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改革框架》 目 录 导论 设计中国金融业的未来 第一章 货币——流通及其职能 第一节 经济运行中的货币和金融 第二节 人民币——发行量及其流通分析 第三节 结构特征与职能发挥 第四节 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人民币问题 第二章 20世纪80-90年代中国金融业 第一节 金融业的现实状况及发展进程 第二节 金融立法 第三节 货币金融政策的执行 第四节 金融业的基本趋势 第三章 金融改革的目标体系 第一节 金融监管——体制与职能 第二节 金融企业——服务创新与市场竞争力 第三节 金融市场——有效的传导机制 第四章 金融改革的路径安排和具体操作过程 第一节 银行业的体制与经营改革 第二节 农村金融问题 第三节 证券市场 第四节 金融改革的切入点及具体步骤 第五章 怎样克服中国式的金融危机 第一节 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启示 第二节 中国金融风险的基本估价 第三节 化解金融危机的办法 后记
导论 设计中国金融业的未来
中国金融业面临的问题实质上并不在经营管理方面,它所面临的矛盾、困境与危机是基础体制层面的。由于中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业发育时间尚很短,使得我们对国内货币金融问题的认识以及对近20多年来国际范围的金融危机的实质缺乏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中国下一步的金融改革必须从基础结构入手,任何对其中间环节的修修补补都无济于事,并且会积累更多的问题。 对于中国金融改革来说,我们需要对自身社会经济运动规律具有充分认知能力和深刻透视力的思想家,最为需要的是能够把握金融运行方向和未来的制度设计者。当中国经济经历了20世纪80--90年代的改革开放后,我们的社会的确需要对宏观经济及金融制度完成一次全面的重新安排过程,这种安排必须站在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起点上,我们是需要对现行的中国金融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改革的时侯了,否则,我们的金融制度就会不仅落后于经济发展的步伐,甚至还会成为经济增长的障碍。因此,现在已经到了重新设计中国金融制度的关头,这种设计需要站在20多年来改革开放所取得的经济及金融成果的基础之上,而且必须合理继承这些成果,它并不是对现行金融体制推倒重来,而是进行因势利导,顺利、平稳、安全的在现实条件基础上完成制度转型,如果发生全局性的金融危机,则会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和社会成果毁于一旦。 回顾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金融业走过的历程,只要深入的思考一下这个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我们就会发现,对于金融改革已经不能只是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解决办法,任何修修补补的措施也无济于事,这需要一种综合性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从完善金融监管的核心职能到健全高效率组合性的监管体制,从对于经济运行状态的迅速的反映能力到富有活力和创新意识的微观金融企业,各个方面都需要再造。而对于这一系列改革来说,正确的观念和原则、合适的规则与章法、符合实际的具体改革路经及操作手段,此三者缺一不可。 金融改革在宏观层面是一个及时完善内在监管职能的过程,对于微观方面而言,是建立起以核心资本为经营基础的良好的运行模式。中国金融业的生存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纵观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20多年的金融动荡,要求中国金融改革必须放眼世界和具有全球观念,虽然我们国内金融业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尚处于一个较低的状况。 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金融发育的过程中,中央银行的监管作用不断得到强化,但弱点在于机构的增设同良好的监管职能设计并没有得到同步推进,同样,在微观金融企业的发育方面,机构和网点的扩张、人员数量的剧增等等,无不体现硬件和外壳性的发育,而金融业务运行的质量和基础体制发育则是不成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失败的,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业分工发育过程中,金融业的内在质量却走过了一个逐波下滑的过程,另一方面,宏观金融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贯彻在很大程度则不能有效地同物质经济的实际状况结合在一起。现实情况表明,各种局部的和具体的改革无论对于金融业的宏观形势还是微观层面的良性发展都几乎收效甚微,或者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甚至于有些措施同市场规律的要求背道而驶。这说明,一方面金融改革还没有真正认清切入点和路经,另一方面,金融改革在许多情况下只是在作表面文章。回过头来总结中国金融业在20世纪80---90年代的艰难历程,我们确实需要重新调整金融改革的原则及目标,赶在金融业全面开放之前理顺监管职能和金融企业从事经营的基础体制。20多年来,金融业的外部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个根本的方向是各行业企业都在进行急剧的结构调整和进行市场化转型。 自1979年农村社会开始的农业生产家庭联产责任制到1984年经济改革由农村转入城市后,可以说城市经济改革却没有象农村那样获得迅速而普遍的成功。在我看来,原因在于在进行城市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宏观经济政策始终没有抓住改革的要害,同时对农业生产责任制成功的经验给予了一种错误的理解。在农村,由于经济要素和生产关系的简单性,其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土地,因此,解决农村经济的方法只需要把农民同土地最直接地结合在一起就能够对于生产力的发展起到立竿见影的成效,而城市里的经济要素却比农村复杂的多,在国有工商企业简单地推行“承包租赁制”和“放权让利”不会取得成功,但基本的经验是,必须把城市里的生产资料同劳动者结合起来,只有自觉地开辟一条城市劳动者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道路,这样国有企业的改革才能获得成功。然而,由于传统所有制观念和落后经济意识的束缚,国有企业改革并未能及时选择这样的道路和方式。值得一提的是,在城市中的主要生活资料——住房——的改革方面,却走出了一条相对比较成功的路子,不管住房制度改革的起因是什么,但“住者有其房和产权”的基本思路是清晰的,把住宅产权通过货币化购买的方式进行住房制度改革不仅极大地减轻了政府企事业单位的负担,而且得到城市居民的普遍拥护,虽然在城市生活中的各个不同行业和单位存在着许多分配不公现象,但总体衡量,这项改革是彻底的,应该得到肯定。而国有工商企业(包括金融企业)的改革则没有能够象住房制度改革一样,选择一条彻底的劳动者(或生产者)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相反,劳动者对于企业改革的公众参与能力却不断弱化,在金融改革过程中也同样如此,金融改革成为一种自上而下的选择过程,广大员工仿佛搁置在一旁,反到成为旁观者,几乎对各种改革措施没有参与的任何渠道,从经营管理到收入分配制度,无不如此,许多所谓的改革措施的执行,不但不符号中国金融业的实际情况,反而有可能使中国金融改革失去正确的方向和原则,最后也会逐步失去改革的群众基础。而各种局部改革的失败都有可能激化金融业原有的问题和矛盾,最终会导致整个改革事业的失败结局。问题就是如此严重的存在着,管理层也不会对这种严重的状况熟视无睹,只是金融改革尚缺乏权威性的组织框架和宏观的一揽子改革方案。 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借鉴和总结住房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致力于推动把现实的生产资料(物的因素)同企业劳动者结合起来的途径。金融改革在基础体制方面也应该选择这样的思路,否则,各类金融机构不但不能从彻底上摆脱困境,最后只能剩下一个个毫无内在质量和创造力的外壳。把生产资料所有权逐步地、采取合理分配的方式交到劳动者手中,然后建立公平的产权交易规则,这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包括金融企业在内)的最为提纲携领的路经选择。 在20世纪80---90年代的经济改革中,整个金融系统在体制与结构方面,走过了一种渐次地同经济其它要素间的关系相背离的路线,这种背离一方面是由于金融系统改革步伐落后的原因;另一方面是由于许多不合时宜的宏观金融政策的结果。其表现在经济及金融运行的方方面面。金融系统越来越形成一种同其它实体经济因素相脱节的成分,这不仅不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育和健全,同时,金融业的状况反过来也不利于整体经济的增长和良性运行。 站在21世纪开端处探索中国的金融改革,除了需要我们具有远大的全球目光外,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要能够深刻了解和洞察中国社会自身的经济与金融业的运动规律。只有这样,金融政策才能够推动和摧化金融体制发生一个脱胎换骨般的变革。固然,变革的压力来自于外部一系列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而变革的源头却来自于金融业内部要求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力量。 要实现中国金融业脱胎换骨式的变革,首先需要把握金融业的一般特性和实质,科学的理念是我们走上正确的改革道路和制定合适的规则的前提,事实上,金融业许多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的原因正是我们不持有对于金融实际运行和改革方向的正确理念。 金融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行业呢?我们知道,货币的产生和流通是金融业分工的起点,而现代金融业则是在货币全部职能基础上,从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结构的专业化分工中不断得到延伸的系统。货币是商品交换的结果,货币购买商品,但商品并不能购买货币,因此,金融系统作为一个社会分工形态,它充当联结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中间的经济成分,它不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而是充当物质生产过程中的传导机制。 中国金融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找到金融同其它各种物质生产因素的结合点和在经济运行中发挥促进作用的渠道,现代经济发展史证明,货币的职能对于社会生活来说是一个不断丰富和扩展的过程,在我看来,政府必须重视金融业在如下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金融所承担的社会收入分配机制的天然职责,二是现代国家为了社会生活的稳定运行,必须利用金融手段发挥劳动保障的作用。 金融业并不是创造实际物质财富的分工系统,在人类从事的物质生产和科技创新过程中,金融业只是一个起辅助作用的因素,即在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环节中发挥媒介,帮助疏导各种经济资源的流通和配置。货币在经济中成为资本是有条件的,而资本在现代经济中是一个具有广泛性的概念,随着人类经济发展以及创造物质财富的动力的根本变革,金融业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也正在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从人类经济史的角度去考察,金融业发挥最重要作用的阶段是在一个国家和社会的从传统农业经济向大规模工业经济的经济形态的转型时期,在这样的经济发展阶段里,金融业在经济体系的分工中的迅速成熟对于产业结构的调整能够起到有效的促进,而中国社会目前阶段却正处在最剧烈的结构转型中。但当着经济增长的动力从传统的土地、劳力、资本转化成为科学、技术、知识、教育、信息为一体的因素后,金融业对于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却是一个弱化的过程。但不管各类金融机构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如何,我想金融业务本身对于现代经济运行来说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也许,在不远的将来,乃至于连银行都会可能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机构,但是,金融业务本身定会以更加完备、更加便利、更加高质量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服务。 勿庸置疑, 就目前来说,我们对于金融业的认识尚存有许多错误的观念,其中包括: 1、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这已经成为被普遍接受的命题。不管对“核心”这个词作如何解释,所谓的核心都是指对于一个事物居于支配地位和主导作用的内在因素,就现代经济的运行特征来看,无论从金融业同其它各种经济因素的相互关系来看,还是从现代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动力来说,都没有任何实践的和理论的理由认为金融对于现代经济居于核心地位,可以说,金融是现代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一个最敏感的神经,它对经济状况的反应最为迅速。 因此,我们决不能把“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当成为一个严谨科学的结论和固定的观念,并以此来确立金融业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固然,我们需要从经济学和哲学意义上探讨金融活动的实质和发展方向,但我们却万万不能把对于金融业的片面的认识带到21世纪设计中国金融制度的改革实践中。 2、金融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这是有关金融业的第二个错误的认识。事实上,正是人类最基本的物质生产过程和科技创新活动造就了金融分工,经济增长又不断促进和推动了金融业规模的不断扩展,而不是相反。现代金融业正是伴随着工业文明的大规模兴起而得到普遍发育和成长的。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的过程中,经济运行的中间机构也就随之不断增长和扩张,并使得各种经济的实体因素互相紧密地联系起来,固然,快速的经济发展需要有其一个合适的“中间层”——经济体系中的专业化的劳务、服务的组织机构。 金融业在现代经济中起着中间体的作用,这个中间体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又受到来自于供给方和需求方双方的挤压,因此,它必须随着经济发展形态和动力的变化而改变自身为经济运行服务的方式和结构。从人类经济发展的长远未来去观察,我认为金融业在未来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不是增加而是处于不断地削弱过程中,这种趋势已经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及中国经济运行状态中明显地显现出来。 3、钱能生钱的观念。如果这样认为,任何拥有货币的人都可以创办和经营成功的企业,但无论是中国的经济实践还是世界范围内的企业发展规律都提供了相反的证明。显然,经营成功的企业(即赚钱)来自于满足社会各类组织与居民个人对实际需求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则依赖于对于社会经济、文化及政治因素等外部环境需求的敏锐和正确的判断能力。钱能生钱的观念已经对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关系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货币只是物质财富的价值(或价格)符号,是一种帮助性和辅助性的交易工具,而不是个人和企业组织产生利润的最实质和最根本的来源。不懂得从研究和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出发去从事经济活动,这是中国经济在增长之初显现出来的幼稚病。中国经济政策的方向是要朝着满足需求为中心的方向转移。 4、银行与金融机构的规模越大越好。金融企业的规模应该同经济增长与发展阶段中的企业规模的实际发展程度相适应,才会更有利于发挥金融服务的功能,衡量金融机构成功与否的标准是它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自身的效率,而不是机构的规模。通常的观点认为银行规模越大其抗风险能力就越强,而事实上,无论是一个工商企业还是一家金融机构,我们都没有充分理由证明规模同其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成正比,中国银行业的现实情景和改革实践也说明,规模同银行的内在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率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同时,规模大也不是抗风险能力强的决定性因素。 与之相对应的一个观念是肯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是利润最大化,然而,银行业的利润来源于实体经济的贡献程度,没有这一点,商业银行的利润就是无源之水。 其实,上述几点都是被我们反复强调和运用的观点。而正是这些观点的流行,我们也就往往忽视对于它们是否正确和符合金融运行的事实状况便不再做深入的探讨,以至于影响我们对于金融业实质的认识。 对于中国金融改革及经济发展来说,许多问题来自于我们并不懂得各种经济因素在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相互联系和作用,从而导致经济政策错误地安排经济要素的地位和作用,结果也就适得其反。20世纪90年代金融政策的推行也较多地表现了很大程度的主观倾向和不切实际之处,而对于各种政策的贯彻执行所形成的生米熟饭的结果,我们只有去正视和面对它,因为这些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金融及经济改革的下一步的路经选择。 中国经济所存在的问题并不是缺乏货币、原材料、劳力或者工业生产率低下等等,我认为,在中国经济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我们缺乏能够有效组织和支持宏观经济运行的基础制度:二是我们缺乏对于经济需求的正确的判断,在现有经济条件下和我们身处其中的世界经济环境中,并不懂的我们应该干什么?能够干什么?需要干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缺乏正确的和全面的认识,也就是说,我们还不懂得中国经济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和发展方向,就象我们尚不完全懂得金融对于国内经济运行的真正作用一样。由于我们所持有的对经济的许多不正确的观念,我们错误地安排了企业制度和企业改革的方向。 金融业是宏观经济和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结构中的中间层,毫无疑问,这个领域具有强大的筹集社会资金的功能,中国政府已经给以这个领域以高度的重视。其实,中国宏观经济的困境恰恰在于企业制度安排的错位。而在20世纪80---90年代的金融发育过程中,金融业在宏观经济运行中发挥了不恰当的作用。金融制度的安排使得在社会的供需双方之间,横亘着一条以国有银行为主干道的河流,而能够渡过这条河流的企业却很少。疏通这条河道和建立起畅通无阻的桥梁,需要首先确立和明确金融系统真实的职能,并且逐步疏导和拉近它在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之间的距离。 中国经济事实上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大调整局面——大量的国有企业破产、生产能力闲置、劳动力失业的现象同时存在,这些问题无不给各级政府造成十分沉重的压力,就金融领域而言,在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的持续的通货膨胀后,自90年代中期在经济运行中出现较明显的通货紧缩现象,然而,整个社会生活仿佛还在四平八稳的运行。原因很简单,中国存在着多种经济结构和多种体制并存的局面,原有的体制尚发挥着巨大的社会平稳和保障功能,家庭结构在全部经济中始终充当着最大的盈余部门,另外,农业经济尚能够维持9个多亿农民的吃饭问题,如果这两个部门出现问题,中国经济就会立即出现大的动荡和不安定情况发生。 在金融改革方面,由于对于金融所存有的各种不正确的观念,几乎使我们失去了金融改革的正确的方向和政策选择,现有国有银行的各种改革措施无不在做表面文章,而不能触及实质,原有的金融体制基础丝毫未变。目前,成立民营银行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然而这个药方难以根治中国金融业已经生成的病症。 从根本上说,中国金融业面临的问题和危机并不是经营管理造成的,它来自于基础制度、组织机构和产权安排各个最基本的层面。因此,金融改革也必须从根本处入手,即从制度安排、组织系统、基础机构方面进行,单靠对于金融运行过程中的中间环节和内部的种种改良已经不足以解决问题,诸如信贷权限的调整、五级分类、经营者的奖励机制、人事管理中的全员聘任制,等等这些,都不能帮助我们解决根本性问题,但金融改革需要有从基础体制入手的统一组织的一揽子改革方案。 中国金融改革面临着必须解决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金融同宏观经济运行的关系问题,二是制度安排即选择何种形态的金融企业组织形式问题,三是金融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作用与发展前景问题。可以判断,加速从政策上和法律方面调整劳动者同国有生产资料关系模式的步伐已经成为下一步中国经济改革的唯一的出路,金融改革也需要沿着这条道路进行。 在这篇导论中,我认为有必要对于中国金融改革的短期前景和长远未来做一个确切的说明: 第一、中国金融业的平稳性来自于传统的农业文化以及经济行为特点,这就是对于货币的基本态度——是一种“先挣钱、后花钱”的观念,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金融体制也从客观上支持了这种消费行为。它所形成的典型后果是,储蓄成为全社会成员(城乡居民个人)的基本的经济行为,现行金融体系最重要的支持力则来自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没有这个因素,就难以想象中国金融业能够维持正常的运转,这是整个金融体系最充裕的后续资源的补充者。不研究如何解决和对待储蓄这个因素,中国金融改革就无法找到正确的策略。 金融改革受到传统的国家直接控制金融的观念的支配,同时,也是中国整体经济改革中最后的一个完全国有性质的企业体系,是计划体制所留下的最后一个堡垒。直到现在,我们仍然没有对其改革的根本方法,但金融系统进行彻底改革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无法绕过的部门。 第二、金融业的外部环境通过20世纪80---90年代以来的经济改革和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化,欲要实现这个系统制度基础的平稳转型,必须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一揽子改革方案。 避开金融危机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危害,这是中国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货币金融政策的一个根本目标,但是,从根本上克服和避免金融危机的出路取决于中国实体经济在国际经济分工中的竞争力。如果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得不到快速提高,国内经济运行中的供需结构性矛盾得不到相应的改善,中国金融就难以摆脱发生危机的条件。 由于国内外影响金融运行的因素变化加快,中国金融监管系统必须高效,金融监管改革的关键是要建立起良好的职能体系,而不是如何改变监管结构的设置,机构设置必须服务于良好职能的发挥和贯彻。 下一步中国金融改革最核心的任务是金融制度的设计,金融改革的成功性来自于合适的基础制度的确立步骤,中国金融改革既不能从利率的市场化开始,也不能从对外开放开始,它只能从自身的基础结构和制度安排处入手,否则,金融改革就难以获得成功。 第三、需要正确认识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体系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金融改革的过程同时是正确合理的发挥金融业作用的过程,在进行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兼顾金融对于社会劳动保障的功能和收入分配的合理化原则。金融及金融企业事实上实体物质经济中的后端服务工具,我们需要充分认识这一点。金融改革必须根据中国社会变革的具体国情,考虑社会文化的、政治的及科技的诸多因素,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够建立起多样化、多渠道的轻型高效的金融模式。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把经济增长视为社会的中心和全部希望,的确,经济增长改善了中华民族传统的生活质量,但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比如自然环境的破坏和信用关系的瘫痪等等,这说明,我们需要在重视经济增长的同时,需要保护大自然和民族自身优秀的人文风貌。而对于金融业方面,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和舆论宣传已经造成社会生活普遍地存在着对货币的盲目崇拜,而忽视经济运行和物质财富创造的背后的实在性问题。事实上,物质财富的创造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是一个更广泛的阶段性和历史化的概念,它需要在经济之外的更广的范畴里解决问题。固然,经济增长是一个提纲,但决不是全部。而金融问题也只是经济中的一个侧面,是帮助解决经济问题的一种工具。 中国经济在21世纪前半叶,依然会是以科技推动性的制造业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期,金融改革的根本任务和中心使命是实现同实体经济的接轨过程。我们站在21世纪之初的金融改革,是奠定中国经济增长及社会发展需要的金融体制的改革,因此,这是一场设计中国金融制度未来的改革,在这里,需要认清存在于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和实质联系,并且察明它们的地位和作用,做到这一点,我们对于中国金融改革才会拥有一个清晰可见的未来轮廓。
第一章 货币——流通及其职能
我认为,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结构特征问题;第二是劳动者和物质生产资料的关系模式问题。前者是每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类经济的自然状况,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为标志,后者则是人类社会自身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的面貌。 分工与交换是人类经济活动最直接和最外在的表现。货币金融问题就产生于人类社会生产过程中供需双方进行交换的需要。因此,货币与金融业既是人类生产分工的结果,也是经济运行过程中分工的组成部分。货币的发行与存储、流通与借贷、经营与监管的结果导致金融业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完整的专业分工体系,这个体系自从产生就一直困扰着人类的经济问题。 在人类经济的发展史中,首先是资本主义制度把货币金融业发展为一个最完整的体系。在大工业及整个制造业的成熟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把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因素实现和发挥对于物质财富创造的巨大的促进作用。就世界范围内来看,货币金融问题在社会主义的地位与作用是一个仍然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的问题。而且,通过20世纪人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以电子技术为先导的科技革命,从而导致经济的国际化和金融的全球一体化,又一次从最根本处改变着货币金融在人类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中国的金融改革必须牢牢把握这个趋势,否则,就无法摆正货币与金融问题在自身经济运行及全球经济一体化中的位置,从而会影响到自己国家的经济发展。 因此,货币与金融问题不是抽象的,它是同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经济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种分工,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和不同的社会制度下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容。我们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在中国的经济环境中和制度条件下的货币金融问题的特征与表现、作用和地位。 第一节 经济运行中的货币和金融 从世界经济发展史的角度看,货币和金融问题对于经济增长与发展的重要作用,我认为在工业及制造业的大规模扩张和成熟过程中最为重要,因为工业作为提供供给的经济力量最需要的是交换规模的扩大和交换手段的完善,而以资本为经济行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通过一系列的方式把货币转化成为经济活动中的资本要素,马克思研究了货币向资本转化的条件,即资本家从劳动力市场上购买到活劳动是实现这种转化的途径,显然,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说中,货币并不是无条件地充当资本的角色。对于一国经济来说,在货币职能基础上发育起来的金融业,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所发挥的是一条货币不断地转化为资本的渠道,使得货币最直接的作为一种最活跃的资源而发挥刺激经济生活的作用。 但是,我们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人类科技革命所形成的结果考察就会发现,在宏观经济运行中,货币和金融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根本性质的改变,我认为,这种改变根源于经济发展动力的转变,在工业及制造业的发生、发展到成熟的全过程中,经济增长的最基本的动力一直是土地、劳力、原材料等因素组成,而当20世纪50---60年代的以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发生后,人类经济生活方式和动力发生了根本转化,经济发展动力由原来的传统要素转化成为了知识、科学、技术、教育、信息等因素,从而导致了经济基础结构及各种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发生变化,我认为,在这场经济大变革的过程中,货币和金融地位和作用的大调整和大改组首当其冲,20世纪80—90年代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就说明问题,我们已经不能依据任何传统的经济理论来解释人类目前经济生活中发生的金融危机,只能从货币和金融同现实的宏观经济各种要素间的新的矛盾关系中去探寻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 这次我们所正在经历的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是一场从根本上改变人类经济构成和国际分工的过程,同时也必将改变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现实的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高度去重新认识各类经济要素的地位,我们对于货币和金融问题的研究也应该如此。 在20世纪里,货币和金融的作用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安排下也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并且形成不同的经济后果。对于资本主义来说,货币在资本主义制度形成的初期,即在大工业分工开始发育的时期,资本主义所形成的企业制度直接把货币作为一种最有效的资本资源去加以应用,制度和经济规律本身都强化了货币作为资本的条件和前提。马克思则揭示了通过把劳动力商品化而使得货币转化为资本,从而开始剩余价值的创造过程。他认为资本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最残酷的剥削性质。因此,他认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但这是第一代无产阶级领袖带有感情色彩的对资本的批判。然而,《资本论》的逻辑是科学的和无懈可击的。 资本主义经过三百多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把大工业生产推到了今天我们看到的高点,工业生产方式的质的飞跃在世界范围内首先发生于20世纪50—60年代的美国,以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是最实质的引导力量。它不仅促使人类经济形态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革,而且直接成为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促进力量,在世界范围内,金融业处于应用现代科技成果的最前列,这个分工领域已于20世纪80年代完成了全球化的进程。 事实上,身处人类经济领先潮流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们也早已开始研究和论述这种趋势,并且为这个崭新的经济和社会形态寻找答案,分别提出过“后工业社会”、“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等概念,不管人类对于这个喷薄欲出的新社会存有多么不同的理解,都说明变革已成事实,只是需要进行理论的解释。 在经济增长动力与经济形态的变革中,经济领先各国的货币也向着无纸化和电子货币的方向发展,以电子技术为龙头的科技革命正在极大地改变着传统金融业务的服务方式,并且最终会彻底改变货币存在的职能和金融运行的基础。而且,资本主义制度还把纯粹的货币交易发展到规模庞大的程度。 货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职能与经济作用起到了一种与资本主义制度不同的道路、方式和渠道。对于中国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民币经过几次较大的币制改革而确立起它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唯一的法定货币角色。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完成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20多年,人民币至少在两个方面起到了稳定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一是恢复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进行大规模的国家投资建设,一是保障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货币成为国家手中进行投资与建设的工具,国家不仅发行和监管货币,而且直接作为基本建设投资主体和各类企事业单位资金的供应者。国家财政是全社会资金的唯一的渠道和支配者,全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并且是隶属于国家财政的一个部门。在经历长期战乱和城市经济秩序混乱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这样的货币和金融体系对于保障社会稳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却形成了对于经济资源的配置和市场要素的发育则是低效益和低效率的,且还存在着极大的货币资源浪费,整个经济运行不符号节约、竞争和效益的原则。 中国宏观经济中的货币和金融问题无论在1957---1979年的计划体制下,还是在20世纪80—90年代的改革开放过程中,都具有十分典型的中国特色。它同中国传统的经济行为、价值观念以及文化氛围相联系,显然,货币和金融问题并不简单是一个经济问题,它是同一切社会政治的、文化的、心理的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自1948年12月起,人民币就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确立起它的法定纸币位置,并且是纯粹的国家信用货币。 在1979年以后的经济改革和社会开放过程中,货币与金融问题的重要性逐步开始显现,这首先是国内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需要,同时也是对外经济交流规模扩大的要求,但整个金融体制始终未能有效解决同宏观经济的衔接问题,当然,这也是一个带有世界范围的普遍问题。由于人类对于货币占有的无限制的追求欲,仿佛使得人类已经没有任何更有效的方法解决自身所面临的货币和金融业的困境,这从西方发达工业国家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纷纷倒闭和第三世界各国持续的金融危机中都说明这点。 原因究竟何在?我认为,20世纪80年代金融全球一体化以来的世界各国的金融危机实质是,金融在国际分工中对于世界范围的总供给与总需求的联结失衡,发达国家自身的金融危机多半同国际货币市场中的汇率机制有关,而在世界主要的工业国家成为货币的净输出国后,它们对于第三世界各个首先实现货币自由兑换的国家冲击力也就成为必然,因此,经济落后国家的金融危机也不可避免。从这个角度看,与其说中国成功避免了1997年发生于亚洲的金融危机,不如说中国发生金融危机的时间可能错后。中国金融危机存在的条件完全是内源性的,在国内供需矛盾不能有效克服的前提下,就是不出现国内政治动荡和外资冲击的情况,我们依然很难成功的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 对于中国来说,自20世纪80---90年代开始,货币和金融也已成为中国社会生活和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因素,在这20多年里,货币发行和存量得到几十倍的增加,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也不断的成立,但从整体上说,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程度还很低,而且几乎没有抵抗金融风险的能力,面对21世纪之初复杂的国际金融形势和国内金融与经济运行间的矛盾,都要求各类金融监管决策机关具备高效率的控制能力。 一个结论性的观点是,中国经济增长和规模的扩张、物质财富的创造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已经不能过份倚重于金融。中国五十年来货币和金融管理的经验告诉我们,货币和金融政策虽然出现过一些偏差,但是,我们把金融业视为重新分配货币的渠道并没有错。事实上,计划体制中的货币发行和流通方式对于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功不可没。因此,在研究现实的金融问题时,我们也同样不能一味只看到计划体制下所形成的货币和金融体系的缺点,而必须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和评估。认真总结和研究五十多年来人民币的发行与流通方式以及货币金融在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这不仅是一个独特的金融史课题,而且,对于如何推动和实现中国金融制度的转型有着十分现实的意义。 就21世纪之初的情况而言,由于全球性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动力的转移,中国经济发展的策略已经不能过份倚重于金融业的筹集资金的功能,经济政策必须统一规划成一种以“科技、教育、信息、医疗卫生”等社会领域的全面发展所带动的一体化发展,并且发展是带动型和扩散型的。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过程中,我们也必须考虑经济发展动力的转移对于货币和金融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改变,而且,这种改变是一种根本的改变,它首先体现在货币职能的转变、完善和丰富。在中国开始统一筹划21世纪的金融改革之际,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一点。 在未来的经济运行中,任何类型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主要的金融企业,都有可能成为对于宏观经济发展没有多少重要意义的部门,但是,另一方面,金融业务本身包括资金结算、货币理财、信用卡消费等等都必不或缺。但无论如何,金融业作为整体的社会分工在现代经济中,已经很难以成为具有强大的赢利能力的企业组织,同时,资金的流通方式也将发生根本的改变。 所以,经济增长动力的转移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资金的流通方向和性质,我们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但又必须使得货币和金融成为经济生活中良好信用关系的创造者和主要导因。在世界范围内,象中国的人民币这样从一开始就是一种纯粹的国家信用货币的情况是极富特色的,就现实而言,在国内,人民币正处于从计划体制到市场经济的剧烈的转型过程中,这是体制对货币的压力,另外,它还正经受着来自于供需结构调整双方的挤压;随着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人民币的自由兑换也将提到意识日程上来,因此,它还必然受到来自其它货币的冲击。面对这种复杂的内外局面,中国只有正确把握货币和金融问题的合适的改革步伐,以期实现宏观金融的平稳过渡。 中国金融业在改革开放的20多年,始终保持了平稳的局面。在这个时期,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受到金融业的极大的支持,主要以扩大货币发行和增加对各类企业的信贷规模为手段,这也使得金融业积累了以大量的不良资产,而且,到21世纪之初,不良资产仍然呈上升的态势,我认为原因在于,国家(或中央政府)在运用货币金融政策刺激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对于宏观金融制度进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制度调整,包括企业的财务核算体系,致使问题越积越多。形成问题的关键是僵化的金融体制失去了对于经济环境变革的适应能力,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的20多年里,整个国家的宏观经济体制、商品与劳务的交易规则、价格机制等等,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就要求货币和金融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 通过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及其后果的衡量,显而易见,国民经济受破坏程度最大的是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经济虽然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但由于其制造业的坚厚基础和科技程度远远高于第三世界各国,其经济的基础结构还是健全的。