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華社記者被打談起
作者: 沙清
記者通常不施暴於他人。相反,在記者作為公眾耳目追求真相、揭露黑暗的過程中,往往成為歹徒或不法分子施暴的對象。比如近日就有新華社旗下的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調查高鐵建築材料作假問題時被打。 但中國青年報記者不是這樣記者,他們本身就是歹徒和不法分子,用筆施暴無辜。比如,哈佛博士事件的始作俑者之一,她的手上就沾有至少兩個人的鮮血,是名副其實的持筆暴徒。而豢養、縱容這些持筆暴徒的組織,中國青年報,自然就是恐怖組織。 官媒是恐怖組織,記者施暴? 許多人覺得這個不可思議。是的,那是因為他們封鎖真相,隱藏很深。哈佛博士事件中,中青報記者全面造假毀謗誣衊的行徑令人髮指。但二十多年過去了,中國公眾卻不知道真相,因為當事人在中國大陸被禁聲,而且其它媒體也不作相關報道。 中青報記者出於不可告人的目的,摧毀一個學者賴以生存的聲譽,致使他身敗名裂?這本質上跟殺人、放火、搶劫一樣,都是人際間的極惡行為。對無辜知識分子的這種迫害,沒有發生在納粹德國,沒有發生在斯大林的蘇聯,可能也沒有發生在今日朝鮮,卻發生在中國,發生在山東。中國青年報讓中國、讓孔孟故里背上惡名,造孽深重。 中青報在哈佛博士事件中向世界展示一個侵犯人權的全新模式: 污衊他、毀謗他,讓他“社死”;禁言他, 不讓他反駁;讓他社會死亡。 共青團和中青報需要為它的幾個記者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世界人權宣言第 12 款表明,榮譽和聲譽是受保護的人權。名譽侵權就是侵犯人權。哈佛博士事件曝光了中青報記者的一個鮮為人知的角色: 持筆的暴徒。未來的政治學和法學教科書中關於人權的一章會有新的一頁: "記者侵權"。" 哈佛博士事件案"會被寫入, 中國青年報將因此遺臭萬年。西方民主國家會依據諸如“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等有關法案、法律把中國青年報列為"全球(文字) 恐怖組織",撤銷中青報在本國的所有站點,禁止現任中國青年報記者和前記者入境, 已經入境的驅逐出境。 "幾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中青報不只玷污了中國記者的名聲, 也讓中國政府背上了黑鍋。 中國政府需要果斷整肅共青團和中青報,依法懲處幾個當事記者。否則, 任憑事情發酵, 更多中國記者侵犯人權的黑幕會被爆出。比如說,山東這個中青報記者後來在重慶市,把一個採訪對象送進監獄。可能是她在山東沒做成的事, 在重慶做成了。從哈佛博士事件看,她在重慶的所作所為可能也是構陷、誣告。所以,她的手上已經沾有兩個人的鮮血。更多像中青報記者這樣侵犯人權、迫害無辜的事情會被批露。國際社會對中國政府侵犯人權的指控會多了些新料。 中國媒體應該進一步核實調查,將哈佛博士事件的真相一一查清,還陳琳博士一個公道,給中國公眾和國際社會一個交代。 為同行護短,會玷污了中國媒體工作者的整體名聲。不整肅中青報, 所有中國媒體都將被連累。西方民主國家會有一個國際法可接受的理由,大規模驅逐中國記者,導致大外宣計劃毀於一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