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毕业以后,被分回到北京市一家很小的科研单位。我在那里平平静静地度过了三年时间。在这三年里,只有一件事算是大事了。那就是一起人员伤亡事件。 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一天,单位里的司机老张和小李私自开公车去北京郊区打猎。当车开到一个叫斋堂的地方时,老张把车停下来解手。小李也下得车来在一旁把玩猎枪。突然,小李把玩的猎枪走火了!子弹击中了前面正在解手的老张的后腰。老张当即不支倒地。老张随后被紧急送进医院抢救。当时老张的性命暂时保住了,但终因伤势过于严重,导致下身瘫痪,大部分肝脏(可能还有其他器官)被切除。三个星期以后,老张一命呜呼,撒手人寰。 对于这样一件惨事,我们在一起的人都不愿意提及。就觉得惨,没啥好说的。可没承想人都死了一个多月了,我们单位一位领导竟然旧事重提,实在令人无法理解,也让人难以置信。 那天开着开着会,这位领导话锋一转,扯到这件事情来了。他说单位里有人不尊重死者,说风凉话,搞封建迷信。 他模仿着“某个人”说:这老张也真是的,哪儿不能撒尿啊,偏偏选中这么个不吉利的地方。你瞧那地方名字取的,斋堂(摘膛)! 注:请勿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