从1982年起自墨西哥等拉美国家的金融危机到20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以及21世纪初的阿根廷金融危机都说明问题,结果是,金融动荡使得财富更加集中在发达国家,世界范围内的贫富分化更加严重。 由于中国金融业尚不是一个完全开放的领域,仿佛在整个国际性金融危机的过程中都置身事外,但危机是全球性的,因此也就没有旁观者,事实上,中国的经济已经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不仅出口而且在接受外国投资方面都有明显的下降。 起自于20世纪50—60年代以电子技术为龙头的世界科技革命后的金融危机,要求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和摆正货币和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中国作为第三世界国家,尤其需要重新审视自身所采取的货币金融政策可行性程度和执行效果,以求在21世纪初迅速找到金融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可靠方法。解决中国金融问题的路径和方法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任何企图照搬发达国家处理金融问题的方法都不会凑效。这需要充分利用政府的巨大影响力和控制力,从货币和金融的基础构件进行改革。 时至现在,我们仍然持有关于货币和金融问题的许多不正确的观念,而且仍然没有采取较有效的措施从根本处进行改革。金融改革已经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合理解决的一个问题,但这个系统的问题决不是全部经济问题中最重要的部分。中国经济发展必须牢牢地抓住两头:一是制造业体系的完善和充分发挥其所能够容纳的生产力水平,二是采取政府为主导、企业为先行的以科技、教育、文化、信息为主体因素的发展道路。金融改革在于健全货币流通的渠道、体系和目标。无论如何,货币和金融业的基础体制重新的任务已经摆在21世纪之初中国社会的面前。 货币金融政策的最优化设计问题,或者:如何达到和取得货币金融政策最佳的执行效果,而又不损害经济运行的自然法则,这在中国仍然是一个货币理论和宏观经济学尚未较好解决的任务,当然,货币与金融理论并不能够一劳永逸地阐明金融政策的尺度,这需要根据不断变化的经济关系与结构状况做出判断。 第二节 人民币——存量以及流通分析 自从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以来,中国先后发行了五套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的币制得到统一。人民币成为国家唯一的法定纸币,同时,它也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纯粹信用货币。 在现代经济运行中,商品与货币是一对孪生子,商品没有货币相对应是先天不足的,货币没有商品作基础是缺乏存在必要的,商品与货币通过资本主义制度得到最彻底的发育。货币购买商品,商品并不能购买货币,但商品本身的价格则是生产这种商品所包含的劳动量的体现,但商品并不是货币本身。 全部金融问题都来自货币的产生以及它所派生出来的职能。货币产生的历史我们已经无需进行探讨,这个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已经得到彻底的和全面解决。我们所需要研究的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是,在中国现行的具体的经济环境中,货币(法定纸币)的存量形态、流通特点及其它对于经济运行的作用力,这是我们研究和阐明中国货币金融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沿着这个问题深入下去,也可以找到中国金融运行的实质特征和模式,并且能够指示金融改革的路径。 货币存量也被称为货币供应量,它指一国在某一时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总和,一般包括现金流通量和存款货币两个部分,国际通用的符号是M0、M1、M2。M0是指货币流通量中相对于各类金融票据、单、证、卡等隐形货币而言,并以实物化发行的纸币和硬币的统称。最初始化的原生形货币的量,即在自然货币和人化自然货币历史时期的全部货币的量,曾经百分之百由M0组成,它是随着信用关系和规模的不断扩张而扩张其数量的,在中国年度M0净投放量1999年末达到2251亿元,是1978年的135倍,而市场货币流通量1999年末达13456亿元是1978年的65倍。M1指狭义货币量, M2指广义货币量。 根据《中国金融年鉴》等资料统计,可以看出,1979年末,市场现金流通量约为270亿元,到2000年末增至 亿元,增长 倍,自1979年以来,现金需求增长出现过三个高峰,1985年初,1988年下半年和1993年初。同时,每个高峰期也都是中消费品物价折数的迅速上升时期,即通货膨胀期。 表1 1979-2000年各年货币投放量和年末市场货币流量显 年份 | 现金M0 | 当年投放 | 年份 | 现金M0 | 当年投放 | 年份 | 现金M0 | 当年投放 | 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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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 | 1218.0 | 230 | 1994 | 7288.6 | 1423.9 | 1979 | 267.7 | 55.7 | 1987 | 1454.6 | 236.6 | 1995 | 7885.34 | 596.7 | 1980 | 346.2 | 78.5 | 1988 | 2134.03 | 679.4 | 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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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 | 396.3 | 50.1 | 1989 | 2344.02 | 210.0 | 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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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 | 439.1 | 42.8 | 1990 | 2644.4 | 300.4 | 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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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 | 529.8 | 90.7 | 1991 | 3177.8 | 533.4 | 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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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 | 729.1 | 262.3 | 1992 | 4336.0 | 1158.7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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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 | 988.0 | 195.9 | 1993 | 5864.7 | 15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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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金融年鉴》资料整理) 从统计数据判断,中国的货币供应量随着国内经济规模和国际贸易规模及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仍将是一个不断增长的态势。中国现金需求量的大幅增加,有着深远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和现实根源。 由于金融业的特点,这些统计数据肯定是真实可信的,然而,我们仅从数字中并不能看出隐藏于货币供应量的实质问题。我们必须从这些枯燥数字的背后,去探讨在中国经济运行状况下货币流通的特征,以及它同整体经济因素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国的货币流量特征并不主要的由货币供应量所决定,而是由一国的经济形态、金融制度、货币政策,甚至于这个社会中人们的经济行为方式所决定的,所以,货币流通是一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侧面。而我们对于中国经济条件下货币流通特点的分析判断,也依据自1979年至于2000年二十多年来的经济改革和社会开放过程为依据,从而指出中国货币流通的基本特征和对于经济增长造成的后果以其影响。 在现代经济运行过程中,货币作为一种经济符号和资源因素,它是反映实物(商品与劳务总和)流通和金融资产流通两个方面的最确切的计价符号,从社会再生产的理论出发,它主要反映和表现着货币资金同实体经济之间的平衡关系,特别是金融与财政的关系。而对于货币流通过程的分析,需要建立在资金流通的核算帐户基础上,从而对于货币流通特征的揭示阐明这一过程中的实际存在的问题和变化趋势。在这里,实际的和数据的分析显然是重要的,然而,对于中国经济运行的特点而言,经验的分析则是最为实用的,并且可以得出最为确切的结论。 关于人民币的流通特征的分析,我认为,应该主要的通过对于储蓄—投资过程的分析中得出,这里存在着三个不同层次的经济单位:家庭部分、企业部门和财政部门。三者对于社会货币的拥有量基本上决定着中国经济金融运行过程中的资金结构,而且,它们的经济行为方式不仅是一种活生生的生产关系的体现,还最直接的影响到货币流通的特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自1979年改革开放所形成的经济大规模的增长与发展时期,这样的一个长达50多年的过程中,家庭部门在货币流通过程中都处于一个非常特殊的地位,家庭是货币资金的最大的盈余部门。家庭通常不直接与企业和政府发生任何实质性的金融与投资关系,它们的最直接的和几乎唯一的金融行为就是参加储蓄,这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位数不多的高储蓄率的国家。这一特征同中国人的传统文化观念和经济行为相联系,个人和家庭对于货币资金的基本态度是“先争后花”,而建国后的金融制度安排也助长这样的行为。持有货币资金成为个人的和家庭部门保障生活的基本要求,他们不需要投资,也没有其它的合适的投资渠道安排。这样的强烈的储蓄意向和持币倾向直到现在依然是中国整个金融业平稳运行的支柱性因素,截止2000年城乡居民的家庭储蓄存款余额达到8.5万亿元左右,这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生存的保证。 中国的企业部门不仅是从计划体制下脱胎出来的,而且是从政府部门中分化出来的,这个过程自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推行的经济改革和社会开放政策开始。由于企业部门在计划体制中的制度安排,我国的各类型和各行业的企业从一开始建立,不仅在实际运行中,还是在财务核算中,乃至于人们的观念中,企业就不仅作为一个保障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环节的最基本的细胞,而且还承担着劳动者所需的全部社会福利,它没有“资本金”的概念,也没有“股权”(产权)的概念,它只是国家计划安排的一个部门,在计划体制下,财政充当着企业资金的唯一的供应渠道,而自1978年后,特别是在80年代,国有银行部门又充当了工商企业资金的主要的和唯一的供应渠道。这种状况导致企业从组建到经营的全过程都必然地既是货币资金的最大的需求者,又是货币资金的最大的负债者。然而,同时,企业制度的安排又不能使得企业具有真正赢利模式,并且在赢利的情况下生存。中国始终没有真正建立起企业的破产机制,因此,我国的企业部门并不是市场行为主体。这种情况一直到1984年经济改革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后,特别是在90年代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与企业部门紧密联系的是财政部门(或者叫政府部门),它自计划体制的确立起开始运行,就事实上充当着全社会最大的、最直接的投资主体的角色。财政收支指政府部门收支,财政赤字指政府部门赤字。由于它伴演着投资主体的角色,在20世纪80--90年代的经济改革过程中,政府只能依靠发行国库券来弥补赤字,政府证券的形式有国库券以及银行货款申请单等多种形式,同时,改革的过程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国家税收的一种不断弱化的过程,大量的现金流通也是造成国家税收弱化的根源。因此 ,与企业负债相似,财政部门的负债规模也处于不断扩大的态势。这一点由国库券的发行规模不断扩大为证。 在中国,由于资本市场的空缺(缺位),使得这三个部门直到现在,仍然在体制方面是彼此分割地运行着。 在1978年以前,中国只有一家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它既是财政的一个部门和附属机构,又是直接办理居民储蓄和工商企业结算和信贷的机构。这样,中国现行的整个金融业都是从国家财政母体中脱胎出来的婴儿,因此,它在20世纪80--90年代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也自然而然地带着计划体制的深刻的烙印,当1984年恢复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的职能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专业银行也一个个从中央银行的母体中逐步脱胎而出。从80年代开始,虽然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设立,主要是城市信用合作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及信托投资机构的不断成立,但银行业始终处于中国金融业的绝对主导和垄断地位,其它渠道只是银行业的补充渠道。 从20世纪80--90年代的金融部门的运行状况来,具有如下的特点:(1)它主要的依靠对家庭部门的负债来分析运行,并且,高储蓄增长和规模呈平稳上升的态势,(2)企业部门成为金融部门的最大的债务人,并且具有无抑制的货币需求冲动,(3)政府部门不断从投资主体转变为审批机关。 货币流通的特点明显地表现为家庭部门始终充当货币资金的净供应者,并且从不顾及和考虑资金储存在国有银行中的安全性问题,企业部门则一直过份倚赖于外部融资,不具备货币资金的积累能力,证券市场的发育也没有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而政府部门的各项收支活动却在国民可支配收入中处于下降的趋势。 我们一般认为中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资本市场发育的滞后是制约经济改革的因素,然而,资本市场的发育是有条件的,而中国经济运行过程并不是缺乏资本,而是缺乏经济资源转化为资本要素的制度,首先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条件问题没有得到良好的解决。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时,对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问题做了一个专门的研究和论述。他指出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这种转化的实质性条件。而建全资本市场必须首先建立起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条件。在现实的经济运行中,中国的货币流通特点正是缺乏推动使货币转化为货币资本的条件。 就21世纪初中国经济的实际状况和货币资金流通的表现看,我认为货币流通的市场化行为处于正在形成的阶段,然而,这种局面的形成必须克服和避免中国社会不发生大规模的普遍的金融危机。自1997年以来的货币表现形式——通货紧缩也是促使实现这种转化的加速力。 归结起来,人民币作为唯一法定货币的流通特征可以概况为两点:一是经济生活中的存量货币以各种收入分配渠道被个人和家庭部门持有的趋势,这种趋势具有一般性的特点,并且具有普遍性,但是,家庭部门的货币量缺乏投资渠道又必然地作为一种生活保障形态回流到国有金融部门,这是我国货币流通特征的一个极端,二是充当经济行为及投资主体的角色,正在由政府部门向企业部门转移,而企业部门充当着货币资金的最大的需求者和负债者的角色,同时尚普遍缺乏明确的赢利模式和信用观念,投资主体对于负债的经济主体责任不明,同时投资沉淀为固定资产的形态并且其中的相当部分又转化为家庭部门的收入,这是我国货币流通特征的另一个极端。在货币流通的两个极端“储蓄一投资”行为过程中,中国的货币资金流通失去了作为资本流通的应有的方向。 然而,由于中国经济的特征和社会人口众多的特点,我认为货币流通也必须充当和发挥它的社会保障作用,也就是说,货币对于劳动者和社会成员来说,必须达到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的作用,否则,就有发生社会动荡的可能。 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与条件下,货币流通是一个以计划型为主导的流通过程。同时,在20世纪80--90年代的经济改革过程中,我国的货币流通无论在其渠道还是方式方面也体现为一种计划型向市场型的货币流通的转型过程。然而,这一过程和转型还不彻底。在1985、1989、1993年三个货币需求高峰年标明,货币供应量与物价指数具有较紧密的相关性,但是,对经济生活的实际观察所得出的结论都是,由于价格管制政策有可能使货币量与物价处于完全脱节的状态。在1997年以来的中国经济表现为,在货币量扩张的同时,物价却处于连续下降的态势,而由于物价的管制政策,结果往往导致货币流通速度下降。 在货币流通过程中,货币供应量、城乡居民的储蓄倾向、货币需求以及货币流通速度等因素都与价格指数直接相关,但在1979--2000年中国货币流通特征表现中,城乡居民的储蓄倾向具有十分明显的影响力。 货币流通的方式与渠道使得我国的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相脱节。这也形成金融业自身运行同实体经济运行间存在着鲜明的矛盾,我们可以根据货币流通的方式和渠道把货币流通分成个不同的类型;一是生产性流通,二是投资性流通,三是消费性流通,四是产权性流通,五是纯粹的货币交易形成的货币流通。而货币流通的最基本的类型是(货币与)实物交易形成的货币流通。 从货币流通的角度看,金融改革的基本任务之一是理顺和疏导货币流通的方式、渠道。中国的货币从其发行到进入银行系统,并且纳入到商品、货币市场。中国是世界上首先产生货币的古老国家之一,从5000年前的天然货币“海贝”,到距今2000年前的称重货币“方孔圆钱”,1500年前宋代的记名货币“汉兴钱”和近1000年前的面额货币“交子”的诞生,以及现行的塑质钞票的出现,中国货币出现并成长的历史已经存在了数千年,同时也形成了中国社会文化条件下的独特的货币流通方式。只是到了19世纪中叶,由于中国在大工业生产体系建设中的落后于西方,并且自身的资本主义制度没有形成并得以发展,因此,中国人在管理货币及其运行货币的过程中也落后于西方资本工业国家,这是由于中国物质生产力及经济结构的落后性决定的,货币在其促进经济增长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并不鲜明。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人民币的发行及其流通已经有了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并且在世界货币体系中享有极高的声誉。可以肯定,依靠中华民族的智慧,我们不仅能够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管理好货币发行,同时也能够治理好货币流通。 货币发行是货币管理的源头,但相对于货币发行而言,货币流通方式和渠道的设计与建设对于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现金流通规模始终是一个十分难以统计和缺乏确切数据的支流,在1979年改革开始后,由于银行结算仍然处于被严格管理的领域,以及个体工商业的发展,促进经济交易中现金交易的规模越来越大,到1988年进行银行结算制度改革的时候,现金交易已经发展到相应严重的程度,虽然进行了结算改革,但是,即使在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交往中,现金交易的规模仍然处于较快的增长规模中,现金交易是中国经济运行中所谓灰色经济或地下经济的主要形式,这种货币流通完全在银行系统及国家税收系统的监管之外,从银行系统中也无法统计出其交易的规模,这是中国经济增长初期的特有现象,对于现金交易的规模和流量,我们也只有去作出经验的评估,这即是体制的原因,又有银行结算发育滞后以及为了避免税收的目的。 第三节 结构特征与职能发挥 储蓄不仅对于人民币的流通特征来说,而且对于其结构特征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中国人的基本经济行为方式是先存钱再花钱,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并发行人民币以来,国民储蓄率一直居高不下,它对国民经济的增长以及银行业创造信用及其信用的扩张的影响力极其巨大。不研究和分析中国城乡居民的储蓄行为,甚至就可以说不懂得中国全部金融业的基本特征,中国金融运行是以城乡居民个人强烈的持币愿望并参与储蓄的行为而铸就的。截止2002年,中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已达8.5万多亿,在全部广义流通货币的17.8万亿元中占到50%左右。 储蓄存款既是金融业创造信用的基础因素,又是中国金融机构平稳运行的前提条件。同时说明,中国的货币——人民币的主要持有对象已经是城乡居民个人,但是,就金融研究而言,对于8.5万亿储蓄存款的结构、数量及持币人员分配等等事实,我们还相当缺乏应有的研究,诸如中国20%的人持有80%的储蓄存款数量也仅是一种估计而已,分析储蓄存款的规律已经成为研究中国金融业现实状况的一个基础性的工作,也是正确认识中国金融业运行的一个明确的窗口,中央银行除了关注货币发行外,还应该花极大力气研究和关注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的运动规律。并且,应该对8.5万亿的储蓄存款作一个详尽的统计和深入的研究,以便为中国金融改革提供正确而明了的思路,这是因为中国的法定纸币——人民币的流通特征,最大的流量特点就是通过各个方式和途径向城乡居民个人手中沉淀,这以诸年增加的储蓄存款余额为标志,从而形成极其鲜明的货币结构特征和中国金融的特点。中央银行应该把研究储蓄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金融课题和系统工程,这种研究可以说明中国货币的结构及特点。 人民币通过各种收入分配渠道流向城乡居民手中,从而再转化成为银行中的储蓄存款余额,这是中国法定货币流通和存量结构的一个极其鲜明的特征。有数据表明,中国个人可支配现金为11万亿人民币,加上物业等固定资产约在26—27万亿人民币。在11万亿个人可支配的金融资产中,有71.79%是银行存款,11.2%为现金,在有价证券方面,国债占整体比例为5.8%,股票占7.7%,此外,保险金比例是2%,城乡居民家庭保险资产为1.7%。但从股票市场的总市值判断,这种数据可能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不准确性。 单就中国货币的存量结构而言,其17.8万亿的广义货币存量的几乎50%被城乡个人持有,而国有资产事实上已经在货币数据的反映方面失真,并且国有资产由于其长期的不能流通,因此更使得它在货币存量结构中没有多少分析的意义。我们可以认为,国有资产只是一个会计数据的问题,而没有相应的货币与其相对应。因此,国有企业中的固定资产就不仅是一个需要重新用价格评估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如何促使其向着能够流通和向着资本的方向转化的问题,就经济改革以来,由于其国有资产的性质特点,它只能不断地提高各种方式流到其它的不同的经营主体手中,这就是国有资产的唯一的流向,国有资产的改革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现在看来,解决的方法,一是需要对于国有资产特别是企业的国有资产重新核定会计标准,然后按照比例向社会和企业劳动者派发的方式进行改革,即从根本上变革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关系模式,这才是一种根本性的改革。实行这种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只是需要全国统一的政策方案。 我们在对待国有工商企业的认识中,一个问题是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然而,国有资产的失流是以实物的损失为主要方式的,它却不是一种货币性的流失。许多国有企业的资产作为实物形态和生产资料已经不能实现其保值增殖的目的,并且最终将失去生产资料应有的增殖能力在市场中消失。但国有企业又背负着向社会劳动者提供货币分配的沉重包袱,国有企业获得货币资源主要的和几乎唯一的渠道就是向国有银行借款,从而大量的信贷资金又返回来被分配到劳动者个人手中,货币在经济循环过程中的这种流通,在中国已经形成了一种信用关系的恶性循环和难以解开的怪圈。 国有企业中的实物(包括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等)难以进行自由交换实现其货币价值,而同时也没有真实的货币数量相对应。因此,中国金融业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只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缩影。 如果不根本变革货币的流通渠道和方式以及它的存量结构,不根本变革金融政策的方向和金融监管的职能,仅仅依靠货币发行数量的增加只能为中国金融业积累更多的问题,最终的结果就是发生大规模的金融危机。货币发行数量的扩大和增加从来就不能解决金融同经济运行存在的实质性矛盾,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几乎饱尝了通货膨胀的痛苦,但到90年代以来,由于货币资金的大量浪费以及国有银行系统风险意识的不断提高,并且由于资金的沉淀,形成了持续的通货紧缩现象。但货币的多少从来就不是促进和阻碍经济增长的根本因素,这里的根本因素是社会供给与需求结构的失衡,以及劳动者同生产资料关系的扭曲。解决中国经济问题的根本出发点也在于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而且,此两者构成社会制度下经济运行基本问题。 人民币的流通特征除了表现为持币余额不断向城乡居民个人转化为储蓄外,另一个基本的特征就是国家或各级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大规模投资,由于中国社会经济的特点以及整个历史传统,国家从来就是组织大规模的工程和基础建设的主体。在长达两年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历代修建的大规模的皇陵和园林、隋朝的大运河的开凿以及历朝修筑的长城和各类军事工程,都有政府承建。其实,至到现在,在中国社会中,各级政府仍然充当着首要的投资主体的角色,只是现代运用较多经济的手段,在20世纪80年代发行国债以来,国债发行规模越来越大,到2002年底,国债的余额达 6000万元 ,国家(或政府)充当投资主体的角色,形成了货币流通的另一个主要特征。 储蓄作为国有银行主要的货币资源和创造信用的基础,国债的发行则使政府充当和扮演另一种投资主体的角色,这两者构成了中国货币流通的基本特征。但是,前者货币发挥的是货币的贮藏职能,后者发挥的是投资职能。 人民币的基本特征是完全信用货币,在此条件下,结构特征表现为储蓄和国家负责组织货币流通的角色,进而充当和扮演投资主体的角色。 人民币的存量结构特征的结果是:这些特征阻碍并且影响着货币转化为资本。对于经济增长与发展来说,并不是货币的流通量和发行刺激经济增长,对经济增长最起作用的是货币在生产过程中扮演和充当资本的角色。然而,货币在中国现有的经济环境中不能够通过各种市场渠道顺利转化成为资本因素,经济运行缺乏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制度支持,资本的要素市场不健全,这些都是货币流通的障碍。 当一种货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失去了转化为生产过程中资本条件后,它所发挥的作用和职能发挥也只能是残缺不全的,而且,在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中,由于价格的被扭曲,价格不能最直接地反应市场供求关系,同时,交换手段由于缺乏自由交换的规则而失去效率,货币在它的持有者手中只能被当作“财富”而转向储蓄,而银行业这种间接的方式更使得货币不能有效地转化为资本因素。 因此,货币的结构特征是决定货币任何发挥职能的基本条件,货币在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和职能,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先天的缺陷,它缺乏完备的流通渠道和刺激发展和市场发育的动能。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随着经济增长发展动力变革,经济发展的动力已经越来越迅速地转移为科学、技术、知识、教育等因素,货币在经济生活中的职能也在发生极大的转移。如何管理传统的货币和现代经济条件大的货币(诸如电子货币的产生),货币的流通方式和渠道,货币的作用与职能的变革也必将极大地影响到社会收入与分配机制的转型。因此,在金融监管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而清醒地认识到货币职能的转移,从而使其丰富和更新。一种是,货币在发挥传统职能之外,必将发挥社会中劳动者个人的生活保障职能,另一方面,它的资本性质将明显地发生转移,那种认为“钱能生钱”的观念将失去市场和意义。 二、人民币发挥职能的条件 人民币发挥职能的阻力来自于两个原因,一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市场规则即交换规则尚不完备,二是商品与劳动的市场价格扭曲。 在研究人民币的存量特征时,另一个非常鲜明的和不可忽视的特征是国有资产的存量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基本失去了货币数量的真实的对应关系,这是改革以来,由于财务制度以及经济调整和所有制关系的变革形成的结果。也就是说,国有资产已经仅是一种财务数据的表示,而没有它的价格和货币对应基础,从这方面说,中国必须开辟国有资产流通的一条可行的思路,在证券市场上,明显地存在着一种恐惧国有股流通和减持的心理,而且,国有股的转让也已经成为久悬未决的问题,但是,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思考问题,那么,一个切实可行的切入点就是如果国有股上市的话,那么,在上市之前就对国有股接数量向二级市场的股东分摊,而改制时,不能够上市的国有企业应该把其股权应该采取合理的平等方式分配给社会和国有企业的员工。在中国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自1984年以来,企业改革在所有制关系方面尚未走上一条正确的道路,从80年代的“承包租赁制”到当前的系列政策措施都是如此,这有可能使国有企业改革失去正确的方面,并且,会从根本上失去国有企业员工对改革的支持。 人民币的存量特征已经直接影响到中国货币的流量特点,也预示者中国货币市场建设和资本市场发育的方向。而金融改革就是迫切需要对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提供出畅通的管道来。 从上述人民币的存量特征来看,货币持有者的个人化程度很高与货币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流量体制的矛盾越来越明显,甚至发生严重的冲突,从现实的表现看,地下金融活动的活跃已经给现行体制造成巨大的压力,政策和经营方面的压力。不仅货币市场是这样,而且证券市场中大量有在的私募基金等等,都说明体制本身的弊端。 自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出现的所谓的“乱集资、乱拆借、乱提高利率”的三乱问题,其实,换一个角度去考察,资金流通本身有其内在的运动规律,而只有当体制与市场规律发生明显冲突和矛盾时,资金必然会通过体制外的渠道寻求出路和流动的方向。因此,许多问题并不出在市场行为本身的混乱,而却出在落后的体制力量对于市场因素的压抑,但结果却是说“抽刀断水更流。”体制的作用在于疏导和惯通以及不断消除流通的障碍,而决不应为其设置障碍。 人民币的存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它的流通方向及其结构。直接造成如下的几个方面的结果:一方面人民币的持币结构形成了一种消费货币,加之体制安排,导致社会投资力的弱化,这在90年代已经明显表现出来,故有的专家者要启动民间投资,另一方面社会资金对于刺激经济增长能力的弱化,生产企业严重缺乏流动资金。 货币作为社会的财富的符号,同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及价值相割裂,也就是说,货币同社会物质财富的价值和价格存在着不符合经济规律的矛盾。从而导致货币失去了向资本转化的方向。当着货币不能够在物质生产领域发挥职能作用后,货币自由组合成为企业组织并且企业资本金的充实渠道也就被堵塞了,而且,中国企业财务制度的安排始终没有把对于资本金监管作为治理企业和公司治理的首要问题。这样,不仅金融企业,而且各类行业的国有工商企业普通产生资本金失实和财务数据失真,同时缺乏补充资本金的渠道,加之中国企业的破产制度始终没有建立起来,最终,信用关系的已经面临崩溃的危险。 监管成本过高的原因除了监管机构的分设和规模庞大外,从金融企业而言,由于金融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成为一个没有任何自我约束力的机构,内部运作缺乏负责的机制和良好的基础体制,这就对监管提出很大的压力,倒逼金融监管的机构和人员成本增加。 因此,储蓄存款余额成为人民币存量特征的是最鲜明的表现,这同中国人的消费习惯“先挣钱、再花钱”的经济行为方式相适应,同时,整个金融系统长期以来就没有为城乡居民个人提供除储蓄之外的任何金融服务工具和品种。 第四节 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人民币问题 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是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完成时期。世界各主要经济发达国家的货币都处于自由兑换的状态。就21世纪初的情形看,尽管美国经济出现一连串问题,但美元仍然处于国际贸易中货币的中心地位而不可取代。欧元于1999年1月1日开始面世,欧元的产生则是国际金融一体化的结果,它会将欧盟经济区域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最终使欧洲形成一个统一的政治力量来面对世界。欧元也极有可能成为世界货币体系中的重要货币,在亚洲,日本货币处于最重要的位置,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也困难重重,而东南亚各国在经历了1997年下半年亚洲金融危机的打击后,其经济增长势头明显减缓。 中国的人民币自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第一套货币——人民币以来,基本上说在世界上享受高的声誉。但也必须认识到,它从一开始就是一种纯料的信用货币,而且在长达50多年来,一直处于封闭的状态中。至到1996年12月提前3年实现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承诺,即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从根本上说,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取决于中国经济基础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自身经济规模的健康壮大。货币只是相对于实体经济的符号体系,如果没有商品(劳务)的基础和后盾,货币本身也就没有任何意义。日本货币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也是来源于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国内培育出了一大批具有全球竞争性的国际化企业决定的。 探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人民币问题,主要的包括如下两个问题:一是人民币的汇率及其走势问题,一是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和时间表问题。 一、人民币汇率及其在21世纪初的走势 我们可以对人民币的汇率机制及管理办法做一个简要的回顾,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民币自1948年12月1日生后,由于天津是第一个解放的大口岸,1949年1月18日首先在天津公布了人民币对资本主义国家货币汇率,美元折合80元旧人民币,1950年3月13日调为42000元旧人民币。到1950年7月8日,人民币实行了全国统一汇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公布。至1952年初至调至1美元为26170元旧人民币。 中国自1953年后对私人资本主义进出口完成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后,对外贸易由国家外贸部所属的全民性质的外贸进出口专业公司按照计划,统一经营、统负盈亏、外贸系统采取了进口统算,以进贴出的办法。1964年起还采取了对一部分进口商品加成的办法,即以进口盈利弥补出口亏损,不需要再用汇率来调节进出口贸易。这时期人民币汇率的作用主要是便利侨汇和非贸易增收支出。人民币对美元从1955年至1971年12月美元贬值7.89%以前,一直保持在1美元合2.4618元人民由,而对英磅只在1967年11月英磅贬值14.3%后,才从1英磅合6.893元人民币调至5.908元。这一时期,汇率变动同物价基本处于逐渐脱节的状态。 中东石油危机发生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在1973年2月,西方国家货币纷纷实行浮动汇率,汇率波动频繁。这也标志着世界范围内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纯粹信用货币体系的开始形成。人民币汇率为了保持相对合理的比价,必须根据国际市场汇率的波动而相应调整。1973年后,人民币汇率是参照国际市场上若干种货币平均汇率的变化情况来计算和调整的。1972年9月10日重挂美元汇率,这期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由1美元合2.4618 元调至1980年7月的1.4480元,人民币对美元升值70%,人民币上具有严重高估的倾向。 1979年8月,国家院决定对汇率制度进行改革,政策目标是,鼓励出口,适当限制进口,加强外贸经济核算和适应对外贸易体制的改革,又不影响非贸易外汇收入。从1981年起,中国实行两种汇率,一种是使用于非贸易外贸收入的对外公布的汇率(即官方汇率);另一种是使用于贸易外汇收支结算的贸易内部结算价(汇率)。对外公布的外汇牌价沿用后来的一揽子的货币加权平均计算方法,内部结算价系按1978年全国平均换汇成本再加上10%的利润计算,定为1美元合2.8人民币。由于双重汇率的矛盾,从1985的起取消了贸易内部结算价。而1985年至1993年的,是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的并存时期,1985年11月,深圳首先建立外汇调剂中心,1988年9月,上海开办了中国第一家外汇调剂公开市场,随后,一些大城市也相继开办了外汇调剂公开市场。 进入90年代后,从1991年4月9日起,考虑到一次性人民币汇率贬值对国民经济冲去太大,对官方汇率采取经常性微调的方式,由1美元合5.22元人民币,逐渐调至1993年底的5.7元人民币,199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改革外汇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1993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从1994年1月1日起,两种人民币汇率实行并轨,取消官方汇率,以1993年底外汇调剂市场汇率1美元合8.72元人民币作为全国统一的人民币市场汇率,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1994年4月1日起,国有企业退出外汇调剂中心,外汇指定银行成为外汇交易的主体。 值得一想的是,在这一时期,由于人民币汇率颇动较大,外汇黑市也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在黑市人民币对美元的交易中,一度达到1美元兑12元人民币。 1996年3月17日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完善结售汇体制,在2000年前有步骤地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至此,至1996年12月1日,提前三年宣布人民币实现经常项目兑换。 人民币成为中国的法定货币后,从一开始就是完全信用货币,它不与黄金储备挂钩,也不与任何其它国家的货币挂钩。在长达50多年的人民币汇率管理中,人民币汇率的确定是选择我国在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中经常使用的若干种货币,按其重要程度和政策需要,确定权重,根据这些货币在国际上的升降幅度,加权计算出人民币汇率。由于中国对外贸易规模的比例较小和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很小,这种方法具有可操作性,但同时也会导致人民币汇率的失真。 自1978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的名义汇率从1978年的1.836元/1美元贬至1998年的8.2783元/1美元,人民币贬值79.7%。 表2 人民币名义汇率和实际汇率 年份 | 名义汇率 | 实际汇率 (RERPRICE) | 实际汇率 (RER) | 实际有限汇率 (REER) |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 1.6836 1.5549 1.4984 1.705 1.8925 1.9757 2.327 2.9367 3.4528 3.7221 3.7221 3.7651 4.7832 5.3222 5.5146 5.762 8.6187 8.351 8.3142 8.2898 8.2791 8.2783 | 1.7449 1.7604 1.8166 2.2265 2.5752 2.7309 3.2646 3.9235 4.4307 4.6162 4.0512 3.6486 4.7832 5.3000 5.4624 5.1927 6.5441 5.6794 5.8450 5.5569 5.9587 6.0679 | 2.1051 2.1435 2.2255 2.6968 2.9968 3.1215 3.6629 4.2235 4.5521 4.6905 4.1183 3.7140 4.7832 5.1831 5.1268 4.8030 5.9786 5.2260 5.0188 4.9646 4.9600 5.1035 | 293.87 261.9 250.13 245.6 218.41 185.35 135.03 117.1 97.29 112.39 100 88.02 78.43 68.44 72.83 79.54 85.53 89.4 89.35 85.11 |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人民币实际汇率保持在升值的水平,但实事上,这段时期人民币的币值显然被明显高估,而国内的物价零售业价格的持续走低,以及外贸出口的形势,造成的国内经济生活的“通货紧缩”现象,也使得人民币币值不贬反升,至到21世纪最初同样维持着这种局面。 汇率是一国货币在国际货币市场对其它货币的价格表现。它必须体现国际货币市场上实际的均衡价格。如果汇率失调,就会给国内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货币汇率的持续高估有可能导致货币危机。在亚洲金融危机后,人民币币值的是否被高估成为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直接关注的问题,而在一个开放的经济体系中,如何寻求和制定人民币汇率的均衡价格,这已经成为不仅是经济学家和金融家,甚至是政治家们的现实课题。