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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政治家的利益
茅于轼
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政治家的利益,这三个利益中,人民的利益是我们听得最多的一个词,其次是国家利益.至于政治家的利益则从来没有谁提到过.其实这三者之间固然有重合的部分,但是有很大的区别.而且这点区别非常重要,它在许多决策过程中起着最关键的作用.可惜的是大家往往十分忽视这个重要区别,而掌权者又故意把这三者混为一谈,好像政治家总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利益更不用说,它就是人民的利益.这种故意的混淆模糊了许多问题的是非,误导了许多人的看法.举例讲,大家都关心国家安全.但是所谓的国家安全到底是谁的安全往往非常模糊.是老百姓个人的安全?是国家的哪部分人的安全?还是政治家或领导人的安全?对老百姓而言最重要的安全是和平,不要战争,还有人身不受侵犯,遇到纠纷能够有人主持正义,以及财产有保障,行动有自由.但是我们经常谈的国家安全主要倒不是这些问题,而往往是对国家的颠覆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其实颠覆是对领导人的安全问题,对老百姓不存在所谓的颠覆.老百姓已经在最底层,还能被颠覆到哪儿去?只有领导人才有被颠覆的危险.还有所谓的敌对势力,这也是对领导人而言的.不可能有人无缘无故地和我们的人民作对,何来敌对势力呢?
现在这篇文章就是想找出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政治家的利益这三者的区别,并且讨论这个区别何以重要,它能够帮助我们澄清许多模糊认识,戳穿许多谎言,识破许多欺骗.能够避免错误,从而大大提升人民的利益.
什么是人民的利益?
人民利益的含义很广,人人都想生活得好,健康平安。这些方面能够实现到什么程度要看个人的条件和运气.就人民这个整体的利益而言,就不是个人条件或个人运气了,而是全体人民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不要兵荒马乱,没有黑社会或者类似黑社会组织的侵犯,其实就是个人的生命财产有保障.只有在这样一个有保障的条件下,才能谈得上安居乐业,享受人生.否则一切都是空谈.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多半时间是政府横征暴敛,百姓起义,或者向外征战,搞得哀鸿遍野.能有几十年安定就算太平盛世.其实,解放之后也同样如此.到1978的三十年,运动不断,冤狱遍全国,民怨沸腾,民生凋敝.改革之后的二十多年没有稿大规模的运动,没有大规模的侵犯百姓,民康物阜,经济自然增长.所以可以说,人民的首要利益就是个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保障,不被逮捕,不被关押,不被横征暴敛.只要不侵犯别人就不能无缘无故地判他有罪。有冤情能够申诉,不会被拒绝,并得到认真对待。
建设社会主义祖国是不是人民的利益?建设祖国当然是国家利益.它是不是等同于人民利益呢?一般而言,这二者应该是一致的,但是并非永远如此.如果发生冲突,应该以上面讲到的个人权利的保护为优先.换句话讲,不可以借口社会主义建设而侵犯个人的基本权利.没有理由认为国家利益无条件地高于人民利益.我们常说的少数人的利益要服从多数人的利益,意思是少数人应该为多数人牺牲.这是错误的,没有道理的.比如为了建设水库要求当地百姓移民迁走,这就是少数人的利益为多数人的利益作牺牲.迁移搬家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给这少数人以必要而且足够的补偿,不能让他们为多数人而牺牲.少数人应该为多数人牺牲的话,听起来好像讲得通.这往往是因为自己属于多数,不需要自己作出牺牲,因而表示同意.但是如果不保护少数人,说不定多数中的人,在另外一种分类时忽然变成了少数;在某种情况下自己属于多数,换了一种情况就可能变成少数.不能因为是少数,利益就可以随便被侵犯.解放以来的历次运动都说是打倒一小撮,保护大多数.大家把自己列为大多数之中,没想到,斗来斗去,最后全都变成了那一小撮.少数服从多数,只有在不涉及基本权利的范围内可以行得通.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尽量照顾到这少数人的理由.在基本权利的范围内,任何个人的权利都应该同样地得到承认和保护.比如我们没有理由用举手表决的方法,剥夺一个人的自由,也不能因为民愤极大而将某人处死。这些行为只有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才可以实施。
人权是人民利益的基础
人的基本权利是人人都能够同样享受的权利,不需要任何人为此而作出牺牲.所谓的“人的基本权利”实际上就是不被人侵犯.所以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不侵犯别人,基本权利就有了保证.这不需要任何人承担什么义务,付出什么成本.人的基本权利之所以被侵犯,因为有些人物可以侵犯他人而不受制约,或者政府本身就侵犯别人.特权人物和政府一样,法律不能约束他们.在许多社会中警察可以随便抓人打人,他们是特权分子.前两年发生的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的案件,就是因为双方都自以为有特权,可以随便打人骂人,谁也不饶谁,钉头碰上了铁头.如果取消了特权,实现了法治,警察也不可以随便抓人打人,人民的基本权利就得到了保障.所以上面所说的少数人不必为多数人牺牲,就基本权利的范围而言这是可以做到的。
过去我们曾经用建设伟大祖国的口号侵犯了许多人的基本权利.大跃进和三年灾荒,更不用说文化革命,都是大规模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用专政的手段对付普通百姓.蛮不讲理地整人,以言治罪,以思想治罪,隔离审查,剥夺人的自由,甚至把人送去劳改.而结果并没有对建设祖国有任何帮助,反倒是稿得民不聊生,经济几乎崩溃.改革以后人民的基本权利逐渐得到保护,侵犯权利的事情减少,经济也搞上去了.如果说我们今天的经济还有什么问题,那就是人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还有许多缺陷,没有把它提到至高无上的位置,还有许多借口去侵犯百姓的基本权利。
