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信 一、举报人信息 举报人:何大才身份证号:512930197006230693,联系电话:13031159592,现旅居地址: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万象市。 二、被举报人信息 被举报人:黄凤林,曾任职务:1.阆中市水观镇党委书记,2.阆中市金垭镇党委书记,3.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处级领导干部);退休时间:2016年底,实际控制经营:阆中市失能老人养护中心、春风茶楼等实体。 三、举报事实与证据 1. 黄凤林身为领导干部,长期威胁恐吓、欺压百姓 2014年7月,黄凤林利用职务影响力,对我进行威胁、恐吓,胁迫我签订不合理协议,并当众扬言:“只要不打死,我负责”、“我就错关你3到5年,你又能把我怎样?”,语言嚣张、手段恶劣,属于典型的黑恶作风、欺压群众。 2. 在职期间违规经商,开办春风茶楼 黄凤林在担任水观镇党委书记、金垭镇党委书记期间,违反《公务员法》及干部纪律,在职期间违规经商办企业,经营春风茶楼。 我本人于2010年11月被人强行带至该茶楼,此事当地群众众所周知。 3. 2016年底退休后立即违规办企业,官方报道即为铁证 根据四川省官方网站2020年5月18日公开报道证实:黄凤林2016年底退休后,立即创办阆中市失能老人养护中心。依据《公务员法》第107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退休3年内,禁止在原管辖地区从事与原职权相关的营利性活动。黄凤林退休即开办养老机构,属于严重违纪违规、权力变现、期权腐败。 4. 对我非法关押近4年,并敲诈勒索20000元 黄凤林伙同他人,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长达近4年,并以此胁迫,敲诈勒索我人民币20000元。 事后顺庆区司法局以“村委会申请”为借口推卸责任,但村委会无任何权限启动限制人身自由的鉴定与措施,明显属于包庇、违规、违法。 5. 讲不过道理就使用流氓手段,反复抓放、打击报复 黄凤林自知理亏、讲不过道理,公然宣称:“你是专家级别,讲不过你,我就整你。”长期对我抓了放、放了抓,循环折磨、打击报复举报人,完全无视国家法律。 6. 我多年依法信访举报,均被保护伞压案不查 我从2014年至今,多次通过国家信访局等正规渠道实名举报,均有网页截屏为证,但问题长期无人查处、无人答复,足以证明黄凤林在阆中、南充一带形成关系网与保护伞。 四、举报请求 1. 严肃查处黄凤林威胁恐吓、胁迫签协议、欺压百姓的违纪违法问题; 2. 严肃查处黄凤林在职违规经商、退休后违规开办养老院等严重违纪问题; 3. 依法查处黄凤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20000元的违法犯罪行为; 4. 深挖彻查为黄凤林充当保护伞、压案不查、包庇纵容的相关责任人; 5. 责令退还被敲诈的20000元,赔偿我的人身、精神损失,还我公道与人身安全。 <p class="p2" style="color: rgb(117, 117, 117);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font-variant-alternates: normal; font-size-adjust: none; font-kerning: auto; font-optical-sizing: auto; font-feature-settings: normal; font-variation-settings: normal; font-variant-position: normal; font-variant-emoji: normal; font-stretch: normal; font-size: 15px; l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