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共和黨支持川普的大佬和媒體人都站出來指出了此案的來龍去脈,反常規與不合理性的事實。 民主黨反對川普的大佬和媒體人除了宣稱川普是"convicted felony "之外,沒有一個解釋案子來龍去脈的。 另一方面,觀察媒體的表現,也可看到支持川普的媒體人大都持有法律學位,有些還短暫的當過律師。如梅根凱利,勞拉英葛,等。 上訴推翻判決的話需要時間,到時大選已結束。民主黨很善長利用這種時間差的策略來達到目的。比如,當年共和黨羅姆尼挑戰奧巴馬競選總統時,民主黨的參院(?)領袖就造謠"爆"羅姆尼的黑料,結果羅姆尼的民調一下子就跌到谷底,奧巴馬贏了大選。後來經過調查,羅姆尼的所胃"黑料"子虛污有。媒體對那個下台了的造謠議員訪談,問及此事,他說不管怎樣,it worked ! ‐-------‐----------------------------------------------------------- 我現在有個問題,為啥那些反川普的 法律專家,教授,沒有一個站出來 解釋這幾個 案子的?頂多就是幾個人在那裡喊,任何人不能置於法律之上!我更希望他們來分析一下這些案子的 公正性,來反駁這個耶魯教授,和那個哈佛教授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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