頃獲十二月三日特首私人秘書覆函,千篇一律的官樣文章,玆抄錄如下:
“ 正如我們過去的回覆中解釋,就港人涉及內地的求助事宜,特區政府己經與內地建立了轉介安排,並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提供合適的協助和跟進“。
特區政府會繼續按照既定的安排處理有關的申訴。“
致曾特首:——“大聯盟”給你一個說法
評特首私人秘書覆函﹝之一﹞:“析司法獨立”
“司法獨立“,含“司法主權”和“司法制度”。對“獨立”概念,特首的覆函充斥了廢話、假話、空話。
廢話:
印度曾是英國殖民地,分開之後,人人皆曰:印度“獨立”了。孩子成年了,搬出去自已住,人人亦曰:孩子大了,可以“獨立”了。
沒人會說:英國獨立了,父母獨立了,除非此人腦子灌了“三鹿”奶粉。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就是主權國家,它的司法主權理所當然是獨立的。港府在給求助申訴港人的覆函中喋喋不休,不厭其煩地叼叼,內地司法獨立了,言下之意,是否回歸前中國的司法主權不獨立?回歸以後方獨立,是英國政府給的,還是港府給的?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人人皆知:就主權而言,中國的司法獨立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起就存在了,用不着特首再喋喋不休,此廢話也。
假話:
就“司法制度”而言,特首指內地“司法獨立“,無疑是睜着眼晴說瞎話,和黨中央對着幹。高貴的曾特首,如果文革年代您尚是不諳時世的孩童,把“文革”與“民主”混為一談,尚情有可願。而如今,您貴為特首,香港精英中的精英,竟對現今中國的政治制度了解得如此“膚淺\“,實在應該“惡補”一番。
偉大的改革開放設計師鄧小平前輩誓言:“四個堅持,一百年不變““資本主義國家的三權分立,在中國絕不容許,一點痕跡也不能有”,於是,憲法就規定了中國共產黨的絕對領導,還要受“三個代表”思想的指導。所以,中國各級司法部門要受各級“政法委“的領導,官員犯法,先由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才决定是否移送司法機關.––––––所有這些都是國內制度明文規定的,何來“獨立”可言?
司法制度的“獨立“,須臾不能離開司法監督,即人民可以通過法律、人民代表大會,媒體等渠道和方式對司法部門進行監督,但時至今日人大代表有監督權嗎?就請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現身說法好了。媒體有新聞自由嗎?若有,請特首介紹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法給我們學習學習。
故意對客觀事物視若無睹,曾特首,您是假話連篇呀!
空話:
在特首秘書的每次覆函中都煞有其事地承諾:“港府會提供合適的協助和跟進,按規定的安排處理有關的申訴”。
何謂“合適“,何謂“既定的安排”都不過是“黑箱操作“的代名詞。本“大聯盟”一再要求特首將“協助“、“跟進“、“處理“的機制透明化,尊重港人的申訴權利,但您似乎寧願喂喂魚、吹吹口哨,也不欲抽點滴時間給港人一個哪怕“膚淺\”的答覆。
至於每次都“感謝貴會就處理港人申訴個案的機制所提出的意見“則更顯得虛偽,哪些意見是中肯的,是值得研究的,從未具體的拿出來溝通。恐怕“感謝”是假,“乞人憎”オ是真。
對歷年來港人向港府申訴求助數以千計,而港府的“轉介郵差”工作如何“零效應”。以及“憲法”,“基本法”、“一國两制”對保障港人權利相互是一致的,還是矛盾的,“大聯盟“將專題逐篇給曾特首一個說法,拋磚引玉,期待特首終會回我們一個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