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三節 本節利用當時的原始檔案,考證了八路軍方面和國軍方面有關第一二九師陳錫聯部"陽明堡大捷"的擴大宣傳和國民政府第二戰區指導部的認知過程】
1.3.0 陽明堡前進機場概況如前述,陽明堡機場並不是經常有飛機停駐,有人員把守的機場。日軍作戰檔案中稱“前進機場”。即戰鬥時(忻口作戰)臨時使用的前進基地,主要用來臨時囤積油脂,炸彈等作戰物資,為執行爆擊任務的飛機提供臨時落腳地和補充。同樣的小型前進機場,附近還可見到寧武機場,大營鎮機場和太原作戰中只使用了一天的大盂鎮機場(太原北30公里)。 前進機場的特徵一,是有明確的作戰指向性。比如大營鎮機場使用於平型關戰役,寧武機場是為協助在寧武關一帶作戰的酒井兵團(獨立混成第一旅團)時使用,而陽明堡機場是原平鎮,崞縣,忻口攻擊中使用的基地,大盂鎮機場則是太原攻擊中的前進基地。特徵之二,此類前進機場與其說是機場,不如說是一塊可供起落用的空地。沒有機場設施,也沒有圍牆,警衛。國軍的情報也僅稱其為“着陸場”。 按日軍守備記錄,周圍境界處有部分戰壕。警備部隊任務是步哨監視,和周圍巡邏。 因為夜間停機十分危險。所以,沒有戰鬥任務和特殊需要時,平時夜間並不利用。使用機場時臨時空運(一部分陸運)地勤,物資到機場,一時設營,戰鬥結束後立即全部撤出。利用期間也僅僅是戰鬥協力的數天之內。按關東軍釜井偵察機中隊的記錄,其在大營鎮機場有一夜,兩天的使用記錄,在陽明堡有第一次4夜5天(原平鎮戰鬥10月3日-7日)的使用記錄,和第二次10月12日至13日僅一夜兩天的使用記錄(忻口戰役),及第三次11月4日(太原攻擊)利用了一天一夜的記錄。 這也是國軍,八路軍等為襲擊機場,要事先耐心觀察,偵察,待敵方使用機場時,才布置夜襲的理由。利用時兵力規模,也都是一中隊以下。從各種前進機場的關聯記錄中,從沒有過駐機超過一中隊(9架)以上的記錄。可確認釜井中隊利用陽明堡機場時,最多記錄了7架飛機。陽明堡夜襲中日軍進駐機場的飛行第五大隊第一中隊,建制上也僅有輕爆機9架,實際不足此數。 從飛機的行動距離面看,也能知道為什麼要使用前進機場。日軍援助同蒲線方面作戰的基地,在大同附近的陽高機場。離崞縣180公里。原平鎮200公里,忻口230公里。此距離僅單程飛行時間就需要一小時以上(此時的各種偵察機,輕爆機最大時速約220公里,續航能力5-6小時)。長距離偵察時一般都利用離指揮部近的陽高機場,但若執行爆擊任務,利用陽高機場爆擊效率就會明顯下降。94式偵察機,有爆擊任務時可攜帶最大120公斤炸彈(15公斤8枚),88式偵察機可攜帶120-150公斤,93式雙發輕爆機最大可攜帶500公斤[1]。若從陽高出發到忻口執行爆擊任務,一次爆擊要往返近500公里,飛行約3小時。性能面,也是一次出擊的界限距離。 9月18日至20日,日軍曾數次從陽高出動從飛機爆擊太原。往返行程達600公里,等於日軍所有飛機的界限飛行距離。所以日軍記載,若發生空戰或遇到天候不良,出動的飛機很可能飛不回來。飛行大隊長三輪寬率部隊出擊太原時,就有如下描述 “遠襲太原,從飛機性能面看,接近界限狀態。若遇到強敵在空中展開對戰,戰鬥時間拖得越長,飛回基地的可能性就越低。即使取得空戰勝利,最終也避免不了燃油耗盡,不得不迫降於敵陣地內的悲劇”[2]。 但要利用陽明堡機場作中繼地,爆擊效率就會大大提高。陽明堡機場離崞縣僅16公里,離原平鎮35公里,離忻口60公里,每一次爆擊,都能節約從陽明堡至陽高間往返340公里的距離,節省大量的時間,燃料。出擊效率(架次)可大大增加。由此可見作戰中,特別是爆擊任務時,開闢、利用前進機場的重要性。一面,若利用陽明堡機場作為基地去攻擊100公里外的太原時,往返要飛200公里,作為前進機場的利點就不大了,所以日軍在忻口戰役後攻擊太原時,把前進基地從陽明堡推進到離太原更近的大盂鎮。 此類被稱作前進機場的面積有多大?由於不屬於正式飛機場,所以日軍並沒有記錄。當時的正規機場,規模也並不大。