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維讀者網(Creaders.Net)網友守望者來稿: 
知己知彼,捍衛文明。 歡迎您掃碼訂閱“守望者精選”:
作者按: 近期,《紐約時報》在其網頁上撰文批評中國的西部政策,其報道稱,父母為子女取“穆罕默德”、“阿拉法特”和“吉哈德”等阿拉伯名字遭到了禁止。許多西方其它媒體也有類似報道,筆者雖不能100%確認其報道的真實性,但是從報道的傾向性來看,《紐約時報》是透過了極具西方左翼意識形態的眼鏡來解讀該事件,失去了客觀性,也間接暴露了這樣的左翼“政治正確”意識形態是如何給西方社會帶來了一系列難以調和的社會矛盾,並為未來埋下了定時炸彈的。 聲明:筆者堅決支持各民族、宗教的和平共處,維護開明友愛的共同家園。堅決反對激化矛盾、妖魔化宗教信眾和製造分裂。正視極端主義的意識形態不僅保護漢族民眾,也是保護我國少數民族和平與穩定的生活環境,進而維護民族團結、國家統一和長久繁榮。 消息轉述: 《紐約時報》稱,維族人士向其提供了一份禁用名字的列表,該列表中包含有“穆罕默德”、“吉哈德” 、“穆賈希德”、“麥地那”、“艾資哈爾”、“阿拉法特”等20多個名字。 《時報》說,烏魯木齊和新疆其他城市的官員確認了這道禁令,並還稱當地官員透露,違反取名禁令的子女可能享受不了一些重要的福利,包括教育和保健。 《時報》指出,禁令是4月下旬推出的,並說當地官員稱這是西部新疆地區“遏制宗教狂熱”的一部分,還說政府認為需要在新疆瓦解伊斯蘭極端主義、暴力和分裂思想的溫床。《時報》聲稱許多維吾爾人說,政府對宗教和言論的嚴格限制,才是該地區緊張局勢的主要原因,還轉述“人權倡導者”說:“這道禁令顯示出政府以打擊恐怖主義為名,不遺餘力地限制維吾爾人的公民自由。” 另外,《時報》引述了人權觀察組織的中國部主任芮莎菲(Sophie Richardson)稱:“給嬰兒選擇名字應該是一個“快樂的、私下的討論。這是中國政府對新疆人民最新的荒謬限制。” 分析點評: 
筆者無意概括性的判斷《紐約時報》對中國的所有以往報道都是不準確的,但就此篇報道而言,其對中國的譴責的態度無疑建立在西方左翼的“政治正確”信條上。 這兩個信條如下: 1. 伊斯蘭與恐怖主義行為沒有必然聯系。伊斯蘭即使不是最和平的信仰,但也不比世界上其它的信仰更容易導致暴力。(甚至有人直接認為伊斯蘭本質上就是和平的信仰) 2. 即便伊斯蘭與恐怖主義形成了聯系,其最主要原因是非伊斯蘭社會對穆斯林進行了壓迫(軍事侵略、經濟剝削、民族壓迫等等),導致穆斯林被誘導、甚至被迫轉向極端主義。 (本人在之前的長篇拙作:《伊斯蘭真的是和平宗教嗎?教義、歷史與統計數據告訴您真實答案》(http://mp.weixin.qq.com/s/lPtDZOLnqKJhhwHrd-yLzA)中已經系統闡述了為何西方左翼的這兩個信條是自己的一廂情願,與事實嚴重不符。) 在這的“政治正確”信條的指導下,以《紐約時報》為代表的,高度精英化、世俗化、不屑於仔細研究信仰教義的西方左翼,自然假設命名孩子叫““穆罕默德”、“吉哈德” 、“穆賈希德”、“麥地那”等等就相當於佛教徒改姓“釋”來敬仰釋迦牟尼,或者基督徒給女兒起名叫“德蕾莎”來表達對德蕾莎修女的崇敬一樣。 多麼神聖、多麼無辜、多麼純粹私人的決定。 所以在《紐約時報》看來,中國政府自然就成了對公民權利和神聖的私密家庭決定橫加干涉的“壞人”,難怪《時報》義憤填膺的引述人權組織說:“給嬰兒選擇名字應該是一個快樂的、私下的討論。這是中國政府對新疆人民最新的荒謬限制。” 可是只要稍微仔細了解一些這些名字的涵義,就會發現一個來者不善的意識形態漸漸浮出水面,我們也會發現西方白左的天真是多麼可怕,而對於拒絕他們的異想天開的人,白左的態度又是如此的傲慢不屑和自以為義。 
