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憲法中的主席任期制,到底是誰決定提出的,從時間軸的循序來看,這個問題比較詭異!
一月十八號的十九屆二中全會的公告,有關修憲,只有一句話:通過了張德江有關修憲的提議。其中完全沒有提到,要修改憲法中的主席任期制的提議。
A) 張德江修憲提議中如果沒有去掉主席任期制的提議,那有關主席任期制的修改的提議究竟是誰提出的?很可䏻事習的班子以中共中央的名義拋出來的,這個連中共自己的組織原則和規矩的都不符合!八千萬黨員,有責任問一問,這個提議到底是誰決定提出的?
B) 如果張的提議中有修改去掉主席任期制的提議,為什麼公報要模糊其詞 完全不提?
修憲這麼大事,修改憲法問題,在憲法中是有明確規定的程序的,這個提議的提出,是在人大常委會召開之後嗎?
無論怎樣講,修憲畢竟是一件律法的事情,這次有關修憲的文章在談到憲法本身的意義角度的文章不多!
82年修憲的歷史背景,修憲的過程以及程序,82年修憲的民主作風!
當年是全民參與,專家論證。
這次呢?
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共和的產物,這個在很多人都不見得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