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Bafeng的博客  
我能做的:就是努力把自己喜歡的東西寫出來,希望別人也能夠喜歡。  
https://blog.creaders.net/u/25498/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雙林奇案錄第三部之昭雪嘉州: 第二十七節 2024-04-17 08:30:33

雙林奇案錄第三部之昭雪嘉州

作者: 八峰

 

第二十七節

 

“好吧,那我現在就來說說你的動機——”偵探瞥了一眼沉默的譚毅、點燃了一支香煙,“長期以來,你不但與肖玉萍勾搭成奸,而且多次收受不法商人的賄賂,劉昇平通過肖玉萍攀上了你的關係,當然他也向你多次行賄;而你則是來者不拒,接受了劉昇平大量的賄賂,為他辦事、包括替夏小剛掩蓋其涉毒的事情,親自打電話到縣局拘留所讓他們放人;這幾件事一旦泄露、足以斷送你的前程、給你帶來牢獄之災;然而劉昇平突然被害,事後縣局又草草結案,你本來鬆了一口氣;沒想到省廳和地區公安局又介入複查,夏小剛參與謀殺的嫌疑很快浮出了水面,偵辦組也很快查到了隆達公司;你非常害怕自己多次收受劉昇平賄賂、替他違法辦事的行為也被發現暴露,斷送前程、撤職罷官不說,還要被關進大牢;而肖玉萍是唯一知道你這些底細的人——這就是你最終決定要殺死她的動機;”

周源停頓了一下,看着臉色變得蒼白的副局長繼續說道:“於是,你先指使肖玉萍暗地裡尋找劉昇平可能藏在辦公室里的有關證據、並銷毀隆達公司里可能與你有關的那些賬冊記錄;然而,肖玉萍並沒有找到劉昇平藏匿的證據,你知道很難再找到這些被潛藏起來的證據、也非常擔心它們日後被人發現從而暴露你收受賄賂的罪行,於是乾脆放了一把大火把整個辦公室燒掉,以此來毀滅相關的證據;當我們循着火災深入追查、開始懷疑肖玉萍的時候,你又動手殺死了肖玉萍滅口——”

“無稽之談!”譚毅冷漠粗暴地打斷了周源、抬起頭來用挑釁的目光看着他:“你說我收受了劉昇平的賄賂,有證據嗎?證據在哪裡!?”

“譚局長,你來看看這個筆記本吧——內容是劉昇平本人親自記錄的;是他從一九八五年以來向本地官員行賄的一個記錄本;”偵探拿出了一個紫色封皮的筆記本來。

 

“這是什麼?我看不懂——這上面哪裡有我譚毅收受賄賂的記錄?”副局長瞟了一眼周源打開的筆記本皺起眉頭說道。

“嗯,你可能是真的看不懂;”周源點點頭:“你大概還不知道吧,這個劉昇平當過兵,在部隊是個優秀的電台報務員,非常熟悉各種密碼及其編譯;他把接受他賄賂的官員的相關信息編成了密碼記錄下來;你看這一行:3502174-YT-4,500-19860311;最後的八位數字是日期——一九八六年三月十一日;日期前面這組數字4500代表的是賄賂款的金額,4500元;最前面開頭的第一組數字和緊隨其後的兩個字母組合;350274-YT;第一組數字代表的是受賄人的電話號碼,劉昇平採用了依序兩位數字互換位置的編碼,我把它破譯出來就成了532047,眼熟吧——這就是你辦公室寫字檯上這部電話的號碼!至於這兩個字母,它們代表的是受賄人姓名漢語拼音第一個字母的逆序組合,YT反過來就TY,T是譚字漢語拼音的第一個字母,而Y是毅字漢語拼音的第一個字母;所以,這一行信息完整地破譯出來就是:電話532047,姓名譚毅,受賄款4500元,日期1986年3月11日;當然,這個筆記本上有你多次受賄的記錄——你先後一共從劉昇平那裡收受了二十五筆、多達十一萬的賄賂款;我們也發現了其他受賄官員的記錄;並逐一進行了核實。你雖然讓肖玉萍私下去尋找劉昇平藏匿起來的證據,但卻不知他把這些行賄記錄編成了密碼記在了這個本子裡面;劉昇平死後,劉永富收集了他在辦公室的遺物並在發生火宅的那天下午把這些遺物送回了劉家,其中就有這個紫色封皮的筆記本。而我卻在劉家找到了這個記錄本、並對它進行了破譯,發現了你和其他受賄官員的秘密。”

 

聽完偵探解釋了筆記本里的秘密,譚毅臉色變得白里透青,他目光黯淡下來,肩頭微微顫動、用嘶啞的聲音抗辯道:“你們說我殺了肖玉萍,又有什麼證據呢?我那天晚上在家裡,哪裡都沒有去!”