我们强调,让百姓安居乐业,享受人生,这是真正的人民利益.也许有人要问,这种观点是不是太个人主义了.每个人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死活,别人有困难,受欺侮,难道大家应该袖手旁观吗?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当然,帮助穷人,做慈善事业,这不大会有争议.但是要不要主持正义,打抱不平,则是一个复杂问题.本来嘛,路见不平,拔拳相助,见义勇为,是值得称赞的优秀品质.但是世界上的事物是复杂的.毛泽东曾经号召中国人民,要去解放全世界三分之二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阶级兄弟.后来知道这是一个骗局.美国出兵攻打伊拉克,为的是解放被萨达姆压迫的伊拉克人民.可是结果怎么样?当然,争议是很多的,各有各的说法.但是事实上伊拉克百姓的生活,离开安居乐业还很远.这倒并不是反对见义勇为,而是说要非常慎重.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没有说”己所欲,施于人.”可见这二者是有区别的.毋宁说:”己所欲,慎施于人.”总之,强加于人是不可以的,尽管出于公心.这是一个值得专门讨论的问题。
国家利益对人民利益的侵犯
在国家利益的名义下大规模侵犯百姓利益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战争.自古以来的战争无不给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打仗首先要有士兵,兵从何而来?或者靠拉壮丁,或者靠欺骗.杜甫的″兵车行″写道∶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这就是征兵造成的惨剧.由于打仗,一个家庭妻离子散,丈夫离家,妻小何以为生.这样的事几千年以来基本上没断过.就拿过去的半个世纪来看,我国由于打仗而死的人有好几千万.抗日战争就死了两千多万,解放战争大概也死了几百万(至今没有正式统计),以后又有朝鲜战争,中印之战,珍宝岛之战,越南之战.每个战争士兵的死亡少则五万八万,多则五六十万.(可能珍宝岛之战死的人少一些).加上受伤的一般是三倍于死者,如果再加上百姓,死伤就上亿了.
当然,战争的理由总是充分得无以复加的,是不容怀疑的.打仗再犯犹豫怎么打得嬴?尤其奥妙的是双方的理由都是正确得无以复加,都是为正义而战,是值得为之牺牲一切,乃至于生命.只有这样,仗才打得起来,双方都能够为正义拼命厮杀.戳穿了讲,战争就是把最不道德的事物幻变成最道德.说谎是不道德的,但是孙子兵法中说:兵者,诡道也.打仗就是要骗人;杀人是最不道德的,但是打仗就要杀人,而且杀得愈多愈好,这是能够得到奖励的.杀什么人?杀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人.也有妻子老小,也有人生追求.双方无冤枉无仇,只因为他是敌人就把他杀了.何以战争使人疯狂?因为作为战争发动者的政治家们有战争的需要.他们改造了每个人的脑筋,去为他们送死。
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战争.大多数战争并不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是所谓的国家的利益,实际上就是政治家的政绩,就是为了满足他们的野心和虚荣心.不惜拿百姓的生命作代价.当今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国家利益服从人民利益的,另一种则相反,是人民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的.前者不可能发动侵略战争,因为战争不符合人民的利益.而后者则可能发动侵略战争,因为只要符合政治家的利益,战争就可能打起来.历史也证明,两次世界大战都是国家利益为重的独裁国家发动的。作为一种外交辞令,人们常说,某某国家的兴旺发达将对世界和平有利,而不是造成威胁.这句话只适用于把人民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的政体.如果我们同意人民是爱好和平,不愿意打仗的,那么不难得出结论,国家利益服从人民利益的政体是爱好和平的政体,因为不可能违背人民的利益去为国家利益作战;反过来也一样.人民要服从国家利益的政体就不是爱好和平的政体,因为它可能为了国家(实际上是为了该国的政治家)的利益叫老百姓去送死.所以今后世界和平要得到保障,唯一的途径就是把国家利益超越人民利益的那些国家,改造成为以人民利益为重的政体.
战争的正义性
我们常说,要区别战争的正义性和非正义性,要支持正义的战争,反对非正义的战争。但是除了抢粮食,抢牲口小规模战争,在大的正规战争中,双方都认为自己从事的战争是理直气壮的“正义战争”。日本人侵略中国,显然是非正义的,但是日本方面至今还认为是正义的,打仗是爱国的,武士道是民族的灵魂,为天皇战死是死得其所。因此至今还把战争罪犯的骨灰放在靖国神社里,接受百姓和政府官员的朝拜。日本百姓在二战中牺牲重大,但是他们并没有把战争的原因归咎于战争罪犯。不光是日本如此,差不多所有的战争双方,对于战争性质的认识都是这样的,无论是朝鲜战争,国民党和共产党之战,中越之战等等,双方对战争的解释往往是绝然相反。战争的正义性远不是显而易见的,它往往是宣传给人的认识。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战争都是错的,如果不打仗自己遭受的痛苦或死亡的概率大于打仗的相应概率时,或者说,打仗能够减少痛苦和死亡时,战争对百姓而言才是合理的.托马斯.阿奎那在讨论反抗暴政的合理性时,说过类似的话.他认为反抗暴政是合理的,除非”推翻暴政的行动带有严重的纷扰,以致社会从继之而起的骚乱所受的损害比旧有统治的继续来得大.”美国出兵打伊拉克,把伊拉克人民从萨达姆暴政之下解放出来,之所以有那么多的争议,正是应了托马斯.阿奎那的这一段话。
