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的弹劾与宪法
民主党众议院议长佩罗西今天向副总统彭斯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后者在24小时内依据美国宪法二十五条修正案,接管川大统领的总统职务,否则她将在国会启动弹劾川普总统的程序。
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第四款规定:凡当副总统和行政各部长官或国会以法律设立的其他机构成员的多数,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声称总统不能够履行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时,副总统应立即作为代理总统承担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然而,这一条款主要是针对总统因精神状态异常,不能正常履行职务时的情形所采取的措施。如副总统及其他内阁成员经观察,认为总统精神失常,才可以接管总统职务。目前川大统领的精神状态虽然因受选举失败受挫,性格乖张,但总不能因为性格问题被认定为精神病人。所以依据这一条款解除川大统领职务条件不具备。副总统彭斯不会回应佩洛斯的呼吁,也是有道理的。
那么,国会紧接着要推动的弹劾案主要理由是川普煽动叛乱。川普有关选举舞弊,要求重新验票的言论是属于宪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的言论自由保护范筹,还是煽动暴乱,是个政治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宪法第一修正案对公民的言论自由给予十分广泛的保护。该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权利。最高法院的判例确定的一种标准,用于定义言论自由的限度为,必须是迫在眉睫的违法行为,演讲者打算煽动即将发生并可能的违反法律的行为,才不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川普的言论是否达到这一测试标准,进入国会大厦的川粉是否在行使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力,是个可以质疑的问题。美国历史上曾判烧毁国旗是言论自由的表达。那么坐在议长办公室翘二郎腿,是不是也可以认为是一种言论自由?
民主党提起的弹劾案还援引了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四条第三款:
无论何人,凡先前曾以国会议员、或合众国官员、或任何州议会议员、或任何州行政或司法官员的身份宣誓维护合众国宪法,以后又对合众国作乱或反叛,或给予合众国敌人帮助或鼓励,都不得担任国会参议员或众议员、或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或担任合众国或任何州属下的任何文武官员。但国会得以两院各三分之二的票数取消此种限制。 看来这弹劾案更多是为了2024年总统大选作准备。一旦弹劾成功,川大统领将从美国政坛永远被封杀,而且,可以把支持川普的国会议员一起扫地出门。一箭双雕,一箭多雕。涨民主党士气,灭共和党威风,其用心何其毒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