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22: 1-33】【耶和华对摩西说……。】在利未记第二十二章中记载了,神籍摩西吩咐祭司要谨慎对待圣物;祭司不可献上凡有残疾的祭物,所献的祭物要献得可蒙悦纳。首先【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远离”意思是谨慎处理。“分别为圣”,是指从俗物中分别出来归神为圣;“圣物”指用来献给神的祭物。祭司不但个人生活必须圣洁,事奉也必须圣洁,要严格根据神的吩咐处理“圣物”,“免得亵渎我的圣名。我是耶和华”。就是免得使神的圣名被人轻看。【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凡身上有污秽、亲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圣物的,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华。‘】“你要对他们说: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就是要对凡是以色列的人。“凡身上有污秽、亲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圣物的”,“身上有污秽”,即因自己犯罪而污秽,或因他人的罪和外部邪恶的影响而污秽,都不可亲近分别为圣归神的圣物。否则“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华”。“剪除”就是治死。 【亚伦的后裔,凡长大麻风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译:人),或是遗精的人,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不拘那人有什么不洁净),摸了这些人、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秽自己。我是耶和华。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轻忽了,因此担罪而死。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亚伦的后裔,凡长大麻疯的,或是有漏症的”,这些人就“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是遗精的人”,“物”包括器物和人,“遗精”指梦遗,“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不洁净的爬物”,就是用四足爬行不洁净的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不拘那人有什么不洁净)”,是指凡是所有不洁净、会使人沾染污秽的人,祭司都不可触摸他们。“摸了这些人、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若不用水洗身,就不可吃圣物”,祭司一旦接触了不洁的人或物,若不用水洗身,他就不可吃圣物。“日落的时候,他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日落的时候”,按照犹太人的计时法,下午六点日落时分,开始新的一日,神就不再记念他的污秽,“他就洁净了”,就可以吃圣物。“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秽自己。我是耶和华”。“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就是不是被宰杀的,“他不可吃”,因这两类动物的肉,可能血没有流尽,以致吃到含在其中的血,而被污秽。“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轻忽了,因此担罪而死。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祭司是亲近神的人,因此神对他们的要求相当严格,处罚也很严厉。在新约时代,神对教导人的师傅之审判,也比一般信徒更严重(雅3:1)。“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祭司就要对神负起保守圣洁的责任。 【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倘若祭司买人,是他的钱买的,那人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凡外人不可吃圣物;寄居在祭司家的,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外人”指不属祭司家族的人;“寄居”就是寄住家中的外地人;“雇工人”指临时帮佣,神规定“外人不可吃圣物”。“倘若祭司买人,是他的钱买的,那人就可以吃圣物”。祭司用钱买的奴仆则例外,允许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是指奴仆经主人配婚后所生的儿女。“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嫁外人”,指嫁给非祭司家族的人。“举祭的圣物”,就是平安祭中举祭的饼和腿肉(7:14),她“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孩子,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这类的寡妇和离婚妇人,祭司仍可视同未婚女儿。“只是外人不可吃”,“外人”指一切不相干的人都不可吃。 【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若有人误吃了圣物,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误吃了圣物”,指不是明知故犯,而是在吃的时候不知道是圣物;“原数加上五分之一”,就是在所吃圣物的数额再加上五分之一,要“交给祭司”,这是赎愆祭的规定。“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祭司有责任看管圣物,不让任何外人,故意或误吃圣物。“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祭司有责任拦阻别人不致在圣物上违犯条例而“自取罪孽”。“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他们”是指吃的人。【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凡献供物,无论是所许的愿,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献上,如此方蒙悦纳。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不蒙悦纳。】“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并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家中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在以色列境内长年居住的外邦人,他们可以献“燔祭”。“凡献供物,无论是所许的愿,是甘心献的,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这里把“燔祭”分为“所许的愿”和“甘心献的”两种。“燔祭”就是把整个祭物须在祭坛上经过火烧,使馨香之气上升,全部献给神。“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献上,如此方蒙悦纳”。燔祭必须献上公的祭牲,并且“没有残疾”,就蒙神悦纳。“凡有残疾的,你们不可献上,因为这不蒙悦纳”,“凡有残疾的”祭牲,必不蒙神悦纳。 【凡从牛群或是羊群中,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献的,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若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献上;用以还愿,却不蒙悦纳。肾子损伤的,或是压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骟了的,不可献给耶和华,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因为这些都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凡从牛群或是羊群中,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平安祭”所献的可为感谢、还愿或甘心献的(7:15-16)。“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献的,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特许的愿”是在特别情况下所许的愿,而“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瞎眼的、折伤的、残废的、有瘤子的、长癣的、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折伤的”指四肢和角折断的;“有瘤子的”指身上溃疡;“长癣的、长疥的”指有皮病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火祭”是在祭坛上焚烧献给神的祭。“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若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肢体有余的,或是缺少的”,是指比正常的牲畜身上多出一部分或短少一部分,并不算“残疾”,虽然不可“用以还愿”,但若“作甘心祭献上”,还是可以蒙神悦纳的。“肾子损伤的,或是压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骟了的”,“肾子”指公牛或公羊的睾丸;“骟了的”指阉割。“不可献给耶和华,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在你们的地上”指境内。“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就是不可从外邦人收购有残疾的牲畜用来献祭,“因为这些都有损坏,有残疾,不蒙悦纳”。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才生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七天当跟着母;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蒙悦纳,作为耶和华的火祭。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要献得可蒙悦纳。要当天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华。】“耶和华晓谕摩西说:‘才生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七天当跟着母”,就是刚生七天以内的幼仔,不可用来献祭。“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蒙悦纳,作为耶和华的火祭”,必须超过八天才可用来焚烧献祭。“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就是不可同一天宰母又宰子。“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要献得可蒙悦纳”。为感谢神而献的甘心祭,必须献得蒙神悦纳。“要当天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华”。燔祭除了焚烧献给神的之外,其他可供祭司或献祭的人享用的部分,都只能当天吃。【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我是耶和华。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却要被尊为圣。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作你们的神。我是耶和华。‘】“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我是耶和华”,“我的诫命”就是神有关献圣洁的祭物蒙神悦纳的条例。“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却要被尊为圣。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以色列人在献祭的事上分别为圣,就是尊神为圣,也就是尊重神的名,因为神的旨意是要他们成为圣洁。“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作你们的神。我是耶和华”。神把以色列人从埃及拯救出来,是要作他们的神。神在本章的开头三次宣告“我是耶和华”,结尾又三次宣告“我是耶和华”,表明神是圣洁的,所以神的百姓也应该活出祂的圣洁。为此,愿我们这些新约的祭司也要活出神的圣洁!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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