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法典(认知定律)
唐付民
在现有逻辑学教材中,有四条定律是十分重要的,分别是“同一律、排中律、不矛盾律、充足理由律”。它们的主要作用是规避人们认知思维活动(结论)的错误。然而,这四条定律却无法规避“辩证思维与系统思维”的认知错误,以至于所谓马列“共产主义”能够横行世界,搅乱和残害人类!
中华民族是遭受共产欺诈与残害最严重的国家,在毛泽东统治时期不间断的群众“斗争运动”与所谓“大跃进、文革”等。不仅严重的摧残了数亿人的身心,还导致数千万人丧生!这些罪恶至今未受到追究,它与中共(党章)推崇的马列毛主义的社会理论一直利用着所谓“辩证逻辑”存在重要关系。原因在于它依靠黑格尔所谓的“辩证法”存在严重错误和缺陷,因为黑格尔的“对立统一”辩证法是违背事实的!实际上对立双方只能“统一”(和谐并立)在“对称”条件下,将“对立”双方理解为“本身统一”(和谐)是不成立的。因为它既无法用现实的具体事物去验证,也不能指导人们正确的解决“矛盾”事务!通常,解决人们(人类)矛盾的合理方法只能是使其“对称平衡”,如果用“对立”去统一矛盾只能是“一方吃掉另一方或者同归于尽”!
其次,黑格尔“辩证法”缺乏避范其错误的“逻辑规律”,以至于它在现实的科学认知活动中无从体现,而它却被马列毛等共党统治集团利用于社会“实践”中为所欲为,残害中国人民及世界人民!关于他们是如何利用“对立统一规律”的严重欺诈性来搅乱和残害人类的,我的其他文章巳作了详细解析。本文着重具体讲述对“辩证思维与系统思维”活动进行有效规范的四项“逻辑规律”(基本定律),它们分别是“事件(属性)相关律、矛盾对称律、范围(略)确定律、完整事物律”。
一、事件(属性)相关律(也为“关系确定律”)。
已经被人类社会广泛接受与运用的“同一律”,是指一项正确的认知思维结论,不得同时确定两个相互否认事物的性质。如“我今天下午去学习”,不能同时确定“我今天下午去旅行”。但这条定律影响了“对称性”事物关系的认定,如“我今天下午去学习,明天下午去旅行”。再如“我以前做了损害他人利益的事,现在我做了维护他人利益的事”,“男人的优点是阳刚,女人的优点是阴柔”,等等。也就是说,现实中我们常常会(须要)将一些相互关联的事物特性结合到一起来认定和表达。而“同一律”既无法限制这些认定,也无法规避这些认知结论可能会出现的错误。
“事件(属性)相关律”是基于“同一律”只是局限于规范事物孤立的“性质”认定,明确为事物的“关系”认定须要由“事件(属性)相关律”去规范。前面举出的事例,符合“事件(属性)相关律”。如果有如下表述(结论)则是违背“事件(属性)相关律”的:“我今天下午去学习,我明年春天去旅行”,这种在时间和事件性质上都不存在“关联性”的思维结论,为不合情理逻辑关系。再如“老邓(K)以前损坏过老张(M)的表,老张(M)今天偷拿了老李(N)的书”或“中国偷窃了美国技术,美国打压了朝鲜经济”,“中国是极权政府,美国是私有社会”等等。这些认知结果或表述方式都不利于正确反映事物的相关关系,只能产生搅乱人们认知标准的作用。以“中国是极权政府,美国是私有社会”为例,前者是反映“政治性质”,而后者为“经济性质”,无法实现正确的相关性认定!正确的逻辑关系认定(分辨)只能明确在,相互都是“经济”或者“政治”性质关系之上!
