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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徐丽泰常委终於开了金口 2009-01-22 06:24:51

范徐丽泰常委终於开了金口

    近日在网上看到几幅照片,是陕西省开省人大,为了防止民众接近人大代表,军警在会场外的各个路口局部’’ 戒严’’ 警车,抓人的大客车严阵以待,也有执著要见人大代表的民众则’’ 乾净利落’’ 地被扔上车送到’’ 受教育’’ 的地方去了。

    ‘’大联盟’’ 薛秘书我在前年深圳两会期间也去过会场----深圳市民中心,因早知路口会拦截,所以一早在军警布防之前就在会场对面图书馆附近躲了起来,在法院人大代表出现时,突然冲过马路在军警来不及拦截时已冲到人大代表身边。我高举一块标语牌,上书;’’向法院人大代表致敬、向法院人大代表学习’’ 开始军警要抢走标语牌,我要他们打收条,写上为什麽不可以向人大代表学习,致敬?强抢不行,就用十几个军警好几层围起来让人大代表看不见我,後来当然少不了去派出所登记,来一套训戒。

    在场的人大代表目睹这一幕都避之不及,竟无一人上前问问是什麽事,只有一位人大代表颇不高兴;’’这个人为什麽只向法院人大代表学习致敬,而不向我们学习致敬’’

    在内地,老百姓要见人大代表之难,网上发布的照片,薛秘书的亲身经历就是生动的例证。谁若不信,请在三月份北京两会期间去亲身验证一下,不过要提醒合下注意安全。

    那麽,香港市民想见人大代表容易吗?昨天,范徐丽泰常委终於开了金口。

    范太的秘书刘先生昨天致电’’ 大联盟’’ 黄主席,告知,郑淑玲女士的特快专递因寄到立法会延误了十天才收到。<官僚机构效率之差可见一斑,但不是本文主题,且按下不表>

    刘秘书在电话中告知两点;

1,          范太不受理团体的申诉和意见。

2,          范太不回应网上的申诉和意见。

薛秘书从来很谦卑,自知人微言轻,才疏学浅,故对范太这两点’’ 规定’’ 百思不得其解,再百思以为大谬不妥。在拙文抛砖引玉冀有智者给予指点。

    先说抵制团体论。

    先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在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就召开了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之後在宪法中确立了八大民主党派的’’ 参政’ ‘地位。<虽然因为八大民主党的党魁都是共产党委派的,经费也靠共产党拨给,被一些人称之为花瓶党,薛秘书认为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亦非本文讨论范畴,但薛秘书绝不会因此称人大代表是花瓶代表>。

    所以,范太抵制团体, 事体大了,因为这是在抵制国策。范太,您是要抵制一切团体呢,还是亲疏有别?社民连、泛民、公民党要抵制,薛秘书尚能理解,所有团体都抵制吗?啊呀!不对了,中国共产党不也是个团体吗?<虽然它不须在民政部注册登记>显然抵制团体是违宪的,也有悖於’’ 国策’’ 有悖於’’ 党策’’

    既然违宪,范太抵制团体申诉,表达意见应拿不出法律依据。但法律以外的什麽’’ 依据’’ 可能有,不外又是什麽秘而不宣的’’ 内部规定’’ 如果不告诉老百姓,是范太的权力,那麽对法官也可以保密吗?抵制团体或者也列入国家机密了吧。

    人在香港。就说香港,尽管曾特首坦言’’ 亲疏有别’’ 他也只能是疏而已,尚不至於疏到封杀的地步,前不久好像曾特首还宴请泛民议员’’ 米西米西’’’’ 大联盟’’ 仅仅是一群冤民想争取一个申诉机制,归还申诉人的基本权利,究竟犯了哪条天规,让范太一开始就视’’ 大联盟’’ 为非我族类,拒之于千里。

    再说抵制网上申诉意见论;

    各位看官、各位网友,请用几分钟在网上搜寻范徐丽泰常委的网页,找到了范太可是要请你喝茶的呀,你看到了吧?范太的网页是不是欢迎你申诉、建议,提意见啊?怎麽一下子比川剧’’ 变脸’’ 还变的快,由热忱欢迎变成了无情抵制。

    再说,伟大领袖胡主席一再教导,要科学发展,要与时俱进,范太既已晋入国家领导人之列理应紧跟,断不可去北京又举手,又鼓掌,回来香港又不身体力行。胡总书记日理万机,还在百忙中上网,写博客,和网民对话。胡总给全国人民树立了好榜样,为什麽不能成为您范太的榜样呢?