若參考日中戰爭前的日軍偵察報告,1937年開戰後成為主要基地使用的南苑機場800×1000米見方[3],忻口,太原作戰的最大基地石家莊機場為496×485米見方,國軍作為基地的太原機場最大,為854×704米,有兩條跑道。之後數年間由於航空技術的飛速發展,日中戰爭開始後,機場面積都有所擴大,但一般的前進機場,也絕不會超過以上規模。推測主要部分僅為一條跑道,即3-400米的長方形。1937年日軍占領順德(邢臺時),有一個速造順德西南前進機場的記錄,曰 “本17日順德西南東西150米,南北800米的機場建造中,…預定明日引入風向器等”,實際上就是修築一條跑道。 陽明堡機場此時僅僅是一塊空地,推測跑道也很短。10月17日,北支那方面軍臨時航空兵團第三飛行大隊最初利用此機場時,就記錄有一架92式偵察機降落時撞到河堤上“大破”。具體的地理位置,由於現在已平為農田,除一處紀念碑以外無有任何痕跡,但據當時國軍第六十一軍軍長陳長捷發給八路軍(朱德,彭德懷,劉伯承,林彪)的電報中有稱“通報據派赴蘇龍口以外之便探於真日(11 日)回報:泊水村與小寨間,陽明堡南四里有敵機架約廿余架之着陸場。從此文件中可判斷出此“着陸場”地理位置於陽明堡鎮南兩公里處,泊水村與小寨村之間。參看現在的航空地圖,可見此地南方有滹沱河堤,泊水村西方亦有一條小流,機場應在小流之西,滹沱河北的空地中修建。南方,東方都有天然堤防。西方1.7公里處有一村落名為下班政村,按日軍紀錄,19日夜,陽明堡機場守備隊森谷小隊,在八路軍襲擊前已從該村方向狗吠動靜判斷敵將從西方來襲,所以先敵行動,做好了防禦準備,避免了被突襲的損失。 
圖表1-21 機場位置圖,在陽明堡南2公里,滹沱河北,現已平為耕地 國軍是怎樣利用陽明堡機場的?日軍進駐後,園田,秋田部隊的人員,在朝日新聞採訪時留下如下敘述[4]。 我軍占領的陽明堡機場,看起來是一片荒野。可實際上,他們(敵兵)在附近挖洞穴隱藏炸彈和其他彈藥,燃料也分散隱藏在附近村落的民家中,有的物資倉庫,遠離機場一至兩公里遠,占領機場後若不在附近村落搜查,根本不知道此地有機場所在。可以說隱蔽的十分巧妙。
1.3.1.國內現在的公式記錄先看一下中國方面史料記錄的八路軍陽明堡夜襲戰。由於留下了戰鬥報告,此戰並不像幾乎沒有任何檔案記錄的平型關大捷,有許多貴重的史料可還原八路軍一二九師方面的戰鬥部署,過程和損失狀況。 有關夜襲日軍陽明堡機場戰鬥的現代版本代表,可見《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戰史第一卷抗日戰爭時期》[5]中的以下記錄。 1937 年10 月10 日,當劉伯承師長率先頭部隊第七六九團,為配合第一一五師部隊側擊由晉北南犯之改進抵五台縣東冶…。第一二九師奉命以第七六九團向原平東北山區挺進,執行側擊南犯敵人後方的任務。當部隊到達指定地區後,發現代縣、陽明堡、崞縣等處均駐有日軍,並以陽明堡機場為其前進機場,輪番出動飛機轟炸忻口、太原的國民黨軍。經詳細偵察後,第七六九團團長陳錫聯遂決心夜襲陽明堡機場。 具體部署:以第三營為突擊隊襲擊機場炸毀敵機;以第一營襲擾崞縣鉗制崞縣之敵;以第二營(欠第七、第八連)為團預備隊,和團指揮所位於蘇龍口北側地區;並以第八連位於王董堡破壞陽明堡西南之交通,保障第三營後方的安全,團屬迫擊炮連置於滹沱河邊,對第三營進行火力支援。 19 日夜,各部隊分別出動.第三營在營長趙宗德率領下,偷渡滹沱河,以第九連警戒陽明堡方向可能來援之敵,以第十,第十一連組成突擊隊秘密進入飛機場,第十連由機場西面突擊,殲滅敵警衛部隊,掩護第十一連安全,第十一連由機場東面突擊,直接摧毀敵機。以第十二連作為營預備隊。 當趙宗德率第十一連隱蔽進入機場距敵機群約30 米時,尚未被敵發覺,進入機場向敵警衛部隊接近的第十連,被敵發覺。 兩個連遂按預定計劃發起猛烈攻擊, 一路打退敵多次反撲,一路撲向機群,予以猛烈火力襲擊,並將集束手榴彈塞入機艙,敵機群頓時爆炸起火。經1 小時激烈戰鬥,將24架敵機全部焚毀,並殲日軍警衛部隊100 餘人。戰鬥中第三營傷亡指戰員30 餘人,趙宗德營長光榮殉國。 陽明堡戰鬥的主要經驗是:(一)乘敵之隙,積極捕捉戰機,…予以突然襲擊.(二)偵察細緻,部署周到。