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奧斯卡的提名電影《布魯克林》(Brooklyn)沒有獲什麼獎,卻是我很喜歡的一部。 電影講述的是一個極其簡單的故事。年輕的愛爾蘭女孩Eilis Lacey離開家鄉的小鎮,獨自一人來到美國尋找新的希望,在愛爾蘭人聚居的布魯克林地區開始了新生活。就在她逐漸走出對故鄉和親人的強烈思念,逐漸在新環境得心應手時,家庭變故使她再次回到故鄉探視母親。但此次之行讓她意外發現很多以前對於她可望而不可及的機會,在她前面敞開了大門。她也因此而得到小城社會的關注和垂青,有希望一躍而成為本地的名媛,並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歸宿。 面臨這樣幾乎是重生的選擇,Eilis 會作怎樣的決定? 我自己作為一個移民,對於電影裡離鄉人的心路歷程的描寫都可以深切聯繫。但這部電影最打動我的,正是這段關於重新選擇的情節。 在我離開故鄉的二十年裡,不知道多少次作過“如果我當時沒有離開”的假設。有這麼一兩次,真的幾乎相信回去會讓我的生活更好。 不過也像電影裡所描述的,無論有多少激動人心的全新可能性,故土和故人可以變得難以辨認,可又本質上並沒有任何改變。於我來說,二十年的歷程,是一段半生的成長過程。留在身後的人文環境,只是如同以往努力掙脫的蟬蛻。正如Eilis 所說,回去以後的一些遭遇,最終會提醒自己當初為什麼會離開。 我常聽到這麼一種說法,美國人最不相信感傷(America is not sentimental)。這裡也許不是遍地黃金的天堂,但給予個人的選擇無處不在。這是一個樂觀追逐者的樂園,如Fitzgerald在《偉大的蓋茨比》裡寫到: Gatsby believed in the green light, the orgastic future that year by year recedes before us. It eluded us then, but that's no matter—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tch out our arms farther. . .
“蓋茨比相信那盞綠色的燈光,那種高潮般令人極度愉悅的未來,年年在我們前面逐漸退去,在往日裡躲閃着我們的追逐。但那並沒有關係 – 明天我們會跑的更快,將我們的手臂伸得更遠。。。” 對於樂觀者來說,美國便是那盞綠色之光,是傳說中的許諾之地(The Promised Land),也是那些不畏懼新世界的人們義無反顧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