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開辦環球時報等小報小刊,是向南方日報(中共廣東省委機關報)學習創收。後者先後開辦南方周末、南方都市報、21世紀環球報道、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等。南方日報的這些小報曾經相當市場導向和自由化,被稱作“南方報系”。南方日報還跟光明日報(隸屬於中宣部)合辦新京報(2011年被交由北京市委宣傳部主管),跟上海文匯新民報業集團合辦東方早報(南方日報不久就退出了)。
南方報系引領潮流,中國曾經出現不少市場導向和自由化的媒體,但都沒逃過2008年以來中共的摧殘,自由化全遭切除,市場導向則被用作煽動拳匪。 南方周末創辦人江藝平,被調離。創辦21世紀環球報道和21世紀經濟報道,前者不久被突然撤銷,她又被調到南方報業集團研究所。無路可走後,在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社務委員(副司級)任上申請提早退休獲准,到美國的女兒家裡養老。 有些“南方人”卻沒能平安撤退。 2003年7月,中共為報復南方都市報在SARS事件期間的報道和率先曝光孫志剛案,由廣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的名義將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前副主編)喻華峰帶走,在沒查出任何經濟問題的情況下,對喻華峰實行監視居住。南方都市報總編、廣州市東山區人大代表程益中也被帶走。 2004年1月6日,廣州市公安和稅務人員,進入南方都市報財務室,在沒有履行任何手續情況下,搜走全部賬目。 此後,廣州市檢察院分批分期非公開抓捕十多位南方都市報領導、財務人員以及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社務委員,使得南方都市報出報程序近乎癱瘓。20日,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物資採購中心副主任(前南方都市報》計財室主任)鄧海燕被逮捕。 3月4日,廣州市東山區法院開庭審理喻華峰貪污、行賄案,喻華峰在法庭上否認自己貪污行賄。5日,廣州市東山區法院審理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社務委員李民英涉嫌收受喻華峰97萬元賄賂案。李民英的辯護律師否認賄賂成立。 9日,程益中被迫辭去新京報總編職務。17日,廣州市檢察院以程益中涉嫌經濟犯罪問題名義立案偵查。 19日,東山區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喻華峰犯貪污罪和行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其犯罪所得贓款10萬元予以追繳,返還南方都市報。被告人李民英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其違法所得的97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被告人喻華峰和李民英提出上訴。 20日,正在四川開會的程益中被廣東警方控制,拘捕罪名為涉嫌“貪污”和“私分國有資產”。4月1日,正式對程益中實施逮捕。 6月1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喻華峰貪污、行賄案,李民英受賄案進行二審宣判。法院稱,“東山區法院原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惟量刑偏重”。喻華峰的判決由一審宣判的執行12年有期徒刑改為8年,李民英的判決由一審宣判的11年有期徒刑改為6年。 8月5日,鄧海燕獲釋,被關押七個月。獲釋原因是因犯罪證據不足,東山區檢察院做出了不起訴決定。 8月27日,廣州東山區檢察院對程益中因證據不足做出不起訴決定,程獲釋。程的法律代表張星水指,由於一位“高層官員”的干預,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理由釋放了程益中。2005年4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授予程益中年度“世界新聞自由獎”。南華早報援引沒有透露姓名的消息來源說,程益中得到命令,不得出境參加5月在塞內加爾的達喀爾舉行的頒獎儀式。 2007年2月13日,李民英提前獲釋。2008年2月8日,喻華峰提前獲釋。 與新京報首任總編程益中搭檔的首任社長,是光明日報派出的戴自更。程益中辭職後,曾兼任過總編。新京報被發配給歷來奇左的北京市委宣傳部主管後,仍有自由化傾向。戴自更當了近14年社長後,也迎來了清算。2017年8月為便於調查被調虎離山,轉任北京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兼總經理。今年6月,被北京市紀委抓走。 離休官員自辦的歷史月刊炎黃春秋被中共奪走,其網站文檔很多都看不到了。 有鄧家和軍事間諜機構總政聯絡部(現軍委政工部聯絡局)背景的共識網,因為兼收並蓄,2016年被關閉。老闆周志興和喻杉夫婦又辦了個鈍角網,閉口不談國事,只發國際評論。 喻杉1984年武大中文系畢業後,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政策研究室工作,跟上了鄧小平的三公主鄧榕(副主任)。後來鄧蓉到總政聯絡部的白手套機構中國國際友好聯絡會當副會長,喻杉跟着去,當到辦公室副主任。2002年底辭職,赴香港與丈夫共同創辦華文傳媒機構。共識網讓這對夫婦撈到不少政經資本,不過在不得妄議的新時代,鄧家和總政聯絡部也罩不住他們。 在煽動拳匪的新時代,最得意的是得風氣之先的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被一尊表揚為宣傳官員的學習榜樣,上推特搞大外宣,到香港採訪,不過在微博上抱怨十一前戒嚴太嚴,生活不便,牆封得太嚴,大外宣不便,照樣被刪帖縫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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