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禱文
文/生命季刊編輯
《生命季刊》第106期
慈悲的父,天地萬有的主宰,我們感謝讚美你,稱頌你可敬可畏的名,將一切榮耀歸與你!神啊,我們要稱謝你,因你是我們的拯救,我們的力量,我們的詩歌,我們必從你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
神啊,你是用你兒子的寶血買贖教會的那一位。你將救恩定為我們的城牆,你也敞開城門,使守信的義民得以進入。你應許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我們當倚靠你直到永遠,因為你是我們信仰與生命的永久的磐石。
主啊,我們謝謝你叫我們存活在地上,但我們知道我們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主啊,你要按着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你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主啊,謝謝你叫我們活在你將要再來的生命節奏中。那極重無比的榮耀,是我們為你爭戰、為你而活的能力和動力。
親愛的主,在這彎曲悖謬、又不信又邪惡的世代,除了基督十字架的福音,我們再也沒有爭戰與勝過世界的兵器。主啊,求你使我們用在基督耶穌里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着那純正話語的規模;靠着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地守着所交託我們的善道。又求主幫助我們,不但持守真道,也能將這無偽之信代代相傳,直到主再來的日子。 榮耀歸與三一真神!奉基督的名,阿們!
主日信息
永遠的大祭司
希伯來書系列信息(11)
講員 任運生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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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5:1-10
大祭司是舊約時代以色列民族極為尊貴、榮耀的職分。大祭司的聖衣榮耀華美,每逢進入聖所,大祭司要穿上聖潔華美的祭司衣袍:胸前佩戴鑲嵌十二塊寶石的胸牌,肩上披有鑲嵌紅瑪瑙寶石的肩帶,頭上戴着金牌,上面寫着:“歸耶和華為聖”。唯有大祭司能代表百姓來到神面前,帶着贖罪祭牲的血,進入神榮耀同在之處為百姓贖罪。所以,在以色列人的心目中,大祭司不僅是一個宗教職分,更是人與神之間的橋梁。
然而,希伯來書告訴我們,舊約的大祭司雖然榮耀,卻仍然有限;雖然尊貴,卻仍然軟弱;雖然他能夠為百姓獻祭贖罪,但卻不能真正除去人的罪。因此,神賜下了一位更偉大、更完全、永久長存的大祭司——耶穌基督。
讓我們一同思想希伯來書第五章一至十節的經文,一同思想那被稱為”“永遠的大祭司”的主耶穌基督!
仔細閱讀希伯來書第五章一至十節的經文,它呈現如下反向對稱結構:
一、人間大祭司的資格 (來5:1-4)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來5:1-4)
A. 亞倫的後裔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來5:1)
舊約大祭司首先必須是一個人,因為是“從人間挑選的。”所以,任何除了人之外的受造物,即便是大能的天使,也不能做大祭司,甚至連神自己也不能做大祭司,除非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成為人。
為什麼呢?因為他要代“替人辦理屬神的事” (to act on behalf of men in relation to God) ,“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
祭司的主要職責是站在聖潔的神和有罪的人之間作為中保,為罪人獻祭贖罪。
“祭司要為他們贖罪,他們必蒙赦免。” (利4:20)這是舊約聖經反覆出現的一句話,顯明獻祭贖罪是祭司職分最重要的功能之一。
每年七月初十的贖罪日,大祭司要進入至聖所為自己和百姓贖罪。“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里不可有人,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 (利16:17)
所以,以色列的大祭司必須是一個人並且代表人辦理屬神的事,而且神明確指示,只有亞倫和他的後裔可以做祭司。“你要為亞倫的兒子作內袍,腰帶,裹頭巾,為榮耀,為華美。要把這些給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穿戴,又要膏他們,將他們分別為聖,好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出28:40-41)
B. 體貼人軟弱
“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來5:2-3)
祭司的主要職責是為那些非故意犯罪的人獻祭贖罪,他需要有憐憫的心腸,一方面不對罪妥協,同時對犯罪的人持有同情憐憫之心。“愚蒙的”就是那些“無知的人,”“失迷的”就是那些“走錯路、走彎路”的人。
大祭司之所以能有恩慈憐憫的心,因為他自己也是容易軟弱、跌倒、犯罪的人,因此他對那些他所代表的、同樣軟弱的人就格外可以體諒。
以色列的首任大祭司亞倫就有犯罪的時候,甚至是很嚴重的犯罪。出埃及記32章,摩西上山從神領受十誡的法版,亞倫卻在山下為以色列人造了金牛犢,以色列人向它下拜獻祭,惹動神的憤怒。“耶和華也向亞倫甚是發怒,要滅絕他。” (申9:20)幸虧有摩西為亞倫禱告神才放過他。