而经济学界对于均衡汇率的研究则主要针对发达国家。那么,对于中国这样的经济发展中的国家,如何制定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汇率机制,以及怎样避免币值高估有可能带来的金融危机和避免货币低估对国际贸易的负面影响。这必须充分考虑人民币的特点以及国际经贸形势。必须把宏观经济关系和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变量,结合我国对外贸易的规模来制定。经验说明,当外贸出口亏损而进出口盈利后,人民币是以净流出为前提的,因此,提高中国经济的国际充争力至关重要。 二、人民币资本帐户的开放问题 在人类刀光剑影、枪林弹雨的战争结束后,回到真实的物质生活中来时,经济竞争同样无异于一场不流血的但又持续的永恒的战争。只是经济竞争中的胜方以占有物质财富为结果,而失败的一方必须忍受贫困和许多经济痛苦,诸如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失业加剧等等。可以说,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增长始终是20世纪下半叶人类生活的主流,经济学家也获得比政治家更崇高的地位和荣誉。对于亚洲来说,以1980至1990年间人均实际GNP增长的百分比为例,韩国121.8%,台湾地区88.0%,香港地区64.2%,新加坡为77.5%,而实际收入增长更加令人惊讶:韩国为115.8%,台湾地区为102.7%,香港地区为60.0%,新加坡为79.8%。这一地区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四小龙”。 但经济增长与人体的增长一样,同样是有代价的,人体增长的代价是衰老,而经济增长的代价是形成基根不牢而引发经济危机。当东南亚经济发展至1997年下半年后,几十年增长与繁荣积累的后果一并通过货币市场爆发,从而引发整个亚洲地区的金融危机。泰国是亚洲金融危机的风源,直接导因起自国际货币投机家(或者叫做国际金融投机商)的操纵,从而导致泰铢大幅度贬值。当亚洲金融危机初现端倪之时,在香港召开的国际货币基金与世界银行年会上,马来西亚的总理马哈蒂尔·默海默德博士义愤填膺,他指责说:“货币贸易既无必要,也没有成果,而且是不是的。”“因此它应该被取缔,应该为法律所不容,”“货币交易者们发财了——他们的财富来自于他人的贫穷。”而全球最大的“套头交易基金”——“量子基金”的首席顾问美国人——乔治·索罗斯则针锋相对的指出有关货币贸易应被取缔的说法荒谬,不值一提。他说:“在现时情势下干预资本的转换性是引发灾难的最好办法。马哈蒂尔博士本人才是他的国家的最大威胁”。就这样,在水火不相容和截然对立的观念支配之下,却是实实在在的经济实力交量,一方卷走了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倾国之财,一方的货币应声倒下,从而整个亚洲货币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爆发,固然,在观念的交量中,双方各持一词,站在自己的立场上,都不无道理,而且可谓道理充分。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么做是不公平的。两方发达国家的一个人——索罗斯或者说一个基金组织,已经发展到有能力、有实力冲去一个国家的货币的程度。 在1997年,中国大陆仿佛始终显身于东盟及东南亚地区的货币危机之外,表现的风平浪静,而且给予了刚刚回祖国大陆的香港以充分的支持。当然,中国虽然平静,但也决非这场亚洲金融危机的受益者。 问题在于,在经历了20世纪80--90年代全球性的金融动荡之后,中国应该如何采取和制定切实可行的外币政策以应对各种危机挑战,并且在这种极其复杂的国际经济与金融环境中促使中国货币——人民币真正成为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一分子。 一个国家资本帐户开放的问题,不仅是个汇率机制确定和资金支付转移问题,而且是一国经济同世界经济体系的接执问题。在目前情况下,资本帐户的开放在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定义。根据国货币基金组织所称的资本帐户可兑换是指“消除对国际收支资本和金融帐户下各项交易的外汇管理,如数量限制、课税及补贴。” 在20世纪70年代,资本帐户开放只有少数发达工业国,进入80年代以来,全球货币可兑换进程加速完成,从90年代初到1995年6月,几乎所有发达国均实现了资本帐户的可兑换,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取消了部分外汇管制。到1992年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155个成员国中,有72个国家实现了资本帐户可兑换,到1999年185个成员国中,有150个国家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不少发展中国家也实现了资本帐户可兑换。 中国的人民币已经在1996年12月1日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关于人民币实现资本帐户可兑换的时间表问题,经过1997年7月发生亚洲金融危机后,有些学者认为应该在10--15年即2015年前后完成,也有不少人认为,应该放缓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步伐,再过30--40年也为时不晚。我认为,单纯的时间规定可能并没有多少意义,而人民币在什么时候完成自由兑换的进程,必须综合考察赖以实现自由兑换的条件。这些必要条件首先取决于中国经济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它们包括: 1、就国内生产总值的发展规模而言,至2002年,中国实现国内生产总值达10万亿人民币,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突破,但这样的GDP规模与美国、日本和欧盟各国相比还有大致10—15倍的差距。 2、就中国对外贸易的水平和规模来说,至2002年底,中国的对外贸易达6000亿美元的水平,在20世纪末世界经济疲软的态势下,这是一个不小的成绩,但仍然无法和发达国家相比。 3、在人均收入水平方面,到20世纪末,中国的人均收入在700多美元的水平,同七个西方发达工业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还有20—30倍的差距。 4、从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的货币数量中的占比,中国的人民币数量从广义上说到2002年大致在18万亿元人民币左右,其社会财富的总价值估计在50万亿元人民币的水平。 当然,从经济数据简单的对比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在中国欲要把自己的经济纳入到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去的时侯,必须考虑经济规模的巨大差距对本国经济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努力改善自身的经济制度、投资环境、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与科技水平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从这些方面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及整个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 因此,中国经济规模的扩张和民族企业的产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对于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是最重要。据我估计在未来的5--10年时间里,中国经济规模和人民币的扩张必须要在GDP的10万亿和广义货币的18万亿人民币的水平扩大3--5倍,分别达到30—50亿元和60--100万亿元人民币的规模,方能够有效抵御发达国家短期资本流动的冲击。这种估计可能并不准确,但根据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位置来逐步开放金融——这一实体经济之上的领域却至关重要。 从上述四个方面的条件衡量,即国民生产总值、外贸规模、人均收入水平、货币及社会财富的数量四个方面衡量,就21世纪初的中国经济的发展的程度而言,我判定目前情况下尚不能推行资本帐户的完全开放。 中国政府事实上也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认识到资本帐户的开放必须循序渐进。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2002年10月在东盟与中、日、韩“短期资本流动管理与资本帐户开放高级研讨会”开幕式上表示,开放资本帐户必须坚持循序渐进原则。资本帐户的开放进程必须与本国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必须有利于本国金融的稳定。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充足的经济实和,健全的金融体系,完善的金融监管,应是审慎开放资本帐户的前提。 温家宝指出,资本有序的跨国流动,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是,国际资本的流动,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短期资本大量无序流动,加剧了金融市场的波动,甚至危及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金融稳定,引发政治和社会动荡。因此,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管理,稳步推进资本帐户开放,有效防御国际资本对本国金融市场的冲击,维护经济和金融稳定,是我们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温家宝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统一协调资本开放、人民币利率和汇率政策。目前,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和金融监管水平,尚未开放外资购买以人民币标价的证券资产,目的是为了防范国际期资本的冲击。实践证明,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实行资本项目开放,使中国成功地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促进了经济发展,也为维护亚洲金融稳定作出了贡献。 中国在未来5--10年内的主要任务将是解决和调整国内企业体系的问题,这个问题得到顺利的解决后,人民币资本帐户的开放也就水到渠成了。 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取决于中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增加,中国经济在国际经济中所占的份额还太小,还不足以同发达国家在货币金融市场上占在同一条起跑线上。21世纪初的国际经济结构大调整中,预计美元、日元、欧元三大货币的汇率机制将被通过调整而重新确定下来,这取决于这三大经济实力集团在国际分工中地位的重新确定。
第二章 20世纪80---90年代中国金融业的现状 从金融史的角度考察,对于中国金融业来说,20世纪80—90年代是形成和确立起金融的行业分工地位的时期。金融系统在社会经济结构的分工中得到大规模和普遍的发展,金融业的发育有着三个显著的标志:其一,自80年代起,以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和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展为主线,各类金融机构的广泛设立以及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加,到90年代初,开设了深沪两个证券交易所,这为中国金融系统开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 2002年10月,又在上海成立了黄金交易所,中央银行宣布,中国主要的金融市场交易品种已经建成;第二,信用工具及金融业务品种不断创新与应用,促使金融活动同整个经济生活的关联度越来越高,这既是中国经济规模扩大的结果,也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结果;其三,从金融业的性质来看,它是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中间层的分工领域,它的经营利润来自于各个实体经济中的赢利部门。由此三个方面来看,可以把改革开放的20多年视为中国金融业确立起自身行业分工地位的时期,同时,中国金融业也正处在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开端。 从现实看,我们经常说,中国已经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包括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而且,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业便处于运用科技成果的最前沿。 在20世纪80---90年代,中国金融业的基础设施、业务领域以及服务方式都得到快速的成长与发展。完全可以说,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个过程以及经济政策的选择都十分倚重于金融业。在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方面,即用了大致20多年的时间,在某些领域大致走完了西方国家的200多年的道路,另一方面,各类金融机构办公条件迅速改善,金融业始终处于应用先进科技成果的前列,主要是运用先进的电子技术改善金融业务的处理方式,首先完成了办公的自动化,到90年代中期,城市商业银行基本上告别了手工记帐,算盘——这一中国人发明的古老的工具被电子系统所取代。但是,在农村金融金融中,则要用较长的时间完成金融办公现代化的进程。
第一节 金融业的现实状况及发展进程 在中国金融业的全部构成中,银行业事实上是中国金融系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在中国经济改革开始的时侯,金融业的发育首先是从组建工、农、中、建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开始的,这就在客观上导致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模式和路线是以银行业为主体,在1983年恢复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地位后,1984年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分家,之后,中国金融机构按着城市、农村、基本建设及外貌进出口四大块分别组建了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大专业银行,而为了促使诚镇中“两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于1982年开始在各大中城市允许成立城市信用合作社,可以说,城市信用社在80年代是一种极其复杂的金融现象,从其组建主体来看,包括人民银行、各个专业银行、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等,但它们的成立也并不符合企业组建的基本条件,一是几乎都没有相应的资本金,二是也没有真正建立起合作金融机构所要求的股东大会管理制度,经营处于放任的和混乱的局面。 中国银行体现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主要的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表现在提供资金结算方面,一是表现在最充分和全面地发挥了货币的储存职能。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几乎垄断了全社会的货币资源,它也充当了工商企业几乎唯一的资金供给者的角色。人们一般公认的观点是,金融业通过信贷活动促进经济的增长。其实,在我看来,用最实际的经验观察去判断,中国80年代的信贷扩张不仅没有对经济的高质量增长和持续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相反,由于市场要素的不完整,也由于国有银行系统同各类性质、各行业企业在制度和经营方面的改革步伐失调,金融业在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结构调整中,根本不具备把货币转化为经济运行中的资本的成分的条件和自觉意识,这是造成以国有企业和各类乡镇企业粗放经营和信用关系被普遍破坏的重要因素,银行信贷无论对于整个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还是结构调整都没有能够发挥应有的良好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宏观经济政策对于企业制度错误安排的结果。银行信贷并不是一种在严格自我约束机制下的经营活动,信贷资金没有转化为资本因素的必要条件。进入90年代后,大量的不良资产开始对国有银行系统的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企业开始从经营实践中学到了风险意识,但此时已经为时太晚,大量的难以计数的有问题贷款已经如覆水难收。而在通货方面的表现也就是紧缩了。 同时,银行业的自身业务结构也处于不断的调整之中。在80年代,银行业的主要功能是储蓄、结算和信贷,而储蓄则是城乡居民同金融机构联系的唯一渠道,结算和信贷都是为各类企业服务的,特别是国有工商企业,在整个80年代,金融机构除了个人储蓄外,几乎没有任何面向居民个人的金融服务品种。在信贷管理方面,四大专业银行执行国家统一的信贷计划,没有风险管理意识,信贷的审批也没有相应的业务控制程序。进入90年代后期,银行业的服务对象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开始面向居民家庭和个人提供消费信贷,诸如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乃至于助学贷款。可以说,这是中国金融业经营方式的一个实质性进步。但是,由于中国社会的个人征信系统尚未建立,金融服务在向个人全面开放还要走很长的路程。 在80年代的信贷管理中,四大专业银行几乎没有任何风险意识,它们是国有工商企业唯一的资金供应渠道,贷款数量的依据是国家的信贷计划和项目批准文件,信贷处于盲目的扩张中,另一典型的现象是大量的“人情”贷款的存在。发放贷款的数量有严格的计划控制,但是并没有一整套风险控制程序,货币资金失去了转化为生产过程中资本因素的前提条件,可以说,80年代的信贷扩张是形成90年代国有银行困境的基础。 1988年7月,在中央银行的统一指导下,开始进行银行结算改革,其主要的内容包括:1、放宽开户条件。2、发展信用支付工具,大力推行使用票据。3、对保留的结算方式进行改进。为便利企业单位、个体经济户主动付款和主动收款,保留、改进汇兑和委托收款两种结算方式。4、废止不适应的结算方式。(对托收承付、现行的国内信用证、付款委托书、托收无承付、保付支票和省内限额结算等六种结算方式予以取消)。5、建立清算中心,加速结算手段电子化进程。6、完善银行结算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7、充实结算人员,加强结算工作。8、加强结算管理,严格结算纪律。9、制定票据法规,加强法制管理。10、减少行政性监督。11、改进现金管理。12、调整结算收费标准。可以说,上述的12项结算改革内容大部分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但在有些方面也存在反复的情况,尤其是在放宽开户条件这一条上,个人结算帐户到现在仍然没有真正的开放。银行结算制度改革是80年代末最富成效的一次改革,它是中国银行业大规模的和普遍的使用电子技术的开始,奠定了向现代化结算方式转变的基础。因此,对于中国的金融改革来说,这项改革是最值得一提的,它要比银行信贷的各项改革成功的多。 在这次结算改革后,银行业务类型的另一个品种是信用卡的发放,自80年代后期以来各家商业银行相继开发信用卡,据统计,到2001年底,中国银行卡的发行总量已经超过4亿张,在这项业务方面,各商业银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目前,银行卡的网络系统基本覆盖了地市级以上城市,已有11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16个城市的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实现了与银行卡总中心的联网运行。但银行卡的发行受到其受理环境的严重制约,银行卡受理环境的发育落后,造成大约有60%的“空卡“或者”睡眠卡“,而使用银行卡进行个人直接支付的比例也就更微不足道。银行卡是商业银行的一项新业务,但它还不能很快地成为商业银行的盈利来源。中国的网上银行起步于1996年2月,目前已有200多家分支机构拥有网址和主叶,其中开展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达50余家,企业和个人客户超过1000万户。在管理方面,2001年7月,第一部网上银行业务管理规则《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来,到2002年4月,又颁发了《关于落实〈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说明中央银行已经关注对网络银行业务的管理。 目前来说,金融学家及经济学家已经给予金融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对于中国银行体系的批评、比较和未来需要的改革方面。通过比较,中国银行业所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中国的银行业已经失去了盈利能力,二是占比很高的不良资产问题,这个数字金融业内人士、中央银行、金融专家等都各有各的估价,我的基本估计是,如果以能否完全收回的标准去衡量,不良信贷资金的数量应该在50---60之间,三是没有充足的资本金及补充资本金的渠道。毫无疑问,这一切都是中国银行业存在的事实。但是,我们还必须去从这些所谓的业的缺点的反面去寻找中国银行赖以正常运行的实质,我认为,做不到这一点,就是不了解中国金融的基础因素和运行性质的表现。上述的对于中国银行业缺陷的观点并没有考察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过程以及全部经济与生产关系的特点。与其说中国银行业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到不如说中国现行的银行业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产物,是全社会对于国家的法定货币和国有银行信任的结果,它同一切民族的经济行为特点相联系。 因此,我认为,对于中国银行及整个金融业实质的探寻,简单的和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对比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必须把银行业的问题放置在中国经济运行真实的联系中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改革出路。中国金融危机及潜在的危机因素已经存在并不断增长,然而,避免危机发生的措施也同样存在。只要政策选择得当,中国金融业在21世纪的发展必然将拥有柳暗花明的前景。 中国证券业在很大程度上是从银行这个母体中裂变和脱壳出来的。银行业存在的问题同样适应于证券业。中国在1990年开始成立证券公司,股票市场于年底形成。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和运行对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金融业是以银行业为主体机构的模式发育的。自1979年至1993年可以认为是中国金融改革的第一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完成了金融机构多样化的进程,各类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一哄而生,但同时,这个阶段的金融机构也是其粗放经营与发展的时期,基本上说,中国银行业的经营能力在这很短的时间里便从辉煌走向衰落,但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银行也在这个时期里事实上形成垄断,金融竞争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新的金融业务品种在这一阶段并没有随着金融机构的多样化而显现出来。 自1993年到1997年是中国金融发展的明显的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个阶段的显著特征是中国金融业在宏观金融政策的推动下,完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领域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模式。这同时也是经济学界最具争议的金融政策选择。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宣布成立,中国人民银行把证券业监管的部分职能交给证券委和证监会,人民银行依然负责证券机构的市场准入、机构变动、市场退出等方面的监管,证券委和证监会负责对证券和期货市场进行监管。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实施金融监管的地位得到明确。1998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告成立,从此,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保险机构的职能移交保监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也进行了内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即撤消了以行政区划为基础设立的省级分行,建立9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区分行,于1999年初正式运行。 这个时期是金融改革的政策措施出台最为频繁的时期,也是微观金融领域积累问题最多的时期。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迫使银行业不断采取各种方法加强自身的自我约束机制,金融企业自觉地具备了强烈的 风险意识。然而,整体金融运行无论在体制基础还是在经营管理方面,基本上仍然在计划体制旧的壳子里进行。 在这个阶段,民间各类金融活动得到了隐形的发展,地下钱庄的资金实力已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在证券市场上,私募基金的规模也迅速膨胀,它们无不试图冲破现行体制的束缚,然而,直到现在,如何正确引导民间金融活动的合法性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体制内的金融机构也试图探索自身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的变革,但是,由于体制基础的约束,诸如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尚不具备,而内部激励机制比如经营者年薪制的实施也只能成为经营者自身谋取高收入的借口,贷款权力的逐级上收则严重影响到决策的效率,总之,试图从现行金融体制的任何中间环节进行经营管理的改革都不能获得成功。 为了帮助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一个大的政策选择是在1994年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其目的只是在于通过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功能分离,而更好的促进商业银行的改革。然而,事实决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政策性银行的设立并未能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起到多大的帮助作用,同时,政策性银行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下一步的出路问题也摆在人们面前。 统一货币市场和外汇改革是这个阶段的两项重要的措施。它是以分散的同业拆借市场为基础逐步形成的,开始以同业拆借为主,后来允许工农中建成立资金市场,各级人民银行也在当地成立融资公司(或叫资金中心),结果造成资金流通渠道的混乱,最后,到1996年才把全国同业拆借市场统一起来,至此形成全国统一的货币市场,也才有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我认为,应该发挥全国统一的货币市场的形成基准利率的作用,以为利率的市场化奠定基础。 外汇体制改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已经开始,最初实行汇率双规制,即存在官方汇率与调剂市场价格,标志性的产物是外汇兑换券、企业现汇留成(即企业创汇可以按一定的百分比提留)、企业创汇补贴等等。1994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并规一步到位,取消现汇留成,实行企业结售汇制度,全部回到强制结售汇体制,从此调剂市场取消,汇率统一,进而建立起银行间的外汇市场,1996年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但是,我认为这一阶段的改革,就中国金融业自身而言,并没有能够沿着一条明确的统一的市场体系的方向进行,宏观金融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明显的主观倾向,固然,我们尚不能完全预见到这一时期金融政策的全部后果,但可以肯定,它对21世纪中国金融改革的路径选择具有很大的决定性影响。 至此,中国金融业的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与监管的模式已经确立。在全球性经济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的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现行的国有银行系统。如何处理和解决国有银行系统的不良资产问题,已成为银行改革的重中之重,为深化国有银行改革,在1999年,成立了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银行相对应的华融、信达、东方和长城四个资产管理公司,按帐面价值收购四大国有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1.4亿元人民币不良资产。每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资本金为100亿元,由财政部划拨,其余的收购资金通过负债筹集,包括向央行再贷款和向对应的国有银行发行长期债券。按照国务院规定,无论是再贷款还是债券的利率均固定约为每年2.25%。 成立资产公司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的政策选择是借鉴外国经验的结果。然而,我认为,对于如何解决国有独资银行的不良贷款来说,从一开始就存在多种不同的政策渠道。我认为,通过国有银行的内部直接核销解决,对于中国这个具有特殊经济行为特点的国家来说,是一种既节约成本又简便的操作方法,使用这种方法的结果固然可能造成商业银行的资产在帐面大量缩水,但只要在技术和财务方面处理的得当,就会比任何其它的方法更加有效。 对于中国金融改革进程的基本判断是,完全市场化和自由化的选择只能引发混乱和金融危机。中国金融改革在21世纪的实践必须走出一条超越计划和市场的改革道路。这条道路是促进货币和金融职能的回归,促使货币充分发挥对于劳动者的收入分配机制和对于社会成员的保障能力。 目前的问题是,我们仍然缺乏对于中国金融业未来的明确的目标体系和清晰可见的轮廓,同时,我们还缺乏有关对于货币职能和金融业自身作用的正确的理念。我们总是一味强调和试图利用货币金融业刺激经济增长,但我们却看不到由于经济增长动力的变革所带来的金融作用的转变,因此我们也并不明确金融改革的现实选择,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并不能抓住金融变革的实质,也不符合货币金融业同经济运行的必然联系。因此,在金融改革方面,我们是说的多而能够做的却很少,而在做的事情中,能够触及到从健全金融运行的基础环境的也就更少。金融改革,事实上是一种工夫在金融业之外的改革。 从整体上衡量中国的金融业,我们可以认为,中国银行业在为社会企事业单位提供结算工具和城乡居民个人储蓄两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其运用信贷资金的方面,由于金融制度和金融环境两个方面的原因,它基本上是失败的,这是形成银行业困境的根源。银行业作为社会资金的集聚地,并没有自觉地研究中国经济发展规律和选择符合各种产业发展的信贷政策。银行业的现实困境是多种因素形成的。在未来的经济运行和社会生活中,银行业所能够留下的也只是方便快捷的资金结算渠道和理财工具,而不会再是大规模的融资和向各类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证券业的大规模发展和蓬勃兴起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中的一个最亮丽的风景。但证券业也短短的十几年的发育中积累了许多深层矛盾与问题,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被分割成为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流通股,最本质的问题是流通股东不能和企业生产资料结合起来,从而导致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同国有企业没有两样,因为最大的股东仍然是国家。企业上市,只是解决了它的经营所需要的资金问题,上市只是充当了企业从证券市场借款的另一渠道,上市企业并不能通过上市真正成为一家股权分散、经营透明、监管有效的社会公众公司。 保险体系的完善应该成为社会保障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在80年代,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唯一的保险机构,它的体制和国有银行一样,到90年代,保险业打破了大一统的局面,成立了一些股份制的公司。 中国金融改革过程是渐进性的和随机的,但是,问题在于我们的每一具体政策选择和立法行为必须符合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的要求,并且对于未来存有一个清醒可辩的图景。 在金融改革方面,已经不允许我们裹足不前,对于中国的经济改革的整体布局来说,金融改革已经成为下一步我们所面临的不容回避的内容,而且不允许失败,因为任何局部的失败都有可能导致经济改革整体性的失败,金融改革失败的后果更加严重,中国已经不能承受也承受不起这样的失败。 在过去的20多年里,中国金融系统的特点如下: 1、以国有银行业为主题的金融系统,充分发挥和体现了货币的存储职能,中国银行是世界上拥有储蓄最高的银行。对于个人来说,个人资产完全货币化,而社会的物质生产资料却和这部分资产却是分离的。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对于银行经营的影响力越来越小,但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存在也已经使得国有银行面临生存危机。 对于城乡居民个人储蓄的态度,经济学界和政府在80年代和90年代有着很大的差别,当80年代中期社会出现了抢购风潮后,个人储蓄被经济学界认为是“未出笼的老虎”,政府害怕货币转化成为现实购买力,因为商品供应处于短缺的状态,央行执行的是高利率的政策。经过住房制度和医疗制度改革,特别是当经济结构调整造成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后,城乡居民毫不怀疑地把收入所得存入银行,从而使货币转化为储蓄。储蓄存款的增长速度同宏观经济中货币发行数量的增加比例大致相当,这个事实从另一方面印证国有金融系统投资的无效性程度很大。 中国的债务关系有自身的特点,金融改革必须顺应这些特殊性才能获得成功。 2、以现行的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制已经客观上成为资金流通的障碍,因此它也成为最不活跃的生产力因素,甚至影响生产力的发展。现行的金融体制对于宏观经济形势缺乏应有的适应能力,同时对于中国的产业变革趋势更缺乏相应的研究能力,中国金融机构中缺乏总揽全局的宏观研究部门,也没有对于金融产品创新的较强的开发能力。 在中国经济生活中,已经明显地存在着一个事实,这就是可以被叫做“货币崇拜”的现象,在现实中,中国人对于货币的崇拜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一切向钱看”,到90年代后期形成的信用关系的几乎完全被破坏,都反映着对货币的崇拜程度的日益加剧。这个现象也反映在我们民族的心理方面,但是,经济发展必须尽快走出这样的局面,把对货币的崇拜转移到一心一意地创造物质财富的方面上去。这种改变首先也是政府的责任。 3、从世界范围的经济发展和生产方式判断,货币金融政策赖以发挥作用的条件、环境和前提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中国的金融改革必须适应这种变化的趋势。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里,中国经济的基础结构、体制以及供需关系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金融从一时辉煌到衰败下来也用了很短的时间。中国金融还完全没有对于供需结构调整的适应力,也还不完全清楚自己在经济运行中的责任和使命,金融业其实已经处于十分可悲的境地了。 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金融政策存在较多的主观倾向和不切实际之处,这在金融界和经济学界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论。而对于那些已经生米熟饭的结果,我们也只有去正视和面对它。