在这儿我们能够看到,人民的利益判断标准和国家的利益判断标准是不同的.这点不同,自古以来从来不允许说明.只有国家利益才可以宣传,人民的利益好像不言而喻就是国家的利益.国家号召人民去打仗,要用各种理由.有的说是为了翻身得解放.比如解放战争从农村招募几百万青壮年入伍,就是用的这个口号.到头来大家知道,农民并没有得到解放,他们至今还是最受欺侮的弱势群体,更不用说三年灾荒饿死三千多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农民.有的说是为了保家卫国.抗美援朝就是用的这个理由.但和前面所讲的人民利益相去十万八千里.中印战争为了几万平方公里基本上没有多少人口的一片荒地而战,有什么价值?为了这样一块土地而战,值得吗?对我们每个百姓有什么影响呢?值得为之牺牲生命吗?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国家管理好,而去争夺那些没有多少价值的荒地呢?对越自卫反击战,把部队开到别人的国家里去教训别人,更不是百姓想做的事.但是政治家可不是这么看问题的.他们从自己的观点出发,牺牲百姓的生命在所不惜.好在打仗不是他们自己上前线,哪怕死上几千几万,也未必轮到自己的头上.可见政治家的利益非常不同于人民的利益.而且恰恰就是这一点不同成为推动战争的原因.如果双方的政治家真的以百姓的利益为自己的利益,这几个战争也许就不会发生.所以有人说,因为出现了原子弹,政治家们也被暴露在战争的第一线,因此战争爆发的可能性减少了.不过政治家们为自己兴建了可以抵御原子弹的地堡,这样的推断已经不能成立了.联合国应该规定,不允许建造专为领导人避难的防空洞,他们可以置百姓的生死于不顾,自己躲进防空洞发动核战争。
从人民利益看投降
上面举了几个最近发生的战争的例子.其实自古以来绝大部分战争都是这样.先由发动战争的国家领导人编造出一套战争如何符合正义的理由,动员人民,让他们自愿或者勉强认同这一套理由.战争另一方的领导人经过掂量自己的利弊得失,决定是参战或者退却.如果战争打起来了,就容不得退却,必须全力以赴.万一战败,领导人的直接损失是非常大的,他们的损失大于百姓战败时的损失.所以即使败局已经不可避免时,还要困兽犹斗,不肯投降,逼迫百姓作最后的挣扎.二战时的塞班岛之战,美军攻打塞班岛,日军不敌败退,最后退到海边,逼迫几千名普通老百姓跳崖自杀.中国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也举不胜举.而且统治者还把这些事例作为爱国主义的教材,教育百姓.认为投降是最可耻的.阿尔巴尼的独裁者霍查教育他的百姓∶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但是真正从百姓的利益看,好死不如赖活.活着是一切讨论的前提.几千年以来极少有人对此提出问题,因为受统治者的蒙蔽太深,没有觉悟以人民自己的利益来判断是非,或者错误地以为国家的利益就是百姓的利益,不加区分.今天我们要把被颠倒了的说法重新颠倒过来.真正把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国家的利益应该服从百姓的利益.孟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个顺序是对的,但是历代君主从来不讲孟子的这段话.
在败局已定的条件下,应该说,投降是正确的选择.跳崖自杀并不能改变局势,何必作这样的无谓牺牲呢?歌颂这种无谓的牺牲,是政治家们的宣传.这样的做法对任何人都没有一点好处.再者,投降之后就不可以继续坚持原来的敌对立场,让对方有可能按照中立民众的条件来处理俘虏的生活.如果继续按照敌对的关系作斗争,对方就不可能给俘虏以和平的对待.敌对斗争就会继续到俘虏营里,也就没有什么和平可言了.这样对俘虏是极其不利的,因为他们处于受控制的地位.政治家或国家领导人总是把投降说成是最可耻的,是要绝对反对的.苏联把卫国战争中被俘的战士当作叛徒来处理,我国对朝鲜战争中被俘的战士也是同样的政策.他们受到极不公平的对待.从百姓的利益出发,败局已定的情况下,再打下去就没有意义了,只能说双方都多死许多人而已.这时候投降是非常合理的.但是国家领导人绝不会赞成投降.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区别.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说要重新评价汪精卫.文章我没有看到,对汪精卫我也没有任何研究,但是引起我的思考.从人民的角度看汉奸和从国家的角度看很可能是不同的,有时候可能是绝然相反的.卖国求荣的汉奸当然不耻于人类.但是也可能有一些汉奸并不是为了自己升官发财,而是为了减轻人民的痛苦,作为抵挡日本人对中国人的欺压的缓冲器.这样的汉奸非但没有错,而且是真正的英雄.他自己下地狱,为的是减轻老百姓的痛苦.反过来看,有些英雄拿几十万人民的性命做抵押,坚决不投降.只是为了报效皇帝老子.从人民利益的立场看这些人不值得效法.用这样的眼光看问题,几千年的历史就要改写.可见分清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区别有多么重要.
主权和人民利益
应该说,政治家们的宣传是非常有效的,他们的宣传骗取了普通老百姓的性命,百姓还不觉悟.美国打的越南战争,死了五万多人,为的是防止共产主义的扩张.让普通百姓去为了一个遥远的目标牺牲,完全是无理的.可是至今美国也没有彻底否定越南战争,还认为越南战争的逃兵是不可原谅的.这次的伊拉克战争,美国又死了1600多人(截止到05年5月),伊拉克人的死亡人数,有人说大约为美军死亡人数的一百倍.政治家制造出吓人的伟大理论,其中就没有百姓的死活.共产主义怎么样,萨达姆的统治怎么样,百姓自己会判断.他们自然有自己的发展规律.无论如何,叫百姓为统治者的理论送死是站不住脚的.
政治家们制造的欺骗百姓的重要理论,就是把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当成至高无上的准则.百姓为了维护主权领土,把自己的性命送掉了还没有觉悟.请问,是领土完整重要,还是百姓的生命财产重要?我认为当然是百姓的生命财产更重要.领土不完整,少了一块,于我何干呢?当然如果那块土地上有我们的同胞,这块土地被别人拿去后这些同胞要做亡国奴,那么我们有义务保卫国土.如果那是一块连人都没有的荒岛,争这块领土就毫无意义.或者这块土地上的百姓归属别人管理之后,生活反而提高了,自由反而扩大了,那么这种领土主权的转移,不但不必反对,还值得欢迎.改革以前每年都有成千上万人游泳偷渡去香港,被抓回来的都判处重刑.我们这儿到现在不是还有许多人甘愿冒生命的危险偷渡到更富裕的国家去吗.这就是老百姓怎样判断主权和领土的例子,怎样判断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例子.