夜襲前,幹部親自到滹沱河邊查清敵機場停機24 架,敵警衛部隊為200餘人,敵機場只有一些簡單的掩體和掩蔽部。…(三)戰鬥堅決勇猛,動作突然乾脆。…突擊隊則以飛機殘骸為掩蔽與敵進行3 次肉搏,達1 小時之久,爾後迅速撤出戰鬥。這次戰鬥的缺點是,直接用於突擊的兵力只有兩個連,有些人員沒有按規定佩帶識別記號,有時難辨敵我;部隊大刀,刺刀等近戰武器也嫌不足。(11-13頁) 八路軍第一二九師七六九團(團長陳錫聯,副團長汪乃貴)三營(營長趙宗德),以兩個連兵力夜襲日軍機場,敵守軍為200餘名。經1小時戰鬥,焚毀全部飛機24架,殲敵100餘人,自己死傷30餘[6]。戰鬥中現場最高指揮官趙宗德營長犧牲。這些是現在版陽明堡夜襲的核心內容。但此內容僅僅是一個戰後經修飾做成,為了突出八路軍戰功的宣傳版本。 比起原始檔案記錄(戰前內部公開內容),戰後的版本作了一定粉飾,修正。其中最重要處,是按戰前沒有向國民黨軍委會公開的內部戰報記錄,把一直遮掩着的自損虛報還原於事實(從死70,傷30的公式記錄變為死傷30),根據是下面的史料(5)。在戰後不再需要為超額獲取國民黨軍委會頒發的撫恤,嘉獎金的“敵工策略”時,此糾正更能突出七六九團三營夜襲作戰的奇功,為八路軍英勇善戰的英雄形象增光添彩。即以死傷30名的微小代價,取得擊毀敵機24架,殲敵數100餘的輝煌戰果,云云。 可以說,此記錄的貴重之處是兵力部署內容和戰損的自報(知己)部分。八路軍自報的戰損情報接近準確,戰鬥中“死傷30餘”,可以說還原了史實,問題在(知彼)的“戰果報告”部分(殲敵100,毀機24架),僅僅是口頭報告和情景推測,並沒有得到任何史料檢證,事實如何?至本書問世前,一直是一個迷團。 2015年8月,為了紀念抗戰勝利70周年,中國國家檔案局以《浴血奮戰——檔案里的中國抗戰》為題,公布了一系列抗戰檔案,其中的第五集是有關陽明堡戰鬥專題。共公布了8件史料。此外,台灣方面也有數件有關此戰鬥的關聯記錄。這些貴重資料,可以說是現在所能看到的,有關陽明堡戰鬥的最初記錄。不同於平型關大捷的“口述”構建,陽明堡夜襲戰鬥的作戰過程,損失,戰果數據等記錄都有相應的檔案資料佐證。有的是戰報記錄,亦有宣傳的加工,當然內容不一定都正確。判斷是非的方法,即遵循筆者提出的“敵情,戰損自報”原則。包括國家檔案局公布的史料,絕不能囫圇吞棗,需要用學問考據之眼進行嚴謹的史料批判。辨明史料的性質和價值真偽。若細讀,分析其戰果,戰損的報告,公開過程,可看出共產黨八路軍在公開陽明堡夜襲戰果時的數據操作,了解到陽明堡戰鬥記錄過程中的一些至今不為人所注意的細節。下面作為史料批判環節,按國家檔案局史料記錄的時間順序,考證,解說一下各檔案史料的內容,特徵。
1.3.2.情報提供者和作戰計劃史料(1),1937年10月11日深夜(真亥),閻錫山,黃紹紘發給南京大本營的敵情報告。這是國軍方面(第二戰區,司令長官閻錫山,副長官黃紹紘)有關陽明堡機場的敵情通報。 
圖表1-22有關陽明堡機場的敵情通報,第二戰區致蔣介石電 蘇龍口,滹沱河對岸有敵二千餘人。陽明堡機場有敵機卅余架,代縣到敵憲兵一隊,陽明堡至太和嶺及繁峙沿途,近一二日夜間燈光甚多,有汽車多輛西去”(史料文中的標點為筆者加,下同)。 此敵情報告記載了日軍在陽明堡附近代縣-大營鎮公路沿線的動向。幾乎同時,八路軍方面也探知了敵機場的情報,稱“代縣已有敵機着陸場,因我襲擊敵人後方交通,故連日敵機運輸糧彈中”[7]。可得知日軍在原平鎮戰鬥結束的10月11日後,加緊對前線的物資運輸並在陽明堡機場駐機,為不久即將開始的忻口作戰做事前準備。此敵情通報屬於知彼的偵查內容。若和前述日軍檔案對比,可知並不太準確。一,關東軍臨時飛行隊駐機7架的期間,為10月3-7日,崞縣,原平鎮作戰期間。7-12日間並沒有飛機在此停留。代縣-大營鎮公路的車隊,應是從繁峙向代縣,崞縣運動的兵站補給隊,和陽明堡機場無直接關聯。機場西方的大營村,也是後方兵站的一個補給點。發此通報時(11日夜),陽明堡機場的第二次利用(12日以後,支援忻口作戰)還未開始。 此時陽明堡屬於敵後方,在代縣,陽明堡,崞縣一帶活動,截擊敵運輸線的八路軍部隊,有賀龍一二〇師特務團,和劉伯承一二九師的一個團(同前)。從地理面講,離機場最接近。但誰是襲擊敵機場的最初策劃者?可見下面史料(2)。 史料(2),同10月12日中午,國軍第六十一軍軍長陳長捷發給八路軍(朱德,彭德懷,劉伯承,林彪)的電報 