二、矛盾对称律。
如果我们出现“我今天下午去学习、我今天下午不去学习”的思维,无疑是自相矛盾的,是违背“不矛盾律”的。由于人类生活在随时会发生“矛盾”的关系中,“不矛盾律”是无法帮助人们正确理解和处理矛盾关系(事物)的。黑格尔提出的所谓“对立统一”法则实质上只能引导人们趋向两种方式:一方吃掉另一方或者同归于尽。譬如,“老张吃了老王的饼”,前种方式是其中一方的力量强,“老张能够长期吃老王的饼,或者老王把老张赶走并霸占其财产”。后种方式是“老张杀掉老王,老王被法办(或自杀)”。或者“互相杀戮”。
“矛盾对称律”的意义是指导人们在面对“矛盾”事务时,应该采取“对称统一”的方式去理解和处理。以“老张吃了老王的饼”为例,老王可以用“等价物品去抵偿”老张的饼。或者老张通过“第三方”(如司法)向老王索回“等价代偿”。很明显,在现实生活中或者现实社会中,人们大多是在按照“对称统一”的方式在理解和处理“矛盾”事务。但是,由于在人类的逻辑原理中没有明确这项“规则”,反而被搅乱社会秩序的所谓“对立统一规律”所影响,以至于造成“马列共产主义、纳粹种族主义”等侵害人类的重大灾害!
“矛盾对称律”不仅涉及构建社会制度,国际关系,社团活动,也涉及合理处理人际关系,如民族差异,民间纠纷,婚姻关系,等等。虽然在以“法治为核心”(司法独立)的国家,绝大多数“矛盾”都会按照“对称统一”方式去理解和处理。但在非“司法独立”(法治为中心)的国家(社会),却很少能够获得“公正处理”。为此,“矛盾对称律”的明确,不仅有利于普通民众(公民)争取“公平利益”,也有利于人类全面推进“公正合理、民主自由”的社会制度建设!
三、范围(略)确定律。
如果说“关系相关律与矛盾对称律”通常会结合起来规范人们的认知思维活动,那“完整事物律与范围(略)确定律”也是常常须要结合在一起规范人们的认知思维活动的。我想,“完整事物律”是容易理解的,就是要尽量避免对被认知事物产生缺陷性反映。如果存在对被认知事物的缺陷反映,不仅不利于正确处理相关事务(造成失误),还会被别人挑错(否认)。
然而,由于人类生活在“动态变化”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中,便为实现“完整”认识事物制造了障碍。不过,人类的智慧与创造力却极大的提升了我们的认知局限,借助“信息记载”(文字等)和“信息交流”(视听等)人们可以实现“综合认知”。但是,由于被认知的现时事物会处于“动态变化”中,因此,借助各种“相关信息”(或经验知识),人们通常只能得出“范围判断”。如“经济规划、天气预报、健康报告、故障预判、疾病预判”等等。譬如,电灯不亮可以预判在“电源、线路、开关、灯泡”故障范围内。再如头疼可以预判在“外击、内疾、新伤、旧病”范围内。又如凶案也会预判在“他伤、自伤、双方共伤”范围内。
毫无疑问,“范围判断”在人类社会的现实认知活动中存在广泛的应用,但巳有的“排中律”逻辑规律却对它起到限制作用。因为“排中律”不支持“模糊判断”,而“范围判断”却包含着一定“模糊性”(据此又可理解为“略确定”)。为此,只有明确“范围(略)确定律”在逻辑科学中的重要性,才能有效支持人们实现各种正确有益的“范围判断”,缩小认知范围自然会降低盲目性!
四、完整事物律。
“完整”的认识被反应事物的各项特性,是有利于正确理解和处理现实事物的,也是不容易被别人误解或挑剔的!在现有的逻辑学教材中虽然有项“充足理由律”,但它仅对反应事物“单一属性”的思维方式进行规范,无法对被认知事物的“整体属性”进行规范(要求)。从而造成人们在认知活动中常常出现“缺陷或误差”,尤其在“辩证属性”认知上的缺陷(孤立或片面),不仅会导致长期无果的“相互争执”,还会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产生各种严重的伤害或悲剧。因此,明确规范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尽量做到对被反映事物的“完整认知”,是对整个人类社会极其有利的!