钓鱼岛的争夺更是一个例子.那是一个无人居住的小岛.中国和日本争夺得很厉害.在我看来,双方都不值得为此伤感情.把争夺钓鱼岛的力气用在国内对百姓真正有益的地方岂不更好.帮助没钱看病的人能看上病,没钱上学的孩子能上学,是不是更有价值.也许有人认为,钓鱼岛虽然现在没有人,也可能将来附近有石油等资源,为什么不值得争夺?但是我感觉大家为钓鱼岛动感情,并不是出于资源的考虑,还是出于主权的考虑.如果是为了资源,根本用不着斗争,坐下来谈判,让政治家退出,请专家拟定开发方案,讨论双方利益分配,得出双赢的结果,这才是解决问题的道路.也可以拿它竞价拍卖,出钱多的一方获得开采权.所出的钱成为放弃一方的补偿.现在是政治家在插手,把问题越搞越复杂,而且得不出解决方案,因为主权问题是排他性的,不可能双方都握有主权,很可能最后诉诸战争,得出双输的结果.而单纯的资源开发问题原本是一个双嬴的问题.
爱国和人民利益
以上对投降的质疑,对主权的质疑,很可能被批评为不爱国,甚至是卖国,起码是庸俗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没有社会责任感.这篇文章的目的恰恰就是要把这颠倒了几千年的道理恢复正常.卖国并不是什么严重的错误,出卖人民才是严重的错误。我认为对于一般人(除了看破红尘的人)而言,人生的目的就是享受.有道德的人则更尊重别人的享受.在自己享受的时候也帮助别人获得享受.一个良好的社会,或者说和谐社会,正是这样的一个社会,每个人高高兴兴寻求快乐,同时帮助别人得到快乐.不是搞斗争,不论出于什么借口,是阶级斗争也吧,是领土完整也吧,是主权独立也吧,是主持正义也吧,都要让位于人民追求生活的享受.世界上的恐怖主义分子就是在这一点上搞错了.他们认为追求享受是错误的,为国牺牲才是光荣的.所以身上绑了炸弹去炸别人,做出损人不利己的愚蠢的事,而且至死执迷不悟.如果世界上被这些误导的思想所控制,人类将走进死胡同.相反,如果人类都追求享受和快乐,世界是太平无事的,百姓是安居乐业的.请问,到底是安居乐业重要,还是主权独立重要?是谁服从谁?最近有人提倡抵制日货.要知道,贸易是对双方都有利的活动.抵制日货对自己并不有利.抵制日货是用损害自己的方法去损害别人,这和身上绑了炸弹去炸敌人,虽然程度上不同,性质是差不多的.日本人对二战的认识和德国比较十分不够,应该让普通的日本人都知道真相,要联合日本人民一起反对战争罪犯和军国主义,认识到日本百姓同样是战争的受害者.但是不必抵制日货.抵制日货受害的是日本的企业,他们对战争是没有责任的.相反他们对全世界的人民作出过巨大贡献,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产品给大家.
多年来中日之间发生的参拜靖国神社的争论,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立场和百姓立场之争。日本人中持国家立场的人认为,即便是战争罪犯,也是民族英雄,他们虽败犹荣。但是从日本百姓立场看,战争罪犯不仅仅是对中国人犯罪,同样对日本百姓也是犯罪。日本百姓在战争中所遭受的牺牲并不比中国百姓遭的罪小。两颗原子弹炸死三十多万人,绝大多数都是普通老百姓.49年8月盟军出动几百架轰炸机对东京做地毯式轰炸,一天之内炸死烧死平民百姓十几万人,伤者不计其数.那些被日本军国主义派遣到东南亚各个战场上打仗的普通日本兵,背井离乡,难道他们是自愿的吗?抗战时有一个新闻片,描述攻打太原后,一个日本兵坐在马路边,手里持着枪,因为疲惫不堪而迷糊睡着了.他们遭这份罪为的是什么?好好的日子不过来到中国杀人放火,自己遭罪,损人损己,有什么好处?在战争中牺牲的日本军队和百姓都是无辜的,他们对战争是没有责任的。他们的战死是因为上了战争罪犯的当,而且大多数是被迫送死的。我们要纪念战胜国的阵亡将士,同样应该纪念战败国的阵亡将士。但是战争罪犯是人类的共同敌人,是不值得纪念的。如果说纪念,应该是分析他们犯罪的原因,汲取教训。如果日本百姓懂得国家立场和百姓立场的不同,就会把战争罪犯从靖国神社迁移出去。世界各国也就不会反对任何人参拜靖国神社了。
这里并不是完全否定主权,独立等观念,但只有它们有利于人民的切身利益时才值得追求.而不是盲目地把主权,独立等等看成至高无上.其根本的原因就是国家利益未必总和人民利益相一致,当这二者发生矛盾时,肯定国家利益要服从人民利益.绝不是相反,把国家利益置于人民利益之上.爱因斯坦在1931年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主权的限制″.他写道∶″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最近德国政府决定把这个信条刻在德国政府大楼上,作为2005年爱因斯坦逝世50周年的纪念活动.1933年一月,纳粹头目希特勒上台,身在美国的爱因斯坦发表了不回德国的声明.声称他″只想生活在实行公民自由,宽容,以及在法律面前公民一律平等的国家″,而这些条件,德国都不具备.
