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主张,谁举证,谁指控,谁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 什么是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和证明这个不用说了吧?
这不仅是法制社会的基本文明,也是一个有文化程度人不人云亦云,理性的表现!
我最近由于参与了有关“市场换技术”的讨论,用自己工作中的实例做说明,我对我自己的看法,用举证和案例做出说明,我并没有对别的网友的观点加以评论,只是希望对方也可以举证案例,说明他们的观点,因为以为我多年的经验,有些观点和看法,在现实的操作和实施层面上是说不通的,这里与基本的常识和逻辑相违背!
我的观点很简单:“强迫交出技术”和 “强迫技术转移”,首先需要弄明白的是,被强迫交出的技术,被迫转移的技术,谁交给谁了?如果外资都是交出方,谁是接受方?接受方肯定不是中国政府,因为政府不是公司,如果是被迫转移给中国公司了,那就是商业行为,商业行为在具体的操作层面,美国公司都是有严格的程序的,即使是CEO很多的事项都无法自己决定,不仅有董事会的表决,而且美国的上市公司都受SEC的监管,SEC对公司有损投资人和小股东利益的事的法律惩戒是非常严的,高管是可以做牢的!中国政府是怎样让成千上百的外资公司的高管们,在不合理的情况下,交出公司的最核心竞争力的技术的?
所以我用的工作经验与案例说明,但是,被叫海叔的网友骂成是做投资都是凭直觉,他对我举的案例完全看不懂不奇怪,完全不能理解这个不奇怪, 他对美国公司的架构和管理程序完全不理解,他对SEC监管力度的强悍完全没概念,这个都不足为奇!但是,在今天的商业社会,把投资这样一个专业的行业污蔑成是凭直觉在做,在今天的社会,如果认为心脏科医生,是在凭直觉在给病人做心脏手术,这样的人和文盲有区别吗? 这样的言行是否有损医生行业的商誉?
“文盲”没有错,错也不在你是否文盲,但是“文盲”在网络上夜以继日的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在网上对别人的工作,职业的诽谤,造谣同样是非法的行为。
很多人以为网上骂人风险小,但是网上的人身攻击,诽谤,造谣,甚至骚扰同样是不被法律允许的,美国近两年对网络上的人身攻击,诽谤造谣的判例越来越多,对此类的法律事件,越来越被深痛恶绝!欧洲也是如此!
在现实里,你如果对律师,医生的职业/和商誉诽谤,造谣,是有法律后果的!
近日来,海叔博更是发展到在,只要跟任何与他观点不同的网友吵架,竟然每次都把我骂进去,就是因为我跟他的观点不同,就要对我的工作加以污蔑诽谤,直接的造谣! 上网交流,以文会友,有的人网上多少年如一日,从来写不出像样的文章,观点交锋,全靠谷歌,知之为知之,不知谷歌知,但是谷歌只知点,无法给你展开谈相关的知识面,所以,上网混的要小心,谷歌非人类,智商如机器,蒙事时常有,后果很严重! 用谷歌翻译的英文,所以对他自己贴出来的文章,理解反了,闹出不少的笑话,被网友指出来后,暴跳如雷,这样的暴跳有什么意义呢?暴跳是一个人无能的表现,也是一个人无自信的表现。 你造谣,诽谤后的删帖行为,说明你心虚! 但是,我都已经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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