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麗泰常委閣下:
謝謝您的答覆,先就答覆略作解釋:
一,“大聯盟”希望和歡迎各位人大代表以任何方式和我們溝通,甚或批評。更歡迎您以任何方式和我們溝通及指教。每位人大代表都有和市民溝通的羲務,而每一位香港市民亦有和人大代表溝通的權利,我想您一定樂於和市民溝通,交流的。
二 ,“大聯盟”無權要求任何人對“大聯盟”的宗旨發表評論,只希望各位人大代表了解“大聯盟”的宗旨是團結有冤情的港人,放棄赴京找“包青天”,示威、請願的方式,尋求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求助的方式,走司法程序解决問題。
三,“大聯盟”向全體成員傳達了您歡迎接受市民申訴的承諾,是否向您申訴將由夲人自行决定。“大聯盟”組織只關注港人申訴機制。
四,“大聯盟”負責人的資料,因負責人之一的黄奕金先生目前不在香港,近日返港后將依遵盡快呈交給您。
您在网頁申訴欄目中的表述,“大聯盟”成員進行了認真的討論,也提出了一些問題在此向您請教:
一,“一般而言,代表在暸解申訴人的要求後,會請全國人大常委轄下信訪部協助,查詢跟進。”“大聯盟”成員想暸解:如何協助?如何查詢?如何“跟進”?這個“跟進”是否是一個公開透明的機制?
二,“每個月我都會收到一些申訴,很多屬於商業上的糾紛”。事實上,我們知道的個案里沒有一宗是商業糾紛,申訴人的抗爭對像幾乎百分之百是地方政府或國營企業,每個個案後面都有一個貪腐集團。
申訴人中有很多是勝訴後多年不予執行的,其餘也多屬程序不公。以筆者個案為例:夲人在四月一日向廣東省高院申請再審,程序規定在三個月內裁定是否批准,然迄今己近半載仍無回覆。其間,超過十位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轉信給人大常委辨公廳,或直接致函省高院均不獲理會,法院連程序都不講了,還會有實體公正嗎?
三,廖長江代表曾告知:目前受理港人申訴的機制是“人大常委辨公廳有關港澳人代信訪及申訴工作的執行辨法”申訴人可以看到這個文件嗎?
是否還有別的“跟進”機制?您受理申訴後是依據哪一個機制“跟進”呢?對申訴人是透明的嗎?我們非常非常的想搞請楚,這也是市民的知情權吧。
因文化水平所限,及處境的關係,語氣上或有較衝動之處,希望您能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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