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天流星雨 13
不要家養野生動物
我住在德州首府奧斯丁。此語先行做地緣政治解釋,即紅州里的藍市。奧斯丁是民主黨的地盤,候選人找贊助少不了要來這裡奉承一番。
我的意思當然是奧斯丁是一個左派意識濃重的地方。
在社區的池塘邊散步,洋鴨又到了孵蛋的時候了,她們是野生動物,按照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則,當然是不去攪擾她們為正點。
不巧的是,鴨媽媽沒有尋找一個僻靜的地方,而是直接把大當街的花壇當成了自己的窩。如此一來,人們的另外一份熱情也激發出來了。
鴨媽媽要吃飯吧,鴨媽媽要喝水吧,善良的人們便將食物和水體貼地放在了鴨媽媽的窩邊。
真的是寧為太平鴨不做亂世人啊。
見的世面多了,對真善美的考量不一定會越發確定,有時候恰恰相反會複雜和混沌起來。
不如說不勞者不得食,天經地義了吧。可是反對的理論來了,你可能因為你的祖先掠奪過我的祖先,你是不是要養活我呢?你是不是要敞開國門反客為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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