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过于笼统 阴阳是一个中医用得最多的概念,它的内涵和外延都非常复杂,在不同的地方,代表不同的意义。但是很多时候都不加任何解释,这使得学习中医有的时候就是在寻找这个词在某个地方的特定意义。
逻辑学在使用某个概念时,如果觉得其外延太宽,可以用增加内涵的方式加以限制,使该概念变成为外延比较窄的概念。
比如,“人”这个概念,如果用国别加以限制,可以分为中国人,美国人,法国人等;如果用性别加以限制,可以分为男人,女人;这样,人这个概念的外延就缩小了。
又比如,“生物”这个概念,增加形体微小,构造简单等,就可以使它变成为“微生物”,这样一个外延比较小一点儿的概念。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与非致病微生物,其中致病微生物有很多种,结核杆菌是其中之一,如果说“生物可以引起结核病”,这就太不准确了,甚至可以说是错误的,应该说结核杆菌可以引起结核病,这就准确了。
但是中医却不是这样,阴阳是一个外延很宽的概念,当说明某一个具有阴阳的属性,而外延比较小的概念的时候,应该增加内涵。理论中医在说明问题的时候却不是这样,经常笼统地仅用阴阳两个字,读者要仔细揣摩,才能明白,作者到底在说什么,也有的时候,根本琢磨不出来其中的精确含义。再加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对经典著作,后世要“注”,“解”,“栓”,“释”,流派纷呈。
例如,说明人体机能亢进意义上的“阳”的时候,可以用“邪火”来表示。朱丹溪“阳常有余”论中的“阳”,当指这种阳,而朱氏未加说明。若言人体的正常机能活动和物质基础,可以用“真阳之气”来表示。张介宾的“阳常不足”论中的“阳”,当指这个“阳”,张氏也未加说明。以至形成了不同的流派,所谓朱丹溪的“阳常有余,阴常不足”论与张介宾的“阳常不足,阴本无余”论之争。
我认为,实际上这是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域环境,不同的人体体质,所造成的不同的治疗方法,也属于多极多路调节现象。朱丹溪也并非要砍伐作为人体正气的“阳气”,他说,“相火乃元气之贼”,是指病理的相火,是失常的“阳”,是亢进的功能活动;张介宾说的“相火乃人身之动气”,是生理的相火,是正常的功能活动。他们是在不同的侧重点上谈论人的生命现象。
举个例子来说,病毒性感冒,单纯用抗病毒的药,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会好;单纯用增强免疫功能的药,也慢慢会好;有的医生认为什么也不用做,多喝白开水,人体自愈功能也可以帮助自己慢慢好起来。你有没有这种经验,感冒发烧,自己在自己的小药箱里找到几片阿斯匹林,吃两天慢慢就好了,你说阿斯匹林是帮助你抗细菌病毒了,还是帮助你增强免疫功能了?它不就是帮助你调整了一下生理状态,让你有一个比较好一点儿的内环境,以帮助你自己的恢复吗。
中医所言,“气有余便是火,液有余便是痰,”,汪昂在《医方集解》中解释说:“气之亢而为火,譬犹民之反而为贼,贼退则还为良民,而复其业也,火退则还为正气,而安其位也”。(以原文为准,几十年前看的,个别词语可能有误,但是意思应该没有错)。也就是说,杀反贼可以平乱;劝反贼回家“复其业”,“还作良民”,也可以平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