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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与尊重_518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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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中国,正义力量与邪恶力量的博弈! 2020-01-02 08:44:31

                                

                                                                      唐付民

两月前我曾发文“革命战争:友、朋、他”,提示中国政治转型是一场“革命战役”。在这场重大的历史性战争中需要“战友、朋友、同志”的充分合作。然而,中国海外民运三十年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自然不利于中国政治的转型。近日闻得一些充满希望的新生“反共力量”似乎也存在分歧,为此,唤起我进一步发表相关意见的冲动!

我认为,在现实社会群体活动的事务中,通常存在三类人群参与博弈:支持、反对、中性。自然,它们三者常常是处于“动态”量性变化中。如果要成就重大事务,失去“中性”力量的支持常常会面临失败。因为只有依靠和改变了“中性”力量,才能形成“优势力量”!但是,能够有效的依靠和改变“中性”力量,离不了超常的智慧与过人的气量!超常智慧乃是“视透人情”,过人气量则是“宽容试错”!

在“革命战争:友、朋、他”一文中,我提示中共的成功是中共高层容忍了毛泽东的“独裁与腐化”。今天,我想换个角度(层级)来揭示“毛独裁”成功的另一项重要原因。我认为,毛泽东能够充分利用和玩弄“阶级斗争”是他成功“独裁一生”的智慧。大家知道,毛泽东自接管中共主政至他去逝都在不断的利用和玩弄“阶级斗争”。他在马列主义“理论基础”上创建了一套有利于自己的政治理念(理论),基本工具是“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他依靠“阶级斗争为纲”,在充分利用“民众情绪”排除了“司法独立和舆论自由”监督和限制的条件下,借助“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作为自己任意左右“敌我力量”的砝码。明确讲,对于有利于强化自己权利的“阶级敌人”他可以转化成“人民内部矛盾”,有可能弱化自己权利的“人民内部矛盾”他又可以升化为“敌我矛盾”!

我们知道,毛中共一直玩弄的“政协统战”,便是充分利用“中性力量”来保障“专治极权”的成功标签!然而我们见到,海外华人的各个“反共力量”最大的缺陷便是不善于依靠和利用“中间力量”。毫无疑问,仅仅依靠“中坚力量”是缺乏“物理思维”的,是会大大降低成功效率的!我希望所有积极参与“反共、灭共”的人士(尤其是领袖人物)应当明白,能够尽量团结“中间力量”,才是最终完成“灭共”使命的决定因素!轻易将“朋友变成敌人”是极不明智的,只有善于把“敌人变为战友”,将“中间力量化为中坚力量”才是值得赞赏的!

推动中国实现法治民主政治转型,是一件极其艰巨的任务。我们不应太轻信只是依靠一种“单纯的中坚力量”就能顺利完成,尽管我们对于坚定的“中坚力量”抱着十足的信心与信任!提请战友,认真借鉴历史上(甚至敌人)的“成功经验”及合符情理的逻辑原理,是会增强致胜希望的,也是可以提升驾驭宏大事务智慧的有效途径。尽量扩大战友的群体便是在削弱敌人的力量。相反,轻易将“中间力量”推出战壕,岂不是形成壮大敌人的力量?

我认为,中国的政治转型需要依据“中国特色”去设计“未来”!海外华人反共团体不易结成“整体”,与“中国文化”密切相关。现代先进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公正透明”,它须要“司法独立与言论自由”去保障!中共统治下的中国显然不符合,原因是中共的“一党专政”在阻碍!很明显,许多推动中国政治变革的人士都希望参照美国的“两党与直选”方式。然而我认为,它会严重脱离中国的特殊性,也会产生不利后果!因为美国是高度开放的移民国家,并且具有浓厚的“基督精神”(文化)。我觉的基督精神包含了支持“个性发展与公义包容”,前者适合支持汲收各类移民的精英争雄,后者又能够调节社会差距(分歧)。然而,中国是大型的多民族国家,其传统的“中心”(汉族)文化根基是“儒家文化”。它的“忍让慈善”与基督精神中的“公义良善”相近,但缺“争斗精神”!