民數記12章,米利暗和亞倫因嫉妒攻擊、毀謗摩西,聖經記載,“耶和華就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 (民12:9)結果,米利暗長了大麻風,又是摩西哀求耶和華神醫治她。
以色列的第一任大祭司亞倫不過如此,他後世的子孫強過他的並不多見。正因為他們也是人,也是罪人,也是容易犯罪跌倒的人,他們可以體諒那些“愚蒙的和失迷的人。”
“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來5:3)
大祭司的職分是尊貴的、榮耀的,但這職分並不自動使他自己成為一個超然例外的人,這職分也不自動豁免自己的軟弱和犯罪。所以,大祭司要常常為自己、也為別人獻祭贖罪。因此,大祭司的職分使他對人的軟弱、過犯以及神的聖潔和憐憫有深切的體會,也會使他更加柔和謙卑。
C. 蒙受神呼召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來5:4)
大祭司的職分,不能民主選舉,不能崗位競爭,也不能毛遂自薦,更不能肆意妄為。而必須是蒙神所召,正像亞倫和他的兒孫,是神所指定的。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使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一同就近你,給我供祭司的職分。”(出28:1)
祭司的職分並非人可以擅自奪取,而是神親自設立、親自揀選的。凡僭越祭司職分的人,都將承受嚴重的後果。舊約中的可拉、掃羅和烏西雅王,都是越過神所設立界限的典型例子,他們的慘痛教訓成為歷世歷代神子民的鑑戒。
民數記十六章,利未子孫中的可拉,和流便子孫中的大坍、亞比蘭,並以色列會中的二百五十個首領,一同聚集攻擊摩西和亞倫,他們實際上是要謀求祭司的職任。最後,地突然開了口,將可拉和屬他的所有人丁、財物都吞了下去。又有火從神那裡出來,燒滅了那獻香的二百五十個人。
撒母耳記上十三章,掃羅王越軌獻上燔祭和平安祭。“撒母耳對掃羅說,你作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華必在以色列中堅立你的王位,直到永遠。現在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已經尋着一個合祂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因為你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你的。” (撒上13:13-14)
歷代志下26章,烏西雅是南國猶大少見的一個好王,他定意尋求神,神就使他亨通,甚是強盛。然而,“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 (代下26:16)
祭司亞撒利雅率領勇敢的祭司八十人阻擋他,但他發怒執意要燒香,結果神親自阻擋他,使他長了大麻風。“烏西雅王長大麻風直到死日。” (代下26:21)
所以,舊約從人間所揀選的大祭司必須具備這三個條件:他一定要是亞倫的後裔,能夠體諒人的過犯和軟弱,他也必須是蒙神親自揀選呼召。可拉、大坍和亞比蘭(民16),掃羅(撒上13),烏西雅(代下26)試圖越軌貪圖祭司職分,無不遭遇悽慘結局。
現將人間大祭司的條件總結如下:
1)是從人間挑選的:他也是人因此了解人的處境;(來5:1)
2)是在神人中間的:他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來5:1)
3)是為獻祭設立的:他是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來5:1)
4)是能體恤他人的:他能體諒那愚蒙和失迷的人;(來5:2)
5)是為罪人贖罪的:他當為百姓和自己獻贖罪祭;(來5:3)
6)是被神所委任的:他必須蒙神恩召而不能自取。(來5:4)
二、基督大祭司的使命 (來5:5-10)
“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祂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來5:5-6)
A. 基督的蒙召
基督從來沒有自取榮耀。“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什麼。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神。” (約8:54)
同樣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對祂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父。
“受膏者說,‘我要傳聖旨。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2:7)
詩篇第二篇是君王登基時誦讀的詩篇,也是以色列民敬拜時唱誦的詩篇,同時也是彌賽亞詩篇,指向將來彌賽亞的作王統治。詩2:7在新約被廣泛引用,福音書中耶穌的受洗和登山變相,都有父神從天上說話,印證耶穌是神的兒子。
來1:5同樣引用這節經文,“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哪一個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來1:5鄭重聲明,從來沒有任何的天使獲此尊榮。聖經稱天使為“神的眾子” (sons of God) ,但聖經從來沒有稱天使為“神的兒子” (The Son of God) !當然也沒有任何人獲此尊榮,信徒可以被稱作是神的兒女 (children of God, or sons of God) ,但從來沒有任何人被稱作是“神的兒子” (The Son of God) !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110:4)
詩篇110篇是另一首彌賽亞詩篇,開篇第一節是:“耶和華對我主說,…” (“The LORD says to my Lord.”)
