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走向文明包括三個與法有關的層面:立法,執法,司法。
立法的合理性和細緻性至關重要。發展和完善的過程是從無數大大小小的事件中吸取經驗教訓,不斷修改,不斷靠近合理和細緻,但人文領域與自然領域不同,不可能用數學公式來表達規則,即法律, 總有人為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才需要有最大共識的社會倫理作為依據來衡量其合理性,修改不足,填補漏洞, 與全民的直接和間接參與有關。
執法呢?同樣需要以倫理為依據對執法方法立法,也需要全民以直接和間接的方式參與這方面的立法才能不斷靠近文明和平等的標準,去為此推動具體法規。
司法呢?同樣需要以倫理為依據對司法結構和程序立法。 當立法到達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和細緻性之後,司法才有對案件本身的判斷依據以及對遵守判案程序的依據。同樣需要全民以直接和間接的方式參與這方面的立法才能不斷靠近公正,公正指的是以最大程度排除權力的干預,主觀偏見的帶入以及阻礙事實真相的可能性,以此為目的去改變,去為此推動具體規則。
這三方面的完善過程需要以高度透明為基本條件,前兩個方面可能相對容易做到,第三個方面難度最大,從這方面努力才能看到問題所在,真相所在,減少複雜性,盲目性。只有當民眾不斷從自身經歷和社會事件的現象中看到依法治國的本質,積極參與推動這種改變,明確意識到依法治國的關鍵是需要有法可依,有好法可依,有
細法可依,但不是靠等來的,是靠多數人的參與,是工作,一步步有難度的工作,這樣就可以看到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