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函照登:
尊敬的万维
我有个关于中国金融业期货领域的问题,在中国相关部门,例如中国证监会,多次举报,没有任何回音。我确定自己举报的事情是真实的,对于没有回音困惑不解。因为平时看到贵网站对于中国的报道比中国本土的媒体更加详实,所以将这个线索提供给你们,如果有新闻价值被你们深挖,顺便解除我的困惑。
线索如下
网易贵金属,官网http://fa.163.com/
这家公司做的所谓“现货”,明显符合变相期货的定义,为什么至今没有被取缔呢?
中国的期货监管机构是证监会,网易贵金属关联的这家南交所,并没有得到证监会的批准。
从公布的收费标准看,至少是从2012年就可以运营了。
2012年公布的收费标准
http://pimg1.126.net/silver/download/file/9.pdf
附上这家公司2014年8月公开的规则:
《湖南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现货电子交易规则》
http://pimg1.126.net/silver/download/file/7.pdf
为了解其做法是否属于期货,我还注册了账户进去交易白银现货,其所谓的“现货”根本不符合现货定义,就是期货!冒充“现货”做期货,以逃避监管,在中国很普遍,但我之前见过的都是不知名的公司,可能是由于规模小,未引起监管部门注意而暂时逃过法律惩罚。网易这样的知名公司做变相期货,我是第一次见。名气够大,也不遮掩,从2012年运营到2016年现在了,还没有被取缔,中国的法律是儿戏吗?问了一些期货行业的朋友,他们说是地方保护主义,还举例了一些新闻,例如“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昨晚被来自全国各地的800多位心急如焚的投资者包围。泛亚交易所资金链断裂,涉及全国20个省份,22万投资者,总金额达400亿元。”
因为中国是个新闻管制国家,很多问题无法在网络公开讨论,私下小规模受限于朋友圈子的眼界,所以答案究竟是什么,无法得知。期待这个线索被大家深挖,获得答案。
中国政府宣传中国是个法治国家,可是现实并不是,很多刚毕业的中国学生和来中国经商的外国人并不知道这一点,因为相信中国法律而造成许多损失。我希望此线索能成为一个案例,揭露这一现象,减少人们的损失。
附上中国法律条文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89条“任何机构或者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1)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2)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
中国对期货交易存在专营专管的限定。如1999年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2007年4月15日实施的国务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均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展期货交易、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不仅禁止场外交易和变相期货交易,而且还对何谓变相期货交易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国家规定的期货交易的禁止性规定,则其行为必定符合《刑法》225条第一款第三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罪状表述,构成非法经营罪,故应以非法经营罪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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