历代的统治者总是把忠君爱国宣传为人生最高的道德标准.反过来讲,投降叛逆是罪该万死.也许在古老的时候这样的原则有它的道理.那时候部落之间经常发生争夺资源的斗争.单个的人非常容易受到敌人的侵犯,唯一的对付办法就是依靠集体.没有集体,也就没有个人,个人完全依附于集体.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为集体做出牺牲是很合理的.但是现在世界已经变了,很少发生个人被某个群体所侵犯(黑社会是一个例外).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资源可以在市场上买卖,没有必要为此而打仗.日本过去侵略中国为的是夺取东三省的粮食,煤炭,钢铁.因为日本是一个资源穷国.现在日本仍然是资源穷国,但是变成了经济强国,它不必要为资源而打仗,在世界市场上购买就行了.中国,日本,美国等都要进口石油,都在争夺石油资源,但是因为有了石油市场,大家在市场上以价格来竞争,用不着打仗.从来没有听说过买卖石油要动刀动枪.所以说,由于世界市场的出现,争夺资源的战争一去不复返了.我国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近几年开始在世界市场上大量购买石油,木材,铁矿石等原材料,甚至把这些商品的价格抬了上去.我们得到这些原材料不费一兵一卒,这些商品的出口国还增加了收入.结果是双赢的.那些没有参与石油等资源买卖的国家同样得到利益,因为中国大量出口制成品,制成品的价格大幅度下落,百姓享受了从中国进口价廉物美商品的好处。没有中国的大量出口也不可能有中国的大量购买石油等资源。进口是拿出口所创的外汇购买的。平等自由的国际贸易为世界人民带来利益,价格必须随资源的稀缺性而变动。价格不反映稀缺性倒反而是危险的。
现在争夺资源的战争已经没有了,但是战争并没有消灭。现在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矛盾都是意识形态之争.大陆和台湾的矛盾根本谈不上是争夺资源,完全是观念上的主权和独立之争.到底主权和独立和老百姓有多大的关系,说不太清楚.可是我们的政治家对此特别感兴趣.真正关系到两岸人民利益的事,如两岸直飞,自由往来,开放旅游,鼓励贸易和投资等等,得不到政治家们的赞同,反倒是设置种种障碍,让大家搞不成。在谈判之前先设定一套清规戒律,台湾要怎么称呼,大陆要怎么称呼,叫错了就变成政治性的大事。政治家们有一套希奇古怪的逻辑,反正跟人民的利益无关.至于双方剑拔弩张,搞军事演习,准备打仗,花费大量的百姓税金搞武器竞赛,把两岸人民推入战争的火炕.更是莫名其妙,不知道到底是为了谁的利益.
政治家的利益
作为统治者的政治家,他们的利益往往和人民的利益相对立.古代的帝王将相,靠剥削得到享受.不但活着时剥削享受,死了以后还要剥削享受.从古埃及的法老到明清近代,都建了大规模的陵墓.二十世纪以后情况逐渐有了变化,政治家口称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他们没有自己的利益,要求百姓对他们放心.但是事实上各国的情况千差万别.非洲有一个国家的国王既然要吃百姓的人肉.有些国家的领导人贪污百姓的税款,最后被老百姓赶下台.更有一些国家,各级领导人都可以随便花销国家的税款,根本没有明确的开支限制,领导人用公款就是合法的,预算决算都是保密的,表面上假装是公开的,可是老百姓无权检查过问.也有一些国家走上了法治,领导人的开支在严密监督之下.发生了穷的领导人开着自己的破汽车,却有豪华的保镖车队护送的奇怪现象.最近报上报导,我国的某位市长邀请美国的一位市长来华访问,对方没有接受,因为没有这笔预算.我们的这位市长慷慨地答应为她支付一切访华费用.穷国的官为富国的官埋单,因为他们预算的约束不同.穷国的这位政治家慷他人之慨,为自己壮门面,他的眼里没有人民的利益,只有自己的面子.而且还假模假样地说,自己的面子就是老百姓的面子,所以自己的面子重要.
政治家的利益不同于人民利益的另外一个表现就是形形色色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人用人民所交的税款为自己建立能够表现政绩的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这些工程往往华而不实,中看不中用.大把的钱花出去,但所建的工程对老百姓没有多少实际效果.这些工程建成之后效果往往和最初希望表示政绩的目标,背道而驰,非但没有达到宣传政绩的目标,反而成为浪费的代表.领导人不但没有因而流芳百世,反而是遗臭万年,工程成了一个浪费典型的标志,想掩盖也掩盖不了.
和政绩工程相类似的是政府盖的豪华办公楼.现在全国各地不论贫富,纷纷建设高档豪华办公楼.尤其是有肥缺的单位,如税务局,交管局,法院,检察院,工商管理局,海关.他们盖的大楼许多是超豪华的,胜过五星级宾馆.不同的是里面的人远没有宾馆的人多,利用效率很低.超豪华的标准根本脱离了当地百姓的生活水平.但是他们手中有权,可以把百姓的钱随便花销.这种状况上行下效,从中央到地方莫不如此.
政治家作为一个职业群体,他们本身的利益取决于整个职业的地位和重要性.如果政治不重要,政治家就要失业了.显示职业的重要性是他们利益最关紧要的活动.好在宣传机器就在他们的手中掌握着.通过电视,报章杂志,甚至教科书,不断强调国家的重要性,制造各种理论,说明政治如何如何重要,国家如何如何重要,一个人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为国捐躯.而他们就是代表国家的.国家的重要性转换成政治家的重要性.他们的职业就牢靠了.而百姓则成为他们的一个附属物.我们承认,政治家和其他行业的专家一样,有他的重要性,但是仅仅当他们能够为百姓提供公共服务时.相反,如果他们贪污腐化,或者工作没有效率,处处跟百姓作对来显示自己的权威.当百姓求他们办事时,把简单的事搞复杂,设置难题,跟人过不去.这样的政治家有还不如没有好.他们存在的理由就彻底失去了.
