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周立波案子不仅是热点新闻,而且是高潮迭起的连续剧,剧情包罗各种大片的梗,从悬疑,到阴谋,有朋友设局,有亲朋互叛,有富豪中的战斗机,有科学家中的“爱因斯坦”,剧中所有的人都围绕着现代剧最时髦的元素,枪和毒品斗的你死我活,有哪部电视剧比这个更好看呢? 我不关注剧情,只关注其中的法律
(上图为大陪审团看过当时的DNA检测证据后,撤销了对唐爽的指控和起诉,保留对周立波的五项起诉)
这个事件可以称的上是法律中的经典和精彩案例,更精彩的是众多吃瓜群众都成了律师和法官,纷纷出来宣讲法律,很多连最基本的逻辑都想不明白,确认为自己是权威 一) 周的案子法官宣布撤案,这能等同周在这个案子中被宣布无罪吗?是一回事吗? 二) 周案撤案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程序正义,这个跟美国法律是无罪推定能等同吗? 三) 因为程序正义,周案取证的证据无法作为呈堂证据,就能证明周在整个事件中是无辜的吗? 四) 这个案子是因为检测了DNA, 而被宣告不成立的吗? 五) 现在周包里的枪究竟是谁的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周究竟知道不知道枪进了包?这个在法律上的定罪是完全的不同。 六) 毒品究竟是谁的? 这些答案难道不够清晰吗,一个都没有到庭审程序的案子 (没有庭辩,没有证据交换,法庭没有传唤证人,大陪审团没有定论),无罪的结论是谁给的?一个没有走完法庭完整的程序的案子,法官都无法确定究竟是谁有罪,谁无罪,你们是凭什么下的结论? 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逻辑,很多人视而不见?用一知半解的信息充当法律专家!警方是有查过DNA, 但是不是所有的指纹中都能提取的出有效的DNA, 周是说他不知道枪是怎么会在他的包里的,但是,周并没有否认他在莫某家摸过那把枪,而且爱不释手(按唐爽所言),这个从反面说明,没有检测到DNA并不等同于你没有摸过枪!
枪上是没有查到周的DNA, 但是也没有信息说明枪上有明显的别人的指纹与DNA,相反 在报告中明显的指出,周的包包上有明显的三个男人的指纹!
枪上没有周明显的指纹与DNA, 如果假设,枪上也没有任何人明显的指纹与DNA, 只能说明枪上的指纹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由于摩擦不清晰了,被磨掉了而不能提取到有效的DNA(DNA最效的提取途径主要是唾液)。
枪上提不到有效的指纹,不能有效的证明没有人摸过枪,没有指纹的枪,不能有效的证明枪是自己张腿跑到周的包里的!
这样问题来了,究竟那天谁碰过枪?枪和毒品为什么会在周的包里?答案是不知道!现在没有人知道(当然现在知道的人也不敢说,现在出来说的, 从法律上不代表他就真知道),因为法院没有按法律程序审定案!
没有经过审理的案子又哪里来的无罪释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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