    又再看,内地党政机关都与时俱进实现网上办公,利民嘛!就连上访最近都推出了网上上访。薛秘书我在这里讲的哪件不是事实,哪句不是真话?如若不是,范太您大可在法庭反诉,告我什麽都可以,只要您能说服法官,就一定能说服我,您也就可继续实行您抵制网上申诉意见的’’ 已策’’

    薛秘书愚见,范太未必真是网上所有的申诉和意见一概拒绝,除了’’ 亲疏有别’’ 是立场问题,当然不能含糊,是不是范太从政有术,顺风顺景,听惯了恭维话,网上所谓的欢迎申诉,意见云云,以为收到的全是一片颂歌,未料’’ 大联盟’’ 信以为真,较了劲,扫了兴,故特别憎恨’’ 大联盟’’

    虽然薛秘书以上对范太的’’ 两不’’ 规定,认为是违宪,无法律依据及不与时俱进的,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也是失职的。不过,如果范太无论在法庭外,或者法庭内公示’’ 两不’’ 规定不是范太私人公司出品,亦非针对’’ 大联盟’’ 薛秘书我承认对范太误解了,我向范太作揖道歉。但这和申诉机制无关,申诉机制关系到千千万万港人的权利和尊严,是万万不能放弃的。

    其实,在范太之前,’’个案论’’’’ 经济纠纷论’’早已不绝於耳。去年五月二十日立法会的听证会有近三十位申诉人出席,有六位申诉人和四位身兼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立法会议员发言,一致指出港人在内地遭遇的司法不公已是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绝非’’ 个案’’ 但主恃会议的方刚议员仍充满政治智慧地坚侍’’ 个案’’ 论,让申诉人都去找’’申诉部’’ 方刚无疑掴了他的自由党主席一巴,因为适才间刘健仪和刘柔芬议员都大声疾呼’’ 绝非个案.’’’’ 只转信无回覆’’’’ 应该设立机制’’ 言犹在耳,就被她们的党友当场否定了。

    坚恃’’ 个案论’’ 是政治需要,所以内地那个忽悠人的’’ 信访条例’’ 规定上访不得超过五个人。但由於申诉人的’’ 个案’’ 个人争取权益之路证明极少得到重视,得到昭雪,所以申诉人趋向团结,趋向机制保障权利,这是历史的必然,’’个案论’’ 抹灭不了’’ 非个案’’的社会现实,更阻挡不了维权运动的隆隆车轮!

    看官们,网友们,身负冤案的难友们,还有代表我们港人的三十六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薛秘书再一次重申;’’大联盟’’ 不是政治团体,没有政治诉求,你们看到有哪个政党支恃我们?左、中、右都没有<民主党只有单仲偕个人支持>一个也没有,很’’ 凄凉’’ 因为支持’’ 大联盟’’’’ 没著数’’ 有媒体支持我们吗?也没有,一个也没有。有朝一日’’ 大联盟’’ 为申诉机制赴京反映情况,也许\有传媒登豆腐乾大的一小块新闻,要期望传媒作为社会问题深入跟踪报导?不要幻想吧,你没听说过’’ 自律’’ 这个词吗?

    最後,薛秘书我想回应一种论调,香港人讲法,守法,维权也要在法律的框架里进行。这里指的当然是良法,但法律也可以有恶法,也有纸上写的是良法,实践是反其道而行之,良法变成恶法,凡恶法不但不能就范,必须挺身反抗。五十万港人勇抗二十三条恶法将永载史册。所以凡剥夺我们人权,以各种手段,假任何法律之名义压制我们维权的,无论是大人物还是小爬虫,我们一定奋起还击。

    正值新春来临,祝看到这篇文章的所有人;合家团圆,健康快乐!

              港人申诉<内地>机制大联盟

              秘书∶薛宝仁 <老亮仔> 200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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