圖表1-23 10月10月12日中午,國軍第六十一軍軍長陳長捷發給八路軍(朱德,彭德懷,劉伯承,林彪)的電報 此電報內容為國軍向八路軍提供的詳細敵情,建議八路軍派兵襲擊敵後的陽明堡機場。內容如下: 通報據派赴蘇龍口以外之便探於真日(11日)回報:泊水村與小寨間(陽明堡南四里有敵機架約廿余架之着陸場,夜間懸有大汽燈。又大營村(蘇龍口西約六里)有敵糧秣囤積場夜間懸燈甚多,代縣陽明堡一帶空虛,滹沱河以東無敵部隊。只零星敵兵滋擾,民人恐恨已及殷望我能襲擊敵後方等情。建議上述如貴部能派部襲敵飛機場至為有力 謹直 陳長捷叩。 此敵情由國軍陳長捷部向八路軍總部和劉伯承一二九師提供,可知襲擊機場是前線國軍(第二戰區)方面對敵後方八路軍部隊的協力要求。文件中可判斷出機場位置(現在已平為農田)於陽明堡南四里處,泊水村與小寨村之間。內容特徵是僅提到有可容“廿余架”的着落場存在,有夜間囤積糧秣的跡象,但沒有明確是否有駐機。從內容判斷,要求不僅在襲擊飛機場,更殷切希望八路軍能騷擾,摧毀敵為前線補給物資,彈藥的兵站機能。此段由國軍向八路軍提供情報,並要求其協力合作的部分,為了突出中流砥柱的功勞,在如今共產黨的抗戰史記錄中被抹煞的一乾二淨。可以說,若沒有國軍方面的要求和情報提供,一二九師並不一定首戰去襲擊敵陽明堡機場。
1.3.3.八路軍內部的未公開記錄史料(3),10月19日0900 ,夜襲作戰部隊七六九團長陳錫聯,副團長汪乃貴作成的戰鬥報告和總結 
圖表1-24 10月 19日0900 ,作戰部隊七六九團長陳錫聯,副團長汪乃貴作成的戰鬥報告和總結。?這是戰前沒有向國民黨公開的最重要史料,陳錫聯等作成於八路軍總部公開戰果的8小時前 這是一個最重要的內部檔案資料,報告了襲擊陽明堡敵之機場的戰鬥經過與經驗總結。由於包含了八路軍方面為獲取撫恤金虛報戰損之操作,此件檔案戰前並沒有被公開。是否是國家檔案局2014年的首次公開不明。內容全文如下: 朱彭劉張:三營十,十一兩連,昨夜一時由劉家莊渡河襲擊陽明堡南五里敵之機場,戰鬥經過與經驗: (甲)我以兩連兵力,以一個連突破機場,一個連做掩護,和預備隊,當接近機場時,兩個連均突入機場後,已接近敵機,看見飛機三列,每列八架,計二十四架,敵守兵兩中隊,當我接近飛機時,敵哨兵才發覺,敵即擁出発槍,我戰士以飛機作隱蔽工事,以飛機的排列與敵似以戰的肉搏,以手榴彈殺敵,又以手榴彈拋在飛機。全面肉搏三次約數小時,,我始退出,敵機壞廿架,敵傷亡一百以上,我傷亡約卅餘人(內營長一,指導員一,排長二)。 (乙)戰鬥經驗 (一)營級幹部不按命令執行任務,以一個連突擊,而兩個連突入機場,結果傷亡大,因敵援隊趕到,致犧牲者未搶回。 (二)肉搏時我只以手榴彈殺敵,我戰士用腳踢敵,缺少大刀,刺刀。 (三)今早敵以兩架飛機偵察我團駐地及附近投彈,其餘的飛機已損壞不見飛趕,我全未發現目標,餘一切詳情待報。 (丙)準備提一營副營長鄭回仲為第三營營長,請批准,連指,排長我自提了,傷員向何處醫院送,請示,另兩支隊進擊崞縣之間,情況尚未得報。 陳汪 19日9時 文件作於戰鬥結束不久的午前9時,是戰鬥後的第一報,有關陽明堡戰鬥的最原始檔案,價值連城。由於是作戰指揮者陳錫聯,汪乃貴對八路軍總部作的內部匯報,所以內容也最接近事實。尤其是對己方的用兵部署,作戰過程和損失報告部分(知己的部分)。可見有以下幾個與之後記錄不同的內容: 1.己方死傷者為30餘,撤退中,犧牲者屍體未能搶回。傷亡者包括營長一,指導員一,排長二,共四名幹部。(死傷總數之後對外公開時被擴大到三倍以上) 2.破壞敵機數量稱廿架,確認戰果的方法為戰鬥後的觀察。由於只見兩架飛機前來偵察,所以判斷其餘者都被擊毀。可以此為擊毀敵機24架的原始根據。 3.報告守敵數量報為兩中隊,未報增援之敵數量。(之後守敵數變為一營,增援部隊變為十餘輛裝甲汽車) 4.教訓部分:趙宗德營長不服從命令,致使傷亡過大(自己評價),犧牲者屍體未能帶回。(有關指揮官不服從命令派兩連出擊,戰鬥不利倉促撤退的內容等事實,之後被掩蓋下來並未公開)。 文件中有敵情,戰果(知彼),和戰鬥過程記錄,損失記錄(知己)兩部分。可信的為後者,從中可得知,陽明堡夜襲中,“我傷亡約卅餘人(內營長一,指導員一,排長二)”。此數應是準確數字,和日軍記錄的“敵遺棄屍體19”(兵站資資料記錄)“21”(藤林大尉記錄),《八路軍表冊》記錄的“亡22,傷16”名的數據基本相符合。趙宗德營長違命將兩連一起投入機場,失利後倉促撤退的自報內容也十分貴重,可信。 
