之神”,指神自己;“从神生的”,指神的儿女,我们既然因信而从神生,就该因神生我们的大爱而爱神,又爱一切祂所生的人。【我们若爱神,又遵守祂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因神使我们得着从祂而生的生命,我们就会爱祂,“我们若爱神”,并且遵守神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就是爱神所生的。【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诫命”主要是指那些出于神的权威的神圣的吩咐,包括神的整个救恩真理的教训,而不是仅指旧约的十诫。“这就是爱祂了”,这是指我们爱神的证据,就在我们遵守祂的命令。“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出于爱神之心就不会觉得祂的命令是一项沉重的负担,并且实际上,“神的爱”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有能力去遵守。因此当我们因着爱神,愿意遵守“神的诫命”的时候,就会发现“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如果我们对于遵守神的命令觉得好像背负重担,就证明我们爱神的心不够。而“爱神”是我们遵守神命令的能力。使徒在这里依次说明:信、重生、爱神、爱弟兄、遵守神命令的互相关系。今天我们因信耶稣是基督,就有了神的生命,我们就能爱祂、爱弟兄,也能遵守祂的诫命。【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凡从神生的”,就是信耶稣是基督的人,他们即有神的生命,“就胜过世界”,所以重生的生命保证我们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使我们“胜过世界”的信心,就是“信耶稣是神儿子”,就是对救恩真理的相信。“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使徒的反问,就是要提醒信徒,提防那些不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异端。谁是胜过世界的?除了信耶稣是神儿子的人以外,没有人能胜过世界。一般信徒可能认为只有那些具备圣经知识,或者被人认定属灵的人才能胜过世界,但是这里清楚的告诉我们,只要是“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就能胜过世界,因为他们拥有神的生命。

【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这“借着水”,是指主耶稣借着受洗,以显明祂是神的爱子(太3:16-17)。“血”,是指祂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完成救赎大工,以显明祂是救主基督(徒2:36)。“借着水和血而来”,表明主耶稣的一生,开始时借着受水洗见证祂是神来成为人,结束时借着流血舍命见证祂这个人真是神的儿子。“就是耶稣基督”,是指祂是神人二性的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可能特指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有血和水流出来】(约十九34)。耶稣基督不但有“水和血”作见证,“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圣灵的工作就是为基督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这“因为”是说明,圣灵所作的见证,基督所成就的救赎,祂是神的儿子完全合乎真理。“作见证的原来有三”,按照律法,有两、三个人作见证,证词就能成立(申19:15)。“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指“圣灵、水,与血”这三项见证,都是一致而完整地为基督耶稣作见证。【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该领受:原文是大)了,因神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既然我们“领受人的见证”,那么神为基督作的见证既比人的见证更大、更有力,我们就更该领受了。“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这“信”就是“领受”,而“领受神的见证”的结果,就是“信神儿子的”。而相信神儿子的,不仅是将祂接受到我们的里面来(约1:12),并且也将神的见证接受到里面。“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不信神的”,指不信神的见证,也就是“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将神当作说谎的”,这是亵渎神的大罪。世人以为信不信神由得我们自己,其实凡是不信神见证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这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恶。人若因无知而抗拒神,一时胡涂不信,仍有得救的机会,但若坚持不信到底,其下场是可悲的。【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见证”,指神的见证,就是见证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赐给”表明,当我们重生得救的时候,就已经白白领受了“永生”,也就是神所赐的生命。“永生”不是人的旧生命长生不老,而是一种永恒的、丰盛的新生命,也就是神儿子里面的生命。这种新生命不是在人复活以后才会有,而是在重生的时候就有了。“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永生”就是神儿子的生命,所以“是在祂儿子里面”。耶稣基督本身就是“生命”,因此,“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使徒说,他写这些话“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就是要他们知道自己有永生,可见使徒认为信徒是应该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今天有人认为今生无人能确知自己有永生,当时那些信徒也被假师傅搅扰,以致对自己是否有永生不太肯定,因此约翰在本信中不断讲到这方面的真理,目的就是要信徒知道自己有永生的确据,不必等候基督再来,就知道自己已经有“永生”的生命。