第二节 金融立法 20世纪90年代可以被视为是新中国金融立法的开端。立法是一种最能体现不同治理理念和行为方式的结果,我们观察20世纪80--90年代中国金融业的状况,可以说对金融业的监管是一个最大程度受到计划经济体制观念影响的领域,它也将是中国经济改革由计划特征向市场体制转型的最后一道门坎,在这20多年中,金融领域反映出的问题也最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两种观念和行为方式以及两种体制都典型的存在着,“长城公司”、“无锡集资案”和证券市场中的“亿安科技事件”,都无一例外的既是对现行体制的挑战和冲击,又是一种民间金融力量的无序的发展结果,因此,我们必须反思对中国金融业的治法方式。 法律的前提是要给予各种社会因素以公平的环境,经济立法尤其如此,金融立法也是要给予各种金融要素和责任主体以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基础,在这方面,我们的立法理念尚存在着极大的缺陷。如果说某个方面的金融政策造成的失误尚容易纠正的话,那么,由于立法的缺陷形成的制度安排的偏差和体制基础的错误,纠正起来就会利用很长的时间,甚至阻碍金融业的正确的发展方向,把各种市场因素的行为扭曲。 就银行业来说,中国一直坚持不允许私人银行的存在的理念,然而,恐怕在当今世界范围内也已经不存在单纯的私人银行,银行业是最容易做到股份制和股权分散的社会分工形态,在中国,民生银行的成立开辟了私有企业参与金融业的先例,但民生银行能否成为引导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务品种创新的银行还有待观察。 在证券领域同样存在着立法观念落后的问题,《证券法》从一开始就存在许多矛盾,并且回避国有股、法人股的问题,但公司上市依然使用老方法,基金立法仍是企图绕开私募基金的问题,说明立法的理念和思路还存在严重的缺陷。 在20世纪80--90年代的20年中,就金融业自身而言,体制冲突始终严重的存在着。基本上说,金融改革的主导因素和力量是由货币金融政策决定的,但宏观金融政策对于实际情况反应缓慢,这客观上为体制外的各种金融活动的存在提供了不小的生存空间,而问题也就出在这里。 纵观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方法,我们还是要给予中国金融立法以很高的评价。但是,另一方面,在立法中也存在着比较明显的不符号实际情况的局面,第一:金融立法尚缺乏对于中国宏观金融体系抠架的整体结构的完备的设计,第二:立法对于中国社会经济情况及其真实的金融关系缺乏充分的把握和全面的认识,第三:对于解决具体问题方面的滞后性,缺乏前瞻性,往往是一经立法就同时显现出立法理念的落后和法律缺乏对现实经济金融真实关系的规范。 金融立法固然是受到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最大约束的领域,立法也总是试图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而不能够在市场因素中找到平衡。另一方面的问题就是金融监管的职能设计主要的依据仍然来自于政策而不是法律,这在很大程度上形成法律体系与现实政策的脱节和不同步。 金融立法的着眼点往往在于解决微观金融活动问题时,在许多方面却采取了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做法,并试图从中国经济关系中去解决具体金融活动的规范性和顺畅渠道问题,这是金融立法存在着的明显的不足之处。 纵观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金融立法行为,可以得出的一个基本的判断,金融立法对于金融改革所起到的作用具有明显的落后性,就是说,中国20多年来的金融改革措施基本上是通过中央政府的货币与金融政策为主导型的。但是,这并不是说金融立法的地位和作用不重要,而恰恰相反,中国金融改革下一步的任务必须回到金融法治的轨道上来。 自1995年以来的中国金融立法尚带有中国经济转型时期的一系列特点。而且,立法的思路基本上是在重大金融政策的推动下实现和完成的。金融立法对于调整宏观经济运行中金融同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金融监管的依据,金融企业活动的范围等等是一种基础制度方面的规定。 在这一阶段的金融立法,首先受到立法原则和立法目的两个方面的制约,在立法原则方面,主要来自于计划经济体制方面的一系列观念的约束,同时对中国金融基层运行的实际和未来趋势缺乏深刻的洞察力和前瞻性,在立法目的方面,则主要侧重于对金融机构的社会及经济功能方面的规定,对于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来说,对金融企业的功能作出规定是必要的,但在中国的实际的金融运行中,这些都成为影响和抑制金融业务创新的因素,而符合经济规律要求的金融立法应该是属于金融机构的设立程序,经营组织体系和终止清算的三个基本环节在这方面,尤其是金融企业的破产终止的法律规定方面,我们还没有任何详尽的法律程序和可实际操作的途径,问题在于,中国尚没有金融机构大量破产的实际经验,而对于90年代末期在清理信托投资公司以及信用社的过程中,都是采取了政府直接干预的作法,而且对于城乡居民个人的存款优先支付的方式。但这种处理方式显然只是具有特殊性的意义,而难以符合经济规律的普遍的要求。因此,中国下一步的金融立法应该着重关注金融机构的组织程序方面。金融立法的使命在每个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固然有不同的目的,但是,从普遍意义上说,金融立法必须给予一切金融活动确立起符合经济规律要求的渠道和体制框架。 通过中国20世纪90年代金融立法的实践,我认为需要明确中国下一步金融立法工作的几个基本原则及思路,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金融立法为中国经济发展和金融平稳运行的目的。 第一个原则:着眼于给予一切金融活动主体以平等的法律地位的原则。未来的金融市场必然是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分散,组织体系更加多样化的市场,而对众多的从事金融活动的各个不同的主体,金融立法首要的着眼点应该是在给予各种不同的金融活动主体以平等的法律地位方面进行规范,而且,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在平等的法律体系内进行公平竞争的目的。 第二个原则:鼓励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业务创新的原则。而相对于金融业务的创新而言,其主要的承担者则是各类不同的金融机构,金融立法的目的应该倡导金融机构对于金融业务的创新实践,以促使金融机构根据对于经济生活的各种现实的金融需求进行业务活动的创新,在这方面,中国金融机构自20世纪80年代对城乡居民个人提供的服务只有储蓄,而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金融机构的服务开始明显地把个人作为服务的目标和对象,比如,信用卡的广泛发行和推广使用,各种类型的面向个人的消费性贷款等等,这已经成为金融服务方式改革的方向,因此,金融立法也必须适应这种趋势。 第三个原则:金融立法的前瞻性原则。一国的金融立法活动无疑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形态、特征和金融活动实践,对于一切金融业务主体的行为提供准确依据和规范,所以,金融立法所提供的是一种尺度,而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局面,可以说,具有高度专业化分工特点的金融系统呈现了越来越复杂的局面,金融立法工作应设具有前瞻性,否则,法律一经制定出来就会落后于经济及金融发展的趋势,这样,就会不仅导致金融法律对于金融运行约束力的失败,同时也会严重影响金融良好发展的态势。 中国金融立法的方向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需要完善对于各类金融活动主体的设立、组织、和终止程序方面的完善,同时,在保障金融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的平等的前提下,对于有效防范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作出制度治理方面的贡献。 不论金融立法对于实际的金融运行及金融活动发生什么样的影响,它都是直接影响到未来金融制度以及金融改革方向的重要的工作,因为立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经济及金融生活作出的规定,具有强制的效力。也正因为此,由于中国金融发展尚处于比较幼雅的阶段,固此,也才需要金融立法从一开始就应该探明符合中国国情的立法原则和目的,以达到法律对于经济及金融生活的促进作用。 成功的法律体系建立必须在两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促进金融行业的良好的发展趋势和革新能力,另一方面是维护金融运行和平稳和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就前者而言,法律需要给予一切金融活动主体以充分的自由即创新金融业务和满足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能力的自由,而就后者而言,法律需要判明和有效制止那些可能会带来危机的行为因素。这对于金融立法而言。显然是是有很高的要求,它需要金融立法者在对金融立法方面既是瞻前的又具有顾后的能力。 金融立法是一种工具,中国需要运用立法工具进行金融制度的创新和设计,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大陆只有一家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它既是国家机关又是对工商企业服务的经济单位,而现在通过20世纪80--90年代的社会改革开放,金融业无疑是中国历时持久的经注增长局面的最大的受益者,在这20多年中,金融业逐步在从计划体制的母体中脱胎和裂变出来,已经成为中国经济运行中最重要的中介性的经济因素,它同经济生活发展越来越复杂的联系,而且它的进一步发展将其使首先走向国际化的一个经济领域,但是,问题在于在中国普遍的物质经济即生产部分尚普遍落后和缺乏国际竞争力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及金融立法部门如何正确把握这种趋势,使金融全球一体化的态势有助于和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增长。这是一个十分现实的任务。因为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对经济生活的经验判断和统计数据都表明,中国的资金外流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如果不采取严历的措施加以制止,会对中国经济的未来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金融立法也是国家政治领域内的重要事项,通过中国金融业的20多年的发展,金融立法需要在金融制度的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货币金融政策的评述 自1979年以来,中国的宏观货币金融政策一直处于不断地调整中,一般说来调整的主要的和基本的方法都是依据国家在每个阶段宏观经济形势的特点和面临的问题采取银根的“松”与“紧”的策略。可以说,20世纪80--90年代以来的20多来期间,中国的宏观货币金融政策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历次大的周期中各自显现了不同的作用,并取得了不同的成效 ,从而货币政策是成为是国家客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根据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不同阶段的经济增长特点,可以把20多年来执行货币金融政策大体划分为二个大的阶段。1979年到1993年为第一阶段,1994年至21世纪初为第二个大的阶段。 可以说,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9年这个时期,中国的经济制度是高度集权化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只有一家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它既然负责管理国家金融事业的政府机构,又是负责办理一般商业银行业务(存贷款业务)的经济组织,代表国家统一集中管理和分配信贷资金。同时在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代,其金融领域的政策大体包括:1、接管官僚资本金融机构;2、对各类私营金融业进行管理和引导;3、取消在华外资银行的各种特权;4、制止货币金融投机行为,平稳市场物价。 而我要评述的货币金融政策则是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以来的政策情况。 在1979年至1993年的阶段,经济体制改革是中共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由此开始,中国金融体制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这个阶段主要是完成了奠定金融机构多样化的基础。在对于大统一的中央银行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中,中国政府以允许成立各类不同的金融机构入手开始了对大一统的金融体制的改革,其采取的具体步骤和方法是,1979年开始组建信托投资公司,1982年在大中城市组建城市信用合作社;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分离,中国第一家专业银行成立和开始运行,并相继成立面向农村的中国农业银行、专门为外贸进出口业务服务的中国银行和从事基本建设投资的建设银行,至此,工农中建四大专业银行成为中国金融业的主体;1986年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以恢复成立1908年清政府组建的交通银行为标志,交通银行的成立旨在探索与国有专业银行不同的金融机制,1990年开始成立证券公司(并于同年年底形成股票市场);1990年组建股份制保险峰公司(以交通银行资金附属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为标志),并允许以大企业集团为轴心的成立财务公司等等。 金融机构的多样化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金融体制变革的主线。但这一系列金融机构的成立都是在计划体制的模式和国家支配金融的观念下成立的,一方面其成立的开始没有考虑金融企业的产权制度安排,另一方面其财务制度基本沿用计划经济体制的核算方法。 这样的波澜壮阔的金融局面的形成的确是对于大一统金融体制的伟大超越。但同时,我们站在今天中国经济发展运行的结果处去探索这一时期的特征,确实也可以给于我们很多深刻的教训和金融改革的经验。经验与教训之一是,金融机构的多样化并不代表社会经济生活中货币资金的良好的流通秩序和畅顺的流通渠道,也并不表示经济运行中货币能够发挥充分的促进经济增长的职能,甚至,众多的金融机构在争夺、分配、使用社会资金的过程中,很容易形成混乱;二是不规范的金融机构只能造成社会资金的使用方面的浪费现象,中国经济运行中的浪费除了对于人力资源的浪费,就是现行的金融机构在对于社会资金使用方面的巨大浪费,而这种浪费现象至今所仍然是一切金融机构尚未全面克服的弊端;三是金融机构的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没有实现同物质经济生活其它领域企业的同步改革。由于金融业市场准入的严格限制,与社会经济生活中涌现出来的各类不同性质的企业不同,金融机构虽然是多样化的,但其产权制度及组织结构安排却是仍然沿用传统“公有制”的模式,造成整个金融运行同经济增长的不适应局面。 但无论如何,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在这个时期里,金融机构可以被比喻为雨后的春笋。但是,以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业充当了各类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的资金的唯一的供应渠道,金融企业同各类工商企业的体制失调、信息失调、结构失调及其财务制度安排失调是造成日后大量不良信贷资产的根源。 进入90年代以来,表现在金融领域中,又出现了一种向房地产投资的热潮。这股投资热是国有金融机构最后的及规模最集中的投资潮,也同样是对于各类金融机构带来巨大损失的投资。可以说,发生于90年代初的房地产热是中国金融业被迫走向规范的开端。在历次经济周期中,由于幼稚的中国金融业所持有观念和对于经济运动规律的缺乏认识,同时由于自身体制方面的问题,自90年代初之后,由于80年代中期以后所形成的不良资产问题到90年代中期已经有了充分暴露,中国的金融机构开始逐步具备风险意识和观念,只是这样的风险意识的获得付出了残痛的代价。 以1993年开始的中国货币金融政策的第二阶段,在宏观经济形势方面,在中国80年代经济的高速增长的同时,也经历了长期的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的压力,以及金融运行过程所表现出来的体制性弊端和程序的混乱,在货币金融政策方面,开始自觉地采取有步骤统一规划的金融改革实践阶段。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实施金融监管的地位得到加强和巩固。对于90年代初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的“乱设机构、乱抬利率、乱拆借资金”的金融活动予以严历的打击,最为典型的代表性事件是“沈太福长城公司案”和“无锡集资案”,事实上,这些现象是民间企业试图冲破传统体制压力的表现。 1988年进行了结算制度改革,主要是为了减少流通中的现金量和强化结算纪律。 进入90年代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和企业间的“三角债”问题已经明显地表现出来。为了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1994年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企图通过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功能分立,达到促进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型的目的,然而,真实的金融经济关系决没有如此简单,依靠增设政策性银行的方法根本无法达到预想的目的,而且,政策性银行的如何生存问题也成为一个十分现实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到1996年形成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而形成全国统一的货币市场,银行间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也随已形成,然而,由于中国金融上基础体制尚未得到根本转型,全国货币市场仍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统一的货币市场的功能应该包括:一是对于资金利率的形成依据;二是促进金融市场的整体发育的作用。 由于1993年开始的宏观调控是以治理经济过热开始的,在1993年到1995年央行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1997年。在1996年,我国有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口超过了第二产业,从宏观经济形势方面,实现了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软看陆”,即既维持经济的高增长率又实现了抑制通货膨胀的目标,然而,自1997年开始,与通货膨胀完全相反的另一种通货紧缩现象也表现出来,自1997年,货币政策也从“适度从紧”过渡到“稳健的”方面,然而,货币政策和各种具体操作却遇到了严凌的考验。 自1998年以来,央行陆续出台系列政策措施,试图拉动消费和经济增长,其中包括:1、取消对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赋予商业银行充分的贷款自主权,贷款按比例控制,这样有利于商业银行增加贷款;2、改革存款的准备金制度。两次降低法定准备金率,累计下调7个百分点;3、利率政策的灵活运用和连续下调,自1996年5月以来连续7次下调存贷款利率,使目前利率水平处于1971年以来的最低水平;4、两次下调央行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贴现与再贴现利率;5、扩大了债券回购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满足其它商业银行的资金需求,多种途径扩大货币投放,6、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化解金融风险,并对支付有风险的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的支持力度;7、先后颁布《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关于股票质货项管理办法》、《信息贷款管理办法》等刺激消费信贷的政策措施。 同时,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进行了五级分类管理。 为了化解四大国有独立产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于1998年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东方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从国有商业银行中接管1.7亿不良资产。 1998年以来执行的货币金融政策对于解决金融与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发生了什么程度的影响,目前还很难以看到和给予全面的评价。这一系列政策措施是在国际上尤其是1997年下半年亚洲金融危发生后,而国内的消费不振的情况下推行的。 从一般的原理而言,中央银行手中掌据的货币政策工具有三种:一是利率,二是存款准备金率,三是公开市场业务。而从90年代末中国央行对于三大工具的实施的经验观察方面,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它们都末能迅速有效地达到拉动消费和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这究竟是货币政策工具的失灵,还是中国经济基础结构的问题,仍然是一个有结详尽论证的经济课题。不过,纵观20世纪80--90年代以来的世界经济增长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我们必须对于传统的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和价值给予重新客观的定位。其实,通过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不仅对于第三世界各国的经济,就连发达国家的经济问题来说,单纯依靠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也难以凑效。20世纪末世界经济第一大国美国的情况就说明问题。我们需要认真研究传统意义上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的效率问题。 那么通过对于20世纪80--90年代世界经济形势的判断和中国自身经济问题的特征,我们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货币金融政策同实际的物质经济领域发生联系?这是一个需要用全新的经济观念才能够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 研究和探寻中国宏观经济关系的真实面貌对于利率、存款设备金率以及公开市场三大货币政策工具的执行环境,必须充分正确的认识中国经济关系对于三大货币政策工具的反作用力和影响,我们才能够找到合理的货币金融政策执行的切入点和根本出路。 就单纯的利率来说,利率是货币资金的价格形态,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异口同声地主张我国利率必须实行市场化,但是,却并未充分认识到和探索货币利率市场化的基础和条件究竟是什么?对利率功效的考察必须从经济生活中的信用关系的特征入手。就现实而言,中国经济运行中的信用关系主要体现在没有责任主体的状况,而且,实际的物质财富同货币形态没有相应的合理的价格尺度,因此,就这种经济环境下的银企关系而言,利率对于扩大消费支出和增加货币供应量的作用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在我国,利率对于经济运行中的影响力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它的作用只是对于金融机构的收益水平以及工商企业的借贷成本即财务费用支出发生轻微的影响,而同货币供给与需求,以及社会消费行为没有直接的联系。真实的经济关系在于,对于货币需求方的工商企业来说,只要能够获得货币资金它们从来不顾及利率水平的高低,它们都会义无返顾的借贷,而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虽然已具备了强烈的风险控制意识,但信贷资金仍然是获得利润的最大的和几乎唯一的途径,它们只有扩大贷款规模才有可能获得帐面收益。 而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和公开市场业务是改变央行和商行关系的金融系统内部的调整,并不是改变金融外在环境的必由之路,因此,也难以起到和发挥相应的作用。 通过90年代末世界经济形势和中国国内一系列货币金融政策实践,把货币金融政策放到真实的各种经济联系的过程中去考察,可以认为,货币金融政策(甚至包括财税政策)外在的经济基础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变革,这种变革不可避免地导致货币金融政策作用的弱化,这个原因和根源就在于世界范畴内的经济发展动力的转变。 经济发展动力的根本转变以及世界范畴内的工业经济的成熟,这个因素必将彻底改变货币金融政策的操作方式和同经济运行的联系。在过去的20多年时间里,我们对经济生活的看法和态度不断发生分歧和争论,而事实上,发生于中国和世界各地的经济事件已经合不上任何传统的经济理论的套。对于中国而言,必须在全球性的经济动荡中重新寻找、探索和确立货币金融政策的地位、作用、模式和途径,也必须用一种全新的经济观念认识中国经济的运行特征,以为整体性的经济改革(包括金融政策)打开思路。 总结20世纪80--90年代中国所推行的一系列货币金融政策,我认为中国还始终没有找到和确立起货币金融对于未来的和现实的经济增长所具有的作用,也可以说,我们还尚未充分认识到新的经济形态以及经济增长过程中货币金融所发挥的作用,对于20多年来中国执行的一系列货币金融政策的出发点而言,都是为了刺激和拉动经济的增长与发展,然而,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动力已经发生变革,在这个变革过程中,不仅货币金融政策,就连财政税收政策往往也难以凑效。我这样说,是希望通过对于整个经济生活的事实分析,从而达到深入了解和认识金融系统的作用,这并不是无视货币金融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意义和价值,也不是要充当事后诸葛。而是要通过研究中国社会自改革开放以来所经历的种种混乱的经济秩序中,找到货币金融政策在21世纪的切入点和通途。 通过对于中国经济形态及变革历程的观察,在货币金融政策的选择方面,中国必须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改革:1、必须屏弃企图运行传统的货币政策工具调整社会供需结构以及生产与消费的观念,2、必须改变试图通过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金融政策的方式解决中国经济面临的问题,中国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及其特殊,同样,中国经济运行中的货币金融问题也十分特殊,它同任何西方的货币理论都难以对号,3、只有通过对于中国真实的经济联系作出判断,才能够找到解决中国所面临着金融问题的方案和出路。 中国的金融改革从金融运行的中间环节入手,即从利率市场化,或者货币政策工具的调整入手已经显然不能凑效,改革必须从基础结构入手,通过货币金融手段,调整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联系方式才能取得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最后的成功。 纵观20世纪80--90年代,一个非常典型的现象是,对中国金融业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国家的宏观货币金融政策,而立法却居于次要的位置。一方面说明中国金融业运行的市场化程度还较低,另一方面反映中国金融具有较强的体制与经营两个方面的可塑性,对于中国金融改革来说,完全市场化和自由化显然不是最有利于中国金融及经济发展的选择,在中国经济整体发展的现有阶段和物质生产力水平上,中国金融业发展(包括金融改革)必须采取“政府主导——监管部门执行——金融企业配合”三为一体的方式进行。 第四节 中国金融业的基本趋势 可以说,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在20世纪80--90年代始终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国内经济转型及国际金融动荡的局面,但是,从整体上说,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落后性,中国金融业的整体发育程度也很低,因此,在这20多年的过程中,它基本上仍然处于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之外。不过,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国内经济的急剧转型也从各个方面影响到中国金融业的运行状态,通过20世纪80--90年代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和中国经济转型的各种因素,我们可以从中认识到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变革的方向。 由于中国金融业在其发展的一开始就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内外部局面,而且,就目前来说,金融业又越来越受到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影响,因此,要分辨出哪些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根本趋势,哪些因素是金融业发育过程中的枝节因素非常关键,这也是决定中国下一步金融改革的政策选择和立法趋向的一个实质性的问题,在过去20多年的经济增长中,可以肯定地说,我们在很大程度上错误地安排了金融业在经济发展运行过程中的地位,而且在货币金融改革的政策选择方面也有所偏差。这使得我们在考察中国金融成长趋势方面没有认清的根本性的因素。 就目前来说,判明中国金融业的基本趋势,已经离不开对于国际经济形态以及全球金融业的动向的认识,同时,最关键的需要是对于金融业在自身经济增长与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要有最全面和最充分的认识。趋势才是能够指明未来金融业基本轮廊的因素,它也是活生生的现实因素。因为它产生于现存的金融业的运行过程中,趋势是一种健康的成长因素,那么不健康的因素不能代表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方向,可以肯定,最基层的实践者才是中国金融业发展趋势的创造者。 还有一个因素,就是通过20世纪80--90年代的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经济运行的状况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和哪些变化?而这些变化对于金融业的影响又是如何?它又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了金融业的变化和促进金融的革新?以及金融业为了适应中国经济运行本身的变化对于自身的经营管理应该作出了什么反应和变新?这一系列问题都是认识和把握现实金融改革方向的关键性问题,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程度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很大的差距,事实上中国金融业尚处于很低的发展水平上,无论是在社会分工中的服务体系的适应性方面,还是在对于宏观经济的影响力方面都是如此。纵观全球,在经济人类历史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电子技术为领先成分的大规模的科技革命和在此之后不断发生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已经表明,金融业在人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正在发生着实质性的转型,在20世纪的后半叶的全球经济发展中,金融业自身在其发展变革的模式方面,主要有三种形态: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体系模式,在这种金融体系中,证券市场对于经济增长和金融业结构起着主导性作用,在这种制度安排中,传统银行业的作用走过了一种不断的资产萎缩的线路,而证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二是以亚洲的日本和欧洲主要国家的以银行业为主导型的金融模式;三是以台湾地区为代表的企业自主融资和非正式融资占主导地位的模式。而在中国,到目前为止,由于证券市场的发育较迟,同时由于在金融体系中国有银行始终占居了主导的和支配的地位,事实上,到现在为止,中国的金融模式安排较类似于日本及欧洲国家,然而,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内部因素的复杂性,各种因素的相互发育以及银行业自身的问题存生,已经使得国有银行系统在经济发展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中国需要存在多种形式的金融发展模式,这是由于中国同时存在多种经济结构所决定的,而且,由于中国经济仍然是一个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结构,所以,在金融业的发展方面,也明显地表现着这种特点。 从实质上说,经过20世纪50--60年代以来的人类科技革命所导致的经济发展动力的转型,是导致金融业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地位变化和作用不断减弱的根源。以美国20世纪的经济增长为例,在20世纪初的汽车大王福特和金融家摩根为代表的企业力量,把金融推到了至高无上的境地。可以说,在以工业及制造业为主导力量的经济体系中,金融业始终处于十分特殊的地位,它的中心作用就是把货币通过金融运营而转化为资本的力量,因此,大工业的发展是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原始推动力。而到20世纪的下半叶,以微软的比尔·盖茨为代表的新一代的企业家,他们创造财富的方式首先不再是依靠金融,而是通过自己的头脑,也就是说,在科技成为经济增长动力的环境形态中,金融业的作用必须重新安排。也许在不远的未来,任何金融机构都会成为可有可无的企业组织,但是,也必须认识到,金融业务会是始终存在的和不可或缺的,只是金融业的作用也需要从货币—资本—货币的循环中走向职能的真正回归。 那么,对于中国来说,在经济发展的现行阶段和金融业发育的目前状况下,中国金融业的基本趋势究竟包括哪些方面呢?我认为,这些趋势比较典型的表现在如下的几个方面: 第一种基本趋势,资金结算功能和理财能力的发展将成为金融业务的主要方面。可以肯定,在未来,对于金融企业来说,一切金融活动只会主要的留下的资金结算的渠道和多样化的理财方式,对于具体的金融业务来说,银行信贷在全部金融业务的经营活动中将会越来越走向次要的位置,这不仅是由于银行系统的大量不良贷款形成的,而且,这是金融业发育的一种基本的趋势,这也就形成另一个基本的趋势,那就是金融业务越来越会向着个性化的理财的方向发展,个性化理财将成为未来中国金融业的主要的发展方向。 第二种基本趋势,货币资金的组合方式越来越自由化和具有多样化的特点。这个趋势通过中国金融业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下叶的发展,越来越明显的表现出来,货币作为经济活动的因素,作为经济资源具有最易流动性的特征,不管金融制度任何安排,它的流通规律都具有不能够人为控制的特征。货币流通的自由化必将从根本上改变金融企业的组织方式,也会极大地变革货币在人类经济生活中的职能。 第三种基本趋势,由于经济发展动力已经转化为科技、知识、信息、教育为一体的因素,经济运行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由需求来决定,这意味着供给不再是经济运行的主导力量,因此,金融业在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会向着货币原始职能的回归,我们已经知道,在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的时侯,对于货币产生的历史过程进行了详尽的揭示,同时指示了货币的两个方面基本职能——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在这两个基本职能基础上,货币职能还包括: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三种形式,我们通常说货币就是有这五个方面的基本职能所组成。货币从一开始并不具备资本的性质或属性,对于人类社会生活来说,它作为一种经济因素,只是人类创造出来用于进行交换的符号,然而,由于它充当了“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它在整个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越来越被神奇化和神秘化,仿佛它成为人们一切社会经济动的目的,而人类社会生存的根本意义却在对于经济活动对于货币的追逐中丧失了。 然而,不管中国金融业的发育程度还多低,我们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充分认识到,由于经济发展过程根本动力已经转化成为科学、技术、知识、教育、信息等等因素,货币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整个金融业也面临着自身作用与地位的回归。这就是说,货币金融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并不是首要的和第一重要的因素,它只是相对于经济交换不同过程、不同领域所提供的流通方式和渠道。而金融监管的目的和过程也正是在于不断帮助疏导货币流通的渠道,并且使之的畅通无阻。 货币金融作用不断的和渐次的回归的趋势,要求在社会经济建议方面,必须十分重视运用货币金融的手段发挥对于社会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功能。中国在整个社会高速成长过程中已经拥有较为丰富中的经验,只是我们过去并没有站在理论的高度,从金融的作用、货币职能的回归等方面去认识问题,而只是从社会主义优势性的政治意义上认识问题。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级政府所推动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速度也正是一种良好的尝试和实践。这说明,货币作为资本因素和转化为资本因素确实是有条件的,而且还需要有一定的限度,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货币金融也正在发挥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功能。 通过对于金融业发展基本趋势的探讨,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中国的经济建议和金融改革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些基本趋势,并在此前提下,把握金融改革的正确方向和选择正确的道路。金融改革的主要原则之一,并不象有些专家学者所认为的那样要把货币金融因素转为成为资本市场的发育,我认为,正是恰恰相反,对于中国这样的经济技术因素发展落后的国家来说,货币金融改革必须首先面向全社会的劳动保障体系的建议和金融的稳定。并且通过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系统的结合,不断理顺和廓清货币在经济运行中的流通渠道。 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货币金融的效率并不是要把货币因素转化为资本要素,而是需要首先完成对于良好的货币流通渠道的建设。 面对众多的金融趋势,金融监管部门已经严重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要求,各种决策压力有可能把其压跨,一方面金融系统体制内的问题需要解决,另一方面体制外即民间金融活动存在的问题也需要解决。其实,金融系统存在的问题的解决还是一个全社会财富的更合理的分配问题,这里需要兼顾公平、效率和节约的原则。
第三章 金融改革的目标体系 中国经济增长的国际背景以及进行金融改革的国内外环境极其复杂。欲要进行金融改革首先需要确定明确的目标体系,通过20世纪下半叶尤其是80--90年代的全球性金融动荡,站在21世纪的高度,要确立中国金融改革的目标体系必须满足两点:一是放眼国际经济金融的格局的变化,二是适应中国经济本身的变革趋势。顺应这两点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也就具有引导金融业发展潮流和发展趋势的作用。 我认为,通过20世纪下半叶国际经济的发展,一个实质性的问题在于,对于人类经济生活来说,经济发展的动力因素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在经济发展中,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等等因素已经取代传统意义上的土地、劳力、原材料、资本等因素。而这种变革对于人类经济生活来说具有根本的意义,不仅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就连发达国家也没有能够充分做好准备和迅速而自觉地在金融政策方面对此作出反映。但是,这种变化却从根本上改变了货币及整个金融活动在经济运行中地位和作用。无怪乎对于经济变革趋势来说,发达国家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也惊呼任何理论都对不上号,也认识到对于目前的社会经济变革而言,单纯的财政税务改革和金融工具的调整不能凑效。在这方面,美国经济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的表现已经说明问题,美联储的利率手段对于本国经济而言同样难以凑效。而对于作为第三世界的中国来说,在进行我们自身的金融改革方面,一方面需要充分总结和认识国际经济及金融发展趋势,另一方面需要深刻把握本国生产关系的特征。从而制定出相应的符合实际的明确的同时又高屋建瓴的目标体系。 基于上述对经济发展动力的变革以及国内经济结构的趋势,我从如下三个层次上分别阐述中国金融改革的目标体系: 第一层次是金融系统自身的适应性,主要探讨金融监管的体制与职能问题 第二层次是金融同国内经济的联结,主要论述金融企业问题 第三层次是金融的国际化程度,主要说明金融市场的发展目标 第一节 金融监管——体制与职能 可以说,体制与职能的设计不管在一国经济与金融发展的任何阶段中都处于金融监管的轴心地位,它要解决的问题无非有三个层次,一是怎样监管金融;二是由谁来监管;三是监管的渠道程序及其方式。 我们可以设想,中国未来的金融体系是一个以职能完备的组合型的金融监管当局为轴心,以众多富有经营活力和创新意识的金融企业组成的货币流通渠道,为城乡居民个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经济组织提供富有特色的金融服务体系。这个体系中的市场层次是分散的和多功能的,并且必须具有强大的国际金融活动的竞争力。 因此,在体制改革方面,我认为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并不是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和固定的层次分明的等级机构的系统。这个系统必须是一个灵活反映经济形势的工作单位,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宏观经济运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问题,并且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因此,这个工作机构需要成为和充当反映宏观金融运行经济增长的思想库的组织。 现在的问题是现行的监管体制在机构设置方面的强化而在职能方面则与实际金融形势失调。 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中,自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被确定为独立发挥中央银行的职能后,经过90年代的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调整,从1999年起,在金融监管体制方面,中国金融系统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管理银行业、中国证监委负责监管证券业,中国保监委监管保险业的三大监管机构。 但是,金融监管体制完全可以选择另一条思路,即在一个中央级监管机构的统一协调运作下,通过不断充实和完善它的监管职能,从而形成一个相对独立发挥作用的中国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模式。 监管机构的分离是一个不断加大管理成本的过程,同时也不便于职能协调和建立起灵活的信息及政策沟通的渠道。机构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始终是机构所具有的良好的监管职能。机构好比人的骨架,而职能则好比血肉,如果没有血肉,那么,机构也只是一架没有任何功能的骷髅,同时,机构与职能的关系又好比电脑中硬件和软件的关系一样,机构是硬件,职能是软件,而没有软件的电脑也只是一堆废铁。 监管是什么?监管是按着市场需求的原则,对于各种金融服务需求的疏导和贯通的过程。监管的根本目的引导金融业的发展,而金融发展在每个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和方法。自1979年以后的20世纪80--90年代,中国金融系统是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间接融资方式占绝对支配地位的局面,而在这20多年来的国内经济动荡中,国有银行无论从体制上还是从经营方面,却已经面临着危机,怎样解决和克服国有银行系统的体制和管理质危机,同时,在21世纪之初,怎样在统一的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确立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这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开拓和确定中国的金融市场体系成为金融改革过程中矛盾的主要方面。 金融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政策选择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经济理论界的许多批评,批评者的主要理由是它不符合国际金融一体化和混业经营的趋势。但是,批评者也并不理解中国金融业落后的经营与管理的现实情况,这里的问题在于,对微观金融企业的分业经营是否需要把监管机构也分割成三个不同的机构来进行监管,这样做无疑不利于发挥统一协调的作用和主导性职能职能的发挥。 金融监管机构的设计应该沿着一条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向改革,高成本、高效率的选择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而关键在于只有高成本,却没有相应的监管水平和效率的提高,这样的监管体制的设计所导致严重的结果,虽然在短期内可能显现不出来,但是,对于金融业的监管来说,已经不是机构如何设立的问题,而完全是职能如何设计和发挥作用的问题。但一系列机构的调整所显现出来的结果说明,监管职能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一方面,许多政策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另一方面,监管依然沿着过去的老方法进行。然而,监管成本却增加了一倍甚至于数倍。因此,中国金融改革在宏观方面以及监管体系方面的主要矛盾已经成为如何确定和形成完善而有效的监管职能,这是金融改革在21世纪初的重点。 另一方面,监管人才的缺乏是导致职能失调和有效职能缺乏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我们看到的许多监管措施和方法都是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模式用于解决中国的金融问题。比如自1997的开始的对银行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则完全移植了美国商业银行的作法。然而,试图照搬西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方法而充实到中国现行的商业银行中来,却必然不会成功和达到预期的目的。 对于微观金融企业的监管来说,产权制度的安排、经营成果的透明化、人才选拔公平性已经成为三个最首要解决的问题。对金融业监管的仅有的重视远远不够,推动中国金融发展必须首先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系,确立符合市场需求的职能和一大批懂得中国金融市场发育和成长规律、了解中国经济运行及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人才。在金融改革方面,试图挪用西方国家的经济理论和现成的措施必然达不到预期的成效。 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金融监管机构系统需要遵循高效、灵活的原则。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在将来需要纳入到统一协调的金融监管机构的旗帜下。 在适当的时机构造相对独立的全国性的金融监管当局,统一协调和主导金融改革,把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委和保监会三大机构纳入统一的金融监管当局中去。这是金融改革在体制架构方面的正确选择。自上而下的推动金融监管的方式应该进行彻底的变革。这就需要在统一协调指导下变革现行金融监管职能,只有职能的变革对于金融改革才是有根本的意义。而机构设置的变革去只能增加监管成本,同时不利于解决现存的问题。 现行的体制已经对于商业银行已经大量的不良资产,证券市场以股本结构畸形,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束手无策,其实,监管层及经济学界和金融理论界也都深知这些弊病,但却谁也无力解决。