如果说政治家都是那么一批自私自利的人,故意和百姓作对的人,当然是不对的.现代大部分政治家都是愿意为人民服务的,至少在没有和个人利益冲突的时候是这样.但是他们自己也是中毒太深,他们把自己工作的目标放在了国家,主权等等上,反而把百姓真正的利益给忘记了.拿两岸关系为例,为了经济繁荣,两岸经贸投资,文化交流,有许多事情可做,更有许多事情急待解决,特别需要两岸的政治家坐下来讨论.可是他们想的不是人民的利益,而是虚无飘渺的国家利益,领土和主权.在见面讨论之前首先要问对方,你代表谁?你有权代表吗?由于代表身分的争论,根本不可能见面.所以两岸问题积压了这么多,可是两岸的政治家已经十来年不见面了.最近谈成的十分有限的两岸直飞,最后还是靠民间人士促成的.因为政治家想的和老百姓想的完全是两码事.两岸的政治家并不是不努力,不”为人民服务”,而是他们糊里糊涂把国家利益代替了人民利益,把真正的人民利益忘记了.
两岸的政治家最关心的,在大陆一方是统一,在台湾一方是独立。至于共同繁荣,那是很次要的事,远在统一和独立之后。大陆的政治家总认为如果台湾统一了,自己可以在史书上占有一席之地;台湾的政治家则认为台湾独立了自己可以在史书上占有一席之地。可是他们完全看错了形势。一方坚持统一,一方坚持独立,结果必定将中华民族推入万劫不复的战争之中。两岸繁荣才是政治家建功立业之所在。最近的发展,两岸的紧张形势有所缓解,两岸的政治家们可能受到民意的影响,逐渐回到正确的发展道路上来。国民党和共产党的严重对立已经不存在。可是过去几十年中双方在自己的政权下杀害对方的人,或者仅仅是被怀疑是对方人,也斩尽杀绝,死人不下百万。两岸的政治家如果早知今日的和解结局,应该不让这些人成为屈死的冤鬼。可是人死了即不能复生,只能让后人接受教训。但这些人的生命未必能够换取政治家们的觉悟。
政治家另外一种骗取自己利益的方法就是把小事放大,把无足轻重的事放大成为国家利益之所在.从而大做文章,从中表现自己,并谋取利益.本来国家之间并没有什么冲突,可能只是百姓之间的小摩擦,政治家们把它放大成为国家利益之争,兴师动众,借题发挥.最后就是拿百姓交的税款为自己谋名谋利.如果我们回顾一下近十年二十年的国际关系史,到底政治家们忙出了什么结果?有哪些是真正对百姓的利益起了好作用的?恐怕十之八九都是做的无效功,白忙了一阵,但是钱却没少花.相反,被政治家们挑拨的仇恨,相互的误解,进而导致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倒是不计其数.过去半个世纪最大的事就是两大阵营的冷战.花费的钱以万亿计.直接间接死伤的人成千上万.到头来得到的是什么?可以说几乎等于零.苏联垮台以后,政治家所用的借口不再存在,对立的形势很快烟消云散.如果没有这些挑拨是非的政治家,根本就不存在对立的两大阵营.老百姓都希望太平安宁,绝不会无事生非.即使有个别人喜欢闹事,也绝不会闹到国家的规模,花掉那么多钱,牺牲那么多人.之所以地球上有那么多纠纷,主要是政治家们的″功劳″.最近国民党主席连战访问南京中山陵,受到市民热烈欢迎.怎么想得到解放后谁和国民党有一点瓜葛,都被整得死去活来.政治家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惟独眼里没有百姓的利益,拿百姓的性命玩弄于股掌之间.
民主政治和政治家的利益
在国内,政治家的最大利益就是继续执政.像美国的总统,当政一届之后很少愿意自动放弃下一届竞选的.可见执政的滋味非常美妙.美国的总统受的制约很多.私人生活中的男女关系都被舆论监督着.受了这么多的限制,执政还那么值得留恋,一个不受制约的执政位置,其价值之高是不言而喻的.为了自己继续执政,百姓的利益如果和自己继续执政相冲突,肯定会牺牲百姓的利益,而不会选择放弃执政.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对执政者以及基本政策的批评.一般而言,在一个专政不受制约的政体中,批评领导人是不允许的,批评基本政策也有较大的限制.当政策出现重大偏差时,由于缺乏正当的批评,就会越走越偏,最后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三年灾荒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当时有许多有良心的人,不愿说假话的人,讲出了农村缺粮的真实情况.可是他们统统都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甚至反党分子,把他们降职降薪,有的送去劳改.当然,执政者不会公开说,不允许批评是为了自己继续执政,而往往说这是为了社会安定和进步,所以要把一切导致不安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说很迷惑人,因为安定和进步也是百姓所希望的.但是把安定解释为不许可批评,实在太离谱了.相反,不允许批评倒反而会出现全社会的倒退,导致社会动荡.听不进批评,甚至于听不进不同意见是独裁者的普遍心态,是把个人利益超越人民利益的典型表现.