*穆罕穆德:按照伊斯蘭教義,穆罕穆德是安拉的至尊使者,他的名字自然成為了伊斯蘭世界最常用的名字。不過許多人並不了解穆罕默德究竟為人如何,甚至許多穆斯林也並不清楚。 伊斯蘭相信穆罕穆德是完美的穆斯林,因此號召所有穆斯林模仿他的一舉一動,《古蘭經》有約91處要求所有穆斯林模仿穆罕穆德。 例: 希望真主和末日,並且多多記念真主者,你們有使者(穆罕穆德)可以作為他們的優良模範。 ---《古蘭經》3:21 穆罕穆德襲擊商隊掠財、將800名猶太人砍頭、娶了6歲女孩為妻,9歲圓房,命令毆打妻子、允許手下奸污聖戰後俘虜的婦女,自己也參與其中並將許多變為自己的性奴隸、命令暗殺批評他的卡菲爾(非穆斯林)、為了錢財酷刑逼供他人、告訴追隨者為伊斯蘭的緣故可以欺騙,這只是一些例子。(穆罕穆德的以上言行者來自伊本·易斯哈格 Ibn Ishaq,穆罕穆德的生平最早記錄者,以及布哈里聖訓,被伊斯蘭視為最可靠的聖訓) 
《布哈里聖訓》中還提到穆罕穆德對“聖戰”的態度: 安拉的使者被問到:什麼是信安拉與穆罕穆德之外最好的善行?他回答道:“參與為了安拉的聖戰。” —— 布哈里聖訓 1:2:26 一男子找到安拉的使者問道:“告訴我做什麼能和參與聖戰得同等賞賜?”他回答說:“我找不到這樣的善行。” —— 布哈里聖訓 52:44 [這就是為什麼聖戰分子都自認為是虔誠穆斯林,因為穆罕穆德說聖戰是最高的虔誠。] 而《布哈里聖訓》還用來世的盼望來驅動聖戰者: 先知說道:“因為信安拉與他的使者自願為安拉參與聖戰的人,會得安拉的賞賜,如果他活着回來,他會得到戰利品。如果他陣亡成為烈士則可以進入樂園”。 —— 布哈里聖訓 1:2:36 伊斯蘭教義相信安拉借着穆罕穆德啟示了《古蘭經》,關於“聖戰”《古蘭經》是這麼講的: “真主確已用樂園換取信士們的生命和財產。他們為真主而戰斗;他們或殺敵致果,或殺身成仁。那是真實的應許…” —— 古蘭經 9:111 在其它《古蘭經》經文與《伊本·馬哲聖訓集》Sunan ibn Majah,遜尼派伊斯蘭六大聖訓集之一) 等多處經典都提到聖戰烈士在樂園會有永舉的陰莖和72處女伺候。這樣的教導吸引了大批追隨者,因為戰場上無論生死,都非常有利可圖。戰場的戰利品包括財物和性奴隸。] 穆罕穆德不僅宣揚聖戰,而且身體力行的去實踐聖戰。著名的伊斯蘭學者比爾·華納(Bill Warner)統計:穆罕穆德最後9年的生命里,平均每6周就參與一次暴力事件。 如圖:下方棕色部分是穆罕穆德去世時伊斯蘭通過聖戰征服的領土 
可見,如果我們客觀看待歷史與教義,就會發現穆罕穆德既是聖戰的原始鼓吹者,也是聖戰的行動榜樣。 *吉哈德:“吉哈德”(jihadجهاد)在阿拉伯語中是“(為伊斯蘭)鬥爭、奮斗、掙扎“的意思。有觀點認為“吉哈德”主要是非暴力的,是穆斯林在自己內心與罪惡掙扎,但這並不準確。伊斯蘭的創建者穆罕穆德提到“吉哈德”時幾乎都是軍事意義上的,所以翻譯為“聖戰”是準確的。 《伊本·馬哲聖訓集》Sunan ibn Majah 2794 中記載道:我來到先知面前問他:“安拉的使者啊,什麼樣的吉哈德是最優等的呢?”