在此关头,我们应该彻底变革的现行体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因素,找到崭新的适应21世纪金融业变革的体制模式,构造出能够及时迅速对金融局面提出和制定改革的机构主体,这些必须要求体制运作的基础是网络型和思想性的,而不是旧式的官僚式的等级机构组织。 在统一协调的最高金融决策机构的宏观指导下,采取一系列组合性的职能。正确合理的分配监管权力,以激励金融企业的微观创新能力和赢盈利能力为目标,金融企业的赢利能力事实上来自于对于实体经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认识和把握程度,这样,金融企业就能改变成为迅速适应经济变革的微观企业组织。金融改革在宏观方面的主要任务,是需要重新组合和配置监管职能。机构如果没有完善而丰富的职能,就无异于一架骷髅,不会解决任何问题与矛盾。金融监管仍然需要解决监管什么和怎样监管的问题,良好的金融秩序的建立需要符号市场要求的监管职能。 对于金融服务业来说,最根本的外部变化是来自生产资料组成构件的作用和地位的根本变革,而金融服务业的经营结合尚未随之改变,从传统意义上说,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原材料、劳动力和资本等各个构成因素,而现在的经济运行中,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等都成为创造利润的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 对于金融监管来说,现行的模式是机关式的,固定的机关充当金融业各个三大重要的组成部分的主体,各个机关的工作程序组织自上而下的逐步分配和下达监管任务,不利于监管职能的主导性和协调性的发挥,对经济生活的现实状态和反映能力滞后。 金融监管当局最首要的任务是设计和落实明确而有效的职能。因此,要求金融监管不仅是金融运行的权力部门,同时应该充当创新金融业和推动金融服务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思想库,必须及时对宏观金融状况及各类金融企业的信用程度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估。 现行的分业监管的机构无法解决金融业实际运行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对于防范和化解可能发生的金融动荡也无能为力,甚至对于金融业实际状况了解不深不透和对金融业的变革方向把握不清,这就造成监管方式、措施、政策同实际相脱节的现象。 对于中国金融改革来说,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敏感的神经究竟是什么?无异是基础体系中的产权制度安排,然而,也必须看到产权制度并不是万能的。对于今天的国际金融发生的一系列问题而言,甚至可说,金融业的道德风险的防范要比产权制度更为重要,而道德风险却是异常不确定的因素,是任何制度(包括产权制度)也不能够完全解决的风险指标。而防范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反正来说,又只能依靠适当的制度。 我们可以设想,未来中国的金融业将是以一个独立发挥作用的符合市场要求与职能的监管体系为运作轴心,由多样化的能够满足社会经济生活不同的金融服务需求的经营性机构,它们在统一协调的市场规则中为推动经济增长服务的系统。 未来的金融监管体系将不是一个永久性的和固定的工作机构,而是一种具有对中国经济运行和金融发展的敏锐洞察力和反应能力的思想库式的组合型机构,及时对于发生于金融业的重大问题作出反应,是一个经常性的研究机构和提供新的金融监管与发展原则的组织。它不是堵塞型的,而是不断疏通和治理货币及资本流通的渠道。现有的永久性的固定的工作机构改革的任务是完善发挥监管作用的职能,严格控制其机构规模和人员数量,使其成为能够统一到金融改革全盘棋上的一个高效的传导工具,而不是按着传统的监管思路从事日常监管的限制性的机构。 一、组合型的体制构架: 自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到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既是管理金融业的国家机关,又是办理经营性存贷款业务的经济组织。自1983年开始,恢复中国人民中央组织职能,金融业的主要组成部分——银行、保险以及90年代起的证券业却归其管理,至到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成立,人民银行即把证券业监管的职能够交出去,随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国家对于金融机构监管的分业管理的思路也确立起来,1998年11月宣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人民银行监管保险机构的职能也移交。证监会成立的时候,只是出于系统监管的原则,而当国家对于金融业实行分工管理后,以银行、保险、证券为主要组成部分的金融业便形成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对于金融监管来说,也是一种不断增加金融监管成本的过程,因为金融监管机构的建设本身就会加大监管成本。这种监管模式是出于防范金融危机和计划体制观会的相结合的产物。 其实,让我们回过头去看,对于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来说,最关键的是监管职能的不断完善和丰富是监管方式与手段的完备的过程。机构的增设只能增加人员并增加监管的成本,而且根本上并不会改善监管职能。金融分业管理从一开始就具有较大的争议。特别是受到来自经济学界和金融界的一些批评意见。但是,问题不在于对于微观金融企业的分业经营。而问题的实质则在于国家的监管体制框架有没有必要组织起相互各自独立的三大监管机构,在把金融监管机构分配为中国人民银行、证券会、保险会后,中国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在1998年也进行了极大的变革,设立了九个省、治区、直辖市的大区治行,并于1999年初开始动作。 在20世纪90年代未,中国的金融产业经营的思路走的是一条“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道路,监管机构也是按照这样的思路设计的,但是,从结果处看,分业经营的确是治理金融秩序的需要。然而,分业监管所设立的机构从一开始就沿用了计划体制的思路,主要的问题在于缺乏对监管机构的职能设计,而一个机构的壳却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因此,分工监管不仅是监管的机构和人员规模困境,同时也无谓地增加监管成本统一协调监管,这样的思路应该更加符合实际,对于中国金融业的监管来说,最关键的问题已经是职能的设计和不是机构的增设和撤并。正象三家政策性的金融的成立一样,也难以起到和发挥应有的作用。监管的任务是疏导和理顺货币流通的各种管道,而不是为其设置体制和规章的障碍。 鉴于对目前“分业监管”体制的思路,我认为中国金融监管体制下一步的改革任务应该选择“分业经营、统一监管”的体制框架。以形成强有力而且灵活发挥职能的统一协调整个宏观金融运行局面的监官当局。 “分业经营、统一监管”的模式和组织流程 立法机构 中央政府
银行业 其它金融企业 证券业 保险业 二、监管职能: 体制是监管的骨骼,而职能是神经系统,没有良好的职能设计的体制只能形成许多“体制病症”。 1、监管体制的主导性职能: 在过去十几年的金融监管实践中,回过头去看,我们会发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十分不力,同时,央行对商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也处于十分无力的状态。这里不是监管体制的问题,一方面表现监管职能的失位,另一方面表现监管的外部环境及时监管对象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监管职能却没有相应地作出应用的调整。 在未来的金融运行中,各类金融机构无疑将发挥越来越大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同时其在金融创新方面的能力也会不断得到更强,金融业务的创新越来越多,并且会成为整个金融业发展的主流,而监管部门的必须对此作出迅速及时的反应,才能够应付越来越多的金融决策压力和疏导整个社会业和正常运行,否则,就会出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大量积聚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二是无形中压抑和抑制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面对金融业越来越多的新变化,这就需要发挥监管部门的货币金融改革的主导性职能,这将成为治质未来金融业的金融监管的最重要的因素。 现实的金融改革和货币工具的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是,许多政策性措施的出台都十分仓促和缺乏论证,同时不能充分估计和预见政策执行的后果,货币金融改革的选择、制定、执行以总体上还缺乏对于现实经济生活的适应能力。因此,必须发挥货币金融政策在中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主导性职能,以从政策选择方面追求金融运行同整个经济生活的平衡发展。固然,金融运行在其社会经济增长的每一阶段都存在不同的任务和特点。但是,货币金融改革就必须在每个不同的经济阶段对其发挥主导职能,以达到社会同经济的和协发展,由此可以,我认为所谓主导性职能就是金融政策对社会经济运行的引导力和控制性的特点。同时,这种金融政策的主导性职能提供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动向和基本趋势,它能够帮助各种经济因素正确地制定其参与经济的行为准则,从而达到引导社会经济增长的目的。 显然,货币金融政策的主导性职能的发挥不仅仅简单地是一种经济问题,或者它是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宏观的金融改革的选择必须顾及中国社会文化的和政治的特点。从中国20世纪90年代一系列货币政策的执行实际绩效考察以及宏观金融政策的选择方面判断,不难得出结论,必须把货币金融改革的选择放置在中国社会特定的文化背景下面才会有良好地发挥作用,因此社会文化因素是引导普通的人们的经济行为的重要关要的因素,特别是1998年以来所执行的一系列货币政策的实践中,促使我们必须反思传统货币政策的方式和途径,这对于中国在21世纪的经济增长过程中如何采取正确的符合国情的货币金融政策的意义至关重大。 主导性职能要求监管部门具有迅速处理大量的日常社会经济与金融信息的能力,而不是仅仅设立一个机构的壳。这就要求监管部门标是中央级的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充分中国金融运行的思想库的角色。对金融同经济的各种因素的实际联系具备深刻的认识和把握能力。因此,主导性职能的发挥作用有赖于一种更加合法和监管体制的形成,并且,主导性职能要求中国金融监管必须形成一个高级而强大的权力抽心,它制对于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起到主导性作用和居于支配的地位,而不能象现行监管系统的设立的等级设计。 2、金融监管的协同性职能: 只要稍微细心观察一下现有的金融监管系统就会发现,这个机构的日常工作以及其赖以从事日常工作的许多原则已经过时了。因此,它的工作对于现存的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能力以及对于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的目的也不会起到任何作用。而且,监管机构的工作程序、日常监管方式与手段,以及同整个各种类型的金融企业间的联系,对于宏观经济生活的认识和理解都处于十分陈旧的程度,这就难怪它难以发挥正确的引导性作用了。 其实,金融监管是一种要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又必须推开势发展结果的事业。因此,金融监管的第二大职能就是必须发挥金融监管对经济运行其发展趋势的协同性职能。在从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独立发挥中央银行的职能以来,宏观货币金融政策对于保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许多方面也表现出金融改革对于宏观经济变革的巨大的不适应性和滞后作用,这也使得金融业积累了一系列的问题。 金融监管的协同性职能强调金融与整个社会经济增长方面及模式的一致性和平行发展能力。其实,从人类所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科技生命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力来说,我认为人类社会经济增长和运行过程中的各种经济因素的关系也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这直接影响到金融因素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和地位。因此,监管的协同性职能并不是过份要求实现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力和推动力,而是必须以其自身的改变去适应迅速变化中内外在的经济形势。达到金融同经济运行的协调一致。 因此,金融监管的协同性职能是保持和实现金融系列同社会宏观经济发展局面的平衡能力。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都是金融同经济平衡能力的补破和不协调的局面。而在协同性职能的发挥方面,也必须处质好两种关系,一是金融同不断增长的经济规模及速反的关系;一是金融系统内部各种监管机构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监管部门同的金融企业的关系。这是在国中国金融企业经营国的十分重要方面。分业监管体制更需要各个不同监管部门的协调性和合作能力。 事实上,金融监管的协同性职能是对于主导性职能的加强。这两种监管职能的发挥,要求在适当的时机调整“分业监管”的体制,以增加金融监管职能的发挥和效率。 20世纪80--90年代中国金融发展的实践,已经培养起了一大批具有国际金融眼光的监管队伍。但是,就金融监管的目前状况看,金融监管在对于中国金融业的治理方面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尚十分有限,而且,监管队伍在很大程度上在自身的监管,对金融业务的了解以及金融创新的适应力方面还有其不适应,这也是金融运行过程中许多问题得不到顺利有效的根治的重要原因。当然,中国金融业的发展的必然突破和打碎不适应的体制及职能,而对于金融监管者自身来说,这应该成为一种极其自觉的行为。 主导性职能始终是在开辟解决现实金融运行的问题的办法和出路,而协同性职能则是强化金融对经济运行及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 理想金融系统框架
第二节 金融企业——服务创新与竞争力 在现代经济运行中,金融企业是最具有专业化分工的一个部门和领域。其实,这个系统是全部经济增长的结果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原因。它的成长历程及企业组织同整个经济史的大工业体系的发展相紧密联系,因此,金融业可以被视为是工业化文明的结果。它作为一个经济因素而存在,充当着经济活动中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关系中的中间环节,把所有的经济活动中的因素——商品、劳务、原材料等等运用价格的渠道联结起来。显然,金融业是全部经济构成因素中发挥最重要的中间传导职能的一个分子。 在中国,通过20世纪80--90年代高速的经济增长,一个最明显的趋势是在计划体制被打破后,依靠计划体制成立起来的许多中间环节被彻底催垮,包括国有外贸、物资供销、大型商业等等许多中间领域,但在另一方面,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新型的各种中间环节的分工体系也一下子丰富和发展起来。而且所有的经济中间因素和环节中,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又极其突出和引人注目。在过去的20多年的时间中,各种类型的金融企业一涌而现。而且,其它行业的企业也纷纷试用挤上尚未完全开放的金融市场之中来。 金融企业是经济活动中筹集和运用、转化与分配货币资源的主体。这个作用在中国首先是由国有商业银行来承担的,至到现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所毫例外地占居着全部社会货币存量的垄断地位。但是,也正是由于如此,在中国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也才导致这种商度集中、统一计划的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性崩溃,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业已形成的占比很高的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一方面是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的结构调整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它与外部经济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的。总之,这个中间环节已经出现问题。如果这种局面在短期内得不到根本改变,那么,其结果就只能造成从体制到经营的全面瓦解,最终形成金融危机的局面。 关于如何设计中国金融企业改革的目标问题, 我们必须跳出传统的思路和摆脱陈旧的思想观念。但又不能过于理想化,必须目光远大,在深刻把握金融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面向未来设计具有特色的金融企业制度和经营模式。 我的主张是,中国未来的金融企业必须是一大批规模适中、经营灵活、对经济形势反映灵敏的更小型、更分散、更具竞争力的组合为一体的多元化的、多层次的市场渠道,它们各司其职,在不断增长的经济生活中发挥自身的作用。 在经济运行中,货币与资本具有不同的含义和性质。货币是用于购买商品的价值(或价格)符号,而资本则是用于使自身增殖的生产性因素。但可以肯定,中国的金融改革的过程却并不是一味推动使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在世界范围内,由于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发展动力的革新,同时也直接影响到金融企业的地位和作用。金融业的发展已经面临着向货币基本职能即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回归问题。因此,宏观的金融及经济政策也需要侧重于利于金融手段和发挥收入分配功能和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作用。 显然,对于中国来说,金融企业的改革目标也决非一种单纯的经济目的,它必须符合中国经济增长现阶段的要求,同时,也要符合中国文化环境的需要。既然如此,对于中国金融企业改革的目标制定和制度设计来说,它就是一个“政治家+专家+金融企业”的共同决策的过程,不过,可以肯定,现行的金融企业从体制到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已经是行不通了,它不仅对于经济增长不能够发挥良好的循环流通作用,而且其陈旧的壳——体制已经成为社会物资生产力发展与进步的障碍因素。因此,不仅从金融系统内部而言,就是其外在的经济环境和社会需要方面,都需要现行的金融企业系统必须迅速制订符合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新的目标体系。 我认为,对于金融企业改革的目标体系而言,应该被描绘成这样的一种态势:金融企业能够向城乡居民个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畅通的资金结算渠道,同时发挥良好的专业理财能力,为需求者提供个性化的理财工具,并且在宏观经济的层面,保证货币对于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关系的平衡,这既是金融企业改革的目标,也是一种实现的任务。 由于中国经济运行中绝大多数企业都属于中小型企业,它们不仅在产值,而且在满足社会就业方面都承担着首要的使命。而现行的以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企业系统无论在货币资源的分配、经济信息的传导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方面都客观上成为经济增长的阻滞因素。必须首先寻找一种划整为零的改革方案,使其小型化和增加它们经营决策的灵活性。现实的情况是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系统,已经能够以其较为先进的结果手段满足各类组织的资金结算需求,同时,以其遍布城乡的网点分布满足城乡居民个人的储蓄需求,可见,中国金融系统存在的问题并不在于如何积聚资金方面,我们的银行体系已经把这种能力发挥的淋漓尽致,而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运用和分配货币资源方面,却没有能够发挥相应的功能。金融体系的问题也就出现在后一方面。 下面我将着重阐明关于金融企业改革的几个具体的和最有争议的问题: 1、中国金融企业的产权制度设计: 近几年来,中国现行的金融企业体制越来越受到来自经济学界的批评,虽然许多批判性意见是严肃认真的,但我仍然感到许多专家对于现行国有银行体制的批判仍然没有挖出根源,没有能够从金融现象之外全面揭示金融同中国经济运行各种实际因素间的相互联系和真实面貌,同时对于许多问题的认识也多半存有“事后诸著”之嫌。而我的观点是,起自1979年的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在20世纪80--90年代所造就的银行体系基本符合和适应了中国工业化的要求。因为人民币从一开始就是完全纯粹意义上的国家信用货币,它只有在一国范围内封闭运行来强化其生存的基础,这也使得中国绕开1997年下半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这并不是说中国不会发生金融危机和不存在金融危机的条件,而是说由于中国经济因素及整个社会关系的特征,直接影响着中国金融危机的发生方式和表现形态。 从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中,需要我们站在更高处和超越金融企业的产权制度范围去认识和研究金融运行的规律性特征。显然,不管一国如何安排其金融企业产权制度即所有者制度,都并不表明发生金融危机和出现金融问题的直接原因在于其产权制度的如何安排,而在于来源于产权制度之外的种种因素:物质经济与货币体系的价格扭曲、货币市场的交易冲击、汇率机制的失衡,甚至于纯粹的道德风险。而这些因素则是不管金融企业的产权制度如何都惯穿于整个金融运行过程中的因素。 我决无意做现行的中国金融企业制度的维道士和对其中发生一系列错误辨护。只是要求金融理论的研究方面必须扩大自已的视野,从更广阔的和更直接的经济与金融因素的联系中去认识和探讨中国金融企业的产权制度问题,中国的金融企业制度需要改革,这我在下一章有较详尽的探索。 目前,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和达到标准后上市几乎成为金融业及经济学界的共识。然而,殊不知这样没想从一开始就是在对于国有企业传统的改革思路支配下的办法,而且也不符合证券市场容量的要求,以及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根本出路。上市决不是包医国有企业百病的灵丹妙药,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来说尤其如此。 这里需要提供有关中国金融企业改革目标的两大原则: (1)、金融企业对于货币资源的有效转化原则。 (2)、金融企业对于产业发展规律的快速适应性原则。 只有在这两大原则的基础上,才能够合理达成有关金融企业改革的各项具体目标。 对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来说,是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途径从其产权主体角色中退出的问题,显然,无论采取分拆上市和整体改制上市的方案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其产权制度的重新设计问题。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上市的思路有可能加速金融危机的发生,而采取国内商业银行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资合作的方式,也不会迅速地和卓有成效地解决已存在的问题。 在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中国的商业银行必须有整齐划一的步伐和政策措施。我所设想的解决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的出路是,对于现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采取划整为零的分拆,然后向城乡居民个人招股权的方式,主要通过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权转移,把储蓄存款转化为商业银行的股权。 2、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分拆、划整为零,使之成为小型的灵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由于计划体制的原因,中国的商业银行主要采取了统一法人的总分支行的体制,在20世纪80年代工农中建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组建起来后,后于90年代初改称国有商业银行,其经营体制是以总分支行为主体的层次分明的组织系统,后来所组建的商业区银行也秉承这样的组织体系,采取分支行制的结构,但是,这样的组织结构同计划体制下的企业以及政府形成了非常固定的联系,政府负责申批项目,银行负责提供资金,企业根据计划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 银行在供需结构中的地位完全被安排为资金提供者的角色,而事实上,无论在产权制度以组织结构方面,我们都错误地安排了银行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同样,各类工商企业同银行的关系难以有效改善整个经济关系中的信用环境。 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造成为更小型、更分散、更是有活力的独立经营的商业银行是必要的,我们需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和途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需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清产核资。 在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首先从体制上崩溃的是完全依靠国家计划组织起来的几个大的中间系统:国有物资供销、外贸进出口,还有集体企业性质的农业生产资料供销社系统,这些个中间经济环节在改革之初就受到首当其冲的冲击,最种是整个系统崩溃,而企业组织小型化,原来的企业只剩下一个负债累累的壳,而且不管用什么手段,也救不了它们。 国有银行业也属于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中间环节,但这个系统时至今日还仿佛四平八稳地运行着,然而,它其实也和其它的大的中间环节一样,已经走到接近崩溃的边缘,它只所以还能够原封不动的生存着,只是因为它经营和管理的是货币,在这方面,它的确是一种特殊的企业。但它运行到现在,从各个方面已经表现出对于市场要求以及经济规律的不适应:1、它的体制在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结构方面已经严重失调,既不能够帮助制造有效供给,也不能够实现扩大需求,也就是说,整个金融系统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体制已经僵化,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2、就其自身而言,它的组织系统自上而下形成了一种行政体系,并且各级都相对应有行政级别,对经济生活的反应能力滞后,在对于自身机体的监管方面也首尾不能兼顾。 而现在,这个大的系统已经受到来自供给与需求双方的强烈挤压,它如果再不能够迅速适应经济变革和社会结构变化的步伐,就只会象其它的依靠计划体制组织起来的系统一样崩溃。面对这样的形势,金融系统只有毫不犹豫的、勇敢地改革自己的基础体制,完成从经营到管理的脱胎换骨般的变革。 3、逐步建立起商业银行的破产机制。 中国还没有比较完备的商业银行的破产法律,同时,我们仍然缺乏如何处理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的破产的经验,因此,法律制度的制定需要一个经验的获得和措签的过程。 在完全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破产是完成资产重组和淘汰无效供给能力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同时能够达到刺激企业创新的作用。中国是一个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经济运行阶段的社会,在经济运行中,资本既没有形成的充分必要的内部条件,也没有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的角度判断,我的结论是,资本是一种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综合作用的经济因素,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的部分即活劳动的部分,因此,资本始终是生产力中的有效组成部分,它是依靠活劳动的经济创造力而获得升值的。 企业组织是经济生活的最基层的承担者,是供需结构调整、物资财富创造、科技水平提高的基本的社会单位。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生产理解为“单个企业生产的有计划性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计划性的矛盾”,因此,在社会主义组织生产的过程中,企图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解决这一矛盾,而事实上,用整体性的社会计划组织企业进行生产同样不能够取得成功。显然,市场和计划都不能走向极端。 在中国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已经客观地存在着大量的企业破产的事实,而企业破产的法律机制仍然尚未建立起来。在现实中,国有企业破产后,劳动者便借助于国有企业原来的壳另起炉灶,以创造自己的收入,这样的结果便是,大量的债权债务被搁置起来得不到处理,从而形成了普遍的信用关系的破坏。 可以说,起自1996年以来的经济运行过程的通货紧缩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长达十几年的国有银行所造成的大量的无效投资,不客气地说,国有银行系统充当了社会货币资金的主要的浪费者角色,它的体制与经营机制使得它不能作为产业升级和供需结构调整的有效的促进力量。 计划经济体制把国有银行建成了大到不能够破产的程度。经过20世纪80—90年代的经济转型过程,几乎所有的经济问题都已经最后毫不含糊地集中到金融领域中来。金融界和政府部门对于这些问题还表现的束手无策,既担心处理不好会引发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又害怕不进行改革会积累更多的问题和影响整体经济的发展速度,从而使得金融改革走走停停,而且始终触及不到改革的根本点上。 金融改革需要建立起各类金融企业的破产机制与法律程序,但前提条件是必须首先对现行的依靠计划体制组织起来的国有银行业和整个金融系统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革,从根本处即所有制关系方面理顺金融企业的运行基础。 第三节 金融市场——有效的传导机制 在经济学中,货币与资本是两个有着根本性质不同的概念。货币其实体现一国政府同社会实际财富间的交换关系,而资本无论在其原始的和经济学意义上都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和范畴,是包括货币在其中的一个综合性经济因素。马克思在探讨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中的“资本”概念时,强调了资本对雇佣工人的剥削性,这是马克思站在他的时代历史的发展高度上,即资本主义在马克思的时代对资本的基本评价。从整个人类经济在20世纪的发展结果看,尤其是通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类在20世纪60--70年代完成的以电子技术为主导的科技革命成果看,我们便可以从完全不同的经济角度和社会价值的方面去探索资本的转化过程。资本——这个作为推动物质经济和社会增殖的因素,已经同它的传统的经济内容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化。我们已经有理由把资本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一个综合因素来看待。而且,资本首先已经作为一种存在于劳动力自身的和经济运行中的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的因素而体现在现代社会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因此,资本已经不是一个单一的经济因素,而是一个整合型的形态,涉及劳动力及生产资料在内的各个部分。 如果我们能够全新的意义上理解“资本”的经济价值和资本的动态转化过程,我们也就能够从全新的视角探寻全球金融市场特别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从而能够准确地把握中国金融市场的目标体系。 我把全部经济运行的基本问题确定为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条是宏观经济中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结构关系;一条是微观经济中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关系问题。其实,此两者体现一切社会经济的基本关系。而金融市场则是通过专业化分工从社会的总供需结构中分化出来的中间层次。由于供需双方的结构特征及在经济运行中不同的运行方向与性质,加之政府的作用力,使得金融市场深入到社会发生的一切部门和领领域之中。其实,我相信,如果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双方总能够保持和维护在平衡的态势下,或者能够在直接兑接的情况下,经济运行甚至根本不需要金融市场的中介力或中介作用。 撇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因为在这里不能够对于抽象的金融观点谈的太多。我们通过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金融市场的发育过程去判断,也可以看到在宏观的经济运行过程中金融市场一直处于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双方的挤压过程中。金融市场一方面充当供给者的角色,又要扮演需求方的支持者角色,正是在这种联结的矛盾中,已经造成金融运行的困境。 从本质上说,金融市场的发育决不是体现在金融机构的类型有多少种或多完善方面。金融机构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金融运行所表现出来的外壳,而不能完全代表金融运行的内在实质。中国金融业在金融机构的设立方面已经建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局面,而且,随着2002年10月在上海开业的黄金交易所的鸣锣开张,中国金融的机构的外壳已经看似十分完备,但事实上,金融机构的多少并不是从根本解决内在金融运行状况的实质性问题。而如果制度与职能、渠道与流通发挥不良好,反而会给已经问题成堆的金融业积累更多的困难。 既然把金融市场视为最全面联结经济运行过程中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双方的成份和环节,那么,我们就试图从这个角度出发选定中国金融市场的目标体系。 依我之见,金融市场的目标体系和根本任务应该是: 金融市场必须确保中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供给与需求双方的平衡关系,并为达到这种平衡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职能与渠道,而且需要严格控制金融市场的盲目扩张态势,以有效控制经济运行的成本,进而有效发挥金融市场对于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双方的全面迅速的传导作用。 如果我们对于中国现行的金融业有着清楚的了解,我们就不难确立和明确中国未来金融市场的基本轮廊,它必须是一个采取各种分散的、各自发挥职能作用的金融服务机构,为达到促进社会供需双方的平衡结构而独立发挥作用的经济组织。然而,也必须看到金融市场发展的另一面,就是这个市场并具不有无限发展的能力,它必须是根据物质实体经济的发展程度和中国企业规模、产品质量和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等各种因素相符合的。 国有商业银行所存在的问题,从根源方面说,是在直接充当社会供需结构中的“二传手”的过程中所发挥的职能作用的失败。而对于证券市场(包括基金业管理制度)以及其它一系列金融机构的建设方面,几乎都不是在具备完善的制度目标的前提下组织起来并且进行运行的。金融市场的整体以及其各个组件缺乏整齐划一的制度设计和目标,这是我们从事今天的金融改革的最重大的失误。 从更广阔的人类经济发展趋势看,中国金融市场建设必须不仅关注其各种经济职能的发挥,而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要金融市场在国家社会生活中扮演一系列收入分配和劳动保障体系等的社会职能。而且,社会劳动生产力越高,由于中国社会的人口基数太大,在这方面的职能就表现的越加明显和迫切。金融市场的建设必须把充分发挥收入分配机制和劳动保障的两大功能纳入到自身的社会职能中去。因此,在我看来,在过去几十年的中国的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组织体系中,利润并不是这些机构所追求的最大目的,而现在,一种普通认可的观念是商业银行经营的目的是利润的最大化。然而,经济发展的方式变革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于金融市场作用的冲击下,已经使得金融机构的使命发生了根本变化,在未来,金融市场中任何经营主体都不会成为最大的自身利润的实现者,而必须首先顾及社会的整体效益。 在这方面,我认为必须保持中国业已形成的金融制度的一个基本的优势,这个优势在于,国家(或政府)能够直接通过对于金融市场的监管而影响宏观经济的运行目标。我不认为这是中国金融制度的一种缺陷,相反,在中国现行的经济发展阶段以及如此脆弱的金融体系方面,应该继续保持和保证政府对于金融市场的强有力的调控能力和控制力。而且,从中国传统经济行为的特点而言,也需要保持一种中央政府对于宏观金融市场的控制能力。只是政府需要改进对于金融市场的干预手段和方式。 从现实看,自1997年下半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选项转变为以刺激和扩大内需为主,然而,通过1998年以来几年来的实践,包括政府官员以及经济学家在内,人们普通感到没有达到和实现扩大内需的政策目标。那么,在目前阶段,我认为需要认真研究扩大内需所选择的政策方向和根据。我始终认为,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社会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需求能力,站在21世纪之初,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方向应该转向具体调整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关系方面,从而根本改变社会经济运行的所有制关系,从而进一步建全价格开放的市场体系。这也应该成为金融市场建议的方向。 显然,所谓金融市场,主要是指以货币为基本的经济资源的流通和传导体系,衡量一国金融市场效率的因素和标准是外在的。金融市场是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结构的中间环节,从其发展史看,它在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和整个制造业的成熟过程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而现在,随着制造业的成熟以及全球科技革命推动的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实现,金融市场的作用也正在经历着极大的转型。金融市场在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作用是传导性的,离开那一方它都不能够发挥作用,但是,现代经济已经成为以需求为主导力量的运行态势,而人类生活的需求具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但也必须认识到,金融业本身既不能够制造供给,也不能够帮助社会扩大需求,它是存在于供需结构之间的因素,是一种传导性的力量,它必须依据不断变化的供需结构而改变自己的服务方式,在这里,最重要的问题存在于两个层面上:一是一国政府运用什么样的货币政策和金融制度模式同社会物质财富尤其是生产资料进行交换,这种交换也是整个经济制度的决定性力量,因为国家是货币的发行者,而货币是代表社会实际财富数量的符号,二是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渠道、由谁来支配和怎样支配货币资金的流通,这是一个微观层次的问题,主要涉及金融企业的组织体系。 有效的金融市场在社会供需结构中发挥两种功能,一是帮助把供给转化为需求,实现消费,二是促进需求成为实际的经济因素,扩大市场规模。从这两个方面来衡量,中国的金融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浪费了货币资源,金融活动不能够促使和推动供需双方的连接,从而形成大量的无效投资,不仅极大地浪费了经济资源,而且它是造成社会分配不公、经济竞争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也是自1997年以来的通货紧缩的根源之一。中国金融在经济改革过程中由于自身体制和基础制度的原因,没有能够发挥良好的供需传导作用,也没有能够把货币因素转化成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资本力量,这才是金融业经营失败的终极原因。 对于中国来说,在计划体制下所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中,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中间层——商业、劳务、金融等等分工,都不是通过市场经济的自然发育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而是依靠国家计划制造出来的一个个所谓的“条条”,它们都自成一体,是一个大的系统。而在中国的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首先发生崩溃的也是这些大的系统——集体所有制的农业供销系统、国有外贸系统、物资供销系统、商业系统等等,都被市场经济冲的七零八落,金融系统则是计划经济体制所造就的最后一个堡垒,这个堡垒现在也逐渐现露溃败的势态,但我们必须挽救它,不能使其发生危机,现在的问题是,每个这样的系统性崩溃以及国有企业的问题与矛盾都毫无例外的积累到金融系统中来,使得整个金融系统摇摇欲坠。 中间层的崩溃一方面是体制转型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供需结构剧烈调整的结果,前者是外因,而后者是根源,。最后的结果便是,供需双方最终将把各个不能够适应其结构调整的因素全部压跨,迫使它改变在经济运行和社会分工中的地位,并且改变它们发挥作用的方式、渠道和联系。 金融系统也面临着被压垮的趋势,它之所以表面上仍然平稳的原因在于中国经济存在着不同的结构,而实质上金融业从体制到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已经不适应经济结构的改变和经济发展动力的变化。如果我们欲要避免金融系统发生总崩溃的危机,就必须从现在开始,未雨绸缪,变革金融业的基础体制,使之适应分工规律的要求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 因此,对于中国来说,金融市场既是一个新生事物,又是一个重建和再造的社会分工体系,我们已经不能够按着资本主义发展的方式规划自己的金融市场体系,当然,我们可以借鉴和学习,但决不能盲目。 一切经济行为发生都同一国的特定的上层建筑相联系,然而,通过我们对中国经济20多年来的发展进程的观察,在金融运行方面,中国金融是最大程度受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影响的一个经济领域,中国的金融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必须充分适应这种文化特点,而企图脱离中国社会文化环境的金融市场建设是不会成功的。