圖表1-25 八路軍撤退時放棄的犧牲者遺體(軍網獨家:首次發現日軍拍攝的八路軍陽明堡戰鬥照片,2019-2-20,鄒德懷藏、臨時航空兵團德田少佐相冊) 一面,前者的敵情分析,戰果部分並不可信。與日軍的自報有相當差距。也可得知飛機共有24架的說法,起源於此文件。稱擊毀其中20架的根據,由於死傷慘重,匆匆撤退並不是現場確認,而是來自之後的對機場動向的觀察。重要之處還有一點,即退卻原因是與機場之敵作戰中的失利。此內容與日軍的自報同樣。也可確定之後各種戰史中出現的,日軍十餘輛裝甲汽車從陽明堡鎮增援的內容,是對原始資料中“敵由陽明堡增援裝甲汽車”的數字面誇張。 由於趙宗德營長不服從命令,造成多數死傷,又未能運回犧牲者(包括最高指揮官)屍體,確認戰果(擊毀敵機數量,殲敵數量),所以,從報告內容分析,陳錫聯,汪乃貴對此次戰鬥結果並當初並不滿意。
1.3.4.對國軍的通報內容 一面,對此戰鬥,八路軍是如何對外宣傳,並通知上級第二戰區(閻錫山)和民國政府軍委會的(蔣中正)?請看以下史料。 史料(4)10月19日 1700, 朱,彭致衛立煌副總司令,楊孫副總司令,李師長 
圖表1-26 10月19日 1700, 朱,彭致衛立煌副總司令,楊孫副總司令,李師長電。?此電報為八路軍總部統一口徑後的對外通報之一 “刻接我七六九團報告該團第三營一部昨晚襲陽明堡附近之敵機場,於今晨一時許襲入機場,該場停有飛機廿四架,當即被我破壞廿架。後敵趕來增援,當在機場肉搏一小時後始退出。斃敵一百餘人,我亦傷亡百餘人,營長一人連排幹部數人。 朱彭 19日17時”。 此電為八路軍總部對國民黨第二戰區內的最初通報,匯報了夜襲情況。稱破壞的是24架中的20架,有關損失,可見前出的內部報告“傷亡卅余”,在此變為我亦傷亡百餘人。增加了兩倍。此電報內容可認為是八路軍本部決定的對外(國民黨方面)報告口徑。對外文件前後共有兩個版本,一個是以上向第二戰區內的通報,另一個是通過在太原與國軍聯絡的周恩來,向國民黨中央蔣中正發出的請賞報告,內容如下。 
圖表1-27 10月19日 酉時(18時) 朱彭致周恩來“轉大元帥蔣介石,和第二戰區司令長官閻”的電報 史料(5),10月19日 酉時(18時) 朱彭致周恩來“轉大元帥蔣介石,和第二戰區司令長官閻”的電報 酉時是晚17-19時,可認為和前述1700的通報(史料(4))先後腳發出。但不同於前一封的戰況通報,此件是一封對最上級領導(蔣閻)的發出的請賞文件。所以又出現多處誇張部分: “…以一個營堅決勇敢抱必勝之決心十九日一時突入機場,用手榴彈擊飛機毀炸,敵之守機步兵約營余,與我在機場黑夜混戰肉搏一小時余,陽明堡敵增援隊亦趕到並有裝甲汽車十餘輛。該營見任務已畢即東渡滹沱河。計是役我方傷亡百餘救回傷兵僅卅餘人,余均在機場壯烈犧牲,營連長各二,排長五人均負重傷。查該團長機動果敢,營以下官兵奮不顧身,故獲此奇勝。職八路軍自委座魚電嘉獎後全軍士氣更為激昂。懇請從優獎撫謹此電呈” 朱彭 1937年10月皓酉(19日18時) 可見為獲得國民黨中央的“從優獎撫”,報告內容中進行了不少處細節面的誇張: 1.襲入機場部隊人數擴大為一營(內部報為兩連)。敵部隊也報為營余(內部報200名)。稱有增援敵部隊,數量為鐵甲汽車10餘輛(內部報未觸及數量)。 2.己方戰損變為“傷亡百餘,救回傷兵僅卅餘人,余均在機場壯烈犧牲”。即死亡70,負傷30餘名(內報死傷30餘)。 3.營連長各二,排長五人均負重傷。即幹部損失,從內部報的4名增加到9名(營連4,排5人均負重傷)。 此件的特徵,是對自損數據的誇張。對敵方部隊的實力描寫,也有數量面的增大表現。