他說:“讓一個人流血並讓他的馬受傷的那種。” 根據伊斯蘭學者比爾·華納的統計,在《布哈里聖訓中》中提到“吉哈德”時,有98%的聖訓都將刀劍“吉哈德”奉為最高的虔誠,只有2%的聖訓稱某些宗教行為與刀劍“吉哈德”平等。 因此“吉哈德”至多是2%宗教,98%刀劍的。 在如今伊斯蘭無法直接通過武力征服取勝的情況下,聖戰主義者遵循了“吉哈德”的精神,開展的了適應現代社會的多種伊斯蘭“鬥爭”的形式,以圖漸進滲透文明社會,等獲得壓倒性力量時再完全轉向暴力聖戰。 前穆斯林伊希克·亞伯蘭(Isik Abla) 概括了8種類型的聖戰: 1. 人口聖戰 2. 媒體聖戰 3. 教育聖戰 4. 經濟聖戰 5. 武裝聖戰 6. 法律聖戰 7. 慈善聖戰 8. 政治聖戰 (欲了解更多可參見本人在上文中提供的拙作鏈接) *穆賈希德 (Mujahid مجاهد) 意思為”參與吉哈德“的人。相信這個信息就以說明問題了。 *麥地那 (Medina) 穆罕穆德在麥加城傳伊斯蘭13年,主要是以說服的方式,使150人歸向伊斯蘭。 之後穆罕穆德於622 AD攜追隨者移民至麥地那,距麥加400公里的一個城市。到了麥地那後的穆罕穆德開始變臉,他啟示了許多聖戰的經文,轉向暴力聖戰。(《古蘭經》在麥地那啟示的經文明顯比起初在麥加啟示的暴力)穆斯林的數量也開始呈幾何級的增加。 如圖: 
伊斯蘭日歷的元年也是從從穆罕穆德移民麥地那起計,從某種意義上講,從那時起,伊斯蘭才真正開始。 按照穆罕穆德在麥加傳純粹宗教的效率,我們可以推測,如果他從未移民麥地那開展聖戰,他去世時會有約265名追隨者。可由於他移民麥地那後轉向暴力聖戰和神權政治,因此他去世時追隨者多達10萬人。因此我們可以判斷,在穆罕穆德去世時,伊斯蘭取得的成功0.3%歸功於宗教,99.7%歸功於神權政治+聖戰。 *艾資哈爾:(Al-Azhar) 2014年12月,當今最頂尖的伊斯蘭學術中心, 當代伊斯蘭教義的權威,埃及的艾資哈爾大學(Al-Azhar )拒絕譴責並宣告伊斯蘭國與伊斯蘭教毫無關係,2015年的艾資哈爾大學的首席伊瑪目Ahmed al-Tayeb被問到類似問題時再次拒絕譴責伊斯蘭國。 
同時,該大學還捲入了“食人教程丑聞”,有許多報道顯示艾資哈爾的教學課程中提到穆斯林在生存需要的時候吃非穆斯林是清真的,甚至在非生存需要的情況下也可以吃非穆斯林,作為他們不信的懲罰。但是在生存需要的情況下不能吃其他穆斯林。 
*阿拉法特:我們以往對阿拉法特的評價常常非常積極,認為他是一個自由鬥士,但是此立場其實往往受到西方白左很深的影響,阿拉法特恐怕是現代伊斯蘭聖戰的標志性人物,甚至稱他為“現代聖戰之父”也不為過。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耶路撒冷大解經官侯賽尼(Mufti Amin a l-Husseini)公開支持希特勒的最後解決方案。他多次私下會見希特勒,反覆公開號召消滅歐洲猶太人。二戰中大多數阿拉柏國家支持納粹政權。 希特勒會見侯賽尼 
納粹黨衛軍穆斯林成員在祈禱 攝於1943年
侯賽尼的一名傳記作者透漏,阿拉法特是侯賽尼的遠房親戚,並且得到侯賽尼的賞識。 