第四章 金融改革的路径安排和具体操作过程
对于中国金融改革来说,经济学家、金融专家、金融界的实际工作者都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但是,也许政治家对于中国金融改革的责任最大,因为中国金融改革在21世纪之初,最需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金融制度的设计者,就目前来说,有关金融改革的各种改革方案也在不断地提出,各种药方可谓鱼龙混杂,但是我们必须具有通过现实因素选择出正确的改革道路的能力。 国有银行的改革是整个金融改革的轴心,这项改革如果搞不好,就意味着整个中国金融改革的失败。在所有的经济部门中,依靠国家计划组织起来的大的中间环节大都已经崩溃,唯独国有银行系统还苦苦支撑,这已经是计划体制所剩下的最后一个阵地,而这块阵地已经不需要修修补补,需要的是奠定新的基础和换上新的武器。另外,证券市场及其资本市场是一个关键,这项金融分工的发展对于经济运行的影响越来越重要,但它同样需要改革。 这章也试图为中国金融改革开出药方,回答中国金融改革“应该怎么办”的问题。金融改革既要符合企业改革的一般原则,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而且,它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领域里的问题,也是一个关系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
第一节 银行业的体制与经营改革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金融业的巨大变革在中央政府的直接参与和引导下,已经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金融运行的主要的和占绝对优势的状况。而国有商业银行在其同中国人民银行分离的初期,是以负责某个具体经济领域的金融业务而划分成的专业银行,它是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的产物,随着80年代末期银行业的竞争态势的形成,其按不同行业和经济领域划分的专业性分工被逐步打破,形成了一种所谓的“工行下乡、农行进城、中行离岸、建行拆墙”的局面,这一过程并不是四大银行对自己经营方向和目标的重新定位问题,这种状况直接反映了按不同的专业领域划分银行业务的不符合经济发展需要,同时也不适应现代银行的经营需要,因此,专业银行发展到90年代初,从政策和金融管理的角度便开始引导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方向转化,但这一进程自提出以来,虽然银行的名称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然而在其体制内核和经营模式的一些最重要的方面却始终没有能够顺利实现转型。 然而,由于国有商业银行通过20世纪80--90年代的经营,已经建立起深入城乡庞大的经营网络,而且占居中国金融业的主导地位,并且事实上在金融业形成了垄断的地位,因此,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与经营改革始终是中国金融业改革的重中之重,由此说来,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是中国金融改革不能避免也不能绕开的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改革只能从这里开始,并且必须选择合理的方式和路径。 在中国金融系统,现行的金融结构已经形成这样的几个大的板快,一是银行业,二是证券业,三是保险业。而对于银行业而言,又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而保险与证券业的企业组织随着金融开放步伐的加快,其构成也开始复杂起来。 一、关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 现实的情况是,四大国有银行在资产方面占居着国内金融市场90%左右的份额,工商银行已经成为世界上拥有最大的储蓄数额的银行,而存款和货款的比重则占在70%以上的份额。然而,从其拥有的资本金比例看,四大国有银行的所有者权益大约在5000亿元人民币的水平。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中国在银行体制的选择方面具有两个典型的特征,一是银行的国有性质,二是按总分行设计了中国银行业的组织系统。就目前经济学界和金融学界所指出的中国银行系统的缺陷方面,普遍认为四大银行存在的首要问题是产权关系不清,处于所有者缺位的状态。然而,从中国宏观经济关系及银行业的外部环境判断,在中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以及市场发育程度方面,我认为中国通过中央政府建立起来的以国有产权为主体的银行组织模式和所有制形态并不是银行业首要的或根本的缺陷的标志。从根源上说,这种体制的基础在于中国的货币——人民币一开始就是作为完全纯粹的国家信用货币而发挥职能,它既不与黄金储备挂钩,也不与任何其它的外币挂钩。人民币的完全纯粹的国家信用货币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中国货币经营体制的国有性质。另一方面,从中国人民币的发行、管理与经营过程的几十年的实践来看,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金融系统也恰恰体现了整体性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以及金融对于保持经济运行的增长与平稳运行的优势。但是,对于现行银行体制的优势的认识并不能成为不进行改革的借口和依据,恰恰相反,优势是体现在过去几十年来中国经济运行在计划体制下的情况。 在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金融业发展中,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在我看来,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在金融对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的低效率或者完全失去效率,这同国有银行的体制失调和经营僵化相关,二是总分行的组织系统形成了庞大的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型的等级制度,不仅造成经营决策层面的首尾不能兼顾,同时失去了经营效益和牺牲了工作效率,而且,在这种组织系统的基础上,已经不能建立起整个金融企业化的组建和破产程序,尤其是现行的组织系统不管存在多么严重的问题,都无法便其破产,国外对于中国金融上的研究说中国金融已经技术性破产,而事实上,这可以被称为一种体制性破产,三是金融资产难以同物质经济的实体部分相对应,并且严重浪费了所占用的货币资源,客观上造成大量的无效投资,它对于经济结构调整起到的作用与其所占有的货币资源数量不相应。这些矛盾和问题都是深层次的。 历史地看,政府对于商业银行体制的总分行制的制度安排并不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内在结构,这才是形成现有的所有金融问题的根源。在我们的金融观念中,银行越大抗风险能力也就越强,而事实上则是另一种境况,银行越大其决策效率越慢,对经济形势和信息处理速度越慢,且无法形成银行及整个金融结构自身的调整,即无法建立银行的破产机制以通过市场行为调整金融同实现经济结构的关系。 这样判断,我认为,在改革之初,如果我们选择单一银行制的发展模式,更有利于商业银行的市场化经营和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而在现行金融结构与总分制为基础的国有银行基础上如何采取和推行,单一银行体制既存在体制阻力,也存在政策选择的阻力,使这种选择几乎成为不可能的途径。 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问题,中国政府已经提出和制定了一项计划,拟用5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把四大国有独资银行改造成为“治理结构完善,运行制度健全,经营目标明确,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商业银行”。在改革的具体步骤方面,分为对其进行商业化经营,公司化和上市。然而,根据中国经济与金融体系基本特征判断,这样的政策思路尚缺乏实现可行的基础和条件,首先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经营受到大量历史形成的不良资产的拖累,而公司化改革则受到现行体制的阻碍,而无论采取整体上市和分拆上市的条件和标准更是难以具备。而且,从根本上,试图通过股票市场解决国有独立银行存在的问题在实际金融改革中根本难行通。显然,改革的政策选择方案尚存在根本的缺陷。 那么,应该选择怎样的现实可行的方案解决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呢? 1、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宜采取通过在银行体制内部解决的方法: 中国国有银行业的不良资产问题,既是长期经营过程中的问题的积累,又是一种体制病症的结果,由于中国银行业的特点,中国金融运行中从来没有形成银行的破产机制,从而通过银行破产的市场手段解决和调整金融同经济其它领域的不对称问题。由于银行的不能破产,而且由于财务核算体系的限制,中国银行业(主要体现为国有银行业)只有背负所有的历史遗留问题运行。 政府对于四大银行如何解决不良资产问题从1994年开始已经非常重视,先是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试图通过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定和的分离使商业银行的问题得到解决,同时,1999年又相继在四家同国有银行相对应的资产管理公司,接手大约1.2万亿人民币数额的不良资产,并推行“债转股”的政策。然而,这些政策措施却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体制与经营问题,因为这些措施都不能从根本上调整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关系即所有者关系。 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在我看来,解决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只有通过国有银行内部即体制内去解决,采取分步骤、分类别的直接核销处理的方式进行。这样的方式虽然显得过于简单,却是可行的。通过国有银行系统内部核销处理自身的不良货款,会造成银行资产的大量缩水。会不会引发中国的金融危机或者金融风险呢?我认为在目前经济运行环境下不会造成金融危机,而是最便利和最有效地解决金融尤其是国有银行系统存在问题的直接方法。但是,大幅度分期分批地核销不良资产必然会造成国有银行的资产缩水,同时消弱国有银行的信贷能力,这是处理不良资产的必然结果,因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已经大到不能也根本无法使其破产的地步。只有制定“一揽子”方案,在“政府——央行——商行”三位一体的联合运作下使之得到解决。 储蓄存款仍然是城乡居民的主要金融行为选择,这成为上述办法的有效支持。当主要国有银行的头寸不足时,中央银行可以采取增发贷币的方式去解决,既便在目前情况下,增发货币也是明智的选择。而核销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过程中增发货币不会引发大规模的通货膨胀。 选择通过国有商业银行直接核销不良资产的方式,一是直接减轻国有工商企业的债务负担,二是不增加商业银行的体制成本,并减轻商业银行的运行包袱,三是扩大货币发行规模和经济运行中的货币规模,四是最有效最直接地调整经济运行中的银企关系,并能够达到保障社会生活稳定运行的作用。 因此,中国银行解决不良资产的方式,根本不可能借签任何发达国家的方式以及第三世界各国的做法,中国处理银行呆帐的方式只能是中国式的,那就是,从国有银行业内部去解决问题,直接核销在计划经济体制及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历次经济波动中形成的呆坏帐,而顺利解决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也就等于解决了中国金融存在问题的一半,并为新兴的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或民间银行的发展阔清道路。 在解决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问题方面,不仅政府甚至包括经济专家都存在一种幻想,即在不导致银行资产缩水的情况下变现,而事实上,这已经成为难以做到的事情。 采取“统一标准,分期分批,集中核清,调整结构”的方法处理和核销不良资产,可以达到如下的结果:1、彻底的一揽子解决债权债务关系,2、信用关系得到调整,3、企业破产机制重建,4、国有银行信贷能力的下降。 相比较而言,在中国经济内部环境和运行特点下,采取通过国有银行内部直接核销大量不良资产的方式,更容易和简单地解决问题。而且,这样的方法不会危机和影响到国有银行的先进资金清算能力和结算渠道,同时有利于国有银行理财功能的发育。 2、在体制改革方面,可以考虑偿试把机构庞大的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划整为零”的组织体制转型: 就中国经济生活的目前状况来说,我们并不缺乏银行机构(或网点)的壳资源,而是缺乏金融创新的活力和效率。完全可以说,国有银行问题如果解决的好,甚至我们不需要增加所谓的中小银行或者民营银行,而相反,如果国有独立银行的问题解决不好,那么,增设几家甚至几十家中小银行或民营银行也不会解决中国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金融问题,事实就是如此清楚地在我们面前,现行的庞大的恐龙般的国有独资银行的体系是中国金融改革无法回避和无法绕过的山岭。 这需要把现行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机构分拆,从而彻底打破国有银行所形成的事实垄断。在我的构想中,分拆国有独资银行并不是为了使其上市,我认为通过股票市场难以解决中国金融业存在的问题,一是股票市场现有的规模不足以解决问题,二是银行上市不能对宏观的金融体制构成多大程度的改善。在分拆国有商业银行的思路中,有一种观点是,将原来的国有独立银行(简称为总行)变成了股份制上市银行的国家控股公司(即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同时直接管理未被剥离的存继银行的业务,将优良的有用的核心“资产”装入上市银行,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选择整体改制的方式,而屏弃分拆上市,第三种观点认为可以纵向划分出一种新的业务领域去上市。但是,我则认为,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必须跳出上市的思路去解决问题,那就是通过宏观经济与金融政策的选择,彻底改革现行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运行基础,再造中国银行业运行的新的基础体制。 因此,我所提出的分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旨在改变现行国有银行的运行机制和彻底打破20多年来国有银行的事实垄断,推行总分行制的商业银行体制向更分散、更小型、更灵活的银行过渡,较彻底地完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制度转型任务。从而改变四大国有银行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不求效益的问题。 从现行的四大国有银行的资产规模以及大量核销不良资产后的情况判断,将四大国有银行分析成为100--200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一的商业银行体系是完全可行的。 分拆后的银行的资本金来源可以是多渠道的,一是接手和分配使用现行国有银行的资产,二是接受各类企业包括引进外资的股本来源,三是可以通过国家政策的推动,直接动员储蓄存款向银行股本转移。 我相信,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已经不能采取修修补补的方式进行,必须采取彻底的体制创新的方法,激活和发挥国有金融的活力。把国有银行进行分拆以实现其制度转型是比较符合21世纪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金融模式选择。这样的改革便于建立起金融企业的破产机制,从深层的经济结构调整去考察,可以得出的结论,企业破产机制的形成是推动物质生产结构改组的有效的途径。同时是优化资产配置的市场手段,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必须有不能创造有效需求的企业死掉,这就像人的生老病死一样,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自然现象,而没有和看不到企业破产局面的经济运行才是不正常的和不合理的。 因此,我主张彻底改变和打破现行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旧的体制,迅速代之于和建立起更轻型、更灵活、更分散、更富有竞争力和决策效率的商业银行体制。在这方面,不得不提及的是,我认为在大中城乡中将原有的城市信用社简单并为一城市商业银行的作法并不成功。 3、中小银行的生存空间及其必要性问题: 在过去的20多年时间里,由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并且它们是面向中国城乡各类企业的几乎唯一的金融服务产品的提供者,这不仅对于中国的经济运行中供需结构来说不合理,同时,对于各类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也不公平和发展不利。然而,这种现象的存在同时也客观上形成了四大商业银行同经济运行中的企业信息不对称,并且造成了大量的信贷资产的损失和流失。这种局面至到21世纪初也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 不过,另一方面,在现行的金融体制之外,却始终存在着试图冲破现行体制的各种金融力量,并且,这种力量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始终处于生长和发展的阶段。比如在南方经济发达地区存在着大批的地下的“钱庄”,在基金业也存在着难以得到确切统计数字的私募基金,这些既反映了中国金融监管的严历性,也表现出监管本身的落后性,但是,无论从现实的和理论的角度,我们都应该给予这些因素以正面的判断和分析。民生银行是以各类私营企业为服务对象的银行,在2002年有报道说这家银行开始对“地下钱庄”开始收编,并得到央行的批准,其实,这无论对于民生银行还是已存在的“地下钱庄”而言,都体现了监管职能落后的一面。经过几年的酝酿而仍然难以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也是如此,其实在金融监管的许多方面,都体现着监管理念和监管职能的不切实际。 中国是否需要一大批中小银行或民间银行的问题,在我看来,中国经济运行以及社会生活已经不缺少银行的“壳”或机构、网点。缺乏的只是资金流通的渠道、经营手段的完善、服务体系的创新以及监管职能的变革。可以坚信,如果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在体制方面和经营创新方面能够迅速适应人们对金融服务的需要,中国就根本不用再增设银行机构和网点。 在中国成立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的问题不仅来自于金融运行的实际状况的压力,而且还来自于金融学界和经济理论界的巨大压力。进入20世纪90年代末,经济学界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呼吁允许组建民营银行,而且这些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花。这里的关键还在于如何设立民营银行的运作体制。其实,在90年代末期的城市信用社改革过程中,大多数城市将信用社合并为城市商业,目前中国共有大致100多家这类银行,其中规模大的23家允许进入同上间短期拆借市场。实际的情况是,将城市信用社的简单的合并客观上加大了潜在的金融风险程度,同时降低了这些机构自身对各类小型企业的服务效率,以经验的判断,这是一项并不成功的措施。 事实上,对于中国金融业来说,成立民营银行并没有任何观念的和法律的障碍,而障碍来自于中国整体经济生活本身和基础结构的不合理性。在现行体制下的国有银行和各类股份制银行,地方性银行的体制改革和经营创新尚未完成之前,民营银行的进入市场只会更大程度上造成无序的、低效益、高成本的竞争态势加剧。 显然,在现行的银行业的制度条件下,设立中小银行和允许组建民营银行并不能有效地解决金融业存在的整体性问题,也不会迅速地解决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 4、分业还混业: 在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金融业在中央政府的政策推动下,从法律和政策的方面确立起了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系统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模式。而与此同时,在全球范围内,通过80年代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进程,美国国会于1999年初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结束了自1929--1933年经济大萧条后长达60多年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划分的历史。192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这一法案确立了美国对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划分,从而结束了30年代以前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混业经营的历史,建立了分业经营基础上的商业银行体系。而直至1999年底《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又结束了行业经营的状况。 对于中国来说,新兴的证券业基本上说是从国有银行的母体中分离出来的,其发展历程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到1986年恢复组建交通银行的时候,最初的设想是把交通银行建成“金融百货公司”,它既可经营商业银行的一切业务,又可以搞保险业务和证券业务。但其经营实践的结果却不成功。 从2000年初开始,签于美国国会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中国国内的经济学界和金融界的一些专家学者以及一些监管高层人士,便积极呼吁中国金融业也应混业经营。对于金融业究竞是分业还是混业的争论,虽然各持一词,各有各的论据和理由,但在法律和政策的方面已经成为事实。其实,即使在美国,在《格拉斯法案》实施了约半年世纪后,美国理论界和学术界对于分离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基本理由进行了严肃的考察后,结果却是:可以获得的历史证据,很少能够支持当时立法基于的基本理由!考察的主要结果如下:1、没有证椐表明,商业银行从事证券经营和投资导致了自身的倒闭,或金融体系的崩溃;2、所有的证据都难以证明商业银行通过将两种业务结合经营,进行了大量违规、越权操作,从而欺骗投资者,存款人和其他机构、个人、谋取自身利益。 从理论上和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走势上分析,人们更容易得出批评中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政策的理由,既使在美国,1933年通过《格拉斯法案》的理由也显得不十分有力。而在中国,即使支持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人士也认为从长期趋势而言,中国金融业也必须走混业经营的道路。这是否说明中国的政策选择从一开始就不符实际或者有违国际金融一体化的潮流呢?我认为,问题的关健在于,中国现行的以银行业为主要构件的金融体系是否能够容纳并有助于证券、保险、信托等等一系列金融分工的发展?从现实的状况判断,回答肯定是否定的。因此,我认为中国金融分业经营的选择符合现状并对金融未来的发展并不构成阻力。只是在监管机构的安排方面,我认为应该选择一条“分业经营、统一监管”的方式,这样做既不过多增加监管成本,同时还有利于在统一协调下监管职能的变革。而对于金融监管来说,解决问题的启示是良好的职能设计和发挥作用,并不是机构本身。 当2002年,中信集团成立后,有金融界权威人士宣称这是金融走向混业经营的可行途径。然而,我认为,金融控股公司型的混业经营能否走向成功的企业之路,这仍是一个有待观察的偿试,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在基础体制本身设计没有根本变革的前提下,所谓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最后只能直到一条死胡同。这已经被20世纪90年代初国有银行直接办所谓的“三产公司”所证明,银行业自身投资的房地产和各类股份公司无不形成了大量的坏帐损失。 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三大国际监管组织支持设立的金融集团联合论坛,经过了几年的工作,在1999年发布了《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根据该原则的定义,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依据此定义,在中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企业类型的投股公司,即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其本身具有主营业务,同时控制两个以上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二类是纯粹管理型的控股公司,母公司没有具体经营业务的纯粹的控股公司,公司的主要服务是投资管理。 金融控股公司在中国应该如何组建、经营及监管。这在法律体系中是一个尚未完全明确的问题,因此,成立和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需要完备。 至于中国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时间究竟需要走多长才算合适,这在目前仍然是一个无法作出回答和判断的问题。相信中国金融实践能够对此做出各方面的有益的探索。同时,我的一个基本判断是,改革应该首先从监管体制与职能设计入手,将来既使需要选择混业经营的时机成熟后,也应该首先由现行的“分业监管”转变为“统一监管”,然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而现行金融改革面临的最关键的问题是监管职能的变革与微观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力问题。 第二节 农村金融问题 中国改革开放新时代的形成首先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这对于“一大二公”的农村生产关系来说,有效地调整了农民——作为劳动力同其基本生产料资——土地的关系,因此,它迅速改变了农村的面貌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无论这种政策多么成功,然而整个农村无疑都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最沉重、最落后的物质基础和经济组成部分。更由于中国农民人口占全社会人口总数的绝大多数和农业科技应用水平的缓慢,农民、农业及整个农村社会不可能成为物质生产力发展的有力的推动因素和带动力量,相反,在中国社会内部结构的巨大变迁中,农民还很难以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或者通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就能够转化成为具有现代化科技知识和文化素质的公民,而中国完成工业化的程度有以及城市发展进程也在短时间内难以一下子消化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因此,由于中国社会结构和历史发展的特殊性所决定,通过20多年的高速经济发展,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中叶农民由于其自由劳动者的身分而获得经济上的好处,然而,到90年代末及21世纪初农民已经难以在自身土地的耕作中获得物质财富,同时,也难以迅速适应新的经济形态的发展趋势,这种状况使得农民自90年代中期以来就成为在收入分配中的经济利益受损者。在21世纪初,中国的政治家及经济学者们又普遍关注农民、农业和农村这“三农”问题,并且也试图对此找到解决问题的出路。 中国社会结构和经济基础的典型特征在于,产业结构的变革以及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并没有形成劳动力构成比例的根本转变。在整个20世纪的经济历史过程中,农民始终占全社会人口的绝大多数,而且,即使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工业化的阶段(1956年--1978年),人口结构在比例方面也没有发生大规模转移,在20世纪80--90年代,中国人口城市化的态势虽然明显加剧,但由于社会总人口的基数太大,中国社会的城镇化的进程将十分缓慢。而且,传统的城市化道路也显然不适合广大的中国农村所要选择的发展道路。 从经济角度探讨,农民、农业与农村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需要金融的支持,但是,单纯依靠从农村社会中形成的金融力量不会对于整个农村问题起到多大程度的促进作用。在农村的经济活动中,金融活动主要由数量众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来承担的,中国农村信用社自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建立以来,始终作为农村经济中一支最主导性的金融因素而存在,在1985年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后,农村信用社被划归农业银行管理,而通过几年的实践,又与1987年农村信用社又同农业银行分家,成为两个相互独立的金融实体。 从中国人民银行合用金融机构监管司提供的数据看,1999年末农村信用社的基本情况为:1、机构数:其独立核算的农村信用社39333个,经撤并:县(市)联社2422个。人员数:正式职工64.2万人,临时工7.7万人,不脱产代办员20.3万人。2、业务情况,截止1999年末,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为14260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13358亿元,仅占全国金融机构当年存款余额的12.3%。各项存款中储蓄存款11217亿元,占全部信用社存款总额的84%,可见,对于农村信用社的存款结构而言,其储蓄存款占绝对多数,说明农村经济中的企业组织发展严重落后。各项贷款余额9226亿元,占金融机构当年贷款总额的9.8%。各项贷款中农业贷款余额3040亿元,占货款总额的32.9%,在整个金融机构农业货款中占比63.4%。乡镇企业贷款余额418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5.4%,超过农业贷款的数量,在整个金融机构乡镇企业贷款中占比68%。可见,农村信用社承担了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的60%以上,这也是形成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主要因素。事实上,对于全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数量而言,一个基本的判断是从统计数字上已经无法判断和测量出不良贷款的比例,经验判断是,除了小额抵押贷款以外的全部贷款中的70%以上可能会造成损失和形成不良贷款。而且,由于整个农村信用社体系在资金结算及支付系统方面的落后性,首先富裕起来的农村居民已经开始把自己的存款转到城市的金融机构中,从而形成农村储蓄资源的进一步流失,这个相信已经明显地发生了,并且,所有的个人投资性活动也主要的向城市转移,金融活动的这些实际情况更加剧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困境,同时,农村信用社对于农民和农业生产的信贷资金支持力也呈下降的趋势。 通过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与管理实践,可以看到,农村的信用关系处于破产的状况下,而同时,农村信用社已经没有能力承担起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任务,而农村又是最需要得到金融支持的部门和领域。 从农村社会发展在21世纪的任务而言,我认为必须从两个方面牢牢抓住其发展的实质:一是解决农村社会的交通、通讯、能源和食品等物质基础,一是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的教育、科技、文化和医疗卫生等分工形态。这两个方面是促进和带动中国农村发展的主要力量。在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方面,中国政府必须有长远的眼光。 在21世纪之初,中国农业的国民经济基础地位受到严重的考验,不仅是因为国内经济结构的巨大调整的结果,而且明显地受到世界经济形势疲软的影响。中国农民在20世纪形将结束之前的连续四年中,其收入呈逐年下降的态势。而对于占中国人口75%的农村人口来说,尚存有4个多亿的剩余劳动力。而且,在中国已经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之后,国外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门槛将降低,而传统的对于进出口的调失手段越来越难以发挥作用和受到限制。因此,在21世纪的百年航船开始航行之初,如何极大地和迅速地从宏观经济政策方面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以增加和极大提高农民的收入,这就不仅是一个现实的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整个中国社会稳定的问题。 我认为,中央政府应该着手制定全国性的覆盖农村社会的保障制度,以使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实现城乡同步进行。固然,这需要各级政府的强大的财力,然而,这却是一项在21世纪实现中国持久经济增长和长治久安的措施。 第一点:在金融方面,一个重点面向和支持农村社会发展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业需要的。1999年成立的农业发展银行宗旨在统一全国的粮食收购,而目前的规模尚难以完成和承担推动和支持农业和农村社会发展的责任。 政策性银行的筹集方式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提供支持。 第二点:重建和极大改善农村中的金融体系,目前的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试图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的——“江浙模式”,即将农村信用社组建成为农村合作银行的方式,并且组建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可以肯定的是,运用增加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的模式,不仅不会增加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力,而且也难以加强它的支农力度。依靠增设管理层达不到市场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这已经在城市信用社的合并重组中被证明是失败的。 我认为,现行的农业银行的体制,特别是农村信用制度经营与经济体制严重阻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问题出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限的资金不能用在真正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由于农村信用关系的破产,资金已经出现向城市转移的趋向,二是其体制阻碍着农村社会的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因素的发育。 通过金融政策的引导,把社会资金引导到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方面,应该是新世纪之初中国货币金融政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倾向。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自2000年8月从江苏省开始,到2002年9月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省级农村信用计联社。但是,我们不难判断,如此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改革并不是真正的符合市场规律要求和农村金融市场发育的要求的变革。在很大的程度上有可能使农村信用社走上行政化经营的老路以及传统企业治理的“金字塔”的等级体制,而不是发挥基层社的经营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同时,更关键的问题在于,统一法人地位后的信用联社对经济及金融形势的反应滞后,却拥有很大的权力。而且,从此割断农民的参与信用社经营和管理的渠道。因此,事实上这种改造是走着国有商业银行在治理模式的道路和计划体制观念指导下的行政干预的方式。 从江浙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考察中,我们可以判断出,政府尚没有关于农村金融究竟应该如何改革和发展规律的深刻的认识和判断,同时没有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统一的规划方案和符合经济规律的政策与制度的安排。而目前的金融学界及经济理论界在金融改革方面已经失去了对于中国金融未来及应该选择的道路的判断力。几乎所有的研究文章只是简单地重复着国有银行和现行金融体系的缺陷,在提出的改革措施方面,对于国有银行的改革最终是上市的目标,同时要求允许放开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和成立中小银行,而对于金融发展规律的深层问题的探索和理解却很少涉及。 农村信用社是新中国金融业在农村长期建立起来的金融活动的主体渠道。在进入21世纪的时候,对于这个渠道的改革不应再有不必要的政策选择的失误,应该把这个渠道在各级政府的金融改革的推动下,以最合适的方式交还给农民。这样做才能够从根本上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增长、农民收入的增加以及农村社会的发展。而如果仍然依据陈旧落后的观念组织起一个大的农村信用社联社系统和“金字塔式”的等级制度,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毁掉农村信用社未来。固然,农村信用社自身已经积累了自身难以承担的贷款风险,在此时,政策应该敢于承担起化解和治理这种风险的责任。 必须坚信一个观念,就是不管农村信用社的办公条件、经营手段及人员素质多么落后,但如果政策选择得当,那么从农村信用社的机制中可以发展出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的现代化的银行体制。而如果我们采取不恰当的方式,就只能毁灭和抑制其市场化发育的步伐。 其实,把城市信用社合并成为城市商业银行,事实上就是一种不成功的金融改革实践,而在21世纪之初,从政策取向上又企图以成立各级农村联社的形式把农村信用社组合在一起,只能从实际上步其不成功的后尘,走上以行政性的组织低效率垄断农村金融资源的老路,说明在金融改革的政策思路方面,已经缺乏真正的符合中国经济增长和从根本上调整经济关系的政策创新意识。 探讨从金融方面对农村社会发展的支持方式,不仅是金融监管层的任务,而且是政府的职责,政治家所承担的责任要更大些。当然,农村金融业不能脱离开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实而孤立地存在,政策的任务是需要通过农村金融的发育为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开辟出路,同时给予农村经济发展以外力的推动和帮助。农村金融必须走全新的发展模式和道路,而企图继续走行政性的农村金融管理的方法只能继续使农村金融业死水一潭。 新的金融发展之路来源于广大农民对于农村金融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创建起真正拥有最广泛农民参与的农村金融组织,这才是21世纪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比由之路。中国农村发展应该找到金融同农村经济结合的最佳联结方式,几十年来的农村信用社系统的运行,固然已经取得了不可低估的成果,加之80年代以来农业银行对于农村经济的影响力,为农村经济服务的金融体系也已处于完善的过程中,然而,通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农村金融实践看,目前的农村金融在服务体系与方式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缺陷,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21世纪,中国农村需要金融的全方位的支持,只是需要找到一条符合农村金融的体系。 无可否认,广大农村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滞后因素和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为数众多的农民也不能够在短时间内成为现代化的公民,对于中国来说,农村问题具有十分特殊的性质和意义。 中国农村大规模的变革和发展才刚刚开始,在建设的方向和发展层次方面,必须采取全新的策略,既要避免走传统工业化的老路,又要避免发展的负作用,在发展与建设的先后顺序方面,一是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化程度,大规模发展生态农业,提高土地的单位亩产量,保证粮棉油等基本农产品的整个社会需要,二是解决农村社会的交通、通信、能源的需求,使农村发展奠定在良好的物资基础之上,三是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开发农村的人力资源,提高农村社会的第三产业水平。 总之,以健全农村社会的物质基础为中心,以大规模的科技普及、教育普及和现代化文化意识的渗透,将把中国星罗棋布的农村最有效的联合起来,也将把农村的发展奠定在一个良好的起点上,农村社会最终会转化为中国整体性发展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而金融领域对于农村社会的发展来说,是一股最重要的第三产业的组成部分,它应该成为最活跃的生产力因素,在农村的发展中发挥作用。 第三节 证券市场 对于中国20世纪80--90年代的经济增长过程来说,证券市场在90年代的蓬勃兴起是中国经济发展史上值得浓抹的一页。它不仅为中国经济增长带来更加生动和富有活力的局面,同时,也使得中国经济增长及其经济运行显得异常神奇。但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发育也是受到计划体制及其观念最直接影响的金融分工体系,这也使得这个系统已经存在许多的体制性弊病。 当证券市场发育到2002年末的时候,有关统计数字显示,深沪证券市场共拥有上市公司1200多家,总市值已达4.5万亿元左右。中国证券市场市值已经跃居亚洲第三,仅次于日本和香港地区。而在上市公司数量上已经超过了香港、台湾、韩国等地市场,仅次于孟买、东京、大坂等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数量已是1990年的118.7倍。