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在加拿大,是加拿大建國149周年的國慶日;而在中國,則是中國共產黨建黨95周年的建黨日。感謝《中國日報》、《光明網》等媒體,在慶祝、宣傳主旋律的萬忙中,還不忘發揚偉大的國際主義精神,擠出時間來關懷不遠萬里的加拿大民眾的福利,發表《實拍加拿大遍地流浪漢外國的月亮不再圓》一文,引得加拿大的多家華文媒體競相轉載。 文章一開始就幸災樂禍地說:“加拿大每年有至少20萬無家可歸者,按人口比例,如果在中國,大概有800萬人無家可歸!(不是說加拿大福利很好,不用工作就可以無所顧忌地享受生活嗎?!)”,還告訴讀者“加拿大有很多華人同樣無家可歸”。 崔永元說過:“記得小時候書本上總說中國用世界7%的耕地養活了22%的人口,可是它沒有告訴我們,這22%的人口養活了世界60%的公務員,這22%的人口的教育經費只占世界的3%,這22%的人口的財富97%集中在其中1%的人手裡,這22%的人口中90%吃着全世界最毒的食物,繳納最高的稅,干着最髒最累的活!” 《中國日報》、《光明網》等媒體同樣沒有告訴大家,加拿大這20萬體驗過無家可歸者中,至少15萬加拿大人只是在一年中或多或少使用過庇護所——3萬加拿大人在某個夜晚成為無家可歸者;5萬加拿大人在某個夜晚成為隱形無家可歸者——他們或住在旅館,或暫住在親戚、朋友家中,或住在醫院,甚至在監獄。而真正露宿街頭的,只是約5千人左右。這些人中,不少人是因為吸食了毒品、酗酒或精神健康出了問題才流落街頭,不願進入庇護所居住。 《中國日報》、《光明網》等媒體同樣也不會告訴大家的是:加拿大的納稅人在無家可歸者身上,每年花費70.5億加元的巨款來運行庇護所、提供食物、社會和醫療保健服務。這個花費如果平攤到每年13000~33000個長期無家可歸者身上,花費在每個無家可歸者身上的金額達到21萬3千多加元;就算平均到《中國日報》所說的20萬無家可歸者身上,也可達到每人3萬5千多加元。 我真為這樣的報紙還頂着“中國”兩字而感到難堪。如果真的按照加拿大的居住標準、對無家可歸者的定義和對無家可歸者的救濟標準來衡量,中國大量的進城務工的農民算什麼?那些房屋被強拆、土地被強征後離家失所流浪各地的訪民算什麼?那些被認為是計劃生育中超生的上不了戶口、上不了學,長大後連買房都買不了的“黑戶口”算什麼?他們的數量還真遠遠不止800萬。如果中國人也按照加拿大人的生活方式去生活,更不敢想象會發生什麼結果。 有讀者在對該文的評論中稱:“同這樣的報紙討論這種問題,一定是無聊的。建議大家去看2013年CBC(加拿大廣播公司)的原文:http://www.cbc.ca/news/canada/30-000-canadians-are-homeless-every-night-1.1413016 我也推薦大家去看看“無家可歸者港口”這個網站,這裡刊登了關於加拿大無家可歸者的詳細統計數據和分析報告。這些文章、統計數據和報告,無一例外都從無家可歸者的定義、構成、程度、成因、目前的救助情況、改進的建議、市和省兩級政府的工作重點和社會各界的努力上給予詳細的統計和分析。 加拿大的無家可歸者問題,對於像加拿大這樣的國家而言,確實是這個社會的一個嚴重問題,是加拿大應該予以努力改進的重點之一;對救濟款使用的合理性,也很值得商榷。加拿大確實存在着許多不足之處需要大家的努力去改進,我相信加拿大各界也希望媒體予以批評監督,凡了解(甚至不了解)加國國情的,誰都有發言權,而不只是加拿大有發言權。 媒體的職能,就是應該去尋求、傳播真相,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進步,而不是出於某種目的去誇大和歪曲事實,來愚弄本國人民,維護權貴們的利益。中國國家網信辦日前剛剛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制止虛假新聞的通知》,要求“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新聞報道真實、全面、客觀、公正”,不知《中國日報》和《光明網》等國有媒體和國家網信辦各方,對此又會有些什麼感想? 是的,同這樣的報紙討論這種問題,一定是無聊的。還是一起來欣賞一組加拿大國慶日,在列治文斯蒂夫斯屯漁村舉辦的“高桅帆船節”的照片吧。 張智斌 2016年7月4日 於 溫哥華 附:《中國日報》、《光明網》發表的《實拍加拿大遍地流浪漢 外國的月亮不再圓》的鏈接: http://www.chinadaily.com.cn/interface/toutiaonew/53002523/2016-07-01/cd_25925605.html http://big5.gmw.cn/g2b/culture.gmw.cn/2016-07/01/content_20780134_4.htm 註:本文由網友黃塵來信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