敵增援從未觸及數量(陳錫聯報告),到“有裝甲汽車十餘輛”,可見從小到大的操作。擴大自損的目的考慮有二,一是使“損失”與“戰果”匹配、對稱,以遮掩過度虛報數量的馬腳,以圖國軍方面消除疑心,給予認可(否則,僅以30餘傷亡取得殲敵100餘的戰果內容太離奇)。二是為了獲得國民黨軍委的“從優獎撫”,即獲得優厚的賞金和對死者的撫恤金。 值得注意處是此件中沒有提及破壞飛機的數字,怕挑起秉性多疑的蔣委員長更大疑念。因為一舉擊毀24架飛機,是一個根本不可置信的戰果(此數相當於整個華北地區日軍航空部隊全體戰力的約1/8,擔任同蒲線,正太線方面作戰的第一飛行團戰力的約2/5)。並超出擔任作平漢,同蒲方面空中作戰的儀峨第一飛行團全部輕爆機數量的總和(兩中隊18架)。若能兌現的話,當時可稱是一個驚動國內海外的大事件。 以上通報的兩個內容,雖都是檔案文件記錄,但性質都屬於對外宣傳。對政敵方面的通報,不存在責任,誠心,不僅虛報戰果,連“知己”的戰損部分,都被操作,隱瞞。 以上分析中可得知,為什麼研究戰史檔案時要進行史料批判,分辯史料的對內,對外性質,為什麼在有爭議問題上一定要追蹤比較原始檔案的重要性所在理由。 史料(6),10月19日深夜(皓亥) 周恩來致毛朱彭電報 
圖表1-28 10月19日深夜(皓亥) 周恩來致毛朱彭電報 ?內容為第二戰區的敵情,戰果通報,也觸及到陽明堡戰鬥。應是周恩來的工作結果。周恩來此時在太原(陽曲),作為共產黨代表與閻錫山,衛立煌等國軍將領協力周旋聯合抗日事務。此件是戰況通知件,從其他內容看,是在向八路軍通報整個正面戰場(忻口方面)的情況。其中也提及到陽明堡機場夜襲在國軍方面的引起的反響。云: (甲)(忻口戰場)北面今日上午敵攻擊未得手,午後炮兵沉靜飛機亦少,正面較穩固。晚間衛得五台山電話知陽明堡機場被我劉師先頭團燒毀廿余架,極興奮。並斷絕雁門關截擊亦必湊效,故敵炮彈接濟不上。現衛決重整士氣,準備出擊,航空兵亦興奮,決明日派飛機向北轟炸… 從報告得知,衛立煌(第二戰區副司令長官兼前敵總指揮)在接到八路軍總部(五台山南茹村)通報的陽明堡的戰果後,感到“極興奮”。立即作出擊和轟炸敵陣地的部署。敵機 “毀壞”的原因,在此文件中被改為“燒毀”。也許賢明的周恩來知道,“用手榴彈炸毀”的表現,並不能證明二十餘架飛機被徹底破壞。而“燒毀”則可借自然的燃燒之勢無限擴大戰果。 1.3.5.八路軍的請賞及閻錫山的態度下面是第二戰區閻錫山對此件的反映。 史料(7),10月20日 朱彭致大元帥蔣介石,軍政部長何應欽電 
圖表1-29 10月20日 朱彭致大元帥蔣介石,軍政部長何應欽電 (國史館) ?內容為第二戰區的事務性轉電,將朱彭電報轉給蔣介石。電報於20日正午發信於“陽曲”(太原),而八路軍總部此時卻在五台縣南茹村,說明此電是經國民黨第二戰區的轉報。轉電者是周恩來還是黃紹竑尚不明,但從後電(史料(8))內容看,不會是最高負責人閻錫山。應屬於一般的事務性轉發。內容基本和前述朱彭的請賞電報(史料5)相同。不同點1.負重傷幹部中,“營連各兩人”的表現,被訂正為“營一,連二”,即減少一人。說明國民黨方面在轉電之前做過部分照會,確認。共產黨方面,也對此照會作出了相應的修正。此電與前日晚的請賞電報同樣,沒有觸及關鍵的炸毀敵機數量。電報於次日21日正午12時45分到達南京,所以蔣應見到此電。 對此電國民黨軍委是否認可?第二戰區司令長官閻錫山態度如何?從以下10月24日的閻錫山再次轉電(致蔣介石)中,可看出八路軍的申報內容大致被閻錫山認可。 史料(8),10月24日 閻錫山致委員長電 
