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从宪法的角度去审核一个大法官提名人 近两周来有关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人卡瓦纳的事,牵动了美国各个阶层的讨论,华人也在微信群中对此表达不同的看法。但很多人的发言并没有考虑到这个事件的本质是什么?有人从有罪推定、无罪从疑等司法的视角来看待这件事,其实这是本质上的错误,因为,无论从福特对卡瓦纳的企图性侵的披露,还是参议院的听证会,其目的都属于对卡瓦纳的资质审查,并不关系到犯罪的指控,应用司法程序的有罪推定、无罪从疑的原则,并不适用此事件! 大法官的主要职责是从宪法的角度来审视裁定涉宪案件及立法行政部门所出台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宪法的问题,因此,我觉得我们也应该从宪法的角度来看待卡瓦纳——一个大法官提名人所引发的事件及其相关的讨论。 一、主权在民与政治关切 美国国父们在建立宪法之始,便清楚的表白主权在民,摈弃"君权神授"的思想,主权在民,接受授权的官员们自然也要受到民众的监督于审查。 福特在披露卡瓦纳企图性侵她的事件上,已公开表明她并非是要追诉卡瓦纳的罪行,而是要通过自己亲身的经历来表达对一个大法官提名人的政治关切。当然,在表述这一事件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种种细节是否真实,关系到卡瓦纳的声誉,也关系到参议员们是否对卡瓦纳提名的确认,卡瓦纳为自己进行的任何的直接的辩护都属正常,但他在听证会上的情绪化的表现,却有失一个法官应有的专业素质。 政治关切包含对一个被授权人已发生事件的考核,也包含对被授权人可能潜在发生的事情的考量,犹如你花钱请人打理自己的生意,既要考核它的能力也要考核它的人品及可能潜在发生的事情。 福特披露的事件,犹如她自己所说,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卡瓦纳或它人对此提出质疑,理所当然,但卡瓦纳显然是没有把自己放在一个被授权人对一个主权人的质疑的角度上来考量——福特对自己企图性侵她的事件的披露,而是把自己完全当成这个事件的一个普通的被伤害者来对待,于是乎落泪哽咽悲愤溢于言表,不雅的面目表情沥沥在目……。 一个大法官提名人,首先应从法理的原则,对质疑人的权利及行为价值给予肯定,然后客观冷静的反驳质疑人所提出事件的真实性,并分析可能给社会造成的伤害,让所有的观众,在法律的层面上给予无可辩驳的认可。 二、维护宪法保持中立。 美国的政治架构是三权鼎立,相互制约,保持中立。 最高法院是司法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对立法和执法部门保持制约与中立,但在美国宪法制定之前,党派关系还没有形成势力,关于党派关系对国家管理的不良影响自然也没有顾及,但时至今日,最高法院应保持中立,却是左右最高大法官们的共识,卡瓦纳对此也有表述。 但在听证会上,卡瓦纳对民主党人的直接攻击,对某些民主党参议员的提问和他自己反问,所表达出来的反感与蔑视,确是违反了大法官应予中立的基本原则。 现今,共和两党深度撕裂,已造成民众对党派利益高于国家利益的实质感觉。宪法所定,大法官须由总统提名,而总统又由党派所生,所以,大法官自然免不了受到党派因素的影响。正因为如此,大法官提名人应尽量避免党派因素的干扰,以保护最高法院保持中立的声誉于权威,而不该直接参与到党派之争中,这是大法官的大忌!否则,三权鼎立互相制约保持中立的基本原则便会形同虚设!美国的宪政民主体制也会逐渐被瓦解,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 记得我曾问一位挺川的保守派人士,说:"你是否希望共和党掌控白宫、参众两院还有最高法院?" 他回答说:"那当然是最好的了。" 呜呼,无语! 三、尊重立法执法,保持自我的独立。 任何一部宪法或法律体系都不能够涵盖所有的社会事务,为此,需要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在尊重宪法法律的层面上保持自己的独立判断。 在这次听证会上,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当民主党参议员问卡瓦纳,为了洗清你的名誉,你是否愿意让FBI介入调查?卡瓦纳的回答是:我听从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安排;参议员,我想听听你个人的意见?卡瓦纳不作回答。 天哪,多好的一个机会!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意见表达出来?如:"我个人愿意让FBI介入调查,我尊重执法部门的调查结果,尽管我已经接受了六次背景调查,但只有执法部门的调查结果,才能更加有利的还清我的清白。" 甚至是:"即便是我已经被接受为一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但只要是执法部门认定我却有福特博士指出的类似事实,我会自动辞去大法官的职务。" (当你确定你自己是清白的时候,你又有何惧呢?) 这多亮啊!即展现出一个法官应该具有的独立思考与判断,回答了民主党参议员的提问,又能让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不失尴尬。 非常遗憾,整个听证会,卡瓦纳完全陷于一个普通的事件受害者的境遇之中,完全看不到一个法官,特别是一个大法官提名人,应该具有的客观冷静、独立理性的专业素养;也没有看到,一个法官运用宪法法律专业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李江 10-03-18。 于西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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