中共在中国推行了七十年的“共产欺诈文化”,不仅未能培育出民众的“民主竞争意识”,还将儒教文化的“忍让慈善”消磨待尽!我们知道,“毛共产”时期推行全民参与“阶级斗争”。经历近三十年不间断的“人人斗争”后,除消失了无数生命便是保障了“毛独裁”的统治,而幸存下来的所有参加者全都成了“衣不避体”!转入“邓共产”时期,推行全民“拱经济”。又经历三十年后,中国被“拱”成了第二大经济强国。然而,民众发现在中共管治之下,永远无法拱穿“双轨制”!建立在“双轨制”之上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始终只会让“共产权贵”富裕,还会搭上“不公正与不透明”(司法和言论专治)!

我认为,美国等西方社会的“基督精神”培育出“竞争与公义”为主体的社会意识,传统中国的“儒家思想”培养出以“仁慈忍让”的主流群体。然而,“共产主义”却在眼下的中国培养出一批为“共产奉献”和另一批用“共产欺诈”相结合的社会主体,前者是为“他人(集体、国家)”牺牲的傻子,后者则是借“共产权力”侵占“他人(集体、国家)”利益的能人。而不愿成为“共产傻子”或者“共产能人”的人群无疑只能被“共产文化”边缘化!总之,“共产文化”培育的社会主流,在“封闭式”状态下产生大量“傻子”,在“开放式”环境中则培养着大量侵占“别人、集体、国家”便宜(利益),且相互不信任(猜疑)的“主流价值观”!

“毛共产”的阶级斗争让民众领略了“愚民与贫困”,“邓共产”的经济发展使民众领受了“欺诈与冷漠”。它们都从根基上严重破坏了中国民众之间的“社会信任”,即用“国家名义”欺诈无疑是“毁灭性的”!现今的中国社会民众很难有广泛的社会诚信与信任,通常只能在各自相对狭小的“直亲”中建立信任。这种社会基础至少需要近一代人的努力才能修补,如果贸然转入全面的“公平竞争”环境自然会“水土不服”!我想,也许海外反共华人难以结合成牢固的同盟,与中共七十年来一直在破坏民众间的“信任度”存在直接关联。中共从根基上已经破坏了“社会诚信”,不仅压缩了“社会良善”的伸展,反而升级了对“社会公义”的质疑(怀疑和斥责)!这是极其可悲的且是不易被修正的现实,我之所以能够发表此文,是不希望这种状态持续下去!

我坚信,在推进中国法治政治改革中我们所有人都是需要学习的,中国是具有多项特殊性的社会。人类没有现成的完全相同的“成功范本”,只有贴近(认清)中华民族的具体情况才能建造出既利于中国人民,也有益于世界人民的社会秩序。我想,它应该是“独特的、先进的、全新的”!

我不知晓是否有出版商“胆敢”出版我的《文集》,但我后期的主要精力应该会转入创建《多因逻辑学》。因为人们需要借助完全的“工具”,用自己的大脑去了解世界。希望有人关注,谢谢!






浏览(566) (6)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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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太山 留言时间:2020-01-20 12:13:44
作者:太山留言时间:2020-01-20 11:49:48作者:理解与尊重_518 回复 太山留言时间:2020-01-04 20:16:41

不好意思,这里删除了你与五步蛇的几条评论!主要是你们不针对本文具体内容做出公正全面的评价,却利用自由平台批评(曲解)自由国家,实则在为专治国家叫好,毫无道理!如果你们真有道理(本事),将本文转发到中国国内论坛,即使你们发上百万条评论我都无权删除,而且一定会为你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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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那么个"剥克” 就已经扛不住了, 还普世价值呢!

瞧你那些毫无科学含量,满嘴零碎儿,不着调的回复,戈我也只能劝阁下您一句:陪家人喝点小酒,吃点小菜,过好您的小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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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山 留言时间:2020-01-20 12:06:20

回复 | 0
作者:太山 留言时间:2020-01-20 12:06:06

如果你们真有道理(本事),将本文转发到中国国内论坛,即使你们发上百万条评论我都无权删除,而且一定会为你们点赞!