所以信主的人现在就可以确定自己有永生,不用等候将来或是临终的时候才能确定。【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就是信徒祷告照神的旨意求,而不是以自己的意愿求。“祂就听我们”,表示神答应我们的祷告乃是有条件的,凡不照“祂的旨意求”,祂必不听。“这是我们向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是指只要我们根据神的旨意而向祂有所求,就会无所畏惧,也确信祂必听我们。如果我们所求的不合神的旨意,甚至已经知道是神不喜悦的事,还故意去求,这样的求就是试探神,神必不会听我们所求的。“既然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是既然知道一切照祂旨意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就是凡祈求的都“得着”成全。“得着”表示神这个应许可以视同实际上确实的得着。但信徒的祷告也要有分辨,所以约翰说:【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是犯了普通的罪,“就当为他祈求”,就当照神的旨意为他祈求,这样的祈求,被代求的人,“神必将生命赐给他”,这也说明这里所说的“弟兄”,是还没有生命的人,不是得救的信徒,只不过是当时教会承袭了犹太人所习惯的一种称呼。“至于死的罪”,就是故意、有意、顽固的敌挡真道、拒绝福音的罪,就如那些假先知(4:1)和彻底追随异端的人,还有是那些犯欺哄圣灵的罪(徒5:5-10)、亵渎圣灵的罪(太12:31-32)。这等人既然故意拒绝主的救赎,亵渎圣灵,对于这等人应否为他们祈求?使徒说:“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意思是不该为他们代求,因为祷告了也没有用。“凡不义的事都是罪”,是指凡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事,也就是未达到神公义的标准的行为,都包括在罪里面。“也有不至于死的罪”,意指人所犯下一切的罪中,也有“不至于死的罪”。信徒【偶然被过犯所胜】(加6:1),就是犯了“不至于死的罪”,所以我们应当彼此代求,好叫对方及时蒙光照、认罪,才能恢复生命的相交。因此今天我们都要知道,祷告有当求和不当求两种,当求的就当多多的代求,就如【偶然被过犯所胜】(加6:1)、被假先知迷惑的信徒,我们应当为他们代祷。不当求的,就如那些不认神的儿子、沈溺于犯罪(3:8)、“亵渎圣灵”(太12:31),为这种人祷告了也没有用,所以约翰“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这里使徒用三个“知道”,来重申三个重要的真理,也是本书的总结和对信徒的提醒。第一个“知道”,是“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这“凡”字意思就是,因为神给我们的新生命,是可以不犯罪的生命。信徒所以会犯罪,是因为没有顺着新生命生活,而体贴旧生命生活的缘故。“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这是强调从神生的生命,有保守自己的能力。如果我们依靠肉体的生命,必然无法“保守自己”。这里小字有古卷作“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是指凡从神生的必蒙神的保护,所以“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那恶者”指魔鬼,“无法害他”,就是无法抓住他、将他拖到犯罪习以为常的地步。真信徒必然不会持续犯罪,因为“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第二个“知道”,就是“我们是属神的”,所以恶者无法辖制我们。“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全世界”指世界上的人和他们所赖以生活行动的整个系统体制。“都卧在那恶者手下”,就是都无能为力的卧在魔鬼的手下任其操纵和宰割。今天教会里却掺杂了不少自以为“属神”,却是“卧在那恶者手下”的人,他们亟需对照本信来验证自己的重生身份。第三个“知道”是,“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是指主耶稣的道成肉身,祂来到我们中间(约1:14)。“将智慧赐给我们”,这“智慧”,不是指世上的智慧,而是指得救的智慧(提后3:15)和属灵的智慧(西1:9)。“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认识那位真实的”,就是认识独一的真神,祂虽然在天上,却真实地与我们同在。“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表明神与基督是完全合一的。“这是真神,也是永生”,“这是真神”,是指这位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就是真神。“也是永生”,意即这样地认识真神,又住在祂里面,就是“永生”,这是永生的真谛。

信徒既然知道了“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就呼吁:【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这里所说的偶像,不会是真正属物质的偶像,因信徒绝不可能还是拜偶像的人。所以这偶像是指那些在信徒心中占夺神地位的无形偶像,使信徒不能专诚事奉真神的一切事物。信徒要保守自己不落在偶像之罪中的方法就是“远避”它们,使它们完全不能进到我们心中占据地位。使徒约翰在本书的开始将“生命之道”的信息传给我们,而在本书结束时,却将“远避偶像”的信息提醒我们,表明在“生命之道”与“偶像”之间,在真实的神与虚谎的偶像之间,是绝对不能两立的。在我们追求更深认识这位真实的神,并更深住在祂里面的生活中,各种无形的偶像都会使我们属灵的眼睛昏花,不能认识神。所以当我们读完这卷书信的时候,我们实在应当恳切地求主赏给我们智慧和启示的灵,使我们能憎恶并远避一切的偶像,不然这本书的信息对于我们将毫无益处。因此今天每一个认识真神,并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人,都要好好保守自己,远离偶像。使徒约翰就在此结束了《约翰壹书》。在这卷书中,使徒约翰将极宝贵的属灵真理表达出来。为此,愿我们都要用心默想并认真研读本书,并要遵从神向我们所启示的真理!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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