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5: 1-19】【百姓和他们的妻大大呼号,埋怨他们的弟兄犹大人……。】在尼希米记第五章中记载了,尼希米解决了百姓中富人欺压穷人的问题,为穷苦百姓主持正义;尼希米以身作则从未加重百姓负担,充分体现了这位神所重用的仆人的美好品格。本章首先说到:【百姓和他们的妻大大呼号,埋怨他们的弟兄犹大人。有的说:‘我们和儿女人口众多,要去得粮食度命’;有的说:‘我们典了田地、葡萄园、房屋,要得粮食充饥’;有的说:『我们已经指着田地、葡萄园,借了钱给王纳税。我们的身体与我们弟兄的身体一样;我们的儿女与他们的儿女一般。现在我们将要使儿女作人的仆婢,我们的女儿已有为婢的;我们并无力拯救,因为我们的田地、葡萄园已经归了别人。‘】“百姓和他们的妻大大呼号,埋怨他们的弟兄犹大人”。“百姓和他们的妻”,是指民中一些穷困的夫妻。“大大呼号”,就是在极度悲痛中发出的喊叫,也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埋怨他们的弟兄犹大人”,就是指控诉同胞中富裕阶层的人。“有的说:’我们和儿女人口众多,要去得粮食度命‘”。这一类穷人家庭,因为人口众多,所得不足供养,他们就“去得粮食度命”,就是想办法借钱买粮食来活命。“有的说:‘我们典了田地、葡萄园、房屋,要得粮食充饥’”。这一类穷人家庭,他们虽有田产、房屋,但所得不足供养家人,被迫以田产、房屋作抵押,为“要得粮食充饥”。“有的说:’我们已经指着田地、葡萄园,借了钱给王纳税”。这一类穷人家庭,虽然出产足够自家温饱,但不够缴纳国家赋税,就拿田地或葡萄园作抵押。“我们的身体与我们弟兄的身体一样;我们的儿女与他们的儿女一般。现在我们将要使儿女作人的仆婢,我们的女儿已有为婢的;我们并无力拯救,因为我们的田地、葡萄园已经归了别人‘”。这里的“我们”,就是向人借贷的穷人家庭;“我们弟兄”和“他们”,都是指犹大的债权人。“现在我们将要使儿女作人的仆婢”,就是这些穷人家庭即将被迫出卖儿女作人仆婢。“我们的女儿已有为婢的”,是指他们已经将女儿卖为人婢。“我们并无力拯救”,指无力赎回。穷人家庭怨声载道,若不及时处理,后果是严重的,必会影响建墙工程。 【我听见他们呼号说这些话,便甚发怒。我心里筹划,就斥责贵冑和官长说:‘你们各人向弟兄取利!’于是我招聚大会攻击他们。我对他们说:‘我们尽力赎回我们弟兄,就是卖与外邦的犹大人;你们还要卖弟兄,使我们赎回来吗?’他们就静默不语,无话可答。】“我听见他们呼号说这些话,便甚发怒。我心里筹划,就斥责贵冑和官长说:‘你们各人向弟兄取利!’于是我招聚大会攻击他们”。因尼希米敬畏神,通晓神的律例典章,因此他听到不道德不公平的事,“便甚发怒”。不仅如此,他“心里筹划”之后,立即“斥责贵冑和官长”,因为他们一面剥削穷人,一面谋取高利贷。“你们各人向弟兄取利”,摩西的律法规定不可向弟兄取利(出22:25等)。“我招聚大会攻击他们”,这是发动公众的力量对富人施加压力,同时也可教育大众。“我对他们说:‘我们尽力赎回我们弟兄,就是卖与外邦的犹大人;你们还要卖弟兄,使我们赎回来吗?’他们就静默不语,无话可答”。“我们尽力赎回我们弟兄,就是卖与外邦的犹大人”,是指尼希米、他的肉身兄弟和那些热爱同胞的人,出钱从外邦人手中赎回犹大人。因神不愿意祂“所赎的百姓”(出15:13)再度失去自由,因此律法规定:若有穷困的以色列人卖身为奴(利25:47-49),百姓有义务“尽力赎回我们弟兄”。而这些“贵冑和官长”唯利是图,没有遵行神的律法,所以尼希米责问他们:“你们还要卖弟兄,使我们赎回来吗?”他们就“静默不语,无话可答”,就是默认自己有错。 【我又说:‘你们所行的不善!你们行事不当敬畏我们的神吗?不然,难免我们的仇敌外邦人毁谤我们。我和我的弟兄与仆人也将银钱粮食借给百姓;我们大家都当免去利息。如今我劝你们将他们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房屋,并向他们所取的银钱、粮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归还他们。’众人说:‘我们必归还,不再向他们索要,必照你的话行。』我就召了祭司来,叫众人起誓,必照着所应许的而行。我也抖着胸前的衣襟,说:’凡不成就这应许的,愿神照样抖他离开家产和他劳碌得来的,直到抖空了。‘会众都说:‘阿们!’又赞美耶和华。百姓就照着所应许的去行。】“我又说:‘你们所行的不善!你们行事不当敬畏我们的神吗?不然,难免我们的仇敌外邦人毁谤我们”。“你们所行的不善”,是指他们所行的违背律法。“你们行事不当敬畏我们的神吗?”就是要他们敬畏神,遵行神律法。“不然,难免我们的仇敌外邦人毁谤我们”。意思是犹大人有神的律法,却违背律法,这样必遭外邦人的嘲笑,也使神的名被亵渎。“我和我的弟兄与仆人也将银钱粮食借给百姓;我们大家都当免去利息”。尼希米告诉这些富人,他们也借钱给百姓,但他们没有向同胞取利。“我们大家都当免去利息”,就是呼吁所有的有钱人不仅不放高利贷,甚至应当免除利息。“如今我劝你们将他们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房屋,并向他们所取的银钱、粮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归还他们’”。