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警不是管医疗的警察,也不是管警察的医生, 是将两个单字连在一起。 为什么要联呢?一是因为和现成的词有区别,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二是有一定的相似性。
医疗和警察职业的相似性是均可对人的生死产生影响。有关事故致死都有统计报道,这里有篇美国第三大死因与医疗事故有关的统计: 暂时不谈警察。
此类事故与专业研究中的局限性是有区别的,由个别事故到带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发现,通过学术暴露出现象有一定的可靠性,暴露出问题能否控制属于管理。
管理包括教育,教育又包括道德和专业;训练,监督,考核等;追责惩处。
医德,商德,政德,警德等都有基本伦理道德加上职业道德的规范教育,但并不能说明从事某种职业的个人道德水准达到了标准,这条界限本身并不是一刀切,比如观念深处的歧视偏见,行为上的粗心大意,贪婪等等,个人问题又怎能在事前完全防备呢?带入工作中就会反应在方方面面,积累扩大便造成严重后果。
再加上特殊工作有一定的职业软硬层面的遮蔽作用,比如利用工作便利,地位高,警惕小,监督少,追责难等等。
问题暴露之后如果管理的改进跟不上,让问题泛滥而得不到控制,在某种程度上反应的是更深层面的制度性问题。
因此,第一步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找出问题的根源,改进管理。
比如,对特殊职业的个人行为和管理条例分开才能更好的减少部分 human err和便于追责到个人。 医生的处方哦,看看那些字,有的就像是碧波荡漾,如果发错了药,是谁的错呢?现在是否从电脑上直接选择药名和剂量,打印出来处方的程序在增加?医生诊断是否增加了电脑report记录?所以西医的细分,遵照一定的套路诊断常见病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医生的工作,但在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负担。医生护士的角色,个人的作用,分工的责任,随着时代的发展,高科技的应用,管理形式的变化也会相继发生变化,特别是个人自由与规范间的调整部分。对某些医生来说是否逐渐感觉到了来自管理层面的另一种压力?
人都需要约束,无论专业技能如何,但约束的方式是否合理公正则需要考验检验,特别是对有专业技能或是有某种特权的群体用更高更严的标准并不那么容易。
High moral standard + comprehensive knowledge + effective management + fair legal system help prevent human err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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