===========

哦,这么说,阁下您的文章还没中国国内论坛尖锐囖?

再告诉您一秘密:

您所谓的“国内论坛”内容,无异于一帮[井蛙抠屎匠]。知道为什么如此称呼他们吗?

记住,[井蛙抠屎匠]的一大特征便是: 只会,也永远只会用事物的某种或某些体现[形式] 说事,而不会用事物的[本质] 说事。

而一种[本质]可以有无数种体现形式.

收刮民脂民膏可以通过“强拆民宅”,也可以通过货币贬值,也可以通过战争轰炸,......

而你所谓的“国内论坛”,俺不用看,就能知道是一帮[井蛙抠屎匠](在他们眼里,外国人都没长肛门.这样讲形象吧!)的聚集之地.

这么说吧, 他们捅出的中国任何一件“坏事”,俺敢保证可以给你配上十件发生在国外,本质相同,而仅仅体现形式有别的, 更坏的坏事来,你信吗?不信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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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山 留言时间:2020-01-20 11:49:48
作者:理解与尊重_518 回复 太山留言时间:2020-01-04 20:16:41

不好意思,这里删除了你与五步蛇的几条评论!主要是你们不针对本文具体内容做出公正全面的评价,却利用自由平台批评(曲解)自由国家,实则在为专治国家叫好,毫无道理!如果你们真有道理(本事),将本文转发到中国国内论坛,即使你们发上百万条评论我都无权删除,而且一定会为你们点赞!

----------

哈哈哈,悄悄告诉您一秘密:

这个世界的独裁,都是你这么想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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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解与尊重_518 回复 太山 留言时间:2020-01-04 20:16:41

不好意思,这里删除了你与五步蛇的几条评论!主要是你们不针对本文具体内容做出公正全面的评价,却利用自由平台批评(曲解)自由国家,实则在为专治国家叫好,毫无道理!如果你们真有道理(本事),将本文转发到中国国内论坛,即使你们发上百万条评论我都无权删除,而且一定会为你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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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解与尊重_518 回复 太山 留言时间:2020-01-04 11:03:41

我巳申明,无权代表国家(人民)向其他国家争取“权利”,因为在我自己的国家没有“言论权力”,是寄居在别人的国家才享有“自由言论”有什么资格去指责这个国家?我不明白你是以什么身份在代表国家和人民在争取权利?谁赋予了你去为一个“专治政权”背书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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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山 留言时间:2020-01-04 08:41:05

好意思脱口而出: “丛林法则离我很远,我不在意" ?

是的, 溜一个世界唯一超级强国, 狐夹虎威地叫 "丛林法则离我很远“,然后居然又有脸抱怨谁没给你, 谁限制了你的思想言论自由, 您别让人笑落大牙!

请问阁下,您整天长篇大论,究竟在讲什么, 您自己搞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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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山 留言时间:2020-01-04 08:33:01

司法独立与言论自由,是先进文明的基本常识!

======

那么,军备竞赛,战争打击,债务危机,量化宽松,制造泡沫,金融风暴,在你眼里也属于先进文明的基本常识吗?

国家独立,平等互惠, 和平共处,属于基本人类精神道德文明的常识吗?

定律: 孤立地,回避一切客观环境,客观条件,或莫名其妙地,用一种人类理想环境条件, 用一个固定标准, 或用一种人类绝对主观理念, 来衡量和裁判, 相对的客观世界, 某个局部范围内的某几个孤立因素,孤立事存在, 属于愚昧就还是别有用心! 再还是地道独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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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解与尊重_518 回复 五步蛇 留言时间:2020-01-03 08:23:58

应该是你自己不知道“常识”:司法独立与言论自由,是先进文明的基本常识!在此回复我的重大需求是“言论自由”,是可以用它号召全人类正义的民众去争取“公正透明”的文明社会,团结起来去推倒邪恶的“共产专治”政权!本文的内容与目的已经尽显,你无法明白还是故意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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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留言时间:2020-01-03 03:31:49

再给您个常识:

如今人类世界, 需求与满足需求是两个概念. 需求得不到满足的人满世界都是! 