至于对领导人的私生活的监督,在专制国家里是绝对不允许的.领导人的私生活处于极端严格的保密之中.这和民主国家恰恰相反.在那里一般百姓享有隐私权,但是政治家却必须公开他的财产,家庭关系等.希拉里打了克林顿一记耳光,媒体立刻加以报导.甚至于并没有打,媒体也可以猜测大概是希拉里打了.领导人上漫画,被讽刺,是经常的事.而在专制国家里,领导人是有特殊身分的人,非但不可以上漫画,而且他们的照片必须放在报纸的头版头条,如果放错了地方编辑要丢掉乌纱帽.(只是到胡锦涛上台以后有所改变).我国曾经公布过领导人的财产登记和收入登记的办法,但是没有哪个领导人理会它.最近听说要认真登记了.但是老百姓根本不相信,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谁相信那些玩弄的数目字.现在连领导人交了多少税都不许公布,还谈什么财产登记.领导人掌握着巨大的权力,可是却没有谁可以监督他们.他们内心如何平衡自己的利益和百姓的利益,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国家领导人的最大利益就是继续执政.他们要消除各种可能妨碍继续执政的因素,防止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一般而言,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党内的异己分子的宫廷政变,二是普通百姓对统治的反抗.不论来自哪方面的风险,都要尽全力迅速扑灭.这就是我们常听说的”消灭不稳定因素于萌芽状态”.政治家们常用的偷换概念的伎俩就是混淆国家和人民,把反对他们的事件称之为颠覆国家,分裂国家.这时候就把自己当成了国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政治家是不可以反对的,但是法律确实规定不可以颠覆国家,分裂国家.于是政治家把国家偷换成为自己.有许多为人民利益奔走的社会人士,以及批评国家领导人的人士就是在颠覆国家等罪名下被投入监狱.在文革时候干脆把毛泽东规定为人民,批评毛泽东就是恶攻罪(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甚至于在改革开放以后,还把对毛泽东头像扔墨水瓶的人判了无期徒刑.毛泽东去世以后再这样做,显然并不是为了巩固毛泽东的执政地位,而是为了巩固后来领导人的执政地位,给老百姓一个印象,任何轻视国家领导人的观点都是罪不容饶的.
为了从积极方面防止对自己继续执政的威胁,就必须加强自己的执政能力,加强对人事安排的控制,对舆论宣传的控制,防止有独立观点的社会团体的出现,当然更不允许公然对自己执政权威挑战的组织的存在.这些做法和人民利益毫无关系,实际上就是为执政者自己的利益着想.不过他们绝不会公开承认这些做法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乔装打扮说成是为了百姓的利益.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好的政治家执政是对百姓有利的,但是往往施政已经发生重大错误,百姓受到了严重损失,而执政者依然赖在位置上,不肯下台.
其实,政治家和普通老百姓都是一样的人.上面对政治家的批评并不是因为政治家特别坏,而是制度造成的.许多政治家都是普通百姓变的.要防止政治家的上述的种种毛病,不是从教育出发,天天讲为人民服务,搞党性教育,而是改变政治的制度,取消特权,使他们手中的公权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不可能拿来以权谋私.这就是民主政治.在民主政治下,政治家的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而且政治家能够被罢免或替换.他们有一定的任期,没有足够时间勾结起来,形成特权阶层.
国家的功能
上面讲了许多把国家冒充人民的例子,或者强调国家而忽视人民.但是国家或者另外相应的公共组织在现代社会中还是必要的.为什么?因为有许多公共服务是人民所需要而私人不能提供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关于正义的服务.所谓正义的服务就是当个人受到委曲时,有地方去申诉,而且能够得到符合正义的解决.个人和个人之间难免有种种纠纷,有了纠纷谁来裁判?这需要有一个大公无私的人或组织,来做这样的事.当然,当裁判需要有专业知识,但更重要的是有一颗不偏不倚的心.这个条件说起来简单,其实非常不容易.为什么有时候裁判偏向一方,正义不能伸张?因为有些人有特权,有钱有势,明明是这些人侵犯了别人,但是靠着他们的特权,可以逃避惩罚.只要看看北京马路上的特权车,他们可以不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交警也不敢管他们.他们敢于公然向法律挑战.他们所依靠的就是特权.所谓正义的服务就是要跟这些有钱有势的特权分子作斗争.可想而知,这样的斗争是困难的.单个的百姓是斗不过那些人的,所以要有正义的服务.拿普通话来说,就是国家的司法要公正.
这就是为什么要有国家的一个主要原因.国家代表着正义,百姓有冤屈可以得到公正的裁判.反过来讲,如果国家偏向有钱有势的一方,失去了公正,这个国家就濒临危险,百姓不会承认它,它自动地失去应该有的权威性.事实上国家(实际上是由它指挥的司法部门来代表的)这样做的时候,绝不会是明目张胆地,而是用各种似是而非的说法掩盖这种非正义的行为.不过无论伪装得怎么巧妙,真相总会被识破的.这时候国家就想方设法禁止有关事件的公开报导和讨论,封锁新闻.更有甚者国家用诬陷,莫须有的罪名,打击那些主持正义的人士,新闻记者,律师,法官,民间人士,让他们知道国家的厉害,三缄其口.这时候国家存在的合法性已经荡然无存,国家正在走向瓦解.所以国家领导人如果想继续执政的话,必须时刻注意国家能否代表正义,少了这一条,任何加强执政能力的措施都是无效的.
这里讨论的国家代表正义,我们只涉及到司法必须公正,相关的问题还很多.比如立法方面的问题,所谓恶法就是偏离公正的立法.不公开的法属于恶法,侵犯人权的法属于恶法(例如过去执行的收容遣送办法),以国家的名义侵犯私人所有权又没有适当补偿,也属于恶法.我国宪法中还保留着无产阶级专政的条款.不知道是谁专谁的政. 专政的条款肯定属于恶法.宪法中又说要建设民主法治的国家.到底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世界上已经没有哪个国家敢于明目张胆地把专政写在宪法上.而我国既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把专政写在宪法中.不但是这么写的,而且也是这么干的.宪法还规定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有财产只有合法的才受保护.比较之下,公有财产不论是否合法统统都受保护.每当人民利益和政府利益冲突时,不论正义在哪一方,一定是政府利益压倒人民利益.受损的人只能忍气吞声.因为宪法有这样的规定.