阿拉法特聲稱為了巴勒斯坦獨立建國而奮斗,但是以色列其實先後五次提出妥協,與巴勒斯坦商談建國的條件,但是先後遭到拒絕。 這其中一次就是2000年在美國總統克林頓的斡旋下被阿拉法特拒絕的。以色列當時提出了出讓全部加沙地+94%的約旦河西岸,但仍然遭到拒絕。 這是因為驅動阿拉法特的並不是純粹的民族獨立解放,而是伊斯蘭聖戰意識形態,而這種意識形態伴隨着深刻的對猶太人的仇恨,使其並不希望與猶太人共享哪怕一寸土地而是欲將猶太人徹底滅絕或趕出中東。哈馬斯等恐怖組織也並不掩飾自己要徹底摧毀以色列的動機。以色列總統內塔尼亞胡曾說過:“事實上如果以色列人放下武器,以色列就將不復存在,但如果阿拉伯人放下武器,戰爭將不復存在。” 阿拉法特的法塔赫武裝組織行納粹禮 
1950年代阿拉法特開始招收法塔赫(Fatah)恐怖分子游擊隊,1964年他在敘利亞基地的恐怖組織開始殺害猶太人。1973年巴解恐怖分子襲擊沙特阿拉柏、蘇丹大使館並綁架兩名比利時外交官;美方有證據顯示,阿拉法特曾親自下令謀殺三名美國外交官。1972年慕尼黑奧林匹克運動會期間,阿拉法特謀殺了12名以色列運動員。 在其創建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四十年期間,他涉及無數恐怖襲擊以色列和其他猶太平民,劫持航空器,火車和引爆炸彈。其許多作案手法是後來成為基地組織和本·拉登的9/11的靈感,其中劫持航空器就是最早由阿拉法特的法塔赫針對以色列目標實施的。伊拉克的薩達姆政權還曾為巴勒斯坦恐怖分子提供經濟支持,款項也是通過阿拉法特的機構發放的。 因此,跟蹤巴以局勢多年的哈佛大學法學教授阿蘭·德簫維奇(Alan Dershowitz)稱阿拉法特是:“一個冷血的蓄意謀殺犯”。 阿拉法特與伊朗伊斯蘭精神領袖哈梅內伊

總結: 經過對這一系列伊斯蘭名字的分析,我們可以推理出一個較完整的伊斯蘭聖戰世界觀: 聖戰分子企圖蠱惑中國的少數民族追隨“穆罕默德”的榜樣發動 “吉哈德(聖戰)” 成為 “穆賈希德(聖戰者)”。即便他們之前過着和平的生活,也要蠱惑他們效法穆罕穆德移民”麥地那“後的榜樣開始轉變,這樣的聖戰宣傳有當今伊斯蘭學術、伊斯蘭法律權威如“艾資哈爾”等大學的理論支持,因此暴恐分子希望興起將聖戰靈活應用到現代社會的,如“阿拉法特”般的人物,來製造族群分裂,打着“民族獨立”,“民族權益”等旗號,博得國際社會同情(特別是白左)試圖分裂我國,妄圖以暴恐逐出漢族,在西部建立原教旨伊斯蘭國家。 而《紐約時報》仍然生活在自己“政治正確”的童話世界中,對這一切不是渾然不知就是視而不見。顯然,只有當我國和西方許多國家一樣,以寬容、團結的名義,面對極端主義三緘其口、個個“政治正確”、打開邊境讓暴恐分子隨意滲透、用政府“福利”支持暴恐宣傳者、讓宗教法律架空國法等等時,中國在《紐約時報》眼中才足夠開化、進步。 請問西方左翼:如果伊斯蘭真的不比世界上其它的信仰更容易導致暴力,那麼為何全球恐怖襲擊者大多自稱屬於伊斯蘭呢?特別是自殺式炸彈襲擊幾乎全部來自伊斯蘭意識形態。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國家安全研究院(Tel Aviv University’s Institute for National Security Studies)的報告顯示:2015年全球發生的452次自殺式襲擊中,有450次是由“穆斯林極端分子”實施的。