再告诉你个常识,人类世界存在两种 “控制” !

控制世界财富资源!

控制人类欲望!

定律:丛林世界, 任何一个局部范围内的群体,如果没有能力控制世界财富资源,就必须致力于控制其所属范围内的群体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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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步蛇 留言时间:2020-01-03 03:25:25

争取言论与思想自由是我的重大需求,...

你的“丛林法则”与我很遥远

==========

这就怪阁下您缺乏常识了.

恕我直言,您这类人的最大悲哀就在于,你眼光与您心胸一样狭窄。

既然“丛林法则离你很远”,那何来“争取言论与思想自由是我的重大需求”倪?

您自个儿“需求”去呗!那不就结了吗? 哦,“需求不了”?有比里强的人或群势力不给你你所想要的“自由”,对吧? 然后想拉更多人跟你一起闹,对吧? 

告诉您一个常识: 这就属于丛林法则!只不过您的自私狭隘的本性决定你只能看见你自被“丛林法则”,而看不见“从林法则” 你的人或势力,也在被更大,更凶的人或势力“丛林法则”!

哦,对了,俺咋说着说着就在夸您呢! 事实上,您连你自己被“丛林法则”都看不不见! 不是吗? “你的“丛林法则”与我很遥远”,谁说的?

我看,您整天喋喋不休,您自己究竟在说什么,您自己搞懂了吗?

丛林法则是离你很远,因为是已经有机会在同时代唯一超级军事,经济,金融,货币强国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当然“丛林法则离你很远”咯, 对吧? 

再说了, 

哦,因为,离你很远,所以,就离谁都很远,这就是你的逻辑,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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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解与尊重_518 回复 太山 留言时间:2020-01-02 11:49:15

对我而言,你的“丛林法则”与我很遥远,因为我不需要巨额财富!更没有资格代表国家(或人民)去争夺权利!争取言论与思想自由是我的重大需求,但在“中共专治”下它是无法企及的天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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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山 留言时间:2020-01-02 10:14:29

人类智慧最基本常识:

只要丛林法则尚存与人类世界一天, 或, 有人不择手段地控制世界财富资源, 就一定有(智慧的)人不择手段地遏制其局部范围内的群体 [欲望]。这大概属于三岁常识。

这绝非任何人的意志所决定, 而是局部范围内,没有能力控制世界财富资源, 财富流通要道, 的个别群体赖以生存的充分必要条件。

定律: 人类世界,没有绝对的好, 也没有绝对的坏. 人智慧的标志就是不是: 不同国家, 如何根据自己的能力与集体情况, 在其所面临的所有极端之间,最好的极端, 最坏的极端,实事求是地, 统筹兼顾地,寻求一个相对的, 动态的, 最佳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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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山 留言时间:2020-01-02 10:02:41

“我坚信,在推进中国法治政治改革中我们所有人都是需要学习的......”?

应该是:

我坚信,在推进---全球----法治政治改革中我们所有人都是需要学习的。

定律: 丛林法则尚未消失的人类世界,不存在人类统一标准的法制.

定律: 丛林世界,相对强者的行为准则,对于相对弱者的生存是毁灭性的.

定律: 丛林世界,国家,被认为是,不同群体利益能够获得相对条件,相对能力下的相对保护的相对理想的环境和极限分划分。

定律: 客观世界没有绝对的,无条件的,孤立的, 客观存在。

疯狂军备竞赛为什么?

为了不受制于“法制”! 或, 部分群体,为了在更大范围内,不受制于法制,以换取和维持在其局部范围内的相对法制!

引理: 林世界, 局部范围内的相对法治,对于世界范围内,没有普遍性意义。

老虎永远期望兔子享有与自己一样的自由标准.而对于兔子,则永远不会去追求与老虎一样的自由标准,除非丛林法则已经消失。

定律: 回避客观条件,客观环境, 客观因素,而孤立地对于某个个体强调一个孤立因素,不是愚昧就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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