中国发行的证券品种也已逐步丰富,涵盖了股票(A股、B股)、国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等。而拥有股票帐户的人数也增加至接近6000万人。 然而,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些数字,数字并不代表证券市场内部真实的信用关系、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证券市场的制度安排是否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要求等实质性的问题。 中国的证券市场是通过国债的发行与兑付工作而在80年代中期逐步从国有银行体系内得到发展的。而股份分司及其上市公司的出现也并不是基于传统的企业制度发展的自然结果,这就注定中国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在完全行政安排与支配下运作的系统。在1956年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完成后,中国的企业制度成为纯粹的国有产权基础的经济组织开始的。因此,证券市场作为经济改革的产物,也必须从一开始就被赋予承担改造国有企业的使命。在这个企业制度转型的过程中,也就体现了现有的中国证券市场在实践方面积累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全部的成功与失败、矛盾与问题、绩效与浪费。在上市公司的股权选择方面,为了坚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上市公司在股权结构方面的安排过程中采取了国有股、法人股和公众流通股,其中国有股占居绝对控股的地位,大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5%左右。这样的股权结构安排的结果在于,使证券市场直接充当了帮助国有企业筹资的功能,而事实上,从企业制度的改革方面而言,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和价值,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上市也只是改善了企业经营所需的货币资金的问题,而其企业运行中,在政企关系以及企业与股东的关系两个方面得不到实质改变。上市安排成为国有企业变相的从证券市场中股东的手中借款的最便宜和最廉价的渠道,这个渠道与国有企业从国有银行借款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货币资金进入的会计科目的差别和借款期限的长短而已,在银行借款走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在证券市场融资后获得的货币资金则堂而黄之的记入股本和所有者权益科目。 这个问题在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几乎成为整个证券市场的中心问题。不仅经济学界对此予以特别的关注,而且经济政策也试图偿试解决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问题。 在经济学界来说,关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争议在2001年初达到最高点,最典型的表现则是经济学家吴敬琏同《证券市场周刊》的交锋。吴敬琏认为:1、中国股市投机成分较重,股市盛行的违规、违法行为使投资者得不到回报。2、“全民炒股”不正常,良好的投资机会和投资场所均不成熟。3、中国股市中股票的市盈率太高,60多倍市盈率存在着太多的股市泡沫。而《证券市场周刊》观点则是:1、股市监管得力、市场繁荣、投机成分不大。2、“全民炒股”不成立,中国人炒股才刚刚上路,而对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这一问题,应该具备一定的耐心。3、要辩证看待股票的市盈率,当前市盈利虽然不低,但还算正常,不存在很大的风险。 与此同时,关于国有股票减持问题也已成为定局,中央政府于2001年6月12日发布了《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暂行办法》,试图着手解决国有股问题。然而,随着这个办法的出台,沪深两个交易的股市指数也应声倒下,股票市场对此作出了强烈的反应,到2001年11月23日证监会不得不暂停了“国有股减持”的实施,最后,终于在2002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停止通过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沪深两个证券市场才稍稍启稳。 可以说,在经济学界和证券业界,关于证券市场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而进入21世纪以来,这种争论更加激烈,然而,有关的一切争论都缺乏科学的态度,缺乏逻辑与现实相统一的经济理论思维能力,这使得有关证券市场的争论无助于解决实际问题。面对市场存在的许多问题,有一种观点竟然认为需要“推倒重来”,这不仅不是一种对待经济领域问题的科学态度,也是一种对现实问题的不负责任的态度。中国的证券市场是不能够推倒重来的,我们只能站在1990年以来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 显然,中国证券市场的规模较之于美国1.7万个上市公司,12万亿美元的市值有着天壤之别。然而,证券市场也成为中国经济生活中一个最为敏感的神经元。它不仅直接反接和表现投资者对经济生活的信心,同时也直接反映对政治形势及经济政策的态度和普遍心理。 从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看,“包装上市”和“捆梆上市”是一种普遍的争取上市指标与额度的办法,而且做假帐、任意改变财务数据等现象也极为普遍。同时,自90年代发展起来的基金业问题也通过媒体被揭露出来,这一切都严重危机到投资者对中国证券市场的信任和信心,也在很大程度上标明了中国证券制度安排的落后性。就21世纪初的证券市场的表现来看,我们可以判断证券市场已经发生体制性和制度性的危机。完全有必要全面采取措施,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对这个尚不会影响到中国国民经济全局的证券市场有必要进行一次“推倒重来”式的变革。但是,完全的推倒重来是不可能的,也会引起动荡,所以推倒重来必须是站在现有的全部证券市场的基础之上的改革。 显而易见,试图通过现行的证券市场以出售现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的方式已经被证明是不被投资者接受的。那么,究竟如何解决现有的1200多家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呢?这即是一个经济发展问题,又是一个政治问题。 对于解决已经上市公司的国有股问题,我认为,从宏观经济政策的选择方面,已经几乎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重新核实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的数量,采取向现有的二场市场投资者按无偿配送的方式解决,而对于其法人股的存量,进行折价向二场市场股东配售的方式解决。以达到上市公司真正的股权分散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同时也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的经营模式的改革。这种政策选择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还股于民”的措施。就是以现有的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基础,首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进行核实,对于不流通的部分——国有股和法人股权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对国有股来说,可以采取折价的方法无偿送配给二级市场中投资者,而法人股可以向上市公司的内部员工转让。通过深沪两市成立以来的十几年来,证券市场已经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数千亿的货币资金,这主要是二级市场的投资者的贡献,现在对于解决股权分割的遗留问题来说,是需要中央政府采取“还股于民”的方式了,采取如上两种方法,完成对于现存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股权不统一的问题改造,而对于新上市公司的国有股问题,可以从股份制改革的一开始,对于国有股采取有偿转让的方式解决,有偿转让的所得收入采取国家与上市公司按比例划分,国家可以占大头,企业可以占小头,具体比例可以通过论证后确定,这样,实现上市公司的股权全部流通。从而彻底解决证券市场的股权分割问题,我相信,按着这样的路径去解决问题,会使中国股票市场继续繁荣20年。 在中国证券市场的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根本合理的解决之前,我认为不宜在国内股票市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为了引进资金而盲目向外资开放,这样做会使得中国股票市场的问题更加复杂,而且不利于市场问题得到解决。 对于中国的股票市场来说,中国股票市场的发挥筹集资金的功能已经结束,无论政府还是企业都已经不能够再把股票市场视为“圈钱”的市场,而是需要把主要的精力集中在充分发挥它的配置市场资源的功能、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公司和世界领先性的企业方面上来。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速度在世界范围内是无与伦比的,它已经走过了粗放的发展的阶段,已经不能再不顾及市场质量而一味注重于它的筹集资金的功能,如果这样,就不仅是对上市公司负责,而且是对于中国证券市场负责。如果再听任证券市场许多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因素存在,那么,这个市场的危机以及它的危机对于宏观经济运行的打击也将会异常严重。 证券市场对于中国的宏观经济的影响已经成为一把“双刃剑”,我们不能只看到它的好处,能够为国有企业筹集大量的资金,但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如果一些关键的问题解决不好,它同样也会极大地伤害经济发展本身。对于证券市场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而言,并不是没有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出路,而只是受到不正确的观念的影响,或者缺乏改革的勇气与信心,但是,另一方面,中国证券市场的许多问题又已经不能再拖,如果再拖下去,就不仅会阻碍证券市场本身的发展,而且将会对投资人的信心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使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不可收拾。 中国证券市场的问题无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股票市场十几年来的发展所形成的各种遗留问题,主要是股权结构的分割问题,也就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不能流通问题,二是新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统一的问题和在二级市场中的定价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的好,中国股票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是可期的。 中国《证券法》中回避了股有国、法人股的问题。对于新上市的公司,应该尽快解决股权的统一问题,即不再允许有国有股的存在,也不要允许存在法人股。一个企业——无论什么行业、什么性质的企业,欲要成为证券交易所中的上市公司,就必须首先股本结构上成为一个在股权结构方面完全流通的公司。而国有企业欲要完成上市的公司,必须在上市之前完成国有资产的重新核实并完成其售让工作。 通过中国证券市场十几年来的实践,说明中国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尚未形成一大批成熟的市场监管人员,同时,也缺乏符合中国实际的制度设计者。证券市场的监管是宏观金融监管的一部分,监管需要有清晰的思路,而这来自于对于证券市场运行主体地位的清醒的认知能力。证券市场的构成主体首先是证券的发行者和购买者即投资者,而投资者又是市场的最基础的组成力量,没有它们的参与,也就不形成证券市场,而其它的组成部分都是市场的中间环节,是不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因此,所谓监管,也就是合理的协调股票的发行者和购买者之间的关系,而其它部分的利益永远都是次要的。证券市场监管已经把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视为第一的要义,但问题在于在处理许多的实际问题方面,这种理念还不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 由于证券市场建立起来的仍然是一种筹资借款的渠道,难以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和企业产权交易的形成。 统一股权结构,实行全部股权流通只是解决中国上市公司遗留问题的确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证券市场必须是一个发展的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等重要方面的监管一点也不能放松。 对于中国证券市场而言,最好的选择是在允许外资全面进入之前合理的解决遗留的国有股问题,否则,将是证券市场面临更加复杂的主体关系。而且容易形成风险。 另一方面,基金业的制度建设的缺陷也已经明显地显现出来,自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到的股市大调整,已经使得中国幼稚的基金业面临全面亏损的境地,基金业的畸形发育实际上给中国证券市场积累更多的问题。据报道,根据49只封闭式基金已公布的2002年来年报告,只有11支盈利,38只基金净性为负(亏损),总亏损额超过16亿。中国基金业的制度安排的明显缺陷已经在股市调整过程中明显的表现出来。这不仅是基金管理费需要改变,而且,整个基金业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与地位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如何依据证券市场的自身发展规律安排基金业的基础制度,已经成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我们不应该把证券市场的问题积累到累似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那样严重后,再进行改革。事实上,中国经济增长的内在因素以及外在环境已经给予中国经济在制度调整方面的时间不会太长。因此,从基础制度方面重新规划中国证券市场的组织结构和内在主体的配置体系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已经为上市的国有企业贡献了数以千万亿计的资金,现在是应该国家制定统一的政策把国有非流通股权还给投资人的时侯了。证券市场的筹集货币资金的能力并不是无限性扩大的,投资人对于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信心也是有一定限度的,即使没有所谓的国有股减持问题,上市公司的质量问题同样需要关注。一个不致力于不懈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证券市场是没有前途的。 中国证券市场应该成为培育我们民族优秀企业的摇篮,这需要从现在开始就精心设计符合企业发展规律的法律和规则,设计完整的证券市场运行的框架体系。在过去十几年证券市场的发展中,我们对于证券市场的建设尤其是对于股票市场的监管,显然忽视了其背后的实质问题,这就是整个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体制尚不完善,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缺乏符合它们自身根本利益的法律程序的建设。证券市场是现代经济运行中最开放的市场,我们不能够人为地扭曲它,也不能“播下龙种、收获跳蚤”。 对于中国来说,证券市场存在的时间尚且不长,但它却是最需要小心保护的市场,我们需要珍惜和爱护它,只有这样,在未来的对于证券市场的建设中,才能够采取正确的态度和立场。 第四节 金融改革的切入点和具本步骤 由于我把金融系统视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中间层,也就是说,金融系统属于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中介领域。这个系统因社会专业化分工的扩大而产生,并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发展,但当20世纪下半叶以来,人类经济结构在科技革命的影响下发生了根本性质的转型,金融业受到来自供需双方的挤压下,在全球范围内发生不适应症。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极为特殊,因此,金融改革事实上并不是中国社会经济改革总过程中的一个独立的系统。它的变革必须和其它的物质经济基础结构变革步伐相一致,才能够获得整体性的成功。回顾20世纪80--90年代以来的中国金融系统的重大变革,金融系统存在的最关键的问题是整个系统同物质实体经济的相脱节。在供需结构的平衡关系过程中,金融就象排球里的“二传手”,这样的比喻或者并不准确。而中国的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恰恰在于没有能够充当供给与需求关系中间的合格的“二传手”的角色。它的成功只在于吸收和组织社会资金方面,而在发放和运用货币资金方面几乎始终处于失败的状态。这就使得本来应该用“两条腿”站立在经济运行河流中的金融业失去了“一条腿”,而且是失去了最为重要的一条腿。 从金融改革上说,我并不认为央行是否允许成立中小银行、民营银行或私人银行是十分关键的问题。相反,我的主导性的观点则是,在20多年的经济改革中,由于对于依据计划体制的思路建立起来的四大国有独立商业银行缺乏整齐划一的基础制度改革,从而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在基础体制及经营方面失去了改革的动力和发展的正确方向,这才是最重要和最关键的实质性问题之所在。在这种局面下,我认为,即使允许设立一大批中小银行或民营银行,不仅它们没有太大的生存空间,而且中国金融企业也只有在低水平的竞争和高成本的经营中运行。 从中国现阶段的宏观经济改革判断,我认为,中国经济改革在下一步的几乎是唯一的选择,那就是从法律上和经济改革上推动劳动者同国有生产资料关系的直接结合。如果依然作不到这一点,就不仅解决不了自身社会面临着的许多经济矛盾,而且就金融领域而言,也难以逃脱金融危机的冲击。 中国金融改革面临着必须解决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金融企业制度建设问题,即选择何种形态的金融企业组织模式;二是金融同宏现经济运行的关系问题;三是金融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地位及其发展前景问题。我认为,从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出发,就可以推导和判断出中国金融在21世纪的改革方向和基本政策选择。 而究竟由谁来解决这样的问题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决策过程。中国金融改革当务之急是解决这个问题,然后才能够开始进行怎样改革的历史进程。因此,首要的问题是解决中国金融业的监管体制和监管职能的设计问题。职能最为得要,从现实而言,中国金融业决不缺乏监官机构的壳,甚至于也不缺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业的网点和人员。我们缺乏的是符合经济规律要求金融监管职能和金融制度基础,而没有这两者,中国金融改革要获得成功,甚至于中国金融业欲要发展就几乎是不可想象和无法想象的事情。 有鉴于此,对于中国在21世纪初的金融改革的切入点和具体操作步骤,我做如下的回答: 第一:中国金融改革的真实的切入点以及21世纪中国金融业发展的起点是,首先确定金融监管系统的符合中国经济发展规律要求的职能。各类金融监管机构必须深入研究并把据金融运行同宏观经济的相互联系特征,这就要求它们首先改变传统的监管方式和工作思路,监管不是一种程序化的工作,它最重要的是及时发生问题并疏导金融运行的渠道,这要求金融监管必须成为宏观金融运行的思想库类型的组织。 在金融监管方面,应该设立一个非永久性的工作组织,这个组织由政治家、金融专家、社会工作者、经济学家、各类经济及金融系统的实际工作者组成,他们的任务就是帮助政府寻找金融监管的合理的职能:设计中国金融未来的制度以及为解决现行的金融问题提供方案和依据。经验说明,中国金融业大量问题和矛盾的存在都和金融监管机构缺乏工作效率和良好的职能设计相关,致使问题不断的积累并且得不到及时的化解,甚至于对于业已存在和发现的问题也采取拖延的方式。职能缺位几乎是所有各个层次的监管机构都处于功能失调的状态,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都不在其根本点上。 解决中国金融存在的问题,需要一个高效率的统揽全全局的工作机构去处理,从而推动现行的监管机构发挥良好作用。 另一方面,除了需要设立一个统一协调现行各类监管机构的非永久性的组织外,中国金融改革需要具备和设计明确而具体的纲领,这个纲领可以充当21世纪中国金融改革的“宪法”。事实上,通过对国内20世纪80--90年代以来20多年的金融系统发展与改革的实践的总结,以及对于国际社会20多年来的历次发生在金融危机的教训,我们也应该明确规划出中国金融未来的真实面貌。对于金融改革而言,简单地进行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设立中小银行或民营银行、提高对外开放程度、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这些单一的措施都不会解决问题。这就需要配套改革,这个措施与方案必须是整体性的和综合性的。 第二步:在金融监管系统的体制和整齐划一的监管职能设计完成后,应该进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证券市场的管理与经营模式的改革。这个步骤必须在金融监管系统职能改革之后完成和进行。 从近20多年来频繁发生的国际性金融危机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金融同物质经济的供需结构的联结环节发生问题和脱节。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如此,对于发展中国家发生的金融危机也是如此,不管危机爆发的诱因是什么,这种脱节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日积月累的结果,包括物价体系的失调、货币发行的过量、国际收支的平衡程度、企业财务制度失真等一系统因素。最终的结果是,金融越来越成为游离于物质经济之外的因素,其结果便是大规模金融危机的发生。 在分析中国货币流通的特征时,我已经指出中国金融业的典型特征和支柱因素是家庭部门成为全社会货币资金的主要的持有者,而国有商业银行则相应地成为所有经济部门最大的债务人。它的稳定与正常运行在今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取决于储蓄资金的动向。因此,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要根据储蓄资金的数量及结构作文章,以此调整城乡居民同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制关系,即调整劳动者与(银行间所有者权益)生产资料的关系,这是中国宏观金融获得稳定局面的根本出路。 因此,按着我的判断,中国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并不是设立和发展所谓的民营银行机构的问题。而是通过“储蓄转股权”的方式对现行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产权社会化的改革进程。当然,这种改革方案需要具体化和详尽论证。这需要对国有商业银行采取整体分拆、划整为零的体制再造。 证券市场的问题也是解决“国有股”这一十几年来的遗留问题。在对于“国有股减持”方面,仿佛可以采取一个叫做“多赢”或“双赢”的途径。而事实上,这个方案是不存在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政策思想必须符合实际,这个实际是必须依沪深两市中6000万的二级市场的投资者的利益为中心,而不是其它。一方面,对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已经急需一次大规模的彻底的清理和摸清底数,对其进行重新估值,然后,采取逐步的、分期分批的向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无偿配送的方式解决。这种方案可以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十年繁荣,而“有偿转让”的任何选择都有可能导致一次大规模的股市崩盘。 第三;金融企业制度建设需要和监管机构职能的重新设计同时进行。 现在的局面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进退维谷,而其它类的中小银行仍然处于低层次的网点和人员的扩张之中,同时,国内的经济专家普遍要求允许设立民营银行,这给予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以很大的外部压力。然而,我认为,对于新建的无论是商业银行而是非银行金融的机构,都需要看新设计其制度基础、经营摸式和调整监管思路。这需要在设立程序—经营方式—破产终止的一整套环节上都必须有整齐划一的标准和制度安排。否则,我认为中小银行的设立和民营银行的成立都会是一种“低效率、高成本”的政策思路。 金融制度设计必须先行。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以至1979--2000的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中,中国尚未发生过金融机构破产案件。但在90年代,已有一些金融机构被关闭。主要集中在1997—1998年的金融业的整顿中。 1997--1998年关闭的金融机构 机构类别 | 名 称 | 时 间 | 银行机构 | 海南发展银行 | 1998.6. | 信托投资公司 |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 | 1997.1. |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 | 1998.6 |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 1998.10. | 城市信用社 | 21家城信社:其中海南5家 广西13家、青海1家、广东2家 | 1997年关闭5家 1998年关闭16家 | 农村信用社 | 广东恩平市18家农村信用社 | 1998.12. |
中国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国家立法机关应该认真研究及制定金融机构的破产程序和法规建设。否则,仅仅依靠政策将不足以维持宏观金融运行的稳定局面。金融机构的破产是调整金融同宏观经济运行关系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破产,这种关系就永远不能得到及时的调整,但这并不等于矛盾和问题的不存在和能够得到良好的解决。 金融改革的步骤和具体操作方式必须统一规划,一切具体的措施也必须是有计划改革方案中的组成部分,中国的金融改革不能从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开始,也不能从所谓对金融机构各级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年薪制)开始,它必须是一种立足现实而又能够深刻准确地把握未来发展方面的统一的步骤和方案,这就要求改革必须从金融结构的基础方面进行。否则,中国金融系统就将积累更多的问题,最终会不可避免的爆发金融危机,从而威胁20多年来改革开放所取得的经济成果,进而造成整个社会动荡而危机国家安全。 可以说,中国金融在21世纪的改革历程的基本路径和步骤应该是:监管职能完善—现代金融制度确立—经营方式革新—规范的金融市场形成。这是一种以宏观到微观的改革思路,改革不能够以微观金融企业为起点,它必须从金融企业开始又不能直接从金融企业开始,而必须从制度与职能设计开始。 换一个思路考察,计划体制使得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没有经历一种根据经济环境和在完全竞争的局面中经历一种从小到大的发育过程,而这样的发育过程则是任何市场体制中企业发展的必经的阶段。这造成整体性的国有银行在基础体制与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对于经济运行及市场规律要求的不适应。中国经济的分散性和实体经济的落后程度以及人口众多的现实都要求社会货币资源不能被几家大的金融机构垄断性的占有。
第五章 怎样克服中国式的金融危机
自20世纪80—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趋势也是国际性金融危机的成因,不待说,发展中国家的金融问题比发达国家更加严重。中国的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现在已经直接面对这种局面,由于国内经济结构的“二元化”和多样化,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双方已经把金融业的运行和生存空间挤压的非常狭窄,无论金融业把自身看的多么重要,它作为一个经济因素所起的作用都会越来越小,这种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关键是我们应该如何适应它。 保证了中国金融运行的安全,也就保证了中国整个经济运行的安全,这就是金融对于经济的最大贡献。而保证金融安全的手段并不存在于金融业的内部,这取决于中国宏观经济结构的顺利的调整和各种产业的迅速的资本有机构成的升级,从国际范围而言,则取决于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分工中的地位加强。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制度影响,中国金融具有自身的特点,克服金融危机的办法存在于中国经济结构内部,我们必须对此有深刻的认识。
第一节 全球性金融危机给中国的启示 第二次世界大战尚在进行中的1944年7月1日,但这时盟军的胜利局面已经明朗,来自45个国家的许多代表,他们大多数是经济学家,在华盛顿的布雷顿公园召开会议,这次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议诞生了三个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其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为重要,确保汇率稳定的重担就落在它身上,到1946年底,已有46个国家按照美圆和黄金来制定其货币平价。这种固定汇率机制维持到1971年8月15日便发生崩溃,有45个国家调整了本币的国际汇率。战后执行的固定汇率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一直持续了二十多年。这种体系从一开始实际上缺乏对于世界经济发展事实情况的考虑,一是各国经济会在世界分工中发生变化,二是世界货币市场会根据不断改变的产业体系直接影响对某种货币的需求,因此,一种企图依靠固定汇率组织世界经济运行的体系也就注定要崩溃。可以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最大受益者无疑是美国,实际上在这种货币金融体系崩溃之时,美国也已基本完成了其自身社会经济的科技化进程,也就是说,自1944年建立到1971年解体的过程,美国基本实现了经济形态的升级和完成了科技革命。 自20世纪80年代起,第三世界各国也开始了对于自身社会的改革进程。在拉美国家实施了声势浩大,范围广泛的改革开放。这不仅对于其自身是前所未有的事件。而且,对于整个第三世界来说也是引人注目的,有人称之为这是拉美大陆上的一次“经济政变”,这些相关国家改革开放的主要内容包括:贸易自由化,放松对外资的限制,从而使外资的投资领域进一步扩大,申报和审批过程中的行政程序更加简约,私有化、税制改革、企业改革、劳工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这些改革开放政策对于其各自国家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其积累的问题和矛盾也是之后的经济增长过程中首先在金融领域里爆发出来。几乎与拉美国家的改革同时,在亚洲大陆也形成了以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被称为“四小龙”的经济快速增长区,它们的经济发展各自走出了具有特色的道路,而同时,经历了长达30年的高速增长过程之后,1997年下半年,在泰国首先发生的金融危机在一夜之间泼及整个亚洲地区。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也与拉美国家和亚洲经济发展齐头并进。 在第三世界国家改革进程与经济增长中,从20世纪80--90年代的20多年中,也同时是这些国家的金融动荡和出现严重危机的时期。从1982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开始,拉美国家的金融危机不断。自1982年开始,墨西哥就发生债务危机,导致其国内发生通货膨胀,到1987年的这段时间里,其年通货膨胀率超过160%。于是一个稳定计划被迫出台,其主要内容包括紧缩财政,扩大税基,降低边际税率及提高纳税人的纳税度,按额纳税,以及消减支出等,对主要外债进行调整(利用执行第一个布雷迪计划降低了应支付的利息总额)。在此基础上,还进行了主要的结构改革,包括私有化与贸易自由化。在执行紧缩财政政策的同时,墨西哥也保持着货币紧缩政策以便将通货膨胀压力挤出金融系统。除了保持高利率外,墨西哥比索还用于抑制物价。但继1982年之后,1994--1995年又发生金融危机。阿根廷的金融危机也一直持续到21世纪之初,在2001年再次爆发,同时引发社会整体性动荡。 在亚洲,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对于日本和东亚各国来说是经济高速增长的黄金时期,日本在这个时期里,依靠其在电子、汽车等领域的发展,一跃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强国。而1997年下半年的亚洲金融危机首发于泰国,首先是泰株对美元的大幅贬值,从而引发菲利宾、东亚各国货币纷纷下跌,韩国和台币也紧随其后,日本的大证券公司和银行也纷纷倒闭。 不仅拉美各国和东南亚各国爆发了大规模的金融危机,而引领世界经济潮流的超级大国美国的经济问题也层出不穷。自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后,美国的股票市场在1987年10月爆发危机,而到1999年1月29日,代表高科技的纳斯达克指数首此突破2500点,然后开始急剧上升,到1999年11月3日突破3000点,12月29日突破4000点,2000年3月12日创造历史最高记录5048点,但好景不长,仅一年时间,到2001年3月12日,纳斯达克指数跌破2000点。人们普遍开始反思纳指崩溃的原因,认为如下:一、期望值过高,二、急于求成,三、大吹大擂,四、金融投机,五、诈骗,六、群体效应,七、用钱太多,八、缺乏基础设施。同美国股市连续阴跌一样,一些声名显赫的公司顷刻之间土崩瓦解,商界领袖名誉扫地。大公司的会计丑闻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现然,美国经济正在经历着人类20世纪第二此世界大战以来的最大的转折,也有可能再次引发美国国内的企业革新。 对于发生于20世纪80--90年代拉美各国和亚洲的金融危机,我在这里并不是要述说这个危机的过程和结果。金融危机是已经发生的事实,对于中国来说,中国的人民币在这一过程中尚置身于自由兑换的货币门槛之外。但是,关键的问题是需要深入探讨发生于这20年的令人惊心动魄的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增长以哪些启示,并且找到避免中国金融动荡的出路和办法。 世界性的金融危机极大的改变了中国经济增长所面临的外部环境,这是我们首先需要清醒认识的开端观点,金融危机是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表现,而不是实质和根源,这则是我们所需持有的第二个认识。由于工业及制造业的成熟,第三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已经不能过份倚重于外贸和货币金融问题,这则是我们所需持有的第三个认识。 因此,必须把第三世界各国的金融危机放置在一个全球性经济格局的剧变中去认识。发达国家包括美国及欧盟各国以及亚洲的日本,它们同样面临着极其严重的货币金融问题,只是这些国家的产业基础和科技发展水平先进,金融危机对其的打击也就不会致命。 在我看来,金融危机根源于经济运行过程中长期形成的供需结构矛盾对金融系统的挤压作用,最后导致金融对供需关系的传导作用失效或失灵。 通过20世纪80--90年代的世纪性和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我们对于经济形态及其经济增长应该和必须持有以下的认识: 第一点,人类社会经济形态正经历着自17--18世纪以来又一次根本性的变化时期。这使得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动力发生了根本性质的变化,经济增长的动力已经由单一的产业力量向着科学、技术、知识、文化、信息等一系列因素转移。这一点是说明中国面临的国际经济环境以及寻求自身社会发展出路的根本性观点。如果我们不对经济增长持有这种理念和充分的意识,中国在寻找经济增长的政策方面就将会是落后的。 第二点,经济增长动力的根本变革导致货币金融因素在整个经济运行及社会生活体系的地位、作用、职能发生巨大的变化和调整。在这一过程里,货币金融问题存在着一个如何与新经济形态接轨的问题。因此,货币的职能和金融业的作用面临着急剧的调整。 我的观念是,随着经济发展动力的转移,货币金融在经济运行和增长中的作用正处于一种快速的消弱趋势。在这方面,我与国内体系经济学家与金融专家有着裁然不同的认识。曾几何时,由于邓小平在讲到金融问题时的一句话:“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之后,这句话就被广泛的传播和应用。但是,许多人并没有从此中认识到货币金融问题的根本性质和以及现代中国经济的实质 第三点:由于世界性的经济基础结构的变革,导致货币的基本职能在经济运行中的回归,并且,货币金融问题对于社会生活中的保障作用必须加强。 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是,自17世纪英国发生产业革命的以来,到20世纪的时间里,资本主义制度及整个社会体系是引领世界潮流和生活变革的因素。而在这种制度下,货币始终充当了和发挥着资本的作用和职能。无产阶级的伟大思想家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时候,专门对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条件予以全面揭示,这个条件就是货币在商品市场中找到自由劳动力即劳动力成为商品。货币从此也就进入了资本的大门,它不仅成为创造财富的活的力量,而且是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的经济资源。 而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中,其计划体制无论在前苏联还是在中国,这个制度从一开始就声明“劳动力不是商品”,货币金融一开始也是作为一种国家直接支配和控制的因素进行安排的,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货币不是一种自由发挥作用的经济资源。由于劳动力不是商品,因此,货币因素本身也就没有获得成为资本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的政治制度的前提,国内的许多经济学家在探寻计划体制的缺陷和中国现行的金融制度的缺陷时,在指责体制性不完善的同时,并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国经济金融制度安排对于拥有世界上13亿人口大国的积极作用和意义。 其实,历史地说,社会主义制度对于货币金融问题在社会经济中的安排,客观上是在探寻一条货币职能的回归之路。资本主义制度把经济生活中的货币安排成为资本,社会主义制度正是试图实现货币回归于对人民生活的充分的保障作用的道路。当然,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在世界范围内首先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诞生,总结起来,主要的问题是社会主义制度在对于经济增长与发展方面失去了效率和效益的原则。 在我看来,我们现在要做的事情是,我们并不是要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对于货币职能的安排做出简单地否定,相反地,必须充分认识这种制度对于货币在社会生活和经济运行过程安排的优点,从而依据现实的国内、国际金融趋势,探索和确立中国货币问题和金融改革的现实的办法和最直接的出路。 全球性金融危机告诉我们,金融业不能在其经济的基础结构及基础产业未能实现全球一体化之前而完成全球一体化的道路,并达到全球一体化的局面。也就是说,第三世纪各国的经济发展,必须首先有自身社会经济基础的同世界接轨,才会实现自身的货币金融同全球一体化的进程。这一点其实再明白不过了。拉美各国金融危机的导因是国际性的债务危机,而东南亚各国的金融危机起源于国际游资对于货币市场的冲击,其根源在于这些国家的经济中基础产业的落后性。日本同样是亚洲金融危机的受害者,但是,由于其具有基础健全的制造业体系,它的货币金融动荡对于其经济运行的损害来说,也就只是表层的和皮毛性的伤害,而不会伤及经济的内脏。 在中国走向金融国际化的进程中,当务之急仍然是如何在21世纪前20年代培养起全球化的企业,这种企业必须货真价实的从基础产业中诞生,并且具有先进的科技力量支持。目前中国还不具备这种实力的企业组织,在全球的500家大企业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金融企业的身影,即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都排在其中,一般说来我们认为这是值得骄傲的事情,然而,从另一个角度去认识问题,这也说明中国的经济结构尚存在严重的问题。对于企业来说,货币数字不能代表其资产质量,同时,规模庞大也不等于其拥有持续发展的动能和稳固的赢利模式(渠道)。 中国货币金融问题是双重的和多重的,它即面临着同国际金融体系接轨的问题,又面临着同国内经济众多产业领域的重新衔接的问题,而这两方面的问题都是充满风险的。就目前而言,中国的货币金融问题是主要的国内债务和国内信用关系问题,进而言之,也是金融运行体制和货币流通渠道的问题。因此,解决中国金融问题的措施方法必须从国内生产关系的特点中去寻找,盲目地引进国外的解决金融方法甚至制度,只能把现行的金融体制扭曲,也不会取得良好的成效。 中国经济运行的问题、矛盾和症结已经明显地积聚和集中在金融系统。这个系统也已经负重累累,一方面,需要对症下药,另一方面,需要有一揽子的治疗方案。 在金融改革的实践中,继续发挥货币对于稳定人民群众生活的作用。这是中国社会货币流通所体现出来的特点,也是真实的生产关系的反映,同时使得金融问题带有的明显的政治化色彩,这恰恰成为中国经济增长和金融改革的优势。从这个角度而言,简单的推行和选择金融自由化的方法与道路显然只能把中国经济推向深渊。全面实施金融自由化必然为发达国家通过金融系统掠夺中国的社会财富打开一个异常方便之门。而我们现在的工作则是,即要保证这扇大门的敞开,又要保证社会财富的体内良性循环。东南亚的各个经济实体在这方面已经饱受苦头,中国作为亚洲最大上发展中的国家,对于解决自身面临的金融问题方面即要方法得当,又要面向未来。 惊心动魄的20世纪80--90年代的全球性金融危机随着20世纪的过去并没有成为消失,但它应该在我们的视野中被充分的认识。其实,中国在这场金融危机中也并没有能够置身事外,虽然其内部仍然显现得风平浪静,必须看到内部问题的积累有可能成为发生金融危机的导因。而在不牺牲经济增长质量和保持制度稳定的前提下,避免发生金融危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决策者们的首要政策目标。然而,金融改革又必须进行,但截止目前,我们仍然没有关于中国金融改革清晰的未来轮廓,中国金融改革迫切需要制度的设计者。 对于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金融业的成长来说,其内部的改革力量正在增强。然而,我们的体制本身还并没有培养起一批真正的能够从全球经济、金融问题出发以及对于国内金融运行规律是有充分认识的金融家队伍。金融系统中的绝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念还不适应现实改革的要求和未来的趋势。