圖表1-30 10月24日 閻錫山致委員長電 (國史館) 3日後10月24日,閻錫山電致蔣介石,有條件地認可了八路軍的戰果報告。電報內容為轉發八路軍報告,所以內容與前述朱彭致蔣電報相同。但報告形式變為“據黃副司令長官馬二(21日凌晨)電稱據朱德彭德懷皓午電稱…”。即閻錫山本人在此電中是轉電主角,使用了第一人稱。文件最後閻錫山本人出示了對此件的態度: “查該路軍團長能建此奇功,似應予以獎勵,謹電請核奪示遵等語,除電復外,謹請從優核獎為禱 閻錫山” 從閻錫山“似應予以獎勵”的語氣中可看出,雖然其本人對八路軍的戰果報告內容持有懷疑,但從成全抗戰大局出發仍希望蔣予以回復,並提議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從優核獎”。如此,閻錫山在猶豫,拖延了三日後,終於部分認可了八路軍方面的戰功報告。當然,內容未能確認。包括黃紹竑,周恩來,太原方面所掌握的情報,僅僅是八路軍19日午後17時的正式通知內容,並不知道之前(午前九時)七六九團長陳錫聯,副團長汪乃貴兩人的初報(內部情報),和八路軍總部對此報告所做過的手腳(擴大自損數字)。當然,在當時的條件下,也沒有方法去“核奪示遵”(調查核實)八路軍所報的虛實。
1.3.6. 戰果內容的自然公認一面,媒體也對此重大勝利開始關注,10月21日,中央社駐太原記者,根據朱彭對蔣介石提出的請賞報告內容,做出了如下報導。 
圖表1-31 10月21日《陽明堡的敵機》《抗戰叢刊第二輯》 史料(9),中央社記者,載於10月21日《時事新報》《陽明堡的敵機》本文引用的是《抗戰叢刊第二輯》複製本 文章以報導“我軍勝利”的筆法,遮掩了第十八集團軍的番號,稱我軍“特派劉師某團”夜襲陽明堡。並明確記錄的幾個基礎數據。即在團長陳希時,副團長汪乃貴指揮下,一營突入機場,投擲數百枚手榴彈,使24架飛機全部被炸起火,敵為守兵一營加十餘輛裝甲汽車的援兵,“是役我方傷亡百餘,救回傷兵僅三十餘,余均作壯烈犧牲,並有營長一,連長二,排長五負重傷,敵傷亡數倍於我”。 可見將八路軍的“功績”轉記到國軍全體的戰果之下,是一種從全局角度宣傳抗戰事跡的方法。亦是國民黨方面能容忍政敵共產黨爭功奪譽的理由,反正脫不出第二戰區的戰果。不久10月24日,共產黨系《新中華報》也開按此口徑始宣傳,稱“八路軍夜襲陽明堡,焚毀敵人飛機廿四架,敵倉惶逃走我獲全勝”。 史料(10),?1937年10月24日《新中華報》 
圖表1-32 10月24日共產黨的《新中華報》 接到閻錫山匯報的蔣介石委員長,於10月26日正式作出反應。中央社太原26日電云: “陽明堡之役,...蔣委員長特傳令嘉獎,...劉師陳團奇襲敵機場,毀敵機二十二架,足稱奇襲,...除交軍政部議獎外,特先電傳獎勉...”[8]。 可見經軍委會的“核奪示遵”結果,毀敵機數字最終被定為二十二架。根據僅僅是陳錫聯部的事後觀察,判斷。即夜襲後“今早敵以兩架飛機偵察我團駐地及附近投彈,其餘的飛機已損壞不見”,的記錄。報告中的24架減去夜襲後又飛來“偵察我團駐地”的兩架,正好等於22架。 若細讀此後國統區的媒體報導,還可以發現一個新事實,即蔣介石(國民黨方面)所理解的“毀敵機”之語義,不是完全摧毀或燒毀,而是給予其不同程度的“損壞”。在此理解下,勉強吞下了這一塊生肉。如10月25日國民通訊社電雲, “前在陽明堡受損之日機二十二架,日軍現仍無法運往後方修理,故日方空軍絕少出動,”。又26日中央社電“十八日晚被我炸毀之敵機,均停原地,二十日敵機九架北來,降落在該機場修理,並有汽車三十餘輛,似系搬運壞機” [9]。 儘管如此,由於之後數日間的確發現敵飛機並沒有如前全數出動,國民黨方面也開始承認“毀”機效果。可以說,以上的報道內容,也是之後國民党進行了無法無奈“核奪示遵”後的一個草率結論。 如此,以10月19日晚八路軍總部對外發出的請賞報告(宣傳)內容為準,陽明堡的戰鬥被作為檔案記錄下來,並最終得到國民黨軍委會的認可。之後又通過媒體報導,蔣委員長嘉獎,八路軍方面無任何決定性證據的口頭報告,逐漸演變為公認的歷史事實。而真正戰鬥結果一直不明,八路軍總部為請賞做手腳擴大自損數字的部分,也被一直被隱藏至戰後今天。雖已出現了不少新史料,也從不見有人對此做過認真調查,考證。剩下的只是鋪天蓋地的有關八路軍陽明堡大捷的政治面宣傳。 史料(11),1938年1月10日《新中華報》 
圖表1-33 1938年1月10日《新中華報》(共產黨系報刊) 史料(12),撫恤材料 
