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个小故事描述中国七十年“道德思想”的变迁莫过于下面这个段子。
65年前的大雨天,一个走在路上的男人,看见前面一个女人没带雨具,怀里还抱着孩子,胳膊上又挎着包,就主动把自己的雨伞借给女人,接过孩子抱在自己怀里。老师提问,这个男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最先站起来回答的是班长。班长说:“这个男人是人贩子,想用这种方法抢孩子。他接过孩子,马上就会拔腿而逃。” 第二个站起来的是班里的调皮鬼,摇头晃脑地说:“答案很简单,因为女人长得漂亮,男人早就看上了她,却一直找不着机会,故意用这个办法套近乎。”教室里一阵大笑。 学习委员站起来说:“因为这是那个男人的职业,他借伞,帮女人抱孩子,都是要收费的。” 老师继续启发道:“还有没有其他的答案?” 又有一个同学站起来,略显得意地说:“你们都忽略了女人胳膊上挎着的那个包。我想,那个男人是为了取得女人的信任,伺机抢东西。” 这时候,老校长走进了教室,听了讨论结果,他对大家说:“大家的发言都很好,我也想听听书上是怎么说的。” 老师找到答案,大声地念道:“因为那个男人以助人为乐,他不仅无偿把伞借给女人,最后还把她送回家。” 教室里一片哗然,同学们纷纷说这不现实。 调皮鬼喊得最响,他大声说:“那女人的丈夫呢?如果一个陌生男人送自己的老婆回家,他会怎么想。” 老校长听到答案后,一直沉着脸,之后他缓缓地说:“你们大概都不相信,50年前,我也做过这样的事。不仅仅是我,那时很多人都做过如今看来不现实的事情。那时候,几乎每个人都喜欢助人为乐。” 教室里顿时一片寂静......。 这个段子很有意思,貌似搞笑,却揭示了很重要的社会历史发展问题或规律。如何认识这种思想道德的变化,需要从科学社会发展理论作一分析。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生产关系是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它是人类社会一复杂的经济结构,包括: 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公有制与私有制)。 2-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者;农村从业与城市从业者等)。 3-社会产品的分配形式以及由此决定的消费关系即经济利益关系。 所以,生产关系的三个方面主要体现在生产、分配、消费各个环节之中。 因此,生产关系是一种不可以被任意修饰或者说修饰不了的人与人之间的客观的社会关系。比如,“人民当家作主”或“普世民主”可以作为一种社会政治舆论宣示,但在实际中它并非等同于客观存在的社会生产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两个重要的基本概念,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指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社会经济制度,即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也就是前面所说人的生产、分配、消费关系。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等的总和。也可分为: 1-政治上层建筑,如政治法律制度及其行政设施架构。 2-思想上层建筑,如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思想、文艺思想,道德思想等意识形态诸多形式。 前面那个段子所蕴含的内容应该属于”思想上层建筑”中的道德思想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应用这个基本原理便可以解释段子中的60年沧桑。 在战争年代及建国最初的几年里,那时人们的“生产关系”几乎是供给制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并存的两种制度。刚进城的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享受供给制,而旧有人员,包括工人、店员、技术人员、教师、职员等,则享受工资制,全国工资等级没有统一体系,并行的工资标准多达数百种。 供给制是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一种分配制度,建国后延用至1952年。供给制主要分几部分:1.伙食,按职务分为大、中、小灶;2.生活用品,由公家发给,除级别很高的干部外,基本平等;3.津贴费,极少量。当时部队师以上干部为小灶,团营为中灶,连以下为大灶;地方上则较复杂,且各地区有差别,大体是:县以上干部和重伤员为小灶,科、区级干部及轻伤员、产妇等为中灶;一般干部和勤杂人员为大灶。伙食费分为粮食、副食、燃料三项;大灶一般每人每日供应油0.02斤、盐0.0125斤、肉0.04斤、菜1斤、煤1.25斤或木柴2斤;中灶按大灶的2.5倍计算,小灶按大灶的3.7倍计算。供给制中对生活用品规定很细,各地参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一九五零年度暂行供给制标准》,依据实际情况施行,如华东一些地区就规定:每年每人单衣2套,棉衣1套,袜子2双,单、棉帽各一顶,棉鞋1双;大衣3年1件;蚊帐5年1顶;毛巾每年2条;肥皂每月1块;每月理发2次,另有牙刷、牙粉等若干。津贴一般工作人员每月约3元左右。 供给制还实行各种补助,如沿江一些地区当时实行的补助有:元旦、国庆、春节每人增发猪肉1斤为过节费;保健费分4级,甲级每月肉5斤;乙级4斤;丙级3斤;丁级2斤。这些实物均按市价折款连同津贴一起发放。除此还另发生育费、保育费、妇女卫生费、保姆费、学杂费、医疗保健费、丧葬费和老人优待费等........。总而言之,那时新社会干群之间是一种类似于共产主义按需分配的利益差别很小的生产关系。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种类似于共产主义的“生产关系”自然产生了在此基础上的“思想道德”,即类似共产主义思想道德:“人与人之间本质上是一种平等的同志式的关系,人们彼此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也就是段子里描述的60年前,即始于建国早期的普遍良好的令人称颂的社会思想道德现象。 但这种状况好景不长。自1953年国家行政改革及1955年军队授衔后,新中国又重新步入了等级社会。人们的“生产关系”也由此步入新中国的等级阶段。除公有制的大前提外,生产关系的另外两个重要要素,分配与消费,在社会群体之间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行政干部包括军队划分为23个等级。其中13级(相当于副师)以上为高干。行政1级月薪700元,3级约400元,行政17级(相当于正营)97元。而当时的普通职工为30-40元。就是说,国家行政改革后国家领导人工资是普通职工的20倍左右。 除此之外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还有许多隐形的特权,像住房,用车,子女升学、毕业工作分配、参军、招工等。 当社会的“生产关系”由战争年代的近乎共产主义式的平等的供给制转换为等级严格,利益分明的类似于资本主义的法权制,作为严格依赖经济基础的“道德”上层建筑必然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换句话说,由于生产关系的再次复古,当年的“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平等式的良好同志道德关系必然让位于“一人为自己,自己为一家”的传统社会道德关系。所谓的“新社会”已逐渐成为过去式,社会道德思想当然也会再度变化。中国社会六、七十年来演变至如今,也算是历史的必然。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及前瞻性确实不假。 生产关系居然对社会思想道德有如此巨大的决定性影响,那么又是谁来决定生产关系呢?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决定生产关系的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生产力(productive forces)包括人和生产工具(means of production)。由于人的智商、能力的差别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无法消除,所以社会生产关系在未来必然继续存在等级差别,即“法权社会”无法消除。若人为强行消除,建立“公平的”社会生产关系,其结果将是损害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这同样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美国目前时髦的“平权运动”就属于人为地强行消除“法权社会”的作派。受害的是社会的高效发展,更包括美国社会中优秀的华裔及其新生世代。难道非要借此赶走华裔或者使10年后中国精英不再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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