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无罪推定是毋庸置疑,但是这个无需乱用和过分放大,那些以无罪推论做理由,强调周是无罪释放的,这两天尴尬了,因为此案的其它当事人这两天出面指认,枪不是跟周无关,周不是不知道,枪是周顺手牵羊自己拿走的,周不是不知道,枪放进包里是他自己所为! 我在上一边的文中就已经指出,周的案子明显的是美国司法机构并没有表态周与枪毒案无关而胜诉,撤销指控,不代表有罪,也不代表事实上没有任何关系。 第一,大陪审团在看过DNA 检测的证据后,撤销了对唐爽的所有指控,唐爽跟毒和枪没有任何关系作出了清楚的判定,但是保留对周立波的的五项起诉,其中有两头是重罪。第二在大陪审团保留的五项指控后,由于警方提供的证据有程序正义的问题,不能作为有效的呈堂证据,法官要求警方在6月4(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之前提供新的证据,警方由于没有新的证据可以提供,自己撤诉了! 所以说到底,枪和毒究竟是谁的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水落石出,如果认为周是无辜的,就意味着他跟枪和毒都没有任何关系,车上就两个人,如果不是他的,就可能是唐爽的,但是法律在更明确的意义上认定唐爽毒没关系的,这就陷入了一个悖论! 撤销指控,不代表有罪,也不代表事实上没有任何关系,这句话不仅不矛盾,反而逻辑上更严谨!如果警方重新获得新的证据,这个案子可能会重启 ,最后法院会怎么判枪毒之罪,我想明眼不难明白! 第二,从目前来讲,这个案子从启的可能性不是没有,莫虎起诉书中已经明确的说,胡周换他是因为莫虎不能接受按照他们的要求辩护,目前看来,他们为了洗刷自己,不仅窜供而且让别人做伪证,莫虎如果以这个作为诉讼策略,跟法庭说他被要求用假证来为周抗辩,被他言辞拒绝:“我是律师,我不是枪手”,周胡对此心怀不满,对他打击报复,回到大陆后对他进行了公开的诽谤侮辱,唐爽和某某如果为此出庭作证的话,他们的证据可以看作是此案的新证据,为从新开启此案创造了可能! 我认为莫会以此作为他对周的诉讼策略,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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