圖表1-34 趙宗德撫恤材料 國民黨方面對八路軍的行賞內容,見《朱德軍事活動紀事》中的記載。雲“南京軍事委員會對我軍襲擊陽明堡機場獎勵兩萬元”[10]。按擊毀敵機一架獎賞一千元的內規(參見第六節),可見蔣介石最終承認了八路軍的戰果虛報(擊毀20架敵機)。使八路軍在此件中撈到了不少便宜。但真正發放到三營作戰兵士手中的賞金,僅僅是每人兩元(負傷戰士6元,負傷指戰員10元)。從史料(12)中,還可看到進行撫恤的一個側面。若對犧牲者撫恤,需要向國民黨方面提出有關犧牲者的正式資料。對此11月12日,一二九師劉伯承師長等,向七六九團長陳錫聯進行了照會,16日,陳錫聯等提出了營長趙宗德和指導員向德清二人的簡歷,其中有關趙宗德營長的簡歷如下圖。現在國內網路流傳甚廣的此照片資料,實際上是向國民黨軍委請賞,撫恤的證據。 
圖表1-35 趙宗德營長簡歷 從此可以得知,至少在陽明堡夜襲中犧牲的趙宗德,向德清兩位營,連幹部得到了國民黨方面的撫恤。但其它虛報的戰死者70名是如何處置的?是否受到過國民黨軍委的撫恤?現在無從得知。應都包括在軍委為八路軍支付的2萬元獎勵金中。“毀敵機24架”的戰果,在此也被明確地記載入趙宗德簡歷中,稱是役“焚毀敵機24架,斃敵數百”。 解放之後,由於宣傳共產黨八路軍以少勝多的光榮戰績需要,如前所述,八路軍的公式戰史中,為獲得撫恤嘉獎編造的“傷亡百名”的戰損記錄,又被訂正回傷亡30餘名(見前述《八路軍一二九師戰史》)或38名(《八路軍,表冊》)。相反,從當時即存疑的“殲敵100餘名,燒毀敵機24架”的戰果虛報,卻沒經過任何認真的歷史檢證,僅憑一方報告和國民黨的認可,嘉獎,自然演變為公認的歷史事實傳誦至今,被記錄在共產黨,八路軍的戰史里,成為愛國主義教育的材料。 以上分析了國內有關陽明堡戰鬥的檔案史料。看到了一個至今不為人所知的,八路軍為了使國民黨方面承認戰果,並獲取優厚的撫恤嘉獎而擴大自損數據的操作過程。若僅以此類材料(國內材料)作中間判斷的話,可以說一二九師七六九團出動兩個連兵力襲擊陽明堡機場,戰鬥中死傷30餘名(又說傷16,亡22名),包括最高指揮官趙宗德營長等幹部4名,最後在日軍反擊下被迫放棄犧牲者遺體撤出戰鬥的部分,是一個正確的歷史事實(屬於戰損自報)。但敵情報告(人員,飛機數)和戰果面的數據(殲敵百名,擊毀飛機24架),僅僅是一個推測出來的,來自單方向的戰功自報,當然有利用日軍方面的史料(戰損記錄)進行對照,檢證,核實的必要。並應以日方記錄內容為準,確定戰鬥結果真相(戰損自報原則)。 實際上,根據日軍檔案資料中的戰損報告,19日夜,北支那方面軍臨時航空兵團在敵軍陽明堡夜襲戰中,鹽田中隊的輕轟炸的(7-9架)中僅損失了一架(大破),負責守衛機場的北支那方面軍兵站監部所屬機場守衛部隊一小隊約50名(第七師團後備步兵第三大隊所屬)和鹽田中隊20餘名機組,地勤人員中也僅有三名戰死(地勤)兩名負傷(守備隊),並記錄八路軍方面在夜襲戰鬥中遺棄屍體19具退卻。?有證據的知己情報(日軍戰損記錄)和無證據的戰果內容(八路軍戰果報告)相比,可見知己和知彼內容有很大落差。到底哪一部正確?有關此部分內容的考證,分析請繼續看下文。
[1] 「日本陸軍機諸元性能表」『陸軍航空兵器の開発、生産、補充』付表第二。 [2] 佐藤喜一郎『空の御楯 : 日本空中戦士伝』陸軍畫報社、1943年、86頁。 [3] 「北支那航空調査の件」JACAR(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Ref.C01003888900、位置52/150,密大日記 第5冊 昭和4年(防衛省防衛研究所)。 [4] 『東京朝日新聞』、1937.10.18 朝刊2面。 [5] 改版名《八路軍第一二九師戰史》解放軍出版社,1990年。 [6] 有關死傷,《八路軍,表冊》(解放軍出版社,1994年,360頁)中有更詳細記錄,為傷16人,亡22人。 [7] 10月12日,《與彭德懷致電蔣介石、自崇禧、何應欽電報》《朱德軍事活動紀事》解放軍出版社,1996年,391頁。 [8] 《大公報》1937年10月27日。 [9] 上海《申報》1937年10月27日(3面)。 [10] 《朱德軍事活動紀事》解放軍出版社,1996年,405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