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我所在的Georgia州通过了一项新法律:“换车道法” (Georgia Move-Over-Law :Georgia Code, Title 40-6-16)。我称之为“躲远点法”。 这个新法的实质其实就两点: 1)当你开车时,如果前方遇到停着闪着黄色,白色,红色,或蓝色紧急灯的救护车,拖车、道路维护车,但没有安全人员负责指挥来往车辆时,如果道路安全并且交通状况允许,那么你就必须换到一个与紧急车辆不相邻的车道。 2)如果无法按照第(1)条变换车道,如:法律禁止,不安全,或车辆拥挤,那么你就必须减速到法律规定的车速限制以下,并随时准备停车。 例如:你开车时有三条线,你在中间的一条线上。你的右线前方停着一辆闪着紧急灯的救护车。你的左边是空的。虽然你所在的中线没有被挡,完全可以开过去,你也必须换到左线,远离救护车!否则警察就可以给你开罚单。 违反上述法律的,在Georgia的最高罚款为$500。 制定这个新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那些在路边停车工作的人员的安全。由于经济不景气,这条法规也正好被警察们用来抓倒霉者,为当地政府增加财政收入。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结果发现:美国只有三个地方没有类似的法律:纽约州、华府(DC)、以及夏威夷。 另外我还发现,加州、Iowa只罚$50,算是最轻的。阿肯色州最狠,除了最高罚款为$500外,还有可能坐90天牢,7天社会劳改(Community Service)! 所以,大家开车还是要小心.见了闪灯的车,躲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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