在体制内的金融系统员工的主要职业价值取向普遍的相当陈旧,这甚至于成为金融改革主要阻力,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导致某些具体的金融改革措施走向误区。不仅体制内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由于普通员工参与程度的不够而缺乏活力与金融创新能力,同时中国的整个金融管理系统也难以应付金融变革的形势,不适应改革的要求和对于现实金融问题缺乏真正的了解、认识和研究,难以对于全局性的金融问题提出有效的政策措施以及我们对中国金融的真实未来面貌和框架形成一个真实而具体的设想。商业银行的改革过份强调了奖励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同时忽视了整体性的员工参与和创新,而监管系统的改革则过多地选择从金融系统中间环节解决问题,而不能触及整个宏观金融的基础体制方面。一个最富挑战和有趣的问题在于,经过了中国金融系统的20世纪80--90年代的发展进程,在下一步的金融改革中,什么力量才能够成为金融制度的设计者和改革者。而改革者既需要从系统内产生,又必须得到广泛社会支持。 在金融改革方面,需要的是制度的设计者。他们应该由立法部门、中央政府、金融监管系统、国有商业银行的决策成员以及金融系统一切追求改革的员工组成。这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体系。然而,却不需要为此设立一个永久性的组织机构。而设立一个直接推动和设计中国金融改革的非永久性的工作机构则是十分必要的。 中国金融改革不是借鉴,而且根据整体的特点首先进行制度创新。全球性金融危机以及主要的是第三世界各国与东南亚金融危机说明,第三世界国家还没有能力在金融领域和发达国家交锋的能力,我们必须在这场世界经济大变革的过程中增强自身基础产业竞争的能力,才有可能在货币金融市场上赢得平等的位置。 第二节 中国金融风险程度的基本评估 对于中国金融业风险程度的评估是一项极其困难的事情,因为我们目前仍然难以全面制定合适的符合实际情况的量化标准,显然,中国发生金融危机的条件并不能简单地从各种金融数据中去探寻,也不能机械地运用金融业的不良资产占比为标准。对于中国来说,金融系统的风险是否爆发和可控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金融观念的变化和全部社会关系的状况,同时也取决于政府所采用的金融政策是否有效。 中国属于第三世界发展中的经济尚欠发达的、落后的大国。在中国经济运行的整个系统和过程中,货币与金融问题的重要性是通过20世纪80--90年代的经济增长和发展而不断体现出来的,既伴随着这个时期的经济增长,由于货币问题的积累在80年代曾经出现了几次高比例的通贸膨胀,不仅表现为生产领域内生产资料的短缺和价格的轮翻上涨,而且在消费领域内即日常消费品的价格也处于上涨的状态。在80年代,根源于经济规模的扩张以及家庭部门的货币积累对于日常耐用消费品的大规模的、普遍的需求所带来的物资短缺,而生产领域内的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则是由于投资规模的扩张造成的。 进入90年代后,90年代初的经济过热主要由盲目的房地产投资造成,以银行业为主要资金供应者的投资纷纷投向房地产领域,同时在正统的金融体制外出现了大规模的集资、拆措等融资活动。 就现实来说,中国金融业存在的风险积20世纪80--90年代以来的所有问题、困境、矛盾和危机于一体。其病症集中表现在金融系统,但其根源即病源却存在于金融系统之外。这并不是不要金融业对于大量的风险资产责任,而是说解决问题的方法必须是综合性的和全面性的。 由于中国现行的金融运行采取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政策选择,对于中国金融风险的基本评估可以从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进行测评:1、国有商业银行;2、证券业;3、保险业;4、民间金融的状况及结构;5、资本市场及管制方面。但是,我们的分析必须是综合性的,因为很多问题并不能完全的对号入座。 1、银行业: 现行的国有银行业是我国全部社会信用的主要承担者,也是全部社会信用的集聚地。这个系统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完全是按着计划体制的模式以及国家控制金融的思路运行的。我已经指出,银行业所存在的问题并不简单是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而且出现在基础体制本身。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国有银行业充当了各类工商企业的唯一的资金供应者的角色,同时吸收全社会的闲散资金于一身,而家庭部门则分散地充当着银行的最大的债权人。 在经济改革的初期即80年代里,银行对于信贷资金的运用和发放基本上没有任何的风险意识和控制风险的理念,鼓励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经营似乎是银行经营的主流思潮,直到90年代中叶,由于大量的不能收回的信贷资金的不断暴露和出现,银行业风险意识也处于急剧的增强趋势。但我并不认为国有银行所扮演的经济角色是中国渐进式改革成本的支付者的角色,而是中国社会改革初期特殊经济发展阶段中生产关系的表现,在不承担任何经营责任和后果的银企关系中,资金只是计划体制下国家安排完成的指标,而在微观金融活动中,资金则成为人情关系的附属品。资金的借贷不以强制性的经济信用关系和信用标准去衡量,这是国家控制金融以及实际的资金流动的根本性的对应关系。而最后的失败也只能是体制性的。国外的评估机构在90年代后期宣称中国银行业的技术性破产,然而,这种表述并不确切,其实中国银行业的问题可以叫做正常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体制性破产。 中国现行的银行业是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母体中一步一步脱胎出来的。计划经济甚至不需要存在一个经营性的商业银行系统,货币资金从发行到流通、分配、借贷、工资都是由国家制定计划来完成的。自1948年底至1979年,中国只有一家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它是属于财政部的一个部门,即负责城乡居民的储蓄又负责发放工商企业的贷款和办理结算业务。自1984年恢复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四大专业性银行先后建立并开始业务经营活动。从其成立的一开始,它们就不是以明确的盈利目的和经营倾向的商业银行。截止2000年末,从帐面来看,国有银行业的收入来源构成情况是:利息收入占69%,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占17%,国债收率占10%,手续费收入占2%,汇兑和其他营业收入占2%;而在支出方面的情况,利息支出占57%,营业费用占22%,各项准备金计占10%,金融机构用往来占6%,固定资产折旧占3%,其它营业性支出占2%。然而,这仅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的数据。对于分析金融国有银行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虽然有一定的帮助,但事实上并不具有多大程度的价值和意义。和国有企业的财务数据一样,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对于它的实际情况也存在很大程度的不准确性,没有盈利能力和盈利来源是金融企业长期行政化运行的结果。 面对这样庞大的国有银行系统,即没有充足的资本金和资本金的补充渠道,又没有符合市场规律的赢利能力。我们也不能依据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企业标准来衡量它的风险程度和营运机制。同时,在它运行过程中造成的不良资产(即呆坏帐)即不能让它承担完全责任,同时必须通过解决这个关键性的问题,从金融领域内部出发去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另一方面的问题是,被人们称之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问题既不是国有银行本身造成的,也不是它自身经营成果的结果,它同样是计划体制的遗产。那么,最终的问题是,中国银行系统到底存在不存在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其最后的结果又将以何种方式表现出来?答案应该如下:在不遇到突发性社会政治动荡的情况下,银行业自身不太可能爆发大规模的、普遍性的挤兑危机。同时,银行业自身又已经无力和根本不可能依靠自身的经营化解这种危机的潜在因素。因此,危机的根源是内在的,而解决危机的办法必须在一个更大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中去解决。 2、证券业: 中国的证券业尚不是一个成熟行业,它的发育时间还很短,如果从1984年中国财政首次发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国库券算起,它才仅仅经历了大致20年的时间。而证券业发育的代表性事件应该从1990年12月相继组建成立的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算起,截止2002年底,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市场达到4.5多万亿的规模,上市公司数量在1200多家。而证券公司的数量也多达110多家,其净资产数额达到1000亿元,然而保守的估计其不良资产也超过50%的比率。 中国证券业的发育同样是受到计划经济观念支配的一个领域。在其主要的发挥为国有工商企业的筹集资金的功能之外,并没有起到资本因素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经济成长的应有的资源配置的作用。所以,如此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对于市场经济而言就是先天不足的,它在为国有企业发挥筹资功能的同时,其资本流通和合理配置货币资源的功能始终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和体现。 证券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占份额已经处于不断增加的趋势,但作为中国经济生活中一个金融分工领域,它却比银行业具有更大的优势和发展潜力。但是,现存的所有的证券公司也与银行业面临着几 乎一样的问题,一是没有明确的赢利能力,二是其资本金严重不足。它们获得资本扩张的渠道和能力也十分有限,仅仅依靠现有的赢利渠道已经不足以继续维持其生存。证券业的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业务品种的创新,另一方面是制度创新。 进入90年代后期,与证券业紧密相联的证券投资基本在开始起步,然而,基金业从总体上说尚未真正走上规范化和透明化的经营之路,组织体系同样异常落后。 必须把证券业的发展纳入到统一的金融体系中,逐步调整和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使其真正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对于证券市场来说,股票市场即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作用不容忽视。必须通过逐步调整上市公司(企业)的股权结构而建设起一个开放的和国际化的证券市场。 对于证券业的风险制度来说,我认为由于证券公司的规模以及整个股票市场在经济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它们的风险尚处于一种可以控制的程度,然而这却是一个极其敏感的经济神经,需要政府高度重视证券市场的风险。首先取决于股票市场的稳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必须得到解决,同时需要首先照顾二级市场中6000多万股民的利益,因为他们是稳定和维护股市基本因素。在这方面,中央政府和证券监管委员会必须对此有清楚的认识,只有二级市场股民的利益得到充分的维护和保证,才会赢得股票市场的持续发展力。 3、保险业: 保险机构的支付能力同样已经受到经济理论界的普遍关注。几家大的国有保险企业的财务状况已经存在许多不良的问题。而且,在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中国保险企业的市场资产收益率只有1.19%,而国际行业平均水准为2.1%,高出中国近一倍左右。中国保险企业的净资产占资产的比率只有9.99%,而国际同行业平均水准为15%,显然,同银行业、证券业一样,盈利能力和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也已经十分突出。 与此同时,中国保险机构的不良资产较之银行业和证券业来说很难给予准确的估计。保险机构在20世纪80--90年代的经营中,特别是在90年代初的自身经营过程中,对于资金运用始终缺乏严格的自我约束,各类投资损失也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而且,保险基金始终缺乏一种良好的升值方式,它们的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它资金运用方式。在1998年10月,国家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全国同行业拆借市场,但只可从事债券现券交易,1999年7月,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购买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1999年8月12日,国家将保险标准范围放宽到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办理债券回购业务,1999年10月底,国家允许保险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但是21世纪最初两年的股票市场的不景气已经使保险资金造成上百亿的损失。在2001年,中国保险机构推出的投资产品和万能寿险等变相分红产品,因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也陷入亏损状态。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空间广阔,它现在仍属新兴的和成长性的金融分支。它的发展取决于自身体制和理财能力的提高,而风险防范在于保证和避免发生支付危机。 4、民间金融业的状况 由于计划体制的单一性和对货币的管理的严格限制,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活动只是小规模地和零散地存在着,它们的生存空间十分狭窄,而且表现为只有当国有银行的银根抽紧的情况下,就越活跃和越具有冲破体制压力的形态。直到90年代初,大有冲破现行的体制之势,其典型的事例是1991年“长城公司”的集资活动和1993年查处的“无踢非法集资案”。这两个典型的事例是试图冲破现行金融体制的金融活动,以高利息作为集资的诱耳,而且,80年代未到90年代初,中国社会经济活动普遍的风险意识还尚未培养起来。 民间金融活动的资金规模难以从数据上进行完整的统计,据有关金融专家估计,民间金融的规模约为合法金融渠道规模的三分之一。但是,在乡镇企业及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和南方地区的规模庞大,已经形成了众多的具有相当资金实力的所谓的“地下钱庄”,据估计,中国地下钱庄每年的洗钱规模约为2000亿人民币以上,其中主要包括走私收入洗钱和腐败收入洗钱,同时还有各类外资企业进行通过各种途径转移的利润。各种研究资料显示,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民间的各种金融活动大约相当于国有金融系统强规模的三分之一左右。进入21世纪之初的2002年,有消息报告说民生银行“收编”地下钱庄得到中央银行的允许,但问题在于,与其把经济发达地区普遍存在的“地下钱庄”通过所谓收编的方式合法化,就不如制定法律和政策使其自身取得合法经营的资格和地位。 民间融资活动的动力直接来自于经济领域中私人部门企业的发展和规模扩大。但在很大程度上,它们是通过国有资产流失而获得生存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与民间融资活动同时存在的,是到90年代后期,在股票市场中形成的以私募基金为代表的金融成份,而且随着股票市场规模和容量的不断扩大,私募基金的存在也已经初具规模,估计其资金量在2000--5000亿元人民币之间。 民间金融活动的活跃既是对现行金融体制的冲突,同时给予其十分沉重的外部压力,而且它们可以成为金融创新和新型信用关系的雏型。这是一支必须正确引导的金融力量,简单地给予压制是不能够解决问题的。 其实,不仅民间金融活动正冲击着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及陈旧的职能设计。而且,得到县一级政府广泛支持的农村基金会组织,已经标志了地方政府组织金融活动的破产。农村基金会的破产和处置方式是归并到农村信用合作社,这给本来经营压力沉重的农村信用社以更大的支付压力。 与民间金融活动相应的一个问题是现金问题,通过现金交易的规模自1986年银行结算改革后,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相反,尚处于逐年扩大的态势,形成难以计数的现金交易的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偷逃税金是一个主要原因,另外,银行始终没有开发结算帐户管理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我的基本判断是,民间金融是一支健康的力量,只是需要引导。 金融监管必须正视民间金融活动的发展态势。对于此,中国尚缺乏应有的监管措施,监管者的职责是应该给予各种民间金融活动以正确的符合实际情况的疏导,使其正常地发挥作用。堵塞这个渠道已经不可能,结果肯定适得其反,抽刀断水水更流。从监管职能上填补监管的空白,才是金融监管的责任。 5、资本流通及其管制: 截止1983年以前,中国是一个没有任何利用外资的国家,而到90年代末,中国就已经成为除美国之外的世界上第二大利用外资的国家,在2002年一年中,中国吸引外资数量据统计超过500亿美元。但这种判断是否真实,中国到底是资金的净输入国还是输出国的问题也已经引起争议,一个事实是,中国国内的各种招商引资活动不断,并且都有各级政府出面,但真正落实的国外资金究竟有多少,这却是一个缺乏统计的数据,而大量的报道则是招商引资的所谓的“合同金额”,其实那只是一张废纸而已。国家外汇管理局就资本外逃的一个研究专题指示,估计1997--1999年累计资本外逃530亿美元,平均每年177亿美元,平均每年占GDP的比重2%,据财政部办公厅“积极财政政策”课题组的研究资料表明,1997年和1998年资本外逃分别为365亿和388亿美元,1999年后有所扼制,仍高达238亿美元。但据对经济活动的经验观察,我认为中国的资本外逃数量要远远大于国家外管局和财政部的调查数据。而中国历年利用外资金额,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1990--2000年为3000多亿美元。 事实上,由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在各类行业和各类企业的广泛展开,中国资本流动的监管力度处于不断弱化过程。在法规上虽然有种种障碍,而事实上这些障碍早已打破。 防止资本外逃和克服资本市场风险的办法只有不断地完善中国经济的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 通过上述的对于金融系统的五个主要的方面的情况阐明,我对中国金融风险程度的基本评估可以叙述为:中国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的条件基本具备,金融危机的条件是内源性的,而金融危机如果爆发的导因却全是外源性的,由此判断,发生金融危机的导因可能有二:一是如果不发生普遍的社会动荡和政治危机,那么,中国金融业存在的问题只要处理得当,就能够得到平稳的解决,二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后,中国金融业面向国际金融接轨和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中国货币即人民币必须获得和具备抵御外国资本的巨大冲击力的能力。 中国成功度过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资本项目尚未开放,外资不存在大规模冲击人民币的条件,二是金融的债务问题主要是高储蓄率,储蓄存款的稳定是保证国内不可能发生大规模的金融危机的条件。 第三节 化解金融危机的办法 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中国的金融危机已经发生,也有的学者认为中国银行系统充当了改革成本的最大的支付角色。然而,我们必须把金融问题放置在中国经济运行进程中主要的生产关系中去认识,才能够真正揭开金融系统的云环雾绕的神谜面纱,不过,就对中国金融业的研究情况来说,学者们也正在揭开金融系统的神谜面纱,只是对于中国的普通百姓来说,国有银行系统在普通百姓的心目中仍然是一种在风平浪静的海洋中航行的永不沉没的巨轮。 纵观20世纪80--90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其根源固然是由于经济基础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动力转移造成的,但对于第三世界国家来说,起源于80年代拉美各国的金融危机具体导因是由于国家债务危机,这些国家的经济及金融危机持续到21世纪之初,而对于1997年下半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来说,则是起源于货币市场受到外国金融投机家的冲击,不管其发生金融危机的诱因多么不同,但都说明第三世界国家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实体经济同金融市场发育的不平衡,或者说是金融市场对于经济发展程度处于严重的失衡状态。 金融危机的发生虽然有着不同的诱因,但是都存在一个问题和矛盾的积累的过程,病来如山倒,但是任何病症都是机体逐渐丧失免疫功能的结果。 中国金融系统的情况有着和东南亚国家几乎相同的表现,在20世纪80--90年代的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过程中,国有银行系统在历次经济周期性波动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在整个80年代阶段,国有银行充当了国有工商企业以及乡缜企业、个体工商户资金的几乎是唯一的供应者的角色,到80年代末期的经济结构的调整中,社会的信用状况及信用关系就已经急剧的恶化,进入90年代以来,在90年化初期的经济过热阶段,整个金融系统为房地产业提供了难以计数的开发资金,而绝大部分已经沉淀为国有银行中的不良贷款。如果单从资金数量的问题来估计,我估计国有银行也只有运用全部资金量的25-35%的比例维持着整个行业的正常运行。 既然如此,那么,中国式的金融危机的表现又是什么?它如果真的发生,将以什么为导因发生,同时其规模又如何呢?而我们避免中国发生金融危机又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呢? 中国的金融危机已经显示出其基本轮廊,就目前来说,其表现出式如下: 第一:经济运行过程中整体性的信用关系破产; 第二:金融系统同整个经济实体的对应结构和职能失衡; 第三:人民币的汇率被高估,只是在它还没有成为国际货币市场中的完全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不会严重的表现出来。 签于上述的三种情况,我认为正是城乡居民的储蓄欲望支持了整个中国金融系统的表面上的正常运行,这也表现着中国货币流通的主要特证,而避免中国发生大规模金融危机的办法也必须从这个主要特征中去探寻。 事实上,由于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反而使中国金融系统表现的四平八稳。其实小规模的局部的金融危机确实已经发生,诸如深圳发展银行的破产,广国投的关闭以及县级政府组织起来的农村发展基金会的支付危机都说明问题,只是由于绝大多数城乡居民仍然怀抱强烈的持有的货币的心理和储蓄意愿,国有商业银行也就仍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普遍的支付危机而已。 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只要中国社会的政治局面稳定,只要政府迅速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快速成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家庭部门仍然充当货币资金的最大的占有者和赢余部门,那么,中国城乡大规模的支付危机就有可能避免。那么,中国金融问题的积累已经表现为这样的一个问题,整个金融系统的存在已经不能充当经济增长的促进力量和符合市场要求的配置货币资源的因素,而克服和解决这个问题就成为解决全部金融系统问题的矛盾主要方面。 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金融业的运行表现了同80年代的截然不同的面貌,可以说,在整个80年代,金融业是在没有自我约束和任何风险控制意识的粗放经营中渡过的,而正是由于这个阶段所形成的大量的不良货款,进入90年后半叶开始,国有银行把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这是形成1997年后明显的通货紧缩趋势的原因。而且,由于国有商业金融向各类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资金能力的弱化,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严重的资金缺短局面,为了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这个问题,中央银行制定和进行了一系列的货币政策的重大调整,但实际执行的结果是货币政策对于经济运行的协调能力的失灵。 进入21世纪之后,整个中国金融业的困境更加深重。一方面,各类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有增无减,一方面在体制上仍然找不到有效的改革出路。原有的问题得不到克服而新的矛盾又不断涌现。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和社会因素都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而金融业无论在观念还是在体制方面都还依然陈旧不堪。 就现实情况估计,中国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的诱因有二:一是国内政治形势的动荡,二是随着金融开放步伐的加快,外国资本的冲击力,由此看来金融危机的原因是内在的,但发生普遍金融危机的导因则肯定是外在的。 在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动荡中,城乡居民强烈的消费愿望是导致商品零售价格普遍急剧上涨的因素,但那是积几十年人民币储蓄的结果,人们把数额庞大的储蓄存款视为“未出笼的老虎”,而90年代同样是储蓄存款余额最大幅增加的十年,到20世纪末,银行储畜存款余额达到80000亿元人民币,但社会商品零售物价却持续走低,不管经济政策如何推动和引导,储畜存款“这只老虎”就是不再出笼。原因究竞是什么?这一直是困惑所有经济学家和金融专家以及政策制定者的经济之谜,其实谜底十分简单,只是人们把持币视为生活的唯一可靠的保障。因为市场经济改革使人们认识到,除了持有货币之外,其它的任何组织和政策都靠不住,而惟独没有意识到中国经济问题的积累已经使我们的社会所面临着发生金融危机的境地。 如何解决中国金融同经济运行关系这一对矛盾,就成了宏观经济政策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认为,由于中国经济运行的市场化程度尚低以及人民币还不是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自由兑换货币,也就是说中国金融开放的程度尚低,因此,在这样的经济运行环境中,发生整体性的和普遍性的挤兑危机的可能性不大。金融危机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国内各经济组织和单位间的信用关系危机,这不仅是宏观危机的表现形式,而且是一切企业组织的具体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体系的危机。信用关系是在国有经济组织(也可以说是国有企业的)之间的千丝万偻的债务关系危机形成的,根本的原因在于金融发育同实体经济要素间的失衡。 在这样的国内市场需求不足、失业人口大量增加和制造业缺乏国际竞争力的环境中,所有经济学家和经济政策的决策者都把如何剌激需求放在首位,而忽视通货膨胀的潜在威胁。而事实上,我们看到的中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所谓的通货紧缩现象只是货币流通渠道不畅和体制原因造成的,并不是真正的缺乏货币数量,那么,面对这种矛盾的局面,应该采取如何的经济政策措施避免和克服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关系危机和金融业的困境呢?我认为,在经济政策的选择方面,需要从如下三个方面入手治理: 第一方面:正确合理的解决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的出路问题。无可否认,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从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组建以来,证券业就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它们是引导城乡居民分流储蓄存款的一支活生生的力量和极其富有吸引力的场所,这也是导致中国金融结构发生变化和结构调整的因素,然而,这种结构调整和金融业的分工在很大程度上还不是由市场规律起主导作用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被分割成——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流量股,三种股权结构相互分离,互不相通,后两者不能够流通,使得证券市场在短短的十几年中却积累了相当大的风险,甚至大于国有银行系统的风险,然而,由于其规模尚小,这样涉及城市金融领域,还不足以发生象银行业那样的影响。 同解决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的出路问题紧密相关的问题,就是需要有全新的金融企业组织和资金流通渠道。这涉及国家法律体系和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调整,但是,中国金融的潜在危机因素也正是在于能否维护金额庞大的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的稳定性,事实上稳定了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也就稳定了整个中国的金融系统,甚至可以说是稳定了整个国家的经济生活。由于中国经济的体制特点和货币流通的特征,社会的货币(作为财富符号)持有者已经是全社会的城乡居民个人,在这里,不管储蓄存款数量上和结构方面有各大的差别以及贫富分化现象。 现实的情况是,由于金融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金融领域都在不余力地争夺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资源。然而,我的看法是,必须从法律的角度赋予和产生全新的金融企业组织。这是引导储蓄作为真正的经济资源向市场转化的唯一正确的方向。 同时,正确处理和解决民间金融活动问题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可以说,由于城乡居民储蓄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不研究解决储蓄问题的方法,就不能真正解决中国的金融主要问题。 通过20世纪80--90年代的经济改革,金融业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而金融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模式尚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革。 第二方面,合理解决各行业、各类别国有企业资产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相互间的债务关系问题。可以说,国有企业的存在以及其资产流动性差是制约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长期计划体制下的对于国有企业的投资,无不是一种船到地头死的现象,国有资产从一开始就缺乏流通性,而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资以及整个财务核算体系即会计制度不合理,已经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同实际财富数量严重背离,问题积累到现在,已经到了需要从法律、政策到企业制度的大调整的关头,国有资产如果不盘活和发挥效益,一方面就只有流失,另一方面只有其使用价值逐步灭失在闲置中。处理和解决国有资产的问题,一个基本的正确思路是分还股权给劳动者个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因为企业中的劳动者并不持有企业的股权,经营者对待他们手中的资产无论在经营过程中还是需要处理时都不符责任和因此谋取私利。 解决国有资产的办法需要采取“还资于民”的方式,国有资产面临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使国家(各级政府)顺利的而且有偿性的从国有资产管理者的主体地位中退出,一是怎样有效调整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关系模式。这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的方面,我所设想的方法是必须采取一种“还资与民”的方式,即将现有的各级政府直接控制的国有企业资产作价,以股权折价的方式向企业劳动者进行分配和转让,有偿所得用于社会劳动保障,而股权可以允许劳动者自由转让。 这一过程可能需要扩大货币发行,但不会诱发大规模的金融危机,而且对于现行的金融业的冲击力不会太大。不从劳动者和国有生产关系的方面解决国有资产的政策选择都会无一例外的失败。这已经被起自1986年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所证明。 国有企业的债务危机以及企业间的信用关系危机必须得到解决。这首先需要全面清理正常的和不正常的国有企业的资产状况,采取一揽子解决和处理方案。国有企业中的生产资料(包括固定资产)已经同它自身的财务状况出现严重的失真现象,国有企业的财务数据失真是一种长期存生的事实。 因此,正确解决和处理各类国有企业的债务危机和调整企业间的信用关系,发生全面金融危机的另一个问题,是克服金融危机的两个极端中的一个。因为中国的实体资产同金融资产出现了明显而明确的分割持有的现象,即在财富的一端是大量的金融资产(货币余额)沉淀在城乡居民手中,变为国有银行系统的储蓄存款余额,另一即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却没有严格合理和符合市场价格的尺度和财务指标。因此从这两个方面入手解决问题,是避免和克服中国金融危机的最根本的两个方面。 第三方面,在中国金融全面开放之前,必须处理好同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进程。 中国金融体系的对外开放,必须采取慎之又慎的步骤,中国是一个经济技术基础尚不发达的国家,而且就国内经济的运行状况来说,工业和整个制造业尚缺乏国际竞争力,在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基础产业尚缺乏国际之争力和缺乏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时,简单地依据于金融业的开放程度的提高就难以避免发达国家资本力量的冲击,同时,开放的程度愈高还有可能形成国内资金的外流,这是金融开放的两种必然的可能性和必然出现的情景。 到21世纪之初,中国国内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可以说还不存在。资料显示,1998年中国500强企业的平均资产规模仅相当于世界500强企业平均资产规模的不到1%,2000中国516家重点企业的销售额约力4120亿美元,仅相当于世界500前两名埃克森一美孚和沃尔玛的销售额,516家重点企业总资产和销售收入的平均值,分别相当于当年世界500强平均值的1%和2%左右,中国基础产业中的企业同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还相差甚远。但这是中国经济之皮,而金融之是附着于皮上的毛,那么,在中国不拥有一批是有相当国际力的基础产业的大企业之前,我们仅仅自喜于几家国有银行在世界企业界的排名顺序,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道理很简单,金融企业从来就不是物质财富的实际的创造者。 因此,在这方面,中国金融对外开放必须头脑清醒和慎之又慎。基础产业领域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优势企业,将是从根本上制约中国金融对外开放步伐的因素。因此,中国金融也决不能撇开自身基础制造业的竞争力而单独地对外开放,因为没有一大批在国际市场上纵横稗阖的基础产业领域的企业出现,中国的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也就没有力量,这才是问题的根本。中国金融业只有同基础产业一起,为着打造中国基础产业领域的优秀企业,才能够最终赢得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正确解决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即正确引导国内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的出路问题、合理解决国有企业的债务危机和各类企业间的信用关系危机问题以及根据经济发展程度适时安排金融对外开放的步骤。此三者,可以帮助中国避免和克服发生大规模普遍性的金融危机,也是问题的关健之所在。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也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后 记 没有人提示或命令我要写一本关于中国金融改革方面的小册子,但是我必须去写,完成这项工作完全出于对自身从事的金融事业的一种责任。可以说,这是一个业余研究者写出的,肯定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但这却是一部热情的和富有使命感的作品,而且绝对是自己独立思考的结果,结论出自于作者站在最基层金融工作的亲身感受和体验。可以肯定地说,一切理论知识皆来源于对所思考对象的真实体验。在这方面,我感到,做为一个有着长期从事基层金融工作经验的人,在对金融业存在的许多问题的理解方面,有着自身的优势,作者也试图依据自身亲历的大量事实出发,从最广泛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我感到,由于中国金融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展时间尚很短,中国人对于金融业的认识普遍的还十分肤浅,现在的情况是,绝大多数身处金融业界的人士已经对金融未来变得比较麻木,他们只是穷于应付日常工作、照章办事和照本宣科,而那些能够经常对金融改革发表意见的人们,包括许多经济学家和金融学家,他们对于中国金融改革的态度和药方多半不具可行性。这就形成了这样一种局面,有实际金融工作体验的人们已经失去了思想力,而有思想的人们却没有对金融工作的深刻体验。 事实上,金融改革走到现在,越来越受到我们所持的不合适宜的观念的局限性。中国金融制度转型受到两方面的制约,一方面来自对金融规律的错误的认识;另一方面来自于实践经验的缺乏。 中国能否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实现自身金融制度的平安转型,这仍然是一个有待观察的问题。就现行体制而言,不管这种机制存在着多少难以治愈的缺陷,但毕竟它尚维系着整个中国经济体制的正常运行,无论我们对中国金融改革前景持乐观态度还是悲观心理,我相信每个中国人都希望中国金融平安。 我把金融业视为以货币为基本资源的传导型的中介性市场,它充当物质经济中供需双方的媒介,是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二传手,但它本身既不制造供给也不能客观上扩大需求,金融业的作用和效能只是发挥供需结构中的联系渠道。 中国金融业的现实状况既丰富又复杂,而且在某些方面还可以说极其具有戏剧性,当然,金融不是艺术,金融改革也来不得丝毫浪漫的色彩,改革必须小心谨慎,步步为营地进行。固然,中国发生大规模金融危机的根源来自内部,而诱因则可能来自金融之外的因素:一是可能因国内经济政治的动荡而引发,二是在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来自外资的冲击。此两者是中国可能发生金融危机的最直接的和最大的诱因。 商品与货币是人类经济之树上的两棵果实,但这两棵果实对于人类社会来说具有不同的意义,商品没有货币是僵死的,货币没有商品是空洞的。而人类任何经济活动都首先是以实实在在的物质财富创造逐步满足人们需求的过程,而货币只是在不同商品间相互交换中充当等价物的价值符号。全部金融活动的意义无非是在货币职能的基础之上展开的专业分工,事实上,一国的法定货币是其国家(或政府)同社会物质财富量的交换。在现时代,金融的光环如此耀眼,但可以肯定,在不久的将来,这些光环都会自然而然的腿色,到那时,金融在全部经济专业性分工中只会留下货币流通的渠道和各种理财的方式。直到现在,对于货币及金融业的治理,始终是困扰人类经济生活的一个问题,在对于金融业的认识方面往往是“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状态,虽然介绍金融业务的书籍可谓汗牛充栋,然而能够真正把握金融业实质并且能够为金融改革提供可行性方案的理论书籍仍属凤毛麟角。怎奈我们有关金融改革的许多具体措施往往无视金融赖以生存的基础环境已经发生的根本变化,而且许多方面还同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背道而驰。 对于金融改革的研究,我倾向和侧重于用经验性的方法,这样能够更好地探寻出符合金融改革实际需要的办法来。脱离开中国金融业的结构特征和中国人对货币的普遍心理,就不会提出符号金融制度转型的现实出路,还会使金融改革迷失方向。 自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后,金融改革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中国金融当局必须拿出自己的勇气和智慧,赶在可能发生的大规模金融危机之前,找到化解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各种深层矛盾和问题的办法,开辟金融改革的正确出路,从而实现中国金融业同国际经济与金融的兑接过程和平稳过渡。在这方面,方案和出路都需要依据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制定,并符合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试图照搬西方解决金融问题的办法只能失败,而我们也并没有任何现成的方法可寻。 总之,金融政策已经不容决策者在采取政策措施方面忽左忽右或者裹足不前,否则,中国金融改革就会失去最好的时机,也难以应对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冲击,我们只有做好准备才是。我深知,只通过短短的20世纪80—90年代的经济改革实践和金融业的发展,中国还不拥有一大批具有国际眼光的金融家团队,也不具备深通国内金融问题的监管者队伍。然而,我们也不能妄自菲薄,毕竟,我们已经具有一个比较完整的金融体系。截止写完这个小册子,我已经从事金融工作大致有15个年头了,这期间一直工作在金融业的最基层,耳闻目睹了中国金融业的许多事实,我自认为自己有资格充当中国金融改革的一个小小的历史见证人的角色,不管自己的工作岗位多么微不足道,但能够亲身经历中国20世纪末叶波澜壮阔的经济增长与金融改革是值得欣慰的。因此,在对于中国经济运行和金融业实际状况进行了一番思考,并完成了这本小册子后,我深深的长嘘一口气,我通过这项工作已经拯救了自己的灵魂。这的确是一篇试图拯救自己的灵魂和较正自己思想的工作。 如果这本小册子的出版能够得到深刻思考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问题的企业界、经济学界、金融界以及政府监管层人士的认同,并引发一些对金融改革的实实在在的思考和判断,也就已经达到了作者的目的,则是我的最大的欣慰。 是为后记。
徐国进 200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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