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到底怎麼回事(蚌埠精進的博文) (2010-11-20 01:49:06)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0d8d190100n79c.html 原文轉載自 精進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jinpin560118 但是原文已被網管刪除 轉載
2010年11月5號上午,蚌埠市新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打電話通知我去,我問什麼事,他說:你來就知道了。到了國保大隊辦公室,教導員說:打了多次電話找你,都打爆了,如果當時你接了電話,來後寫個悔過書,事情就解決了。現在已報到市里了,沒有辦法,要拘留你七天。大隊長接着說:你們的事搞大了,原來只有安徽省搞,現在全國統一行動了,你們華藏功已定為邪教,你作為積極活躍分子,被拘留七天。我說:不就是給吳澤恆老師過個生日嘛?至於這樣嗎?教導員說:你給任何人過生日都不會有事,過生日的人有問題,他是勞改才釋放的。然後像對待犯人一樣,按手印、照相。正拍、左拍、右拍,包括身上的印痕都通通拍了一遍,手印的過程是教導員拿着我的手按的。 大隊長、教導員等三人把我送到拘留所。拘留所工作人員問我是什麼問題進來的,我說不知道,拘留所工作人員問公安大隊長,大隊長說那就寫擾安吧。還跟我說你記住了嗎?我說知道了。接下來就是七天的拘留生活。詳細情況見我博“度假感受”博文。 出來後,我寫了“度假感受”博文,許多博友紛紛關心詢問我到底怎麼回事?我確確實實想不通!我是一名普通的退休女工,到底怎麼回事?我違了什麼法?到底犯了什麼罪?引來拘留七天的待遇享受?!日思夜想,得不出答案,越想心裡越堵得慌! 公安機關到底執的什麼法?請大家明白人幫我想想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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