最近这几年国内出现越来越多的暴力抗法.2006年8月11日北京城管监察大队副队长李志强被暴力抗法者崔英杰刺死.原因是崔的唯一生产工具三轮车,两次被城管没收.第三次他新买的一辆三轮车又被没收.气急之下用刀砍死了李志强.崔是低收入者,靠三轮车为生.但官方掌握的宣传工具一概不谈崔的处境,而只强调李志强的事迹,并把他定为烈士.这使我们想起了联合国人权公约开篇中所说的”复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挺而走险以抗专横与压迫,人权须受法律规定之保障”.李崔的悲剧根源于无产阶级专政.其实就是政府专老百姓的政,造成严重的对抗.
国家之所以需要,还因为有许多公共管理事务,个人很难提供.大家常常讲的用于抵御外侮的国防,就是一例.不过进入21世纪以后,国防的重要性越来越小了.因为前面讲的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得争夺资源的战争不再需要,也因为国际社会对侵略行为有越来越大的制约.任何一个国家用任何借口侵略别国都不被认可.过去的侵略都要清算赔偿,谁还有兴趣做将要被清算的事呢.现代战争多半是意识形态之争.看法的不同将永远存在下去,何必动刀动枪?所谓国防,越来越成为用武力解决意识形态之争的掩饰,或者用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真刀真枪来解决看法的不同.纯粹从老百姓的立场来看,很少有人愿意用性命去拼所谓的”真理”.除非像上面所说的上了政治家们宣传的当.如果人类的理智能够消灭军备,把每年上万亿的钱用于社会发展,就不会有穷孩子上不了学,穷人看不起病.更不会因为战争而导致的生灵涂炭和流离失所.
此外还有不少公共服务是个人不能提供的.比如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检查,产品的技术标准制订,垄断行业的管理和外部性的管理等等.其中有些必须是强制性的,有些可以强制也可以非强制,各有利弊,有些则完全是自愿性的.相应地,国家的参与有的是必要的,有的是可有可无的,有的是可以由民间组织做的.这些事应该分别具体情况规定国家的参与程度.一旦有国家角色的肯定,就有收税的必要,它需要由国家或相应的组织来做.但是这样的所谓国家和现在大家所理解的国家会有很大的区别.它往往可以由较小规模的社区来代替.
正确看待人民,国家,和政治家的利益
把国家利益看得比人民利益更重,造成这种颠倒的原因,是几千年来政治家的故意宣传.我们要把这个被颠倒了的理论再颠倒回来,并不容易,虽然绝对不会再用几千年的时间,但是恐怕也得几十年,上百年.说实在的,如果真正把这个新思想贯彻到每个角落里.世界上再也不会有战争了,大同世界也就实现了.大家知道世界上还有冲突,有战争,我们离开大同世界还差得远,我们要从各方面去做工作,争取没有战争的世界早日来临.其中最重要的,我认为就是把上面所说的三个利益的问题说清楚,真正把人民利益放在不可动摇的首要地位.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在人民这一边,教育的任务最为繁重,因为民众的数量非常多,几千年的影响已经深入骨髓,成为文化的一部分.我们到处可以看到歌颂祖国,忠君报国,盼望开明君主,依赖大救星,爱国主义,为国捐躯等的动人故事,小说,电影,电视.这些作品并没有明显的错误,但是把人民利益的位置摆错了.正因为错误并不明显,纠正起来就特别困难.要让一部分先进分子,首先懂得那些宣传错在什么地方,这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至于对当权者来讲,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天天都是这么说的,也没有人敢于反对,可是事实上讲人民利益是空的,落实的还是国家利益,甚至是政治家自己的利益.比如挑动对某个国家的仇恨或不信任;朝坏的方面去猜测别人的动机,达到毒化气氛的目的;搬出历史老账,纠缠不放;把比较容易解决的经济问题说成是政治问题;总之,制造事端,唯恐天下不乱.最后是让老百姓去承担责任,或者花老百姓的钱,甚至叫老百姓去卖命送死.可见所谓的国家利益并不同于人民利益.如何教育当权者,让他们明白什么是真正的老百姓的利益,什么是正当的国家利益,什么是错误的国家利益,并不那么容易.何况即使他们明白了,由于个人利益的冲突,也未必就能够按照人民利益行事.更由于当权者大权在握,对一切损害他们利益的说法都会加以围剿,用似是而非的理论模糊视听.事实上在这样的国家里,理论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一方面老百姓为了自己的权利不断在申诉呼吁,另一方面代表政治家的利益的理论又不断被制造出来,甚至用行政的力量,用专政的力量围剿民间的呼声.虽然民间力量相对于专政的力量来看,总是弱小的,但是从世界大潮流来看,民间的力量最终必将战胜专政.民主化是势不可当的.
世界未来的政治结构
上面谈了,只要有国家的存在,有政治家的存在,人民利益—国家利益—政治家利益,这三个利益的冲突总是难免的.在什么情况之下问题才能够得到较好的解决呢?从长远的目标来看,只有在消灭了国家,当然也没有代表国家利益的政治家时,这个问题才有彻底解决的可能.不过在一个良好的社会里,公共服务总是需要的.没有了国家应该由谁来提供公共服务呢?答案就是社区组织.它是远远比国家小得多的公共组织,绝对没有力量去造原子弹,也没有组织战争的能力.但是有力量防止犯罪,维护治安,治理环境,协调经济活动.它关心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会关心世界大事,但不会把利益的先后关系搞错.这样的理想并不是乌托邦,现在的欧盟25国(到2007年将有27国)正在走向统一,国界的观念越来越淡薄,而人权的观念越来越加强.欧盟中有些国家已经用了统一的货币,穿越国界也不用签证,而且正在讨论统一的宪法.在这些国家内部发生战争是不可能的.这一先进的政治观念的出现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们将乐观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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