“完整事物律”既包括“静态”的事物也包括“动态”的事物。既包括“系统性事物”也包括“辩证性事物”,两者会相互独立也会相互合作(交织)。“系统性事物”在完整性上会包含系统与系统(子系统、间系统、总系统)之间的交织。而“辩证性事物”既包含矛盾、对立、差异、类别等特性,也包含对称、统一、平衡、协同(和谐)、互动等关系。
“完整事物律”与“范围(略)确定律”不仅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存在广泛的应用,在自然科学认知活动中,尤其是在人工智能领域也有着极其广泛的应用价值!
在全世界陷入病毒严重侵害的当下,我写下此文是因为这里陈述的几项逻辑“基本定律”等同于《法律》!任何一位正义的法官,依靠它们都能判定“马列共产主义”(共产党组织)死刑!而此次武汉病毒的全球扩张,无疑与“马列共产主义”存在直接关联性!
辩证思维与系统思维都属于“多因或关系逻辑”。也是需要“抽象与形象”(概念与直觉)相结合的逻辑思维。辩证思维与系统思维的有机结合也可说是“专家思维”。这里的“思维规律”能够将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习近平,以及中国学界的王沪宁、张维为、宋鲁郑、司马南(包括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等等,所谓的思想家、学者或官员的思想言论关进“笼子”!同时,也有利于对他们的相关行为进行罪恶认定!明确本文“法典”,将是终结“马列毛共产主义”祸害人类的必由之路! 涉及“多因逻辑”的内容自然很多,它的基本价值是弥补“单因逻辑”的重大缺陷。“单因逻辑”的特性是针对特定事物的“单一属性”实现精准认知。但容易造成孤立或片面的认知事物,因而催生了黑格尔的所谓“辩证法逻辑”。但黑格尔的“对立统一辩证法”是极其“抽象、神秘、模糊”的,难以体现在具体的现实实践中。而它的所谓“否定之否定”法则被马克思主义借用来“否定”资本主义。但是,建立在“辩证意义”上的事物是包含“相对合理”内容的,这在黑格尔的“凡现实皆合理”名言中已有体现。即“资本”是不可以被完全“否定”的,因为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最先进生产力”!离开它,人类必定退回到低效率的生产层级。实践证明,依靠“无产阶级革命”消灭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后的结果是走向贫困!若将“资本”转交所谓“先锋队”(共产党政权),却会造成养肥“共产权贵”,而广大无产阶级依然“无产”。甚至还会导致无权(民主)、无自由、无思想、无保障、无公正! 真正合理的辩证逻辑不是建立在“否定之否定”之上,而是应该建筑在“对称平衡”之上。它绝对不是从“对立面”去找真理,而应该去构建“对称平衡”。资本的“对称平衡”需要建筑在“系统架构”上,因为它会涉及“来源与利益”的多向关系。来源可分为“节余与预期、精神与物质”。而利益会涉及“透明与隐性、公正与邪恶”。也就是说,科学的理解和掌握“资本”必须放置在“系统与辩证”关系中! 中国传统的“阴阳五行、易经八卦”都与“多因或关系”逻辑相关,但它们始终保持着抽象、模糊(哲学)的特色。只有让它们实现通俗化和具体化,并且加上能够有效规避其错误的“逻辑规律”,才能使它们最终走向世界、影响和造福人类!我坚信,无论是涉及认知和掌握复杂的社会事务还是自然事物(如癌症、病毒),都须要这种逻辑体系的推进。它是一项影响整个人类生活的重要的思想理论体系,须要获得社会正义力量的大力支持! 这里提出的“认知定律”将会成为统一人类的重要基石之一,因为只有统一了人类的“认知(是非认定)标准”才能最终走向“统一”!全球在医疗领域的专家学者不计其数,人类在最近数十年内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试图去攻破癌症、腫瘤等重大疾病。在病理、药理方面已扩展于分子生物、微生物、基因等基础领域,涉及各种药物、各类技术的应用领域的研究可谓无微不至。然而至今依然处于混乱纷争中,问题出在缺乏“综合理论”(辩证与系统)思维,而非“试验拓展”! 本文定名“千年法典”,是指望有高人出面否认它!如果无人能够挑战它的“权威”,那么 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只要需要维持人类社会公正合理的“认知秩序”,即使千年之后,它们依然是无人可以逾越的“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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