如果恐怖襲擊的主要原因是非伊斯蘭社會對穆斯林進行了壓迫(軍事侵略、經濟剝削、民族壓迫等等),那麼當今全球公認信仰受迫害最嚴重的基督徒為何幾乎從來沒有發動自殺式襲擊或者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呢?其它數量龐大的群體比如印度教徒和佛教徒也難免遭到歧視,為何也不見他們有過任何的系統性恐怖組織呢?(佛教徒最多聽說有過自焚行為,我們反對這種過激行為,但這也不是以傷害他人為目的的)為何只有伊斯蘭的信眾如此特殊呢? 另外,認為伊斯蘭極端主義和暴力擴張是西方在中東殖民主義的結果顯然是不熟悉歷史,穆罕穆德時期,中東的基督教拜占庭文明和波斯文明都對阿拉伯半島並不在乎,更不用談侵略殖民,但是伊斯蘭從阿拉伯半島發源後,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盜玲”之勢頭衝出了阿拉伯半島,通過聖戰摧毀了拜占庭和波斯文明。並在100年之內就建立了東至印度,西至西班牙的神權帝國。可見,擴張性的伊斯蘭聖戰遠比西方殖民主義和美國當代在中東的失敗政策悠久。 伊斯蘭在公元632-750年的三個擴張階段: 
綜上,倘若我國真的落實了《時報》所說的政策,那麼這說明有關部門對聖戰的認識是清醒的,已經超越了單純“反恐”的膚淺理解,而是進入了其意識形態土壤的深刻程度。由此可知我國並不買賬西方白左的“政治正確”,而是果斷出擊保證國家免受極端主義滲透,各民族之間的團結免受極端主義離間。在我國多數的穆斯林群眾和其他國民一樣,享受現代文明的平等與自由,並不希望推行伊斯蘭法。我們不能允許極端主義對他們進行蠱惑和欺騙。 不過,以上政策性的反制雖好過許多西方國家的無所作為,但是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在於高舉憲法。因為相比反覆無常的政策措施,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更具穩定性。 我國需將反對伊斯蘭化,反對伊斯蘭法制定為基本法制原則之一,在國家憲法中預先點名否定伊斯蘭意識形態與伊斯蘭法,確保國家憲法的最高權威。社會需要有普遍共識,明白伊斯蘭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宗教,而是一個壓迫性神權政治系統,因此可以制定法律針對伊斯蘭,防止其冒用從西方基督教文明中發展出來的宗教自由或者少數群體權益等概念進行擴張和贏取公眾的同情。 以憲法為基礎和最高權威,方可放開手腳、系統性針對聖戰立法的,逐步在各個領域推出法律遏制之前提到的八種形式的聖戰。 換句話說,以憲法為依據能夠讓針對極端意識形態的具體政策更有法制依據可循,使其在一個更加公開透明的狀態下施行、防止濫權、並能夠避免遭到法理和程序正義上的詬病,特別是來自西方的詬病。 總的來說,面對西方白左的”政治正確”思維,我們中國人似乎在用實際行動回應:“不用了,先進開化的思維你們家自己留着吧,我們不要恐襲不斷、治安松動、族群衝突的未來,我們選擇根據理性和常識做決定,且看30年之後你們留給子女的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那時候請不要怪我們沒有警告過你們。” 

守望者 若有意向支持筆者原創,可長按解析二維碼微信讚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