“譚副局長,你再看看這份報告:在現場勘查中、我們在被害人肖玉萍的床上和枕頭上發現了一些粗黑短硬的頭髮,經過省公安廳刑偵局技術檢驗處的切片對比分析鑑定——這些在肖玉萍臥室里枕頭上找到的男性髮絲和你的頭髮絲樣本特徵完全一致,就是你的頭髮;而且,我們也跟你妻子核實過了,肖玉萍被害那天夜晚你說是接到了重大報案要去局辦公室值班、十點半離家後直到凌晨兩點半鐘才回到家裡;其實,你就是去了肖玉萍的家裡,跟她發生了性關係後、殘忍地用手掐死了她。”

“你們、你們還盜取了我頭髮的樣本!?這、這是在什麼時候?”副局長目光里顯露出了驚慌。

“盜取?這不是盜取——偵查過程中秘密提取嫌疑人的物證,在公安部的刑偵條例里都有,譚局長不會不知道吧?”周源笑了笑:“還記得前天上午、蔣平和楊曉峰到縣局來找過你吧?你習慣穿制服上班,而且到了辦公室以後總是把大蓋帽掛在牆角衣帽架的鈎子上;蔣隊長向你通報了調查情況之後、你帶領他們下樓到技術科時、楊曉峰藉口要拿遺忘的挎包回到了你的辦公室里,他先拍下了你擺在寫字檯上的那張你在峨眉山華嚴頂後殿觀雲台上由肖玉萍給你拍攝的照片,然後又從你的大蓋帽里取下了頭髮絲的樣本,連夜送到了成都省廳刑偵局做了髮絲的切片對比檢驗,結果顯示跟我們在被害人肖玉萍床上所發現的髮絲樣本特徵完全一致。也就是說,你就是當時那個在她床上與她廝混、最後又殺死了她的男人。”

“我,唉——”譚毅目光里透出了絕望,他面若死灰、渾身癱軟地坐在了椅子上沉默了起來。

“譚局長,六月五日夜晚,潛入瑞祥街上隆達公司小樓里縱火燒樓的人也是你吧?”周源最後問道。

“是的,你剛才都說了——我確實不放心,害怕劉昇平留下的什麼記錄會暴露我受賄的行為,所以就弄了一桶煤油,又從肖玉萍那裡拿了她事先偷來複製了的小樓後門鑰匙,當夜十二點半左右從後門進入,在劉昇平的辦公室和財務室里澆灑了煤油,點火燒毀了小樓;”譚毅心灰意冷,他完全放棄了抵抗,索性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可是,你是怎麼發現那把火是我放的呢?”

“你進入小樓後,曾經撬開了庫房的門鎖進去查看,當你推開庫房門扇進去時、不小心踩翻了放在地上裝有調和油漆和毛刷的塑料盒子;盒子裡的油漆不僅潑灑到了地面上、還濺灑到了你左腳皮鞋的鞋面和鞋幫上;而當你放火完了出來騎上摩托車逃走時,沾附在左腳皮鞋鞋底和鞋幫上的油漆又沾附在了你摩托車左邊的腳踏板上——也被我們提取到了油漆余漬的樣本,經過分析對比、與庫房地面上潑灑的油漆完全一致;說明你和你的摩托車當天晚上都曾經在隆達公司小樓的着火現場。”偵探解釋道。

