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仰的長河(4) ——提摩太三代傳承的啟示 文/李道宏 生命季刊專稿 請閱讀本文前三篇: 信仰的長河(1) 信仰的長河(2) 信仰的長河(3) 音頻為郭光明弟兄朗讀:
第四章:母親如何培育“無偽之信” 從友尼基身上看六個屬靈實踐 沒有人給友尼基一本教養手冊。她沒有參加過親子講座,沒有讀過基督教育兒書籍,也沒有一個支持她的丈夫坐在身旁。 她只有一本聖經,一顆不肯放棄的心,和一個她決定要為之守住信仰火種的孩子。 提摩太后來成為以弗所教會的牧者,成為保羅最信任的屬靈兒子。但在那一切發生之前,有一個母親,在一個不完美的家裡,一天一天地做着沒有人看見的事。 這一章,我們走進那個家,看她怎麼做的。 第一部分:內在培育:根要扎得深,才能站得住。 一、從搖籃開始——信仰啟蒙的時機 提摩太后書三章十五節說,提摩太從“嬰孩”(βρέφος)就明白聖經。這個希臘字指的是還在吃奶的嬰兒。友尼基,就是在那個時候開始了。 信仰的環境,不是等到條件完美才能建立。友尼基的家,丈夫不信主,文化不支持。她沒有辦法控制外面的世界,但她可以控制家裡的桌子——誰坐在那裡,說什麼話,讀什麼書,怎麼開始一天,怎麼結束一天。 我認識一位姐妹,丈夫不信主,孩子還小。她每天送孩子上學之前,在車裡,用很小的聲音,和孩子一起禱告三十秒。就三十秒。她的孩子現在二十多歲了,仍然信主。他說,他記得最清楚的,就是那輛車,那三十秒,和母親的聲音。 
靈魂,比語言更早開始接收。你不需要完美的家庭環境才能給孩子信仰。你只需要一塊你守得住的地方。哪怕只有三十秒,那三十秒也是聖地。 →信仰教育沒有“太早”或“條件不夠好”,只有“還沒開始”。 二、翻舊的聖經——以神的話為核心 母親去世之後,我們整理她的遺物。她的聖經,封面已經脫落,書頁的邊緣起了毛邊。裡面密密麻麻的鉛筆線,有些地方畫了三四層,不同顏色,不同年份,像是一棵樹的年輪。我翻到詩篇二十三篇,看見她用紅筆圈了“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旁邊寫了一個年份和三個字:“主同在”。那個年份,正是我最浪蕩的那一年。她沒有把那段歲月的心路歷程告訴我,但她把它寫在聖經里了。那本聖經告訴我的,比她說過的任何一句話都多。她傳遞給我的,不是一套道德標準,而是一本她真實地活出其教導的書。 友尼基傳給提摩太的,也是這個。不是“要做好人”,而是“這是神的話,它是真實的,因為我用我的生命試過了”。 →一本翻舊了的聖經,比一篇講章都更有說服力。 
三、清晨五點的燈光——看得見的靈修生活 有一個清晨,大約五點多,我起來喝水。廚房的燈是亮的。母親坐在燈下,手放在聖經上,嘴唇微微動着。她沒有發現我站在走廊的黑暗裡。 我沒有出聲,只是站在那裡看了她很久,然後悄悄回房間。那個畫面,我記了幾十年。 那道燈光,不需要任何解釋。它本身,就是一篇講道。 孩子不需要完美的父母。他們需要真實的父母。而真實,最容易在沒有人看的地方泄漏出來。 →孩子最記得的,往往是你以為他們沒有看見的時刻。 四、道歉的那個晚上——拒絕面具的勇氣 我的母親不是聖人。她有時候會為了一件小事,對父親窮追不捨。我們做孩子的,有時候坐在飯桌旁,心裡想:媽,夠了。 但正是因為這樣,那個晚上才讓我記得這麼久。 有一次,父母吵架了。那個晚上,母親來到我的房間,坐在床邊。她沒有解釋誰對誰錯,只是說:“媽媽今天說了不該說的話。我去向爸爸道歉了。”然後,她替我禱告,關燈,安靜地離開。 她沒有等到自己變成更好的人才道歉。