耶和華是主,所以這節經文也可以說成是,“主對我主說…” 這裡有兩位“主”,顯然是聖父對聖子說:“你是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因此,來5:5-6同時引用詩篇第2篇第7節和詩篇第110篇第4節,確認基督既是君王又是祭司。舊約的君王不能同時兼任祭司,但這兩個職分在耶穌基督身上合二為一,祂是至高至聖的君王、同時又是永恆不變的祭司。
B. 基督的受苦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就因祂的虔誠,蒙了應允。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5:7-8)
希伯來書的作者這裡顯然是在描述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到那邊去禱告。’於是帶着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儆醒。’祂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太26:36-39)
長期以來,許多人對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有一種錯誤的解讀,認為主耶穌也懼怕死亡,祂也竭力逃避十字架,最後無奈只好順服神的意思。
這種說法對主耶穌無疑是一種嚴重的貶損,如果歷代的殉道者都可以坦然面對死亡,而主耶穌卻竭力逃避,豈不是說主耶穌還不如那些勇敢殉道的聖徒?這種說法更與主耶穌自己的話、也與聖經的整體教導嚴重不符。
“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約12:27)
主耶穌逃避十字架?不!祂正是為此而來的。
主耶穌的禱告:“‘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太26:39)
“這杯”是什麼?“這杯”不僅僅是十字架痛苦的苦杯,也是神審判罪惡的怒杯!
因此,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所要面對的,不僅是肉體的死亡,更是要承受父神對人類罪惡憤怒的審判。這正是當主耶穌背負世人所有的罪惡時,祂在十字架上發出“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痛苦呼喊的原因。
“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並不是說,聖子耶穌有一個意思,聖父有另外一個意思,而子的意思與父的意思不一樣,最後耶穌迫於無奈只好順從神的意思。這是對這段經文、也是對整本聖經的嚴重誤讀。
十字架的救恩,是聖父、聖子、聖靈三一神在創世以先就已經定下的旨意和計劃。父的意思就是子的意思,因為主說,“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 (約8:29)“我與父原為一。” (約10:30)
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祂也有人性中非罪性的軟弱,比如,祂也會飢餓、乾渴、睏倦、疲乏、憂傷、流淚等等。但主耶穌與世人不同的是,祂沒有罪性的軟弱。因此,祂不能犯罪,也沒有罪性。換句話說,祂根本沒有犯罪的可能性。因此,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絲毫沒有逃避十字架的意味。
“因祂的虔誠蒙了應允”,神應允主耶穌什麼?