“原來如此,可是——你們怎麼會懷疑到那是我的摩托車呢?我當時戴着頭盔的呀!”譚毅點點頭、依然不甘心地追問道。

“嗯,你當時騎着摩托車出來、從東南巷口進入瑞祥街的時候,被那巷口處一家麵攤上正在打樣的老闆看見了,我們給他看了不同型號的摩托車照片、最終幫助他回憶了起來——他雖然不能透過頭盔看清楚你的面容、但確認了自己當時看到的是一輛主體顏色為藍色的鈴木GS400型摩托車;而我第一次到你們樂山縣公安局來的時候,見到你騎的就是一輛藍色的鈴木GS400摩托車。當然,為了保險起見、我們還是通過交管局查出了縣城裡所有擁有同型號摩托車的個人和單位,人數並不多,而其中就有你的名字。”

“唉,沒想到這麼一點點破綻也被你的記憶給抓住了!哼,此乃天意,天意啊。。。 ”譚毅搖頭嘆息、再也不做聲了。

蔣平和偵辦組的兩個刑警把垂頭喪氣的副局長帶離房間後,周源和定國如釋重負地在沙發上坐了下來,偵探點燃一支煙猛吸了一口、吐出一股藍色的煙霧後對楊曉峰說道:“你可以去拘留所放人了——把那個徐天安送回家去吧。”

“我也去吧,”一旁的李應天連忙要求道,臉上露出來愧疚的神色:“是我抓錯了人、辦錯了案子,我應該當面向他道個歉!”


瀏覽(1191) (1) 評論(0)
發表評論
我的名片
bafeng1202
註冊日期: 2021-09-23
訪問總量: 2,284,229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分類目錄
【胡亂隨筆】
· 《雙林奇案錄》新作即將發表(下
· 雙林奇案錄偵探系列小說單行本發
· 關於《雙林奇案錄》偵探系列小說
· 時隔半年,《雙林奇案錄》重返萬
· 對不起各位——發錯了!《校園疑案
· 《雙林奇案錄》暫停更新。。。
· 《雙林奇案錄》寫作隨筆(2023年
· 悼念陸樹銘。。。
· 雙林奇案錄第二部之破雷英雄:
· 雙林奇案錄第二部之破雷英雄:
【雙林奇案錄第一部】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 雙林奇案錄第四部之神女復仇記:
存檔目錄
2026-07-01 - 2026-07-01
2026-06-01 - 2026-06-29
2026-05-01 - 2026-05-31
2026-04-05 - 2026-04-29
2026-03-08 - 2026-03-31
2026-02-01 - 2026-02-25
2026-01-01 - 2026-01-30
2025-12-02 - 2025-12-12
2025-11-02 - 2025-11-30
2025-09-02 - 2025-09-20
2025-08-01 - 2025-08-31
2025-07-29 - 2025-07-31
2024-12-02 - 2024-12-14
2024-11-01 - 2024-11-30
2024-10-05 - 2024-10-31
2024-08-01 - 2024-08-24
2024-07-01 - 2024-07-31
2024-06-01 - 2024-06-30
2024-05-01 - 2024-05-31
2024-04-02 - 2024-04-30
2024-03-08 - 2024-03-31
2024-02-02 - 2024-02-29
2024-01-01 - 2024-01-31
2023-12-01 - 2023-12-31
2023-11-02 - 2023-11-30
2023-10-01 - 2023-10-31
2023-09-29 - 2023-09-30
2023-08-02 - 2023-08-19
2023-07-02 - 2023-07-31
2023-06-01 - 2023-06-30
2023-05-01 - 2023-05-30
2023-04-01 - 2023-04-30
2023-03-02 - 2023-03-31
2023-02-01 - 2023-02-27
2023-01-01 - 2023-01-31
2022-12-01 - 2022-12-31
2022-11-01 - 2022-11-30
2022-10-02 - 2022-10-31
2022-09-01 - 2022-09-28
2022-08-01 - 2022-08-31
2022-07-01 - 2022-07-30
2022-06-01 - 2022-06-30
2022-05-01 - 2022-05-31
2022-04-01 - 2022-04-30
2022-03-01 - 2022-03-30
2022-02-02 - 2022-02-28
2022-01-02 - 2022-01-31
2021-12-02 - 2021-12-31
2021-11-01 - 2021-11-30
2021-10-04 - 2021-10-30
2021-09-22 - 2021-09-30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