“他们的田地、葡萄园、橄榄园、房屋”,是穷人所抵押的财产,或因无力还债所没收的财产。“向他们所取的银钱、粮食、新酒,和油,百分之一的利息都归还他们”,就是将已经收取的利息,或折算与利息相等的实物,都要归还贫穷的家庭。“众人说:‘我们必归还,不再向他们索要,必照你的话行。’我就召了祭司来,叫众人起誓,必照着所应许的而行”。“我们必归还”,就是归还从前所取得的财产和利息。“不再向他们索要”,就是不再索取今后的利息。“我就召了祭司来,叫众人起誓”,尼西米不仅要他们口头答应,并且要让他们在祭司面前起誓,就是要他们为自己所说的话:“必照着所应许的而行”留下记录。“我也抖着胸前的衣襟,说:‘凡不成就这应许的,愿神照样抖他离开家产和他劳碌得来的,直到抖空了。’会众都说:‘阿们!’又赞美耶和华。百姓就照着所应许的去行”。“我也抖着胸前的衣襟”,是象征钱财被抖空的咒诅。“凡不成就这应许的,愿神照样抖他离开家产和他劳碌得来的,直到抖空了”,就是他们若不履行所说的话,咒诅就会临到那人的身上。“阿们!”表示衷心赞同,他们“又赞美耶和华”。 【自从我奉派作犹大地的省长,就是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与我弟兄都没有吃省长的俸禄。在我以前的省长加重百姓的担子,每日索要粮食和酒,并银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们的仆人也辖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这样行。并且我恒心修造城墙,并没有置买田地;我的仆人也都聚集在那里做工。除了从四围外邦中来的犹大人以外,有犹大平民和官长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饭。每日预备一只公牛,六只肥羊,又预备些飞禽;每十日一次,多预备各样的酒。虽然如此,我并不要省长的俸禄,因为百姓服役甚重。我的神啊,求祢记念我为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与我。】“自从我奉派作犹大地的省长,就是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共十二年之久,我与我弟兄都没有吃省长的俸禄”。尼希米在担任省长的十二年期间,并没有象从前的波斯省长那样“吃省长的俸禄”。因“省长的俸禄”,是从国库税收拨给,所以至少可以减轻百姓的负担。“在我以前的省长加重百姓的担子,每日索要粮食和酒,并银子四十舍客勒,就是他们的仆人也辖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这样行”。“加重百姓的担子”,除了领取俸禄之外,还额外向百姓每日索要粮食、酒和金钱。“银子四十舍客勒”,约值一般人半年的工资,这个数目可能指省长官府每日的开销。“就是他们的仆人也辖制百姓”,就是任令他们的仆人作威作福,管制百姓。“但我因敬畏神不这样行”,尼希米不肯滥用权力,因为他敬畏神。“并且我恒心修造城墙,并没有置买田地;我的仆人也都聚集在那里做工”。“我恒心修造城墙,并没有置买田地”,是指尼希米来到耶路撒冷,一心只为修造城墙,全力以赴,并没有为自己谋利。“我的仆人也都聚集在那里做工”,是指尼希米的仆人们也同心合意,加入修造城墙的工作。“除了从四围外邦中来的犹大人以外,有犹大平民和官长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饭。每日预备一只公牛,六只肥羊,又预备些飞禽;每十日一次,多预备各样的酒。虽然如此,我并不要省长的俸禄,因为百姓服役甚重”。“从四围外邦中来的犹大人”,是指从各国和各省暂时回到耶路撒冷的犹大人,或从被掳之地新近归回尚未安定下来的犹大人。“有犹大平民和官长一百五十人”,这包括亲友、仆人和各级官长在内共有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饭”,就是受邀一同进餐。“每日预备一只公牛,六只肥羊,又预备些飞禽”,表明他待客非常慷慨。“每十日一次,多预备各样的酒”,就是每隔十日就有一次特别酒席的招待。“虽然如此,我并不要省长的俸禄,因为百姓服役甚重”,是指所有宴客花费,全部都出之他自己,免得加重百姓的负担。尼希米以身作则从未加重百姓负担,充分体现了这位神所重用的仆人的美好品格。而尼希米的积蓄可以供养一百五十多人十二年,可见他在回归之前已经非常富有。“我的神啊,求祢记念我为这百姓所行的一切事,施恩与我”。因尼希米看轻地上的一切名利,单单看重神的“记念”和“施恩”,寻求属天的福气,所以他能放下属地的丰富,回到耶路撒冷重建城墙。从本章中我们看到神所重用的仆人尼希米的美好品格。愿我们今天也都要像尼希米那样,我们要摆脱属地事物的捆绑,并要让基督的生命在我们身上活出来,让人从我们身上看到基督而归荣耀给神,这样神必会记念施恩给我们!阿们! www.biblestudy-xbss.com 圣经分卷分章注解 霞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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