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泽衡对中国大陆官方媒体污蔑抹黑的民事诉讼:
有关媒体对我的报道完全失实,其在我审查期间任意对我进行犯罪定性,对华藏佛法定性邪教以及污蔑我乱搞男女关系等等造谣中伤,完全违背事实,本人要求其中止造谣中伤,并请律师代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吴泽衡 2014,8,26
7.29珠海教案#对官媒造谣污蔑的民事起诉:
2014年10月23日上午,我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吴泽衡先生起诉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南方都市报社侵犯名誉权一案,九号窗口的法官看过诉状等材料后,经询问了几个问题后表示让我填写证据清单,随后答复我,并给了我他的电话号码。但他稍后表示让我等下,看今天能否给个答案。他去回报了大约半个小时,告知本案尚在公安侦查阶段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不能立案。我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要他书面通知我不予立案。他让我填写了邮寄地址确认书后,让我去找领导,我一看是法院的信访部门,就坚决拒绝。...
我重新找到该法官,指责他说假话骗人,要求他把立案庭的负责人叫出了,争执后他就离开,一个自称“黎冠雄”出来,一见面就说“我们是按照北京法院的做法做的”并强硬的不立案,也不出具书面的不受理通知书。并说你们随便去告我。
下午我再次用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邮寄了立案材料,以便记录证实。现在还没有回音。---- 蔺其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