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英文媒体很快对判决做了报导,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今日美国、洛杉矶时报等都报导了贺家的胜利。 孟菲斯当地的电视台当然是全程跟踪报导。他们的网站上,读者纷纷发表评论。绝大多数美国人都为这个判决叫好。把他们的评论存下来,足足有40多页。美国人支持贺家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大家都有作父母的权利,谁也不愿意看到父母权能被政府轻易剥夺。但女性读者一般对贺梅的未来比较担忧,认为她的过度会很痛苦。而男性读者几乎没有这种想法,只是认为系统腐败,而田纳西最高法院总算恢复了正义。 有一个美国读者评论到:“贝克偷走了小孩认识她父母和家庭的机会。媒体里总说,贝克是她知道的唯一的家庭,我对这样的说法感到恶心。因为是贝克故意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另一个女性读者评论到:“如果贝克用他们的力量帮助贺家度过难关而不是企图拆散贺家,那将是一个神圣的故事。他们的好心从一开始就是值得怀疑的。无论他们有多爱这个女孩,也不能作为他们偷走她的理由。可耻的孟菲斯的司法系统。它蹩脚的失败了。” 另一个读者写到:“是贝克反省他们的行为和良心的时候了。乘人之危是残忍与不道德的。我看穿了贝克的本质。他们有善待那个中国女孩吗?表面上是如此。他们的动机?残忍而自私。” 有一个自称“贝克家的朋友”的人写道:“这件事的关键不是谁对谁错,而是什么对小孩最好。我认为在案件过程中,在媒体与法庭之间,这一点被大家忽略了。我们永远爱安娜梅。” 还有一个人写道:“你知道贝克给小孩换了多少次尿布,给她洗澡,穿衣,摇摇篮,晚上陪了多少次,看她爬,走路,说话。。。” 美国人的平均文化水平比较高,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在全球是靠前的。读者们的意见尖锐,颇有见地: “裘得斯法官可耻。贺家受到的不公待遇太久了。很高兴田纳西最高法院恢复了法庭的尊严。” “我在报上看到这个小女孩厌恶中国的一切,甚至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中文名。谁教她这些,除了贝克?这些为富不仁的家伙让我感到恶心。” “我也指责贝克和孟菲斯法庭。贺家肯定认为我们美国人极坏。” “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给人临时抚养小孩,对方却要强行收养。你会去夺回小孩还是就地一滚说算了?我佩服贺家的坚忍,蔑视贝克的无良。” “感谢上帝,终于做了一件正确的事。贝克咎由自取。” “正义获胜,我太开心了。裘得斯法官无视这块土地的法律的行为令人震惊。他的荒诞判决导致这场官司拖了这么长。他应该被追究责任。” “贺家要小孩的时候,她不会爬也不会说话。贝克以为让时间过去,然后说她只认得贝克家就行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我认得贝克。他们是很好的基督徒,非常爱孩子。我们应该考虑怎么对小孩最好。” “这个案子不应该拖这么久。裘得斯法官是个白痴。最后吃苦的是小孩。” “我很高兴贺家赢回了小孩。在美国,剥夺人父母权是很难的事情,但这事就偏偏发生在贺家身上。噢,对了,他们不是美国人。” “贝克应该向贺家道歉。这是一个保姆夺小孩的案子。” “我忍不住为贺家哭了。他们终于获得了上天给的抚养自己小孩的权利。不管贺家是穷、是富,我希望他们幸福。” “太高兴了。贝克在贺家困难的时候设计偷走了小孩。在某些地方这叫拐卖人口或者绑架儿童。“ “贝克误导法庭,阻扰案件进程这么多年。可耻。” “不幸的是,这对美国夫妇企图利用美国法律来偷这个小孩。是的,我用偷这个词。” “终于,贺家得到了公正。我以为田纳西已经没有任何理智了呢。” “感谢上帝。田纳西最高法院恢复了我对美国司法系统的信心。我读了裘得斯判决和最高法院判决的每一页。正义终于来到了。” “如果一个美国人把小孩给中国人临时抚养一段时间,不知道按中国习惯他们已经放弃,然后中国法庭拒绝把美国小孩交还亲生父母达8年之久,有多少美国人会认为小孩应该归中国人,尤其考虑到小孩不懂英语而且回到美国会受精神创伤?” “我读了最高法院的20页判决。下级法院受偏见影响忽略了关键事实。这不是一个完美的解决,但是,父母的权利得到了尊重。” “这个判决大错特错。小女孩会被彻底搞糊涂。” “感激!这是我看到这个判决的感觉。” “看到贺家夺回女儿我太高兴了。这个案子使我联想到奴隶制,白人看到他们想要的人就拆散家庭。” “这个小女孩早应该还给她亲生父母了,我肯定她会很好的适应。她是中国人,跟她父母有共同的种族背景。贝克应该领养一个同种的小孩。” 英文媒体除了报导贺家的反应之外,还分析了最高法院的判决。当地的报纸以“抚养权案法官被斥责”为题分析了判决中明显指责下级法官的内容,称裘得斯被打了屁股。 国内外的中文媒体也相继报导了这个消息。有一个报导里说,贺梅案没有赢家,各方都受了伤害。 |