她就帶着那個仍然有稜角、仍然不完美的自己,走進我的房間,說了那句話。那一晚,我對信仰的信任,比聽一百篇道更深。 “無偽之信”,不是沒有軟弱,而是軟弱之後,不躲藏。 →孩子不需要完美的父母。他們需要的,是一個願意在他們面前承認“我錯了”的父母。那三個字,比任何講道都更有力量。 第二部分:持守與愛:根紮下去之後,還需要有人澆水。 五、十七年的清晨——靈毅力的代價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裡記載,他的母親莫妮卡曾去找一位主教,求他勸說浪蕩的兒子回頭。主教拒絕了。莫妮卡哭着離開,然後繼續禱告,又禱告了十幾年。奧古斯丁後來成為教會歷史上最偉大的神學家之一。而他的母親,在他得救之後不久,平靜地離世了。她等到了。 母親去世後,我在她的抽屜里發現了一個信封,上面寫着我的名字。裡面是一份禱告清單——為我的婚姻、為我的事奉、為我的孩子,甚至為我某一年曾經告訴她的一個掙扎。每一條旁邊都有日期。有些地方寫了許多日期,代表她為同一件事禱告了很多次,很多年。 在我完全不知情的那些年裡,有人在為我守望。在我以為自己孤單的那些夜裡,有人在為我發聲。 代禱,是最隱藏的愛的語言。它不需要對方知道,不需要對方感謝。它只是一個人,在神面前,把另一個人的名字,一次又一次地說出來。 →最深的愛,往往是對方永遠不知道的那一種。代禱,是母親給孩子最隱秘、也最有力量的禮物。 六、餓不餓?——無條件的愛 在我浪蕩的那些年,有一天,我在外面流蕩許久之後回家。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麼——責備、眼淚,還是沉默。 母親看見我,沒有問我去了哪裡,沒有列出我的罪狀,只是說:“你回來了。餓不餓?” 就這一句話,我就流淚了。 不是因為她責備我,而是因為她沒有。無條件的愛,不是對罪的縱容,也不是假裝什麼都沒發生,而是讓孩子知道:無論你走多遠,這裡永遠有一盞燈,永遠有一個位置,永遠有人等你回來。 路加福音十五章,那個父親看見浪子“離得還遠”就跑去迎接。他不是等兒子走到門口才開門,他是跑出去的。友尼基對提摩太的愛,大概也是這樣的——不是條件式的,不是“你乖我才愛你”,而是“你是我的孩子,這件事不會改變”。 
→孩子需要知道,家是一個他們永遠可以回來的地方。這種確定感,是信仰生根最肥沃的土壤。 自我反思 這兩部分,各有它的重量。 1.第一部分問的是:我在孩子心裡種下了什麼? 2.第二部分問的是:我在孩子看不見的地方,還在做什麼? 3.友尼基的六個實踐里,哪一個讓我想起了自己的母親? 哪一個,讓我想起了自己? 討論問題 1.“從嬰孩就明白聖經”— 在你的家庭里,信仰啟蒙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如果你覺得“太晚了”,友尼基的故事給你什麼提醒? 2.你上一次在孩子或晚輩面前承認自己錯了,是什麼時候?那次之後,關係有什麼變化? 3.你的靈修生活有沒有一個具體的“畫面”——一本翻舊的聖經、一個固定禱告的角落——是孩子看得見的? 核心經文:提摩太后書1:5;提摩太后書3:14–15;路加福音15:20 李道宏 牧師,出身於第三代傳道人家庭;曾任麻醉科醫師,提前退休全職事奉,曾牧會18年;現為美國證主家庭事工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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