第一,父神差派天使加添主力量使祂能勝過十字架的苦難;
第二,主經受死亡但神卻使祂從死里復活戰勝死亡的權勢。
“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5:8)
同樣,千萬不要把耶穌“學了順從”理解為,祂從“逃避十字架的不順從”轉變成為“只要照你的意思”的順從。主耶穌對父神向來都是順從的,從來沒有不順從的時刻,而且祂也從來沒有任何不順從的可能性。
“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4:34)
主耶穌把遵行神的旨意當做是自己的食物,可見祂對父神的順服是每一個時刻都如此。
“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的“學”字,在耶穌基督的神性中祂不需要學習,因為祂知曉萬事。從主耶穌的人性而言,“學”的意思指的是祂的“經歷、感受。”
主耶穌不是經由“不順從”到“順從”,祂乃是一開始就定意要順從,明知十字架的苦難依然選擇順從,祂在苦難中將祂的順從彰顯出來。同時,祂的順從,使祂經受嚴厲的試煉,從而更深切地經歷和體認十字架的苦難。這對於祂成為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尤其重要。
“在祂的人性中,耶穌持續不斷地選擇遵行神的旨意。耶穌選擇了順服,即便這種順服將引向苦難與死亡。正因耶穌在極大的試煉之下依然做到了完美的順服,無論順服之路何等艱難,祂都能幫助我們去順服。正如主耶穌一樣,信徒也往往是在苦難之中學會順服的。基督所樹立的榜樣,激勵着希伯來書的讀者在遭遇苦難之時,仍能堅定不移,不致偏離信仰。” (Bruce B. Barton, et al, Life Application Bible Commentary, Hebrews, p68)
所以,耶穌基督不是高高在上、不食人間煙火的聖人,祂乃是深切地經歷人間一切的苦難,尤其是十字架那種身體的摧殘、精神的折磨、靈性上被離棄的苦痛,使祂可以體恤我們的軟弱和苦痛。“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 (來4:15)
C. 基督的使命
“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並蒙神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稱祂為大祭司。”(來5:9-10)
“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9)
“完全”這個字是被動態的過去分詞,KJV翻譯為: And being made perfect.
這個“完全”不是指基督道德上的完全,因為祂在十字架之前就是完全,而且祂永遠是完全的、完美的。祂的完全不是對神、乃是對人,基督透過祂的順服向人彰顯出祂的完全。同時,基督透過經受苦難,祂完完全全地經受和分享人類的苦難,而且是最大限度地體會人類的苦難。再次,這是祂成為我們大祭司的必須。
更重要的是,耶穌基督透過祂的受死、埋葬、復活,完成了救贖,成就了福音。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
“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因為這個緣故,基督“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得救必須是信徒完全順服神的旨意,正如耶穌基督完全順服神的旨意一樣。基督是信徒唯一得救的根源,在希伯來書的處境中,也警告那些想要離開基督回到猶太教系統的信徒。
“並蒙神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稱祂為大祭司。”(來5:10)
舊約律法體系下的大祭司,必須出自利未支派亞倫的後裔。而耶穌基督是出自猶大支派,似乎是不能做大祭司。然而,舊約還有一個神秘人物——麥基洗德,他出現於創世記第十四章,聖經說他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創14:18)很明顯,麥基洗德是身兼“君王”與“祭司”兩種職分。
耶穌基督是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而且也身兼“君王”與“祭司”兩種職分。而且祂是父神起誓應許的,“‘你是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詩110:4)
耶穌基督是完全的神、完全的人,因此祂是神與人之間完美的中保。祂聖潔無罪,所以不需要為自己贖罪,但祂只一次獻上自己,就成了永遠的贖罪祭。祂因苦難得以完全,因此可以體恤我們的軟弱。祂從死里復活並永遠活着,是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的大祭司。何等的感恩,我們有這樣一位升入高天尊榮的、永遠的大祭司!
現將基督作為大祭司的身份和使命總結如下:
1)基督是道成為肉身的大祭司;(約1:14;路3:23;來2:14-17)
2)基督是神人唯一中保大祭司;(提前2:5)
3)基督是為罪人贖罪的大祭司;(來9:14;弗5:2)
4)基督是蒙神所召立的大祭司;(來5:5-6)
5)基督是從死里復活的大祭司;(詩2:7;徒13:33-34;來5:5)
6)基督是體恤人軟弱的大祭司;(來5:7)
7)基督是完全順從神的大祭司;(來5:8)
8)基督是成就得救根源的大祭司;(來5:9)
9)基督是麥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詩110:4; 來5:6)
弟兄姐妹朋友們,人生在世難免遭遇各樣的苦難。然而,我們所遭遇的苦難永遠不會超過我們的大祭司耶穌基督。因着主耶穌曾大聲哀哭、流淚禱告,因着主耶穌甚是憂傷、幾乎要死,因着主耶穌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因着主耶穌經歷各樣的試探,但祂勝過試探沒有犯罪… 所以,讓我們在耶穌基督裡面尋求體恤、安慰和力量;因為祂是我們的大祭司,是我們隨時的幫助!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4:14-16)
任運生 牧師,現在美國牧會;生命季刊特約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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