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維讀者網(Creaders.Net)讀者佚名來稿: 去年,新民主黨黨領 John Horgan及新民主黨嘗試在大溫地區通過法案,根據所有房屋的市值每年在物業稅上額外加收百份之二的稅款。倘房屋屋價達100萬元,屋主便每年要額外繳稅兩萬元。即是說,十年後屋主便在物業稅上再徵收20萬元的額外稅款。如擁有價值二百萬的房屋,十年後便多付40萬元。
昆倫理工大學張國任博士指出, 這項懲罰性稅收最終全落在新移民的身上。這政策可以說是 不僅只是徵收了重稅, 而是對新移民嚴重的歧視。新民主黨的法案帶有括免條款; 凡屋主五年或以上擁有及自住房屋, 在大溫地區可免除這一項稅務。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們每一家的物業,無論是自住還是投資都可以得到豁免。這個建設意味着新移民無法享有豁免的資格。十分明顯地這個提案:1)偏袒在加拿大居留已久的人; 2) 歧視所有新來的人。最荒謬的是,就算你未來獲得了公民身份,你都沒辦法得到豁免!
不但是去年,在1993 年,新民主黨提出預算案, 宣布在價值超過50 萬的房屋徵收百份之五的額外稅,而價值超過90萬的房屋, 在物業稅上再多加百份之二稅款。當時他們想要徵收的恰巧地也是今次所提出的百份之二。可以興幸的是,當時公眾強烈抗議迫使新民主黨在預算案中撤回這項建議。
到了今年省選,新民主黨從來沒有向市民解釋清楚他們所提出的百份之二投機稅的新法案。但這些舊事顯示出, 假若新民主黨今屆在本省執政,必定大力推行這項惡法。明顯地新民主黨死心不息,今次還是想舊時重提。可惜他們的政策只會重蹈九十年代的十年災難,使本省的經濟再度弄得一蹶不振。